⑴ 中國最牛夫妻,各自有工資,總產值超5000億,為什麼卻被狠狠吐槽
中國有不少很有錢的家庭,今天說的這對夫妻絕對是其中的佼佼者。老公的公司市值3789億,老婆的公司今年6月也順利上市,市值1470億港幣(約合1323億人民幣),兩家公司加起來超過5100億,真是人生贏家,財運逆天。但這對夫妻為什麼卻被狠狠吐槽呢?
有的人因此挨罵,有的人因此入獄。相比之下,豪森的成立比連雲港製葯廠改制還早兩年,不得不說是孫飄揚眼光長遠。翰森制葯的迅速崛起的背後,也有很多對恆瑞醫葯的質疑。兩家公司除了實控人是夫妻,也都位於連雲港的經濟開發區,處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狀態。恆瑞和翰森一直以來的戰略是首仿葯,這是什麼概念呢,就是有些葯品的專利要到期了,他們先把仿製葯做出來,等原葯專利一到期就上市,搶占市場。
但是醫葯行業在「4+7帶量采購」政策推出後,葯企遭遇了很大打擊,與試點城市2017年同種葯品最低采購價相比,葯價平均降幅達52%,毛利率天花板被壓死了,醫葯采購第一批目錄出來之後恆瑞股價一度大跌,仿製葯開始逐漸弱化,創新葯的研發不能打包票,未來恆瑞和翰森的高市值不知道還能持續多長時間。
不行。
參見水晶光電、中國南車、星網銳捷上市相關材料,上述企業在上市前均徹底清理了信託持股。
⑶ 世界名人中有哪些人在設立了家族信託
NO.1 比爾·蓋茨疑以慈善捐款規避遺產稅
2010年,比爾·蓋茨和沃倫·巴菲特發起的「捐贈誓言」活動在歐洲國家遭到質疑和批評,許多德國富豪拒絕跟隨他們的步伐捐出財產。 帶頭的德國漢堡船運巨頭彼得·克雷默表示 : 富豪捐身家承諾、、於將應該繳稅的錢捐出去,令富人凌駕於國家之上,影響公眾利益
按照美國的法律,如果富豪要把遺產給子女,聯邦政府會從中抽掉過半的遺產稅。 事實上,許多美國富豪都以慈善捐款的手段規避遺產稅。 歐洲媒體也對此次活動大潑冷水,很多評論都表示美國富豪與其參加「捐贈誓言」行動承諾捐款,「不如按時交稅」
NO.2 喬布斯遺孀被收高額遺產稅
蘋果公司前董事長、、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辭世後,名下至少三座房產置於信託機構名下,這一舉動使得喬布斯的巨額財產數額和分配成為謎團,喬布斯擁有 555 萬股蘋果股票 ( 市值大約 20.5 億美元 ) 及 1.38 億股迪士尼股票 ( 價值大約 47.4 億美元 ) 雖然在喬布斯去世後,其遺產被交由一個信託基金管理,以避免遺囑認證稅,但其稅率仍然高達 15% 喬布斯的遺孀收到的資本收益稅賬單高達 8.67 億美元,這是她出售喬布斯持有的迪士尼和蘋果公司近 70 億美元股票的稅金。 這些稅金的繳納日期截止到 2013 年,過期稅率將從 15% 上調至 20% 而且到期之後,還可能被額外增收 3.8% 的收益稅
NO.3李嘉誠分家
2012年 5 月, 84 歲的華人首富李嘉誠正式向媒體公布了自己的財產分配方案。 按照李嘉誠的分配方案,李澤鉅將得到超過 40% 的長江實業及和記黃埔的股權,以及加大最大的能源公司赫斯基 35% 股權,這三塊業務約有2000 億港元。 而對於小兒子,李嘉誠也絲毫沒有吝嗇,李澤楷得到的現金相當於現在資產的數倍。 港媒稱,從分配的公平性角度來說,李嘉誠兩個兒子分到的財產無論是實物還是股票、、現金,從數量上來說,應該是旗鼓相當的。 此外,李嘉誠還表示要留足資產給他的「第三個兒子」——李嘉誠慈善基金會。 李嘉誠在自己身體還很健康的時候,就向社會公布了其財產安排,令股民和社會沒有受到不必要的沖擊,也沒有引來不必要的爭論
NO.4林心如婚前財產做信託
早在2012年 3 月,身價上億的林心如明確表示,如果她要結婚將會先把財產信託。 此言一出,頓時引起媒體和業內人士的大膽猜測,影視娛樂明星的帶頭效應或會使得婚前財產信託「浮出水面」。 在國外及港台地區,個人在婚前將自己的個人財產交予信託已經不是新聞,但是在國內,「婚前財產信託」這樣的處置渠道尚未成型
NO.5梅艷芳防揮霍立遺囑信託
一代歌後梅艷芳香消玉殞已 13 年,卻依然無法從人們的視線中遠去,與她有關的新聞時不時還會占據各大媒體的大幅版面,其中,她的上億遺產尤其令人關注
