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委託公證賣房對賣家有何風險
風險如下:
從賣方角度看,全權委託公證後,因為買方的原因而發生的糾紛,作為業主,賣方也是要承擔相關責任的;買賣雙方甚至可能同時承擔風險,因為在全權委託公證或轉委託交易過程中,可能發生委託代理人一房多賣或以房產抵押貸款的情況,造成房屋原業主、買房人的經濟糾紛和財產損失。
從保護買方權益角度來說,全權委託公證交易可能因賣方債務導致其名下的房屋被查封,而讓買方使用權受到影響,此外賣方若存在將產權證掛失補辦,再用房屋去抵押貸款的行為,也會導致最後買方不能正常辦理過戶手續。
廈門市國土房產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有地產業人士曾把全權委託公證書稱為「定時炸彈」,一不小心「引爆」,買賣雙方乃至受託方利益都有可能不保。如通過全權委託公證或其他公證方式進行的交易,在後續辦理過戶手續時可能會遇到障礙,甚至無法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1)監管嚴查資金來源剛擴展閱讀:
廈門銀監局要求各銀行必須認真做好盡職調查,嚴格審批把關,有效甄別虛假交易行為,嚴查首付資金來源和收入證明真實性,嚴禁個人消費貸款等貸款資金用於炒房,特別對於採取公證方式交易的購房貸款要從嚴審查。
若銀行未能做到盡職調查,給採取公證方式和聯合中介進行炒房等行為的投機客提供資金便利的,廈門銀監局將進行查處。
② 剛頒發的京版限購令十五條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1]8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文件的通知》(京政發〔2010〕13號)印發後,本市房地產市場出現積極變化,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本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
(一)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切實承擔起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的責任,積極採取措施,繼續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力度,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政策,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強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實際的保障性住房體系和商品住房體系。加快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期間全市計劃建設、收購各類保障性住房100萬套,比「十一五」翻一番,全面實現住有所居目標。堅決完成2011年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保障性住房20萬套以上,發放租賃補貼2萬戶,竣工保障性住房10萬套。全面推進舊城保護性修繕和人口疏解工程,基本完成門頭溝采空棚戶區等「三區三片」棚戶區改造任務,啟動京煤集團房山礦區等五片棚戶區改造工作。繼續實施無城鎮危房戶和老舊住宅抗震節能綜合改造工程,改善群眾住房條件。
(三)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完善體制機制,運用土地供應、投資補助、財政貼息或注入資本金、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吸引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繼續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並持有、經營,或由政府回購,擴大公共租賃住房供應規模。全面啟動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配租工作,2011年年底前實現配租入住1萬戶以上。積極與金融機構合作,落實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中長期貸款。
三、加強稅收征管
(四)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個人轉讓住房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徵收政策。財政部門會同稅務、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市場情況及時動態調整存量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
(五)實行差別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新開盤項目銷售前,將項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銷售價格等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經稅務部門核定,對定價過高、預計增值額過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高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具體辦法由稅務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公布。
(六)加強對土地增值稅清算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已經達到土地增值稅清算標准但不申請清算、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四、切實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七)各金融機構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實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的政策。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可根據房地產市場情況,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八)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全面落實本市2011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佔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不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總結本市「限房價、競地價」的經驗,並在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中全面施行。
