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何說光電行業發展融資難的問題尚待解決
據報道,太陽能光熱發電可以提供連續、可靠的電力且具有良好的調節性能版,不僅可以替代化石能權源發電,還可以發揮調峰和儲能作用,提高電力系統接納風電和光伏發電的能力,但是行業發展融資難等問題待解。
網友紛紛表示,希望政府可以出台相關的政策,促進光電行業的發展!
② 我國光伏產業面臨三大難題,如何破解
我國光伏產業發展盡管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以下三點:
首先是棄光限電問題。數據顯示,2016年西北地區棄光電量70.42億千瓦時,棄光率19.81%。其中,新疆和甘肅棄光率均超過30%。
其次是政府補貼拖欠問題。我國光伏發電起步較晚,目前投資光伏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政府補貼。
第三是融資難度大。由於電站建設資金需求量大、周期長,光伏產業面臨著融資難的問題,特別是分布式電站項目。
前瞻產業研究院認為,「十三五」規劃為光伏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新機遇,受益於儲能技術發展以及電網輸配系統建設逐步完善,光伏發電效率將進一步提高,棄光率也將有所下降,因此長期來看,中國光伏發電發展前景較好。
③ 如何破解「融資難,融資貴」難題
還是得先談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成因,然後再談各方面的解決措施:
從外部因素看,我們國家金融體系發展本身有缺陷,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產品和服務體系不健全,政府在法律和制度層面對中小企業融資扶持的設計還不夠。(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政府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重視程度和參與程度非常高,有很多經驗我們可以借鑒,我們會做一個他山之石的系列)。不夠發達的金融體系,資金提供方通常是供給關系的強勢方,可以按自己的風險偏好設定門檻、挑選業務做。資金渠道在面對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時,往往被調侃為只會做錦上添花的事而不會干雪中送炭的活。
雖然近年中小企業融資創新產品已經很多,但實踐的中我們看到這樣的情況:資金提供方在設計融資產品時,通常只關注風控,不關注服務;在企業融資申請過程中只提供門檻,不提供幫助。導致企業融資過程總是摸著石頭過河,不管走傳統機構還是創新渠道,申請失敗乃至成功融資,最後產品對企業來說還是覺得霧里看花,搞不明白。導致大部分的融資渠道融資創新也不被中小企業知曉。
從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看,企業法人自理結構不完善、缺乏長遠規劃和目標,決策短視、管理能力不強導致抗風險能力弱、生命周期短暫;企業自身行為不當,許多中小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有的設置幾套賬目、有的甚至沒有建立會計賬目,資金管理較為混亂、融資不按約定使用和償還,這些不當行為導致企業信用水平低下。企業作為融資主體透明度低,不確定因素多,信息不對稱抑制了資金提供者的放貸意願,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資金提供者為了減少風險提高融資成本又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融資貴。
了解了原因,我們來看看各方面已經在採取的解決措施:政府近年大力加強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加緊出台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扶持,同時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認可普惠金融、允許互聯網金融創新都是為了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傳統金融機構也做了很多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業務創新,如加強信用貸款的發放,嘗試各種中小企業集合債、集合票據、集合信託產品等等。很多中小企業頁認識到自身問題,開始努力提高經營能力,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和財務管理,維護好企業信用,甚至研究宏觀經濟形勢變動和經濟發展新常態做好企業發展規劃。