梅艷芳生前知道母親覃美金不善理財且喜揮霍,如果把財產一下子全給母親,擔憂母親會一次性把遺產花盡,或被別有居心的人騙走。 因此,梅艷芳選擇了遺囑信託,將近億財產委託給專業的機構打理,信託基金每月支付 7 萬港元生活費給母親,一直持續到她去世
但梅媽對女兒遺囑不滿,認為自己應該獨得遺產,一度質疑梅艷芳生前成立的信託基金是否有效,認為梅艷芳簽訂遺囑時,正在醫院住院,健康逐步變差,懷疑她是在精神不佳的情況下,在遺囑及信託基金上簽名的。 梅艷芳億元遺產官司持續了 5 年,但最後法院的判決是梅媽敗訴,梅艷芳生前遺囑有效
NO.6吳亞軍家族信託
列支敦斯登與瑞士之間似乎並沒有明顯的國界,跨過一條栽滿鮮花的小道,看到點綴王冠的徽章,就來到了這個阿爾卑斯山中的小城。 這兒,聚集了歐洲大部分頂級的信託公司
不過,在英國和法國之間,還有一個飄逸著薰衣草香氣的小島,這個名為澤西島的英國皇室屬地,基金業規模高達 1967 億英鎊(約合 1.9 萬億元人民幣),聚集了全球頂級的信託公司
也許你很難相信,遠在萬里之遙的中國「歷任」首富,都和這個小島有不解之緣 2009 年女首富張茵,這個以回收廢紙發家的紙業大王,通過島上的法巴信託公司( BNP Paribas Jersey Trust Coporation Limited )設立了 3 只家族信託
吳亞軍, 2011 年的中國女首富,這個優雅而嫵媚的女人通過匯豐國際信託公司設立了家族信託。 當然,作為一家老牌的英資銀行,匯豐幾乎在每個享有寬松金融法案的小島上都有分支,也包括信託公司
除了澤西外,還有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甚至模里西斯。 每天,駐扎在繁華都市的信託管理人,都將無數的文件和資金輸往這些小島。 信託管理人的要求也許並不高,免稅可以讓他們節省大量的中間成本,低廉的管理費也可以讓他們賺取多一點的利潤。 富豪們的要求也許更簡單,每年的回報率不需要多高,只要穩重且有保障
NO.7洛克菲勒家族信託
最早的信託見於十字軍東征時期,那時人們因為遠征,而將自己的財產轉托給信任的人照管。 後來這一方式逐漸固定,也有不少人選擇將自己的財產轉給牧師代為經營
刑成介紹說,國外幾乎不存在國內現有的信託公司的模式,國外的大型信託公司多為銀行經營的信託公司,比如說匯豐國際信託、、。 用益信託的分析師李暘則告訴記者,國外的普遍做法是直接將律師設為受託人
大型的財閥家族擁有自己的律師、、會計師,也有自己專門的信託機構。 掌握著寶馬的科萬特家族就有自己專屬的信託機構,家族財產都由這個公司打理,家族成員定期領取收益。 該機構在香港成立了投資分支機構,同時也是大陸 PE 公司九鼎投資旗下一隻基金的 LP之一。
美國總統幾代更迭,洛克菲勒家族的王朝卻始終未變。 洛克菲勒家族組建了自己的信託公司來打理家族成員的私人財產
洛克菲勒家族的興起源於石油,第一代創始人約翰洛克菲勒創立了標准石油,在上個世紀初贏得了十數億美元的身家,成為那個年代數一數二的世界富豪。 他的遺產通過信託的方式被傳承
到他兒子那一代,一共設立了五個信託
洛克菲勒中心大樓在曼哈頓市中心,在這棟大樓的最頂層是一個不為外人所知的機構。 在這個大套間辦公的正是幫洛克菲勒家族打理財產的工作人員。 他們管理者洛克菲勒集團 90% 的股權
NO.8 SOHO中國潘石屹、、張欣家族信託
並不是每一個家族都富可敵國,可以設立自己獨立的信託公司。 以巴克萊、匯豐、大型銀行為代表的公司解決了大部分無力擁有自己專門機構卻需要金融指導的家族的問題
國內富豪在自己的公司中構建信託架構也是多通過銀行系信託公司
SOHO中國在香港上市,實際控制人張欣與潘石屹對公司的控股正是通過信託來實現。 信託的受託人是匯豐國際信託,合計持有 SOHO 中國超過 60% 的股權,信託受益人是張欣
公司上市之後為了履行披露義務,股東的信息都會呈現於投資者的面前,但是如果通過信託來持股則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股東的隱私。 通常招股書或者公司財報上顯示的只有信託的成立人和受託人,除非信託受益人在董事會或者高管名單中,否則受益人的信息不會出現在財報中
以上述 SOHO 中國為例,公司財報中顯示張欣是信託受益人,但是這只信託是否還有其他受益人以及收益比例如何則無從得知
