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人的錢取不出來,不知道是不是凍結,銀行是否有違規
朋友,這個需要自己到貸款銀行咨詢哦,而是要快!
2. 貸款沒取到錢,八年後找我還,用還嗎
貸款沒收到錢自然是不用還的,任何事件都會有痕跡的,如果沒貸下來款就不用擔心讓你還款。
3. 承認借條是我打的,但我沒有拿到錢,法院怎樣判定.
一、承認借條是我打的,但我沒有拿到錢,法院判定的關鍵依據是法律證據,原告手裡你的借條就是法律證據,你得要有沒有收到所借款的證據,說明借條無效的話,法院依法會判你還錢。
二、借條:通常是指借一些錢了以後按期歸還和借錢數額的憑證,如果沒有借條,別人就能賴賬或者違約。注意在賭博情況下寫下的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三、《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四、《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2、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五、《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這就是在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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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借條的重要注意事項:
1、借貸手續要全
債務人和債權人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2、時間問題
①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②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現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
③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
3、對於法律方面的問題,從來都是防範第一,補救第二。除了寫借條要注意寫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大寫數字,千萬不要有差錯,另外還需要注意以下五點: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後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5、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為20年,欠條為2年。
4. 當了借款人,打了借條,但是沒有收到錢可否不承擔責任
你不需承擔責任,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貸款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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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借條時需要注意的陷阱:
1、打借條時故意寫錯名字案例:
王某父子向朋友張宗祥借款20萬元,並打下借條,約定一年後歸還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條署名時玩了個花招,故意將「張宗祥」寫成「張宗樣」。
張宗祥當時也沒有注意。到還款期後,張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誰知二人卻以借條名字不是張宗祥為由不願歸還。無奈之下,張宗祥將王氏父子告到法院。盡管法院支持了張的主張,但張也因在接借條時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價。
2、是己借款,非己寫條案例:
王某向張某借款10000元。在張某要求王某書寫借條時,王某稱到外面找紙和筆寫借條,離開現場,不久返回,將借條交給張,張看借條數額無誤,便將10000元交給王某。
張向王某索款時,王某不認賬。張某無奈起訴法院,經法院委託有關部門鑒定筆跡,確認借條不是王某所寫。後經法院查證,王某承認借款屬實,借條是其找別人仿照自己筆跡所寫。
3、利用歧義案例:
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條一份。一年後李某歸還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條撕毀,其重新為周某出具借條一份:「李某借周某現金10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
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又可以解釋為「尚欠」。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誰主張,誰舉證」,周某不能舉出其他證據證實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權利不會得到保護。
4、以「收」代「借」案例:
李某向孫某借款7000元,為孫某出具條據一張:「收條,今收到孫某7000元」。孫某在向法院起訴後,李某在答辯時稱,為孫某所打收條是孫某欠其7000元,由於孫給其寫的借據丟失,因此為孫某搭寫收條。類似的還有,「憑條,今收到某某元」。
5、兩用借條案例:
劉某向陳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據一張:「借到現金18000元,劉某」。後劉某歸還該款,陳某以借據丟失為由,為劉某出具收條一份。後第三人許某持劉某借條起訴要求償還18000元。
5. 本人貸款所有資料都交給了銀行,就一直沒有拿到錢,該怎麼辦
你可以先聯系接收你申請貸款材料的客戶經理,問一下你的申請審批到哪個階段了?大概還要多久?可能會延遲該筆貸款放款的原因?一般來說,可能是審批得比較慢或是要補充的資料一直沒有補全才會導致審批中止的。
6. 銀行貸款,我是貸款人但是我沒有拿這個錢,幫別人貸款的,那人不還錢了怎麼辦
你好,銀行肯定找你,而且找你這算好的,如果不找你反倒不好,因為越欠越多利滾利,幾年後他們起訴你你還的更多,你的情況只能報警,不明白可以追問我或發起定向求助,滿意的話請採納
7. 借款人說沒拿到錢 擔保人有責任嗎
多少有一點,畢竟是借款人的擔保人,如果你對他說沒得,他會甘心嗎,是不是
8. 我在農村信用社貨款二十萬但是我錢沒有拿到,那為什麼我成為債務人
您好,如果急用錢,可以考慮通過貸款緩解壓力,同時也要量力而行。現在申請貸款的方式很多,您可以通過抵押申請銀行貸款,更方便的方式是申請個人信用貸款,建議您選擇正規平台,保障您的個人利益及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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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借條寫了但借款人沒拿到錢該怎麼辦
如果沒抄有真實的借貸關系發生,僅僅襲是寫了借條而確實沒有得到錢的話,這樣的借條應當是無效的。但是,作為當事人來說,既然確實沒有得到金錢,那就應該把當初寫的借條收回並妥善處理。如果你實際沒有得到金錢,又寫了借條給他人,現在又沒有把「借條」追要回來,到頭來可能被人利用這張「借條」說事、打官司,那就自己應當承擔的風險和後果了。
10. 為什麼貸款申請為什麼貸款成功了取不到錢
之前朋友通過呢菁英地產買房,也碰到這樣的情況。可能是銀行沒錢了,需要等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