④ 我是做光伏項目的,資金需求量很大,銀行又不給我們這種民營企業貸款。請問如何才能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用你自己的資產去抵押貸
⑤ 為什麼美國的光伏企業無融資之憂
美國2009年頒布的《美國恢復與再投資法案》,引入了稅務投資人概念。稅務投資人在投資可再生能源項目時,在一定期限內可以獲得政府30%的稅收返還。這種返還又分為ITC(投資稅收抵免)和PTC(生產稅收抵免)兩種形式。前者指由稅務投資人投資並且在2016年底前投入運行的太陽能、燃料電池和風能項目,建成後政府將提供30%的稅收抵免。而後者則是針對2013年前投入使用的風能、地熱能等新能源項目,運行發電後每度電可獲得2.2美分的稅收抵免,可持續十年時間。
一般說來,在美國繳納一定數額稅金的企業,都可以作為稅務投資人。但由於大型電站項目投資金額較大,稅務投資人往往是具有非常龐大納稅基數並且熟悉美國稅務規則的大型金融機構,例如美國銀行、摩根大通、花旗銀行和通用集團金融公司等是目前市場上較為活躍的稅務投資人。稅務投資人通過設計的投資結構投資進入能源項目,並利用其龐大納稅基數使得能源項目產生的稅收減免可以充分利用。
根據《美國恢復與再投資法案》的ITC政策,擁有一套3萬美元的屋頂光伏系統的家庭可以獲得約1萬美元的稅收抵扣。此外,根據美國稅務局(InternalRevenueServices)發布的納稅指引規定,2005年12月31日以後的光伏系統可以採用成本加速折舊法MACRS,即固定資產折舊額按照設備年限逐步遞減。對於家庭而言,前述稅務優惠政策難以應用,而資產以光伏系統為主的開發商則可充分利用ITC和MACRS帶來的稅收抵扣和稅項資產,為了充分利用上述兩項政策,以SolarCity為代表的光伏系統以租代售模式便應運而生。
反觀國內市場,由於缺少ITC和加速折舊稅盾等政策環境,國內目前難以完全復制SolarCity的融資方式。但可以借鑒其思路,將光伏電站視為金融產品,期初可藉助融資租賃、與信託/產業基金合資、定增等方式快速做大規模,形成有一定規模的資金池,在蓄勢階段奠定行業地位;隨著產業對電站金融屬性認識的加深、行業配套政策的完善,通過資產證券化實現更加快速擴張。因此,從光伏運營商的成長路徑來看,對金融工具的靈活運用是企業把握行業快速發展機遇的關鍵。
⑥ 如何考量光伏電站融資隱患
並不算熱門的融資租賃,卻正成為光伏行業炙手可熱的融資渠道和模式之一。
*ST海潤近日發布公告稱,已經與中國康富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融資租賃業務,融資金額不超過1.9億元人民幣。
作為另一家號稱將打造吉瓦級光伏電站業務的上市公司,彩虹精化近日在其發布的中報中表示,公司已與中建投租賃有限責任公司、中廣核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合作開展光伏電站的融資租賃業務。
據不完全統計,自今年以來,融資租賃業已經為光伏行業提供了約15億元的融資支持。
「鼓勵融資租賃公司在飛機、船舶、工程機械等傳統領域做大做強,積極拓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節能環保和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拓寬文化產業投融資渠道。」
在此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新能源則位列受鼓勵的融資租賃項目之列。
不過,從一些業內人士的反饋來看,對於光伏電站而言,在發展融資租賃方面也包含著一些明顯的弱勢。其中,不利因素主要集中在限電、電價補貼拖欠等影響現金流的方面。這也導致融資租賃業務在具體的操作思路上,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並無太大的差別。而這種仍然需要擔保為主的操作方式,可能對整體改善光伏行業的融資困境並無太大的助益。
融資租賃大熱
根據*ST海潤的公告,其全資子公司擬用部分機器設備及產品為柯坪海鑫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與中國康富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融資租賃業務,融資金額不超過1.9億元人民幣,公司擬為全資子公司的融資租賃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為10年(如被擔保人股權發生股權轉移,則擔保責任至股權轉移完成後解除)。
此前,*ST海潤已經為其另一全資子公司合肥海潤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融資租賃擔保協議,後者擬將部分自有機器設備與安徽中安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融資租賃業務,融資金額不超過8,000萬元人民幣,公司擬為全資子公司的融資租賃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為3年。