NO.9 家族信託
•開曼和澤西島上的信託
兩大女首富選擇海外信託,香港大部分信託匯豐操辦,富人們選擇信託,就是選擇一地的法律體系
明亮的落地玻璃外,是維多利亞港淺綠的海景,不時有幾只海鷗從天空掠過
這里是法國巴黎銀行( BNP )位於香港金融中心的總部會議室。 當然,這家在英屬澤西和盧森堡都設有大型信託公司的跨國銀行,還擁有更加神秘的 VIP 客戶室。 房間布置幽雅,牆上是畫風前衛的油畫,米黃色的小幾上,淺藍色的瓶中插著鮮花。 你可以很悠閑的坐在寬大的沙發上,而你的銀行顧問會詳細地向你解釋各種繁復的程序
事實上,多年以來,內地和香港富豪都願意委託類似法巴這樣的跨國銀行打理他們的財富。 一種選擇是信託
•神秘的信託島
也許你沒有想到,那些在地球儀上都難以看清的小島竟承載了眾多富豪的財富
在香港,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操刀了其中大部分家族信託
龍湖地產的董事長吳亞軍出生於重慶,可是龍湖地產的注冊地在開曼群島上。 這是一種常見的運作方式,將公司注冊地選擇在海外離岸金融中心上
龍湖地產的股東名單中有「絲質信託」。 其中的蔡氏家族信託以及 Silver Sea Asset Limited 是控股股東 Silver Sea 的受託人是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5.465% 股權。 這是一隻全權信託。 全權信託指受託人可以在委託人的意願指導下自行決定信託財產的分配方式、財產的管理運作方式、。 信託的設立人與監管人是吳亞軍,受益對象則包括吳亞軍在內的其他若幹家族成員
吳亞軍今年只有 48 歲,這個優雅而又嫵媚的女人做過記者, 1993 年開始涉足房地產業, 1995 年創建了重慶龍湖地產有限公司 2008 年,龍湖地產在香港上市。 吳亞軍的個人財富一度超過楊惠妍,成為內地女首富
吳亞軍現在是龍湖地產的董事會主席。 公司上市之後,為了避免家族企業的弊病,吳亞軍的丈夫蔡奎辭去了在公司的所有職務,只保留了股權。 吳亞軍家族的另一隻家族信託為蔡氏家族信託,持有龍湖地產 30.25% 股權
除了實際控制人通過信託持股外,公司其他高管的股權激勵也是通過信託實現。 上市之前,公司高管,房晟陶、邵明曉、人通過 Long Faith Trust 持有公司股權,受託人也是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上市之後,吳亞軍給公司約 550 名員工設計了股權激勵計劃,這一部分股權轉入一隻名為 Fit All Trust 的信託之中
一樣是事業有成的商界木蘭,張茵與吳亞軍的操作方式不盡相同
1957年,張茵在東莞出生。 她的創業之路始於香港 27 歲時,張茵辭掉了當時薪資豐厚的工作,隻身前往香港做起了廢紙回收的生意
1990年她移民美國,也將生意建議不拓展 10 年之後,她的公司成為美國最大的廢紙回收商
為了進一步拓展產業鏈,張茵在東莞設立了玖龍紙業,開始了自己的造紙之路 2006 年,玖龍紙業在香港上市,那一年,張茵登頂胡潤百富榜
張茵在股權的信託架構中顯得低調與審慎。 張茵一共設立了四隻家族信託。 其中通過 The Northern Trust Company of Delawcere 設立了 YC 2006Family Irrevocable Trusr ,持有玖龍紙業 29.706% 股權
張茵又通過了澤西島上的一家信託公司 BNP Paribas Jersey Trust Coporation Limited 設立了三隻家族信託,分別是劉氏家族信託、、張氏家族信託以及金巢信託。 她一個兒子的名字作為信託受益人出現在股東名單中,另一個兒子是特別受益人,但是名字並未出現在股東名單里。 張茵自己有 7 個弟弟妹妹以及 2 個兒子
•內地罕見的遺產信託
事實上,龍湖地產與玖龍紙業並不孤單,在香港上市的許多內地民營企業都選擇了信託持股,例如永達汽車、、阿里巴巴、寶信汽車、
並不是只有企業家才能選擇家族信託的方式來傳承財富,對於一般高凈值人群來說,信託亦是遺產傳承的方式之一,只是這種方式在大陸尚不多見
已經逝世的香港明星沈殿霞在去世前,將約一億港幣的資產交給信託管理人打理,避免剛剛二十齣頭的女兒不善打理龐大資產的狀況的出現
