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三、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發展: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② 成都市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規定
買房辦理貸款的時候大部分購房者會優先選擇公積金貸款,但是公積金貸款有額度限制,在成都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話,成神敗都市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規定是怎樣的呢?③ 成都公積金貸款買房只能用一次嗎
成都公積金貸款買房不是只能用一次,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兩次。
關於公積金貸款次數的具體規定:- 成都地區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允許借款人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最多兩次。
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標准:- 首套房認定:無住房且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的情況下,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二套房認定:在以下三種情況下,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需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不予貸款情形:在以下三種情況下,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貸款: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有兩筆及以上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貸款政策可能會因時間、地區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議在貸款前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相關金融機構以獲取最新、最准確的信息。
④ 2016年的政策成都市公積金貸款一套房未還清,還可以再用公積金貸二套房嗎
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未還清的話不能使用公積金購買二套房。
在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具體首付款比例會根據不同地區和客戶的具體情況進行適當調整,請您詳詢當地經辦機構。 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30%。
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求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結合當地不同城市實際情況自主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因此,各地具體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請詳詢當地網點。
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的。
(4)2016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購買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余額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住房貸款余額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予以公積金貸款。
更重要的是,《通知》對公積金貸款額度也進行了更強的限制,即實行公積金貸款金額與職工繳存余額和繳存時間雙掛鉤政策。
此前,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的職工家庭,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職工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單筆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請貸款時上月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之和的20倍。
新政實施後,兩人及以上的職工家庭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共同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上限70萬元);單職工家庭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上限40萬元);繳存時間小於12個月的,時間系數設為0.5;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9;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時間系數設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