(九)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准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參加本市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並提供相應證明。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開展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對超過2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1年以上罰款。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十)繼續鞏固限購政策成果。自本通知發布次日起,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十一)加強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核,確保限購政策落實到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公安、稅務、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購房人資格核查機制。對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購房人,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並由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對未嚴格核實購房人購買資格、違規簽訂商品住房銷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依法嚴肅處理。
七、建立健全約談問責機制
(十二)各區縣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各項政策措施,確保完成住房保障目標責任書規定的各項任務。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供地,加快建設進度,按期完成開工和竣工任務,並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加快配租配售工作進度,嚴格房源分配使用管理,全面落實保障性住房全過程「陽光工程」。保證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十三)發展改革、國土、規劃、住房城鄉建設、財政、稅務、公安、民政、統計、人力社保、監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健全機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國土部門要確保住房用地供應,並嚴格依法查處閑置用地,盤活存量土地資源,杜絕土地出讓中連續出現樓面地價超過同類地塊歷史最高價的情況發生。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不斷完善政策,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工作;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完善監管長效機制,鞏固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成果;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為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提供基礎數據。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個人轉讓住房稅收征管,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財政、稅務、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相互配合,積極開展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堅決堵塞稅收漏洞。統計部門要按照《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進一步做好房價分類統計和發布工作。
(十四)進一步加強對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對沒有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標任務,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進行約談和問責。
八、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
(十五)新聞媒體要強化輿論宣傳和正面引導。要大力宣傳本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取得的進展與成效,深入解讀政策措施,引導居民理性消費,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持,防止虛假信息或不負責任的猜測、評論誤導消費預期。對製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③ 我國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中存在哪些問題
我國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管理意識薄弱,組織機構設置簡單;人員配備不足,缺乏對預算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首先,由於一直以來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事業單位的預算體制仍然沒有完全擺脫「前預算時代」,離現代公共預算尚有相當差距。特別是「長官意志」、非制度化、非公開化和公共責任的缺失等問題依然突出。一些部門和單位對部門預算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不夠,缺乏「先有預算、後有支出,沒有預算、不得支出」和「安排打醬油的錢不能用於買鹽」的預算管理理念,預算約束觀念淡薄。導致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低下。這一問題在事業單位中是普遍存在的問題,制約著單位預算工作質量的提高。產生這一問題的原因,主要是由於領導對於預算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認識,單位的預算機構形同虛設,只是空有其表,單位在實際進行日常收支活動時,根本不按照編制的預算執行。傳統的預算通常採用基數加因素調整的方法,部門經費完全由基期的相關數據決定,而不是根據部門項目情況,人員配備情況來進行合理的安排,這樣做只能使「貧富差距」加大,不能適應部門的發展需要。
其次,事業單位預算管理部門在編制預算時,存在不科學和不切實際的問題,簡單地為獲取預算結果而編制預算,而對於預算執行情況的關注卻較少,使得預算編制部門難以調動各個職能部門積極參與預算,更沒有條件對預算項目進行必要的調研、論證。這樣的預算往往與實際有很大差異,使預算管理失去了應有的作用。
二、預算編制時間短,方法簡單;預算編制准備不充分:
首先,預算編制時間短,准備不足。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而預算編製作為整個預算管理的起點,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需要各部門和人員的積極參與,廣泛地進行調研論證,接受多方面的監督,應該具有必要的嚴謹性和權威性。然而,目前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編制基本上是由財務部門負責,編制時間不足2個月,時間緊,工作量大,財務人員無法調動各部門的參與積極性,對編制預算缺乏必要的調查研究和認證,閉門造車,編制的預算比較籠統,預算質量不高。