沈殿霞找到的信託管理人包括前夫鄭少秋以及生前好友,如果她女兒要動用遺產,需要經過管理人的一致審核
梅艷芳的處理方法則更為直接,她將接近一億港元的遺產交給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打理,信託受益人只有她母親一人。 梅艷芳的母親目前每個月固定從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處領取 10 萬港元生活費,直至去世
但是,不久之後,梅艷芳母親將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稱遺產被謀奪,最終撤訴
⑷ 什麼是 信託基金 債券 股票
信託基金也叫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信託基金 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藉助發行基金券([1]如收益憑證、基金單位和基金股份等)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2.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3.
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⑸ 李嘉誠財產分配問題
Richard將和其兄長李澤鉅共同管理李嘉誠基金會,同時,李嘉誠也會以現金方式全力支持Richard收購他心儀的公司,而資助的金額將是Richard身家的數倍!媒體估計不低於一千億!所以李澤楷(Richard)不吃虧!!
而且以Richard的性格也不願接手父輩傳下來的產業。
⑹ 請問家族信託具體的一個操作是怎麼樣的
企業家普遍希望子女能夠把企業發揚光大,傳承和積累更多家族財富,但並非每個企業家子女都對家族企業感興趣。有些人更希望追隨自己其他方向的夢想,比如巴菲特的小兒子彼得就選擇成為一位音樂人,而不是進入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也因為這樣,很多富人為孩子考慮而採取了設立家族信託的方式,不直接把財產分配給繼承人,而是委託給信託基金受託人來管理,從而將股東和運營者的角色分開,任用能乾的職業經理人管理家族企業,同時又保障繼承人可以生活無憂。
財富傳承穩保障
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家族信託基金的運用已經相當普遍。IBM掌門人沃森曾以自己的孫輩為受益人設立了一筆數百萬美元的信託基金,他們年滿35歲就可以支配基金中各自的份額。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之子小約翰·肯尼迪,生前依靠家族信託基金就可以過上隨心所欲的貴公子生活,並客串雜志經營業務。他的父親與叔叔也同樣受益於家族信託基金。據約翰·肯尼迪的弟弟愛德華·肯尼迪稱,1936年他4歲時,父親已為他和哥哥分別設立了1000萬美元的信託基金。
另一個廣為人知的案例是帕麗斯·希爾頓,盡管她的祖父2007年把希爾頓酒店出售給了百仕通集團,並宣布將名下約23億美元的資產大部分捐贈給慈善機構希爾頓基金會,但這並太影響帕麗斯的生活,因為她依然擁有為己而設的家族信託基金。
在香港,船王許愛周之孫、中建企業主席許世勛之子許晉亨的收入同樣來自家族信託基金。許愛周上世紀40年代從事地產及投資業務積累了大量財富,他將名下重要資產如中建大廈等樓宇和亞洲貨櫃股權放入周興置業旗下,並以家族信託基金持有,由許世勛三兄弟共同掌管,家族成員每月在基金內支薪而不能直接分得遺產。另外,一些官員在上任時為保證不牟私利,也會成立家族信託基金,如前香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當年即把財產以家族信託基金形式交給父親唐翔千管理。
為防止家族信託基金的庇蔭讓受益人們成為無節制揮霍的紈絝子弟,一些信託還會專門設置防揮霍條款,對受益人的權力進行限制。在設計信託契約時可以依據父母對子女的期望來設定撥放財產的條件,如所發款項只夠維持子女過中產生活,或只能用於醫療、教育等支出,讓子女不會因繼承巨款而出現價值觀偏差。