資料還顯示,除了海潤光伏外,今年以來,通過融資租賃進行融資的還包括聯合光伏、英利等。其中,聯合光伏分別在今年的4月和6月為其旗下電站,簽訂了兩筆各3億元的融資租賃協議。
此外,科陸電子也為其旗下的電站通過融資租賃獲得了4.5億元的融資。
風控難題
進一步的信息來看,聯合光伏在今年4月份為其下屬電站訂立的融資租賃利率為6.49%,而在6月份簽訂的同樣是3億元的融資金額的利率則為6.215%,較此前有所下降。
根據科陸電子發布的公告,其下屬全資子公司科陸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杭錦後旗國電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擬將其設備以「售後回租」方式與中信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辦理融資租賃業務,融資金額不超過人民幣40000萬元,融資期限為不超過8年,租賃名義利率6.3845%,租賃服務費每年1%,分期收取。
在今年八月份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了確定加快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行業發展的措施,並提出鼓勵融資租賃公司積極拓展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
據不完全統計,自今年以來,融資租賃業已經為光伏行業提供了約15億元的融資支持。
不過,對於光伏電站的融資租賃而言,也存在著一些困擾因素,尤其是在存在限電、補貼拖欠等情況下,尋找到較好的風險控制方式和手段,則至關重要。
華能天成融資租賃公司市場化業務總經理許飛表示,相對於銀行抵押貸款,融資租賃的融資成數(融資租賃款投放額與租賃資產賬面凈值的比例)更高,有的可達到9成以上因此對資產風險的管理要求也更高。
與此同時,具體到光伏項目而言,其回收期較長,但是融資租賃機構不可能實時去跟進項目。如果出現限電、補貼不及時或其他極端情況時,原有的風險收益測算模型未必能充分體現整個項目的收益情況。
稍作分析不難發現,不論是從上述企業的具體融資租賃合約來看,還是鑒於融資租賃本身的特殊性而言,在具體的業務開展中,都仍然在延續此前固有的操作思路,需要有實力的公司作為擔保,並且在電站的融資評估中,也是以組件等設備的估值為主。
這種並沒有任何突破的操作方式,可能僅僅是幫助光伏電站增加了一個融資渠道,對改善行業整體融資困境可能並無太大助益。
⑦ 光伏發展的棄光限電問題和融資難的問題將如何得到妥善解決
棄光限電問題看前期項目的勘察情況,這些問題都能避免的,輸送條件好,有條件給你並網,何必給你限電;
融資還是安全和收益率的問題
⑧ 怎樣解決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
企業法人自理結構不完善、缺乏長遠規劃和目標,決策短視、管理能力不強導致抗風險能版力弱、生命周期短暫;企業權自身行為不當,許多中小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有的設置幾套賬目、有的甚至沒有建立會計賬目,資金管理較為混亂、融資不按約定使用和償還,這些不當行為導致企業信用水平低下。
企業作為融資主體透明度低,不確定因素多,信息不對稱抑制了資金提供者的放貸意願,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資金提供者為了減少風險提高融資成本又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融資貴。解決好這些問題,就能更改解決融資難題。
⑨ 如何破解新能源企業融資難問題
中國經濟由過去高速發展轉向高質量發展,新能源行業是經濟轉型的重要支撐行業。雖然中國新能源市場潛力巨大,然而新能源企業建設與擴大再生產都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如何較快較好地融資,成為擺在新能源企業面前的現實問題。
融資難在哪兒
新能源企業有巨大的投資需求,但企業自有資金有限,對外融資需求增長迅速。目前,中國新能源企業融資渠道相對單一,市場化的融資方式利用程度低。此外,隨著國內外新能源政策的不斷變化,新能源企業受到的融資待遇也冷熱不均。因此,相當一部分新能源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融資十分困難。
1.融資需求快速增長