其次,預算編制方法簡單,質量粗糙。盡管零基預演算法編制預算已推行多年,即取消往年的基數,按照預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項的輕重緩急程度,結合財力可能,重新測算安排本單位和部門的預算。但是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零基預算仍難以落到實處。很多行政事業單位還習慣於「上年基數+本年調整」的老方法,不以單位或部門的實際情況為基礎來確定安排預算,憑既往經驗和主觀理解來進行編制,結果與實際情況相差甚遠,難以將預算分解到各部門執行,導致執行過程中經常出現調工作交流整、追加預算的現象,影響預算執行必要的剛性。
再次,財務收支預算是單位綜合預算中的一個部分,它以單位總體目標為前提,以經營預算、行政預算、事業預算為依據,牽涉的部門多,時間跨度長。因此,在編制財務預算時應由相關部門組成預算編制小組,充分考慮宏觀環境、現實任務等因素,分析預算實現的可能性和難度。但是目前編制財務預算通常僅僅就一個財務部門的工作,編制時間也不足兩個月。這樣,無法充分調動各職能部門積極參與預算,也無足夠的時間對預算項目進行必要的調研,這樣的預算只能依據上年數據編制,往往與實際相距甚遠。
三、預算執行不力,隨意現象嚴重:
首先,由於考核意識不強、考核指標不明確等原因,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項目結束之後,普遍缺乏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科學分析、控制、考核和評價,資金投向是否正確、資金使用效益如何、有無超預算支出等等問題得不到足夠重視,對下一期預算的編制、執行沒有指導作用和參考價值,弱化了預算應有的職能。
其次,由於很多單位未實行預算執行的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沒有將預算執行情況與員工的績效掛鉤,預算執行缺乏應有的約束力,預算執行過程中隨意改變資金用途,資金使用效益降低,浪費現象嚴重。雖然有些單位也具備相應的考核體系,但缺乏科學性與規范性,大多隻是走走形式,對預算執行未能形成真正的約束力。
再次,對資金的管理。一是職工借用公款沒有及時催收形成呆賬;二是對有償資金不及時清算形成壞賬。年終清理結算和財務結賬。一是會計部門和財產管理部門沒有按有關規定,對各項物資進行清理盤點,致使盤盈、盤虧資產不能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做出處理,調整財務,從而導致賬實不符。二是沒有按規定進行年終結賬。檢查中發現部分單位沒有按新財務制度的規定,將收入支出賬戶的余額全部轉入"結余"賬戶,而是仍沿用舊的賬務處理方法,將本年度結余虛列支出轉入存款,造成本年度內收支不實。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控制體系不健全:
從目前的實踐情況來看,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對預算管理還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沒有一套完整、有效的組織體系支持全面預算的實施。支出預算分配模式及管理體制仍停留在粗放型水平,管理體制尚未理順,由此在支出管理上與監督考核方面缺乏強有力的控制與行之有效的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同時經費使用的社會效益如何,也缺乏系統考核機制,從而增加了經費使用的隨意性。
首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缺乏預算管理的監督管理機構,對預算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管。雖然有些單位也設立了相應部門,但其對於整個預算過程的檢查頻率和深度不能與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的要求相適應,而且檢查方式多為專項檢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缺乏系統、動態、連續的監督管理,使得監管效果大大下降。
其次,由於行政事業單位在國民經濟中的特殊性,需要接受各方的監督和評價,保證其預算管理的公開公正,檢驗預算有無真正落到實處,防止滋生腐敗。然而,目前對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的管理情況還缺乏相應的外部監督評價機制。另外,即使接受了外界的意見,也不能在第一時間及時調查處理,並及時反饋,處理機制不夠健全。
④ 嚴查購房人資金來源,違者3年禁購,會不會讓房價降低
說實話,雖然銀行或者房地產公司要嚴查購房人的資金來源,違反的話可能會算年輕過,但是在我看來,這並不會導致房價降低。因為我本身也是從事房地產相關行業的,所以對得起中的一些東西,還是比較了解的。之所以這一次銀行要對購房人的資金來源進行嚴查,一方面是為了保證這些資金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同時另一方面其實是為了保證在發放貸款的時候可以保證購房人是有一定資金來源的,在這樣的前提下,可以保證減少出現壞賬的幾率。那麼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銀行的這種做法會不會導致房價的降低。
第三,如何看待未來的房價?
從各種政策就可以看出,房價的確是已經穩定了下來,不會出現以前那樣爆發式的增長,所以大家還是比較放心的。雖然現在很多人都認為自己周邊的房價的確還是處於上漲周期,但是要明白我們身邊的工資水準也是在逐漸上漲,如果再考慮到通貨膨脹的話,這樣的上漲也是在其中的。當然在這里建議大家發房子的時候盡量選擇一些大品牌,最起碼不容易出現爛尾的現象,還是比較有保障的。
⑤ 農民工如何看待當前買房難買房貴問題
多管齊下抑房價
——如何看待當前買房難買房貴問題
近幾年,全國大部分城市房價上漲較快,為此國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不少人包括一些專家認為,房價上漲應該會受到遏制。然而,從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國房價上漲之勢依舊強勁。當前的房價到底高不高?房價還會不會一直漲?如何保障廣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對這些問題,處在不同位置的人明顯有不同的看法。打開電視,翻開報紙,往往會看見一些針鋒相對的觀點,似乎讓人無所適從。正確認識這些問題,更有針對性地加強調控,對症下葯、加大力度,遏制房價上漲勢頭,這既是廣大群眾的強烈呼聲,也是關乎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大問題。
當前的房價到底高不高?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統計局調查顯示,2007年7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與2006年同月相比)上漲7.5%,繼6月份創下自2005年7月對房價實施月度統計以來的最高水平後,7月份再創新高。新房售價漲幅最大的城市依次為:北海18.6%、深圳16.1%、南寧和烏魯木齊12.0%、北京11.6%。另據新華社報道,2007年一季度北京市最貴樓盤成交單價高達.49215元∕平方米,五環以內住宅期房均價沒有低於10000元∕平方米的。深圳全市商品房成交均價已達15487元/平方米。
目前的房價到底高不高呢?一方面,社會上關於房價高的議論比比皆是;另一方面,也有人講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房價還不算高,中小城市與大城市比,仍有「正常上升的空間」;還有的說目前房價上漲幅度尚屬合理。
那麼,房價高或不高,到底誰說了算?住房作為一種商品,其價格高低有沒有一個公認的客觀標准?