合理節稅保護傘
在美國等遺產稅高昂的國家,信託基金的另一個重要功能是節稅,財富家族可以通過設立理論上能永續存在的朝代信託來規避遺產稅和隔代轉移稅。例如,在遺產稅的最高邊際稅率高達45%的情況下,如果傳承三代,通過朝代信託可能會幫繼承人節省70%以上的稅收。不過,設立朝代信託需要向受託的金融機構支付不菲的手續費及管理費,每年的費用有可能達到信託資產的1%。因此,為節省管理費也有許多人會選擇負責任的家庭成員或朋友作為受託人。比如薩默·雷石東的家族信託基金SMR信託,主要託管人即是他多年的副手維亞康姆公司CEO菲力普·道曼。當然,這種情況下委託人的選擇與公平處事就更為重要。香港羅氏針織創辦人羅定邦於1996年4月成立家族基金,選擇次子羅蜀凱任受託人,而到了2007年,其四子羅嘉寶之女羅穎怡就入稟法院,控告二伯父沒有提供信託基金內物業及資產全面准確的資料,要求他交代賬目。為解決此問題,信託基金委託人也可以指定專門的監察人,以監督受託人是否履約。
資產隔離防火牆
因為信託獨具的資產保護機制,且委託人和受益人通常不是同一人,家族信託還可以充當財產的「防火牆」。如果委託人死亡、離異或破產,信託財產不會受其牽連,債權人或配偶都無權拿走。香港曾有一位富商設立了一個1000萬港幣、為期三年的信託,受益人為10歲女兒。未料,兩年後該富商因經營不善,資不抵債面臨破產。在清算時,債權人雖然發現卻無法動用這筆信託中的錢款。三年到期後,信託轉為現金劃至女兒名下,按照香港有關法律,信託只管受益人是否拿到錢,而不管受益人拿到錢後給誰用或怎麼用,富商就可以靠這筆信託資金重整旗鼓,東山再起。
去年轟動一時的龍湖地產主席吳亞軍與蔡奎離婚事件中,也讓公眾看到了家族信託的妙用。蔡奎的家族信託「銀地」(Silverland)最終漂離了吳亞軍的家族信託「銀海」(SilverSea),僅用一紙協議就解決了夫妻分家問題,連公告都不用發,避免了一般通過股權分割財產帶來的稅負成本及交易成本,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對上市公司的沖擊。
境外上市好工具
實際上,在境外上市過程中信託安排屢見不鮮,早已經成為企業跨境重組及資產規劃的一個利器。那麼,境外上市中典型的信託結構通常是如何安排的呢?2012年末在港上市的中國白銀集團就詳細演繹了這一過程。
中國白銀集團在國內的運營公司主要是江西龍天勇有色金屬有限公司(簡稱「龍天勇金屬」),其股權分別由陳萬天(66.18%)、吳文勇(15.64%)、陳萬龍(7.27%)、陳榮(7.27%)和萬成來(3.64%)持有,其中實名股東陳萬權及陳萬成作為代名人,代表陳萬天及配偶周佩珍持有部分股權。為了完成上市重組,大股東陳萬天的配偶周佩珍選擇了變換國籍方式,以繞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並自2011年9月起成為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國民。
其重組方式可以簡單概括如下:周佩珍在境外設立了Rich(BVI)、中國白銀集團(開曼)、中國白銀(BVI)和中國白銀(香港)等一系列中間控股公司,又通過中國白銀(香港)在境內設立了一個外商獨資企業(WFOE)「浙江富銀」,進而又用這家WFOE收購了國內的「龍天勇金屬」及其他相關運營公司,從而完成境內權益置入境外的重組過程。當所有股權都轉移到了周佩珍手上的時候,原股東的利益又怎麼保證呢?解決辦法是,周佩珍作為委託人設立了五個酌情信託,即陳氏家族信託、WWY信託、CWL信託、CR信託及WCL信託。這五個信託分別為「龍天勇金屬」五位原股東陳萬天、吳文勇、陳萬龍、陳榮和萬成來的家族信託,各自信託在擬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也與原股東持股比例相同。五位原股東分別為各自信託的保護人,五位原股東及其配偶、子女等為各自信託的受益人。
⑺ 為什麼百富榜上馬雲叫馬雲家族
個人覺得是馬雲出了那麼多軟體,肯定不是他一個人的研究成果,他肯定會有一個團隊,所以以馬雲首,以名字為由,就叫馬雲家族。