據美國能源基金會與中國國家發改委的聯合預測,到2020年中國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清潔技術領域的投資需求大約為7萬億元,單個新能源項目投資動輒都有幾億甚至幾十億元。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副主任解振華則提出要實現2030年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中國的新能源投資應需要41萬億元人民幣。面對如此大規模的資金需求,僅僅依靠新能源企業的內源性融資是難以滿足發展需要。
2.融資渠道相對單一
從當前的實踐看,目前中國新能源企業更多地是依賴股東出資、銀行貸款、上市融資以及發行債券等債務融資,尤其是銀行信貸融資。國外已廣泛應用的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融資租賃、風投、碳交易等融資方式,在中國新能源企業中應用還比較少。
3.融資待遇區別較大
符合國家產業導向且具有國企背景的新能源企業能夠較容易的獲取商業銀行貸款,如事水電、核電的新能源企業;海上發電、太陽能薄膜發電、生物質能發電等領域的技術尚不成熟,商業銀行基於風險考慮,縮小貸款規模、剪短貸款期限、附加較高的擔保條件或要求較高貸款利率等;對於產業鏈上游的中小民營新能源企業,普遍具有資產規模小、缺少有效擔保物、市場競爭力弱等特點,往往較難獲得貸款。
在當前供給側改革和金融去杠桿的時代背景下,中國新能源企業在融資方式上,需要做一些調整。傳統的僅靠銀行信貸的方式,增加了新能源企業的債務負擔,增加了銀行的信貸風險。為此需要政府以擔保的形式,支持新能源企業的發展,以政府擔保融資、社會資本劣後、銀行信貸優先、第三方專業評審服務機構的模式,共同為新能源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發型債券正在成為新能源企業解決融資問題的突破口。近期,經國家發改委審批,堅瑞沃能以及旗下全資子公司沃特瑪與國開證券聯合發行了第一支綠色企業債,總規模26億元(國開證券承諾包銷),國開證券是由國家開發銀行直接控股的證券公司,按照進度,今年2月可拿到無異議函。同時,堅瑞沃能也與國泰君安合作發行公司可轉債,規模也將達到30億元。不僅如此,沃特瑪倡導組建的創新聯盟企業涵蓋了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的原材料、核心零部件、新能源配件、光伏發電微網儲能、裝備製造、整車製造等領域,以及與新能源汽車相關聯的運營平台、金融服務、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目前已聚集了600多家核心企業,可由各沃特瑪創新聯盟企業抽出專家組成評審服務機構,為新能源全產業鏈提供專業評審服務。
第三方專業評審服務機構,可以基於新能源資源、並網及運行數據,對新能源發電項目的技術水平、實際狀態、補貼發放及財務狀況進行評估,為項目融資、並購、資產交易提供技術保障。通過聯合開展項目推介會等方式,加強與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廣大社會資本的對接,為新能源領域重大項目獲取長期穩定、低成本的資金支持創造條件。同時,落實國家和省市政府相關政策,協助對接政企資源,為新能源創新項目爭取政策金融扶持,拓寬融資渠道。
融資雙管齊下
要解決融資問題,還需要引入政府的積極因素,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在直接融資方面,引導風險投資進入新能源企業,為風險投資提供一定的政策優惠;二是在間接融資方面,為新能源企業提供一定的擔保,或者為其提供低息貸款。政府作為中間人,將新能源企業、社會資本、銀行與第三方專業服務評審機構有機聯系起來。
而在現實運作中,一般在新能源企業發展初期,運用政府融資擔保承擔首期工程項目75%的融資額,銀行和社會資本承擔25%的融資額。如果項目順利運行,產生盈利,此時在後期工程中政府承擔60%的融資額,銀行和社會資本承擔40%的融資額。可見,新能源企業在初期的風險主要由政府承擔,如果新能源項目失敗,銀行和社會資本承擔的損失也比較少。新能源項目一旦順利運營,政府將退出並交由市場化運作。由於商業銀行將控風險和資金安全性放在首位,因此「政府、社會資本與銀行共同出資+第三方專業評審服務機構」的模式,適合新能源企業的全生命周期。在這一方面,深圳市政府擔當有為、銳意創新,給予了強有力的支持。
此外,隨著新能源企業項目的成長期和成熟期,社會資本與銀行的融資比例可以逐漸提高。社會資本作為劣後資金,為銀行資金承擔更多的信貸風險,往往獲得的收益高於銀行。銀行僅作為優先資金參與,在信貸風險大大降低的同時增加了盈利,會更願意進入新能源行業。同時銀行還可針對新能源企業的特點進行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針對新能源設備製造商、生產商的特點推出特色金融服務方案,包括應收賬款管理、網上信用證、現金管理等多種服務。(尚震宇作者系中郵證券董事總經理、國信證券財富管理博士後、美國喬治亞理工訪問學者、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