按國際上通行的衡量標准,房價的高低主要是相對於住房購買力而言。購買力也有大小之分,但最有代表性與說服力的應該是普通居民的購買力,超出普通居民購買力水平的房價就是過高。最常用的衡量購買力的指標是房價收入比,發達國家一般為3—4倍,即一個中等收入的家庭用三四年的全部收入可以購買一套中等檔次的住房。美國目前的房價收入比為3倍多,目本的房價收入比為5—6倍。通常認為這一比值在3—6倍之間都是合理的,超過6倍即說明房價偏高。1998年國務院在有關房改的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價收入比超過4倍的,應當獲得住房補貼,這說明我們也是基本認可這一指標的。
僅僅在幾年前,我國大部分城市的房價收入比還是處於合理范圍之內的,但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目前全國城鎮平均的房價收入比已達到8倍左右。如統計數據顯示,深圳2004年和2005年的房價收入比分別是6.52倍和9.83倍,而2006年則飆升至15.76倍。上海、北京、廣州等城市的房價收入比都已達到兩位數。對於中小城市來說,房價和大城市比可能還不算高,但房價與當地居民收入比則可能並不低。
此外,也可以通過同世界發達國家的大城市的房價進行對比,來分析我國大中城市的房價。目前,美國是發達國家中房價上漲較快的,但紐約的房產猛長1.5倍後,其別野價格才達到60萬-—70萬美元。如果以250平方米的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大約摺合人民幣25000元。再拿具有可比性的上海內環平均房價與紐約曼哈頓公寓平均房價相比,前者約為18000元∕平方米,後者摺合人民幣約為49500元∕平方米,乍一看,曼哈頓房價是上海內環線的2.75倍,的確是高,但是從人均收入來看,2006年上海市人均年收入約為3萬元,而2003年紐約市 人均年收入就已達到4.8萬美元,是上海的12.6倍。
判斷房價高不高,還可以從房地產業的利潤率來看,在成本不變的情況下,房價越高,則利潤率越高。迄今為止,大多數房地產企業都拒絕公開房價成本。但從一些典型案例以及政府部門、媒體、研究者和開發商自己提供的數據人手,仍不難看出房地產業利潤之高。比如,2005年新華社記者在福州調研的數據顯示:當地房地產開發的平均利潤率為50%,最低的約為20%,最高的超過90%。2007年4月,中央電視台《新聞調查》披露了上海某樓盤房價虛高的真相:真實成本約6000元∕平方米,開發商最終向消費者發售時房價已抬高到了18000元∕平方米。
所以,無論從居民購買力來看,還是從房地產企業利潤率來看,無論從國內范圍來看,還是從國際范圍來看,我們對國內大多數城市的房價高低都應有一個清晰的認識。
房價是不是會一直上漲?
我國的房價下一步將會怎樣變化?是否還會一直漲下去?報刊上、網路上不少開發商和專家說,「歷史證明所有的房價都是永遠上漲的」;還有的講,「保守」一點的說法是,「房地產還要漲個十年、二十年」。對此到底該怎麼看呢?
房地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產業部門,它自然也要遵循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經濟發展不可能永遠持續地高增長,它也有正常的下降和調整階段。世界發達國家及我國上世紀90年代的房地產發展歷史均表明,即使是正常的房地產成長期,房價有明顯上漲的階段,也有明顯調整或下跌的階段。房地產市場總是有漲有跌,呈周期性的波動,沒有永遠上漲、只漲不跌的房市。
但是,也有許多人認為,中國房地產市場有著「特殊國情」:可使用土地會越來越少、城鎮化進程會越來越快、人們用於投資的「閑錢」也會越來越多,這三大「剛性需求」將支撐著房價不斷上漲。那麼對此又怎麼看呢?