從1999年到現在連續21次發布了《胡潤百富報告》。該榜單連續7年一直在20億元之中。計算上榜企業家財富的截止日期是今年8月15日。首富排名馬雲為啥叫做馬雲家族?因為馬雲的妻子、兒子都是馬雲財富的受益人,所以是指馬雲全家人。
⑻ 法律規定哪些是親戚不能代持股
一般來說,資產代持包括簡單的資金代持和股權代持,所謂代持,就是將自己的資產登記在其他人或機構的名下。代持的原因有很多,一般是由於實際的出資人不願意公開自己的身份,或者為了規避經營中的關聯交易,或者出於規避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限制等找第三人代持,為了達到隱匿財產的目的,而往往忽略了代持行為所引發的風險。此外,初創企業的核心創始人對於股權「代持」是非常偏愛的,通過公司核心股東代為持有員工股東的股權,既方便管理,又可以激勵員工。通常情況下,你接觸到的律師都不太建議當事人採取資產代持的方式處置自己的資產,因為其中的風險太大,必須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之心。下面展開談談。
一、幾類常見的風險
1、代持人負債引發的風險
顯名股東因其未能清償到期債務而成為被執行人時,其債權人依據工商登記中記載的股權歸屬,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股權強制執行,此時隱名股東作為案外人請求停止執行案涉股權並確認其對所有權的,法院可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二條及商事裁判規則中的外觀主義及對善意相對人的信賴利益的保護,對隱名股東的訴請不予支持。
顯名股東與隱名股東之間簽署的《委託持股協議》僅具有內部效力,對於外部第三人而言,股權登記具有公信力,隱名股東對外不具有公示股東的法律地位,不得以內部股權代持協議有效為由對抗外部債權人對顯名股東的正當權利。
最高法院在「王仁歧再審案」里認為,《公司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稱的第三人,並不限縮於與顯名股東存在股權交易關系的債權人。根據商事外觀主義原則,有關公示體現出來的權利外觀,導致第三人對該權利外觀產生信賴,即使真實狀況與第三人的信賴不符,只要第三人的信賴合理,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即應受到法律的優先保護。基於上述原則,名義股東的非基於股權處分的債權人亦應屬於法律保護的「第三人」范疇。
2、代持人死亡引發風險
如果代持人意外死亡,則其名下的代持資產將有可能涉及繼承的法律糾紛。此時事先的書面約定(代持協議)的主要性就顯現出來了。
從性質上來看,股權代持中的實際出資人的權利義務並非是公司股東的權利義務,而是基於代持協議與名義出資人之間的合同性質的權利義務。因此,實際出資人死亡後,可依據代持協議的規定繼承相應的權利及義務,除非代持協議有特別的規定外。
有限公司資合性和人合性高度統一,公司股東之間的關系往往不僅僅是出資關系,通常都有基於人和資源的合夥性質,因此保證這種關系的穩定性是有現實必要性的。一旦存在代持情況,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實際出資人或其繼承人等提出請求轉變為股東的這種不可控的因素,「陌生人」要長驅直入進入核心圈,這對於原股東之間的人合性構成巨大挑戰。為了避免這類情況對公司的沖擊,在代持協議以及公司章程中均作出相應的規定會是一個好的策略。
3、代持人的婚姻變化引發的風險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依據法條,代持人的婚姻狀態如果發生變化,代持資產一旦被認定為代持人夫妻共有財產,將有可能面臨被分割的法律糾紛。
二、規避代持風險的方法
1、簽訂代持協議
簽訂代持協議是最簡單直接的方式,也是目前使用最多的方式。設立代持股時,雙方簽訂明確的股權代持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被代持股權及其孳息的歸屬、對名義股東的補償、違約責任等,特別是要約定高額違約責任。
