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資金 > 集合資金信託分類

集合資金信託分類

發布時間:2021-01-08 00:16:16

⑴ 集合資金信託所需信託文件與交易文件的種類

信託文件:信託合同,信託計劃說明書,認購(申購)風險申明書。

交易文件:運用信託資金進行投資而簽署的相關文件,如貸款協議、擔保合同、保管合同等。

⑵ 集合信託和單一信託的區別

1、本質不同

集合信託,信託投資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時可以按照要求,為委託人單獨版管理信託資金權,也可以為了共同的信託目的,將不同委託人的資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這種資金信託方式稱為集合資金信託。

單一信託,信託公司接受單個委託人的資金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託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單獨管理和運用貨幣資金的信託。

2、性質不同

單一信託性質:差異性:單一資金信託的委託人具有不同的風險偏好和收益率要求,因此也就具有不同的期限要求,這些個體性問題都可以體現在不同的信託合同上,因此,單一資金信託合同的差異性特徵非常明顯。私密性:單一信託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集合信託性質:投資於集合資金信託的中小投資者人數眾多,社會影響面廣,而抗風險和承擔損失的能力較弱,因此,保護投資者利益是集合資金信託的首要設計原則。



3、私密性不同

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在進行產品推介的時候,均通過信託公司的網站、銀行的櫃台等發布公開信息,而單一資金信託業務的信息無需公開,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⑶ 資金信託的種類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時可以按照要求,為委託人單獨管理信託資金,也可以為了共同的信託目的,將不同委託人的資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通常這種資金信託方式稱為集合資金信託。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時,應設立集合信託計劃,並在集合信託計劃開始推介前,逐一向注冊地銀監局報告。
異地推介集合信託計劃的,須先經注冊地銀監局審批其辦理異地集合資金信託業務的資格,並在開始異地推介前向推介地銀監局和注冊地銀監局報告,每個集合信託計劃最多隻能同時在信託投資公司注冊地銀監局轄內(城市不限)和另一個銀監局轄內不超過兩個城市推介,而且接受異地推介的資金信託合同,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一百萬元(含一百萬元),且機構委託人需同時出具其投資於該集合信託計劃的資金不超過其凈資產20%的證明文件,自然人委託人需同時出具個人穩定的年收入不低於十萬元的收入證明。
在任一時點,信託投資公司正在異地推介的集合信託計劃不得超過兩個。集合信託計劃推介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向注冊地銀監局和推介地銀監局提交有關推介情況、接受資金委託情況的正式報告。
信託投資公司不得委託非金融機構推介集合信託計劃。異地推介是指信託投資公司親自或委託其他金融機構在其注冊地銀監局轄區以外的其他城市向潛在的委託人散發集合信託計劃推介材料(或作口頭宣傳)並接受資金信託的行為。
集合資金信託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社會公眾或者社會不特定人群作為委託人,以購買標準的、可流通的、證券化合同作為委託方式,由受託人統一集合管理信託資金的業務。
第二種是有風險識別能力、能自我保護並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特定人群或機構作為委託人,以簽訂信託合同作為委託方式,由受託人集合管理信託資金的業務。
集合資金信託類型按照其信託計劃的資金運用方向,集合資金信託可分成以下類型:
(1)證券投資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證券市場的信託。它可分為股票投資信託、債券投資信託和證券組合投資信託等。
(2)組合投資信託,即根據委託人風險偏好,將債券、股票、基金、貸款、實業投資等金融工具,通過個性化的組合配比運作,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3)房地產投資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房地產或房地產抵押貸款的信託。中小投資者通過房地產投資信託,以較小的資金投入間接獲得了大規模房地產投資的利益。
(4)基礎建設投資信託,是指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根據擬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資金需要狀況,在適當時期向社會(委託人)公開發行基礎設施投資信託權證募集信託資金,並由受託人將信託資金按經批準的信託方案和國家有關規定投資於基礎設施項目的一種資金信託。
(5)貸款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存入的資金,按信託計劃中或其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
(6)風險投資信託,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的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以高科技產業為投資對象,以追求長期收益為投資目標所進行的一種直接投資方式。

⑷ 集合信託的集合信託類型

按照其信託計劃的資金運用方向,集合資金信託可分成以下類型:
證券投資內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容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證券市場的信託。它可分為股票投資信託、債券投資信託和證券組合投資信託等。
組合投資信託,即根據委託人風險偏好,將債券、股票、基金、貸款、實業投資等金融工具,通過個性化組合配比運作,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房地產投資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房地產或房地產抵押貸款的信託。中小投資者通過房地產投資信託,以較小的資金投入間接獲得了大規模房地產投資的利益。