我國人多地少是事實,但這不是絕對稀缺,而是相對稀缺。從國際比較看,我國的人口密度並不太高,低於日本、韓國、英國等很多國家。按照「土地稀缺論」的邏輯,日本的土地比我們更為稀缺,日本的房價更應該一直上漲。但是,恰恰是日本,卻上演了世界房地產史上最富戲劇性的地價急速升降的「土地神話」鬧劇。1983—1988年,日本東京商業用地的價格上漲了250%,住宅用地價格上漲了200%,房價也呈螺旋式上升,產生地產泡沫,最後蔓延為整體經濟的泡沫。物極必反,1990年年底泡沫經濟崩潰,房價開始大幅下跌,到1997年差不多回到了泡沫化的起點,住房用地的價格也跌去了70%一80%。被人為炒得過高的東京土地價格最後又回到了起點,「土地神話」破滅,日本經濟由此也陷入漫長的蕭條之中。
目前我國城鎮化水平較低,總體上只有43%左右,而世界平均水平是50%左右,因此隨著我國城鎮化的發展,未來還將有數億農民進城。他們對住房的確有很大的需求。但是也要想一想,以目前我國城市的房價,有多少農民兄弟買得起房、進得了城呢?實際上,當前的高房價不但無法從城市新增人口中獲得可持續的支撐,還會抑制需求,導致城鎮化進程受阻。大量收入很低的進城務工群體,不可能買得起房,只能租住在高樓大廈的地下室里,或者是城市與農村的邊緣區,成為城市的弱勢群體,極易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或者是城市與農村的邊緣區,成為城市的弱勢群體,極易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如果這些問題處理不好,我國城鎮化進程將會會出極大的代價。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人民生活水平與收入大幅度提高,不少人有了「閑錢」,產生投資需哄抬房價。同時,地方政府既是市場中土地的所有求,同時外資也看好中國的發展,不斷加大在我國者和出賣人,又要承擔市場監控人和仲裁者的角的直接投資,表現在房地產市場上,就是「炒房」行為愈演愈烈。那麼,這種投資需求能夠支撐房價不斷上漲嗎?不能。過分炒作房產,在大量資金的推動下,導致股票、地產等資產價格持續上揚。如果聽任這種趨勢發展,就會推動資產價格進一步提高,從而加大經濟泡沫化程度,甚至引發從事危機。為此,國家已連結出台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以遏制對資產包括房地產的過度投資。
因此,無論從經濟發展的規律來看,還是從我國的土地國情、城鎮化進程和房地產投資來看,房價都不可能一直只漲不跌。
房價持續上漲是不是宏觀調控造成的?
為層出不窮;通過虛報銷售量、瞞報供應量,誤導市的推動下,導致股票、地產等資產價格的持續上場;通過捂盤惜售、囤積居奇,操縱實際供應量;通過揚。如果聽任這種趨勢發展,就會推動資產價格進投入巨額廣告費用操縱媒體,經常發布一些不實的一步提高,從而加大經濟泡沫化程度,甚至引發金判斷、預測,以期讓買房者產生恐慌心理,如「地荒融危機。為此,國家已連續出台一系列宏觀調控措論」、「供不應求論」、「房價永遠都上漲論」等。
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2003年以來國家開始採取各種經濟、行政政策和措施。2006年更是出台了一系列調控政策和措施,是多年來出台政策最多、最密集、最全面的一次。這次調控不僅涉及利率、銀行准備金、提高首付比例等金融政策,也有提高土地使用費、所得稅等涉及財政稅收的制度,還有擴大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規模等涉及土地和商品住宅供給結構的多項政策。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全國大中城市房價過快上漲趨勢目前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城市房價的漲幅還不斷加大。那麼,是不是像某些人所說,「房價上漲就是宏觀調控惹的禍」?
首先應該看到,宏觀調控政策效果的發揮有一個過程。俗話說,「一口吃不出個胖子」。宏觀調控政策效果的釋放是逐漸體現的。比如,「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這一政策,要真正發揮成效,還需要相當一段時間。此外,當前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主要通過相關的市場手段,間接地影響、引導和規范房地產業發展和房價變動,從政策的出台到發揮實際效果,往往存在一個「時間差」,在短期內往往會「立竿不見影」,其預期成效往往會「延遲」到來。我們不能奢望宏觀調控政策一出台房價就立即掉頭向下。
同時要看到,當前房價上漲有著復雜深刻的成因,不是某一種因素決定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房價上漲,主要仍然是供需之間的矛盾。一方面,住房消費需求持續強勁;同時,由於投資渠道單一,加上對房價上漲的預期,住房投資性、投機性需求也很大。另一方面,住房供給結構存在失衡問題。由於大戶型、高價商品房的利潤高於中小戶型、中低價位商品房,因此開發商出於趨利性更願意開發大戶型、高價商品房。長期以來,房地產市場上大戶型、高價商品房居多,而中小戶型、中低價位商品房供應量少,所佔比重不斷下降。同時,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供應量也嚴重不足。正是這種失衡的供給結構,難以滿足各種需求的不斷增長,加速了房價的上漲。
房價上漲,還與有些地方政府落實宏觀調控政策不力有關。房價上漲,與房地產相關的稅收也會增加,並會推動地價上漲,增加土地轉讓收益。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一些地方政府特別是城市政府是房價上漲的直接受益者,他們對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的執行是缺乏內在動力的,這就導致中央的調控政策在實踐中往往得不到充分落實。比如,對於保障性住房建設,有的城市政府沒有真正將其作為自己的職責,而是當做負擔。據統計,近幾年來,全國經濟適用房的投資增長率一直是負增長,而廉租房保障資金也遠未充分利用。
房價上漲,與房地產業市場化程度不高、市場秩序比較混亂有關。由於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太完善,不同行業的市場化程度不一,房地產市場中還存在著許多權利不對等、信息不對稱、競爭不充分的因素,消費者處於弱勢地位,知情權、選擇權嚴重缺失,而幾個大的房地產商往往很容易操控、哄抬房價。同時,地方政府既是市場中土地的抽有者和出賣人,又要承擔市場監控人和仲裁者的角色,導致在土地協議轉讓以及土地招拍掛中容易出現違反公平競爭的權錢交易、暗箱操作。此外,某此房地產商無視市場法律法規,假按揭、騙 錢、騙貸行為層出不窮;通過虛報銷售量、瞞報供應量,誤導市場,通過捂盤惜售、囤積居奇,操縱實際供應量,通過投入巨額廣告費用廣告費用操縱媒體,經常發布一些不實的判斷、預測,以期讓買房者產生恐慌心理,如「地荒論」、「供不應求」、「房價永遠都上漲論」等。
如何切實解決買房難買房貴問題?