同時建議資產所有人保存好詳細的資產轉移證明文件,並盡可能地保留資產的實際控制權。
2、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可以考慮在簽訂股權代持協議的同時簽署被代持股權的股權轉讓協議,這樣實際投資者可以隨時依據股權轉讓協議要求將被代持股權轉讓到自身或指定的其他人名下。
同時,實際投資者也可要求名義股東出具一份授權委託書,委託實際投資者處置與被代持股權有關的事項。類似的措施還有出資人和代持人簽訂股權期權購買協議或代持人將行使代持股份的權利獨家授權給出資人。
3、辦理股權質押擔保
在辦理股權代持的同時,可以辦理股權質押擔保,將代持的股份向實際出資人辦理質押擔保。這樣就確保了代持股人無法擅自將股權向第三方提供擔保或者出賣轉讓。再者,即使由於其他原因,比如法院執行或者繼承分割需要變賣股權,實際出資人也可以質押權人的身份,獲得優先權。
4、雙方親屬出具認可代持聲明
聘請律師安排代持人和實際所有人雙方直系親屬出具認可代持的書面聲明,避免因代持人婚變或死亡導致親屬主張分割代持資產的風險等等。
5、法人代持結構
設計由法人代替自然人的代持結構,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一般的代持協議法律效力較低,甚至還會出現訂立的內容無效的情況,因此資產所有人需要更高層次的法律來得到保障。好的代持結構是用法人、機構來代替自然人的代持。比如選擇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來持有股權,或者選擇境外免稅地區設立離岸公司,通過層層設計的股權結構來持有股權。
有關該話題值得專文介紹,以後本公眾號擇機另行介紹。
6、家族信託
家族信託也是一種重要的代持行為,依據中國的《信託法》的規定,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在這種法律框架下,委託人即資產的實際持有人,受託人即代持人。
委託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家族信託,將其名下的現金、股權或不動產轉移到家族信託中,並委託自己信任的受託人進行管理、處分,信託合同的條款的訂立受到《信託法》的規定和保護,相比由自然人雙方私下簽署的代持協議,無疑具備更強的法律效力與保障。
與前面方法相比,家族信託具有設立方便、費用低而專業度高、以及法律效力最大化的特點,是很多高凈值人士作為資產增值保值以及愛撫傳承的首選。
三、老生常談:增強證據意識
實際出資人要增強證據意識,注意保存搜集代持股的證據。為了防範萬一,實際出資人一方面要簽訂全面、細致的代持股協議並及時辦理公證,另一方面要注意搜集保存好證明代持股關系的證據,比如代持股協議、出資證明、驗資證明、股東會決議、公司登記資料等。如果代持股人嚴重違約或者法院凍結保全執行代持股份,可以及時提出訴訟或者執行異議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⑼ 利弗莫爾證券和傑西·利弗莫爾的關系
香港證監會官網查詢到,利弗莫爾證券的股東裡面有傑西·利弗莫爾的家族信託基金持股,我因為是傑西·利弗莫爾的忠實鐵粉,我會一直使用利弗莫爾證券,希望利弗莫爾證券能夠像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一樣偉大!
⑽ 離婚被分70億是怎麼回事
公司一朝上市,立刻造富一批高管。而高管們的一舉一動有時候就成了影響個股和股民的重要事件,比如離婚。
有的高管因為離婚傷及上市公司,也有高管為了能夠順利減持套現「假離婚」。無論怎樣,受傷的總是股民。
日前,贏時勝的公司董事鄢建兵和妻子協議離婚並分割財產,導致公司股權有所變動,也引起一眾股民和吃瓜群眾的圍觀。
上市公司高管「離婚」是減持的套路?
先來看看公告吧:
有分析認為,目前上市企業的實際控制人、自然人控股股東或大股東的年齡段集中於35歲到50歲,屬於離婚高發年齡段。其中,家族控股的超過三分之一,很容易出現婚變危機。
也有分析認為,因為曾讓上市公司高管心驚膽戰的「土豆條款」!