⑸ 財產權信託和集合資金信託的區別

分類方式不一樣。
財產權信託對應資金信託。
集合資金信託對應單內一資金信託。
財產權信託是把容財產權交給信託公司打理。資金信託是直接把資金交給信託公司打理。
集合資金信託是多個客戶資金集合起來的信託產品。單一資金信託是信託產品只有一個客戶。

⑹ 什麼是集合資金信託

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是指信託投資公司根據委託人意願、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集中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

具體請查閱《銀監會進一步規范集合資金信託業務的問題通知》

⑺ 什麼是集合資金信託集合資金信託是什麼意思

就是大家一般說的信託產品,國外的定義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在國內就是信託公司發行的到期還本付息的金融產品。資金量一般在100萬以上,風險在各類理財產品中較小。

⑻ 什麼是(開放式)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不開放的是普通的集合資金信託

開放式信託產品,顧抄名思義,就是能夠襲像開放式基金一樣,可以方便地實現加入和變現的信託產品。傳統的信託產品在信託計劃結束之前,投資者想要變現是比較困難的,只能通過質押貸款或轉讓信託產品的方式變現。而相對於以往信託產品,開放式信託產品的高流動性就是它的最大特點
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的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限定了基金單位的發行總額,籌足總額後,基金即宣告成立,並進行封閉,在一定時期內不再接受新的投資。基金單位的流通採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辦法,投資者日後買賣基金單位,都必須通過證券經紀商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競價交易。

⑼ 集合資金信託的相關規定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時,在任何一個會計年度與任何一個關聯方交易的發生額不得超過集合信託計劃的50%,並且交易條件不得劣於非關聯交易情形下的一般條件。此外,在達成關聯交易前,信託投資公司必須向全部受益人披露該關聯交易條件和市場的一般交易條件。若代表全部受益權10%以上份額的受益人反對該關聯交易條件的,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暫停達成該關聯交易,但按信託合同約定的程序獲得有效份額的受益人認可後,可達成該關聯交易。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可與商業銀行簽訂信託資金代理收付協議。委託人以現金方式交付的信託資金,應當由商業銀行代理收付。信託投資公司委託商業銀行辦理集合信託計劃收付業務時,應明確界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商業銀行只承擔代理資金收付責任,不承擔集合信託計劃的投資風險。
信託投資公司可與商業銀行建立業務合作關系,由商業銀行代為向投資者推介集合信託計劃,但不得由商業銀行代理信託投資公司與委託人簽訂信託合同。在商業銀行網點放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推介材料或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時,必須進行風險提示,在材料的顯要位置註明商業銀行不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以及集合信託計劃風險由委託人和受益人承擔(有關風險提示條款應經律師審核)。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應按一個信託計劃設置一個銀行賬戶的原則,為每一個信託計劃開立一個信託財產專戶;異地推介的,應在推介地為該信託計劃開立銀行臨時賬戶,推介期滿時,將信託資金劃轉到該信託計劃的信託專用賬戶。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時,應當親自處理信託事務,不得將信託財產再委託給其他人管理,但信託合同中已有明確約定並且在有關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推介材料中進行了專門風險揭示的除外。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應按照《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2〕314號)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信託投資公司集合資金信託業務信息披露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04〕90號)向委託人、受益人和監管部門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若集合信託計劃完全向機構委託人推介的,經委託人同意,信託投資公司可以適當減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信託投資公司集合資金信託業務信息披露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披露內容,但被減少的信息披露內容必須在信託合同中逐一列明。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時,出現集合信託計劃到期結束後無法按信託合同的約定向信託受益人交付信託財產情形的,如果是由於信託投資公司違背信託文件的約定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導致的,信託投資公司必須以其固有財產承擔損失。

⑽ 什麼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合格投資者

根據《信託抄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閱讀全文

與集合資金信託分類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家庭理財頻道直播首頁 瀏覽:128
風生水起投資周記001 瀏覽:708
2015年香港黃金價格 瀏覽:711
綏化象嶼金谷玉米價格 瀏覽:202
昌樂外匯開戶 瀏覽:447
十大理財平台排行榜 瀏覽:638
山東省如意集團股票是多少 瀏覽:19
農業銀行貸款的條件 瀏覽:489
英雄聯盟股票代碼 瀏覽:777
大摩消費混合基金凈值 瀏覽:704
300066資金流向東方財富網 瀏覽:922
貴金屬去哪可以交易 瀏覽:35
甘肅理財規劃師報名入口 瀏覽:176
賣盤和買盤價格相差 瀏覽:401
股票交叉交易 瀏覽:884
沙漏理財 瀏覽:922
廣發理財新資金 瀏覽:174
互聯網金融貸款平台有哪些公司名稱 瀏覽:277
樂貸款客服 瀏覽:823
007355基金主頁 瀏覽: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