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版、投資分析、風險投資權、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資銀行一般份合夥人制以及現代公司制,合夥人制投資銀行全部有合夥人注資成立,現代公司制除發起人出資外,可對外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⑵ 什麼是類信貸業務
信貸業務又稱為信貸資產或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最重要的資產業務,通過放款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成本後獲得利潤,所以信貸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贏利手段。
由於放款脫離了銀行的控制,不能按時收回本息的風險較大,所以對信貸應在遵守合同法和貸款通則的基礎上,建立嚴格的貸款制度,其主要內容是:建立貸款關系,貸款申請,貸前調查,貸款審批及發放,貸後檢查,貸款收回與展期,信貸制裁等制度。
(2)投行資金用途擴展閱讀:
信貸業務的相關要求:
1、貸款對象,向銀行申請貸款的客戶,必須滿足貸款通則、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商業銀行授信工作指引、商業銀行法等的規定以及本機構對授信對象的基本要求。信貸機構一般將客戶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公司類客戶;第二類是自然人客戶。
2、貸款金額是指銀行等信貸機構給借款人授信的具體額度。信貸機構應該在充分考慮借款人借款需求、借款用途、還款能力、提供的擔保、資信狀況等的基礎上決定授信額度。
3、貸款期限是指借貸雙方依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應根據借款種類、借款性質、借款用途來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條款必須詳細、具體、全面、明確,以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防止產生合同糾紛。
4、貸款利率為一定時期內利息量與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計算則稱為年利率。利率是貨幣所有者因暫時讓渡貨幣資金使用權而從借款人那裡獲得的一定報酬。
參考資料:網路 信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