2010年左右,土豆網沖擊納斯達克。但土豆網CEO王微的前妻楊蕾半路殺出,要求分割土豆網38%的股權,土豆網95%的股權被楊蕾申請凍結。楊蕾的一紙訴狀成為了當時最大的黑天鵝事件,王微以700萬美元作為補償,與楊蕾協議離婚。
但最終因為離婚事件,土豆網錯過了最好的上市時機,重啟IPO時卻遭遇美國資本市場冰河期,上市首日股價下跌12%。後不到一年時間,土豆網被纏斗多年的優酷並購。
對此,業內有分析認為,「土豆條款」可以解釋上市公高管如此頻繁地離婚,因為王微離婚而導致土豆網上市失利催生出的條款是指風投所投公司的CEO結婚或者離婚必須經過董事會的同意。對上市高管來說,想說分手也許要等到上市之後。
股民防不勝防的坑!高管離婚傷及上市公司
也許對上市公司高管老說,資本和婚姻的關系從未如此緊密。從資本角度來說,每個高管的離婚並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離婚會影響到了上市公司股權結構、高管的控制權,甚至公司的未來發展方向。
2013年,神州泰岳創始人、實際控制人王寧在經歷離婚大戰前,其持有神州泰岳約8453萬股,占股份總額的13.78%,與公司總經理李力並列第一大股東。
離婚分割股票過戶後,王寧和前妻安梅各持有神州泰岳4226萬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6.89%,並列第三大股東。而董事奇強以7.22%持股躍升至第二大股東。
上市公司高管的婚姻危機處理不當,或許會影響到資本市場,進一步影響到投資的利益。
2011年11月,硅寶科技發布公告稱,股東王有治與妻子楊麗玫女士協議離婚。
按照協議,王有治將此前持有的硅寶科技股票1881萬股平均分割。受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硅寶科技的股價一路下跌。截至當日收盤,硅寶科技收於11.04元,較當日離婚公告發布時跌了5.56元,跌幅達到了32.40%。
三特索道則可能是因交易方高管離婚而最受傷的企業之一。
2015年6月,三特索道發布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擬向藍森環保等多家企業和自然人購買蘇州楓彩生態農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100%股權。
但在三個月後的9月,藍森環保的控股股東王群力與妻子陳林因私人原因協商財產分割,其中涉及藍森環保股東權益的分割。
為了順利重組,三特索道為王群力兩口子操碎了心,多次奔走在雙方之間充當和事佬,「多次直接及間接溝通」。最終,陳林表示按照原定方案繼續推進交易,但是三個月後,事情再次生變。
疲於奔波於交易方高管的婚姻糾紛,三特索道於2016年3月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在去年6月審議通過的重大資產重組,或因交易方之一的藍森環保實際控制人與其妻的財產分割訴訟而生變。
根據該實控人之妻的訴訟請求,其要求判此次重組涉及的股權轉讓無效。
默多克等國外大鱷如何處理離婚與資本的關系?
上市公司高管的婚姻成為影響資本市場的重要關系之一。
據21世紀經濟報道的報道,根據美國資本市場的玩法,甚至一些「浪漫關系」、「緊密關系」、「曖昧關系」都被視作風險關系,往往一有失度,便會招致天價罰單。
而隨著婚姻越來越脆弱,不少上市公司高管出於企業發展的考慮,避免出現「一地雞毛」的尷尬局面而主動選擇避險。
1999年,默多克與第二任妻子安娜離婚,支付給對方17億美元的天價分手費。為避免重蹈覆轍,默多克將80億美元財產放進了信託基金,每名子女均享有相同的財產繼承權。
2012年,默多克與鄧文迪離婚時,默多克財產並未被大幅切割。鄧文迪僅獲得兩套房產,兩個女兒獲得870萬美元基金的受益權。
據悉,所謂家族信託就是將資產的所有人與受益人進行分離。
一旦購買,這筆錢將獨立存在,不屬於任何人的私人財產,無論是離婚還是分家產,這筆錢都不會進行劃分,只可以根據所有人的意願設置資產的受益人。
實際上,家族信託成為不少上市公司高管的避險選擇。
2012年8月,龍湖地產主席吳亞軍與蔡奎結束了多年的婚姻,兩人原本共同持有龍湖地產逾70%股權。而實際在公司上市前,兩人已處於分居狀態。
但可能考慮到離婚對於公司股權結構的影響,直到公司上市的股票解禁期過了以後,雙方才正式離婚,並將股票分別轉至各自的信託公司名下,且簽署了投票權委託的協議。
目前,家族信託基金代為持股在香港大型上市公司中非常普遍,香港的富豪或名人,如李嘉誠家族的長江實業、李兆基的恆基地產、郭氏家族的新鴻基地產等均於多年前成立各自的家族信託基金,並通過家族信託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股市有風險啊,看不懂就不要下手,隨時都會有風險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