2007年8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意見》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鎮廉租住房制度,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戶區、舊住宅區改造力度,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提出力爭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農民工等其他城鎮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得到逐步改善。這一消息經媒體報道後,立即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受到廣大群眾的廣泛歡迎。
《意見》的出台非常及時、非常必要,充分體現了國家對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高度重視和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堅定決心。當前,關鍵是把《意見》貫徹好,把中央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實好,有效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好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住房問題。
《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一些主要措施
1.進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房制度。2007年底前,所有設區的城市要基本做到應保盡保,2008年底前,所有縣城要基本做到應保盡保,合理確定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住房困難標准和保障面積標准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採取政府新建、收購、改建以及鼓勵社會捐贈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應,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地方財政要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安排,土地出讓凈收益用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低於10%。
2.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規范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標准,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嚴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3.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加快集中成片棚戶區的改造;積極推進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多渠道改善農民落羽杉住條件,用工單位要向農民工提供符合基本衛生和安全條件的屋頂花園住場所,有條件的地方,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相關優級惠政策,建設符合農民工特點的住房,以農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農民工出租。
首先,要充分認識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重要性。房價過快上漲,會進一步吸引大量的資金和資源過度投入房地產市場,既不利於房地產業自禿頂的持續健康發展,也會擠壓其他產業的發展,導致國民經濟產業結構失衡。同時還容易引發通貨膨脹,加大金融系統的風險,甚至會引發泡沫經濟,到時不僅房地產市場難以保持繁榮,還會導致整個經濟的衰退,生活負擔將會加重,會導致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嚴重影響社會的公平義與穩定和諧。因此,必須下更大的決心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使其保持合理的價格水平。
其次,要進一步加大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力度。正,確運用政府調控和市場機制兩個手段,引導房地產投資保持合理規模,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要進一步增強宏觀調控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對已經出台的調控措施,要狠抓落實,同時,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出台新的調控措施。要增強各項調控政策和措施之間的協調性,使之相互銜接、配套。對地方政府來說,尤其要增強政策的執行力和有效性。這次國務院發布的《意見》明確提出,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負總責,要對所屬城市人民政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加強監督指導;有關工作情況,要納入對城市人民政府的政績考核之中。對《意見》提出的要求以及近年來中央的一系列調控措施,必須做到有部署、有責任、有檢查、有考核,使之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對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房價漲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第三,要重點解決好廣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住房是體現居住權的核心產品,是人們生活的最基本的產品。從世界其他務國的經驗來年看,做到人人有房產是不現實的,但是必須要保證人人有房住,在這方面政府責無旁貸。當前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認識住房問題,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維護群眾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努力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要按照國務院《意見》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房制度,逐步擴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圍,合理確定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和保障標准,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確保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房制度,規范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標准,嚴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加強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管理:逐步路善其他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加快集中成片棚戶區的改造,積極推進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多渠道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
可喜的是,目前全國已有500多個城市建立了廉租房制度,80%以上地級城市制定了廉租房建設計劃。經濟適用房建設力度也有所加大。很多城市近期推出了不少限價普通商品房,此舉受到了廣大中低收入群體的熱烈歡迎。可以想見,隨著國務院《意見》的落實,今後各地保障性住房的落實情況將會越來越好。
第四,加大對房地產市場的整頓力度,規范市場秩序。要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堅決整治房地產開發、交易、中介服務、物業管理及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堅持公開、平等競爭,進一步完善經營性用地的招拍掛程序,堅決遏制違法違規佔地。完善信息發布制度,規范數據公布制度,嚴厲打擊發布虛假信息誘導消費者的行為。嚴厲打擊囤房惜售、隨意漲價等不法行為。前不久,上海所謂第一天價樓盤因涉嫌「捂盤惜售」、「虛擬交易」等,受到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的調查。要以房地產業為突破口,加大反腐敗力度,嚴查商業賄賂、權錢交易等行為。
人民網網民關於房價上漲問題的部分留言
網民一:人為炒作,人為抬高,到頭來都要受到經濟規律的懲罰,一旦經濟走下坡路時,房地產業將是首當其沖。
網民二:房價被扭曲、飛漲,是對政府的執政能力的考驗。
網民三:低收人家庭有了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那麼收入不高不低的家庭怎麼辦而且這部分家庭占人1:3的比重很大。
網民四:政府就是保證公平合理的,就是在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再考慮其他群體的利益。
網民五:要想讓房價降下來,就必須強制規定地方政府除了出讓土地的收入必須全部用於增加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外,還必須每年從財政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增加這些房源。
此外,對於城鎮普通居民來說,要看清自己的真實需求,不要盲目攀比,放大自己的住房預期。事實上,與實際經濟水平相比,我國居民目前享受的住房
面積實際上並不差。因此要量力而行,立足實際,尋找適合自身的解決住房問題的現實途徑。
可以相信,在對房地產業有清醒認識的基礎上,在中央有力的宏觀調控下,通過各級政府積極落實調控政策,改善住房供給結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房價的過快上漲一定會得到遏制,廣大群眾各種層次的住房需求一定會逐步得到滿足。
⑥ 樓市調控:資金審核非常嚴,有人房貸申請被打回去兩次
近期,上海樓市調控動作不斷。昨天(29日)晚間,上海銀保監局印發通知,再次強化「房住不炒」的定位,並對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提出了進一步要求。
新規實施後,對開發商和購房者而言會帶來哪些具體的影響呢?
上海樓市調控再升級 :住房不封頂銀行不予放貸
上海銀保監局明確表示,將會嚴格管控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後續房貸將重點支持購買首套自住房的貸款需求,同時需要滿足條件還包括房屋類型為中小戶型、建築結構已經封頂。
胡仕征是上海一處高端樓盤的新房銷售人員,他所在的項目已經達到建築30%的高度,按照規定可以拿到預售證進行銷售。但是新規實行後,購房者需要等到整個房屋的主體結構封頂之後才能辦理按揭。胡仕征表示,對於開發商來講,在封頂之前,它的回款率可能會降低,開發商可能會面臨一定的資金壓力。從購房者的角度來看,新規實行後,會對買新房首付款的資金來源進行審核,如果是通過房屋抵押或者其他來源的資金抵押,可能會影響到買第二套新房的資格。
上海購房者表示,對於剛需,如果能夠通過提高政策的門檻,來分流掉一部分投資買房的人的話,那對於普通購房者來說能夠得到的房源肯定變充足了。
總體上看,預售制沒有改變,房企可以繼續賣期房,但購房者的還款周期和房企銷售的回款進度會進一步放緩,開發商拿地力度也會受到一定影響。上海某房產中介研究院資深分析師楊雨蕾:因為去年有很多土地的溢價率比較高,資金方面要求提高的話,開發商回籠資金的期限就會更長,也是會限制開發商拿地的積極性。
從去年年底以來,關於樓市調控的政策就頻頻出台。下一步,上海銀保監局還將對轄內商業銀行房地產政策執行及自查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及時採取監管措施。 克而瑞研究中心總經理林波:從需求層面到供應層面都有一些調整,我覺得2021年整體的上海樓市應該總體是以相對平穩為主。
深圳調控加碼嚴查買房資金:嚴控資金違規進入樓市
近來,廣東也多次傳出房貸收緊的傳聞,繼廣州四大行上調個人房貸利率後,深圳各家銀行對購房貸款的發放也謹慎了不少,對於個人購房者來說,銀行審核也越來越嚴格。購房者黃先生表示,今年已經是他第二次參與打新盤,他最明顯的感受就是資料審核越來越嚴。黃先生告訴記者,他剛剛經歷完前海新盤繁雜的資料審核,該樓盤備案均價約11.2萬/㎡,最低總價約1153萬。
以此為例,首付3成約346萬,每月月供約4.3萬。也就是說,按照新規定,凡是通過該樓盤資料審核的,至少月入8.6萬。黃先生先賣房再買房,首付款來源清晰,但卡在收入證明這一關。深圳購房者黃先生:這次打新對於資金的審核非常嚴格,我都被打回來兩次。
第一次,是讓我提供能夠覆蓋房貸兩倍以上每個月的資金收入流水。第二次,讓我提供首付款的資金來源。
我聽說選中了房號之後,開發商如果發現提交的資料裡面有一些不真實的情況出現,開發商都要收回房子,而且銀行這邊是不給放貸的。
業內人士表示,為避免代持炒房,對首付款來源查得更嚴。有的銀行會追溯資金來源,尤其是大額資金,堅決禁止經營貸、消費貸款變相成為首付款、違規進入樓市,也不可以是向別人借的錢。
深圳美聯物業福田北區總經理孫佳彥表示,以前不會去問首付款的來源,現在因為銀行都會去查,如果不是直系親屬,突然間銀行賬戶上多了一筆首期款過來,這樣銀行一般是不會批貸款的,所以相對比以前要嚴一些。1月23日,深圳住建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查和管理的通知》,強調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查,進一步嚴厲打擊「代持」等炒房現象。一旦違規,購房者在深圳將被暫停買、賣房3年。深圳市住房研究會會長陳藹貧:房貸在我們整個房地產中一直是核心因素。金融政策從國內外的實踐中證明,它對我們整個房地產市場,是一個破解非常有效的措施。
⑦ 買房若工資流水造假 銀行將永遠拒絕貸款
近日,銀監會在其官網發布「中國銀監會三季度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內容,會議明確指出要求嚴控房地產金融業務風險,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規制要求和調控政策,嚴禁違規發放或挪用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領域,嚴禁銀行理財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領域。昨日,《投資快報》記者電話咨詢了廣州地區多家銀行的信貸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得知從今年年初,部分銀行信貸部門已經開始加強購房者收入證明和工資流水真實性的審核,有銀行表示成功攔截了多例造假工資流水的案例,一經查出,銀行永遠拒絕貸款。另外還有些銀行表示,嚴查首付資金來源,如果房子總價在500萬元以上,需要開具首付款流水,銀行要知道購房者的首付款是從哪裡來的,嚴禁違規發放或挪用信貸資金、銀行理財資金或者從小額貸款公司借來的資金進入樓市。
銀行加大力度核查購房貸款材料真實性
一家股份制銀行廣州分行負責個人貸款業務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今年總行對房貸申請人資格的審查特別嚴格,包括其工資流水和收入證明,還專門開展了「識假培訓」,提高信貸審批部門辨別真假的能力。「就在今年,總行已經攔截了多起造假工資流水的案例,只要一經總行認定是人為造假,銀行直接拒絕貸款,以後該申請人再想申請商業貸款也很難通得過銀行的審核。」
一家國有銀行個金部工作人員透露,該行從今年上半年開始加大人力投入,對虛假工資流水證明進行嚴查,不僅如此,對貸款申請人收入證明的真實性也一並嚴格審核。「近段時間,房價節節攀升,銀行對房貸申請人收入證明的要求也隨之水漲船高。不乏存在一部分人造假收入證明的情況。」這位銀行工作人員說,對此銀行加強了審批部門的業務培訓,對存有嫌疑造假的收入證明,銀行會由專門的審批人員出面,打電話向申請人單位求證。
嚴查首付資金來源需開具首付款流水
今年8月17日,住建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其中「首付貸」已被確認為違法違規金融產品,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此類產品或服務。記者了解到,一些購房者除了會向房地產中介尋求「首付貸」產品,還會搬挪信貸資金、銀行理財資金或者從小額貸款公司高息借來的資金填補首付款的「空洞」。
對此,廣州、杭州等城市部分銀行已經開始嚴查各類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一家股份制銀行信貸部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貸款申請人所要購買的房子總價超過500萬,銀行規定必須出具首付流水,也就是說需要提供支付首付款銀行卡的流水明細,這么做的原因很簡單,之前多次查到過這類型違規的情況,銀行就是要知道這筆首付款是從哪裡來的。一家城商行個金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前剛公布的9月新增人民幣貸款1.22萬億元,環比增加29%,超過預期。而以房貸為主的居民中長期貸款新增5741億元,創歷史新高。在這個背景下,銀監會首度對樓市發聲,目的就在於嚴格控制進入房地產領域的資金,給樓市降溫。
分析:監管趨緊 緩解房地產過熱風險
銀監會近日召開三季度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分析銀行業運行情況,提出下一階段工作要求,其中包括嚴控房地產金融業務風險。會議提出,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規制要求和調控政策;審慎開展與房地產中介和房企相關的業務;規范各類貸款業務管理,嚴禁違規發放或挪用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領域;加強理財資金投資管理,嚴禁銀行理財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領域;加強房地產信託業務合規經營。在限購、限貸等調控大潮近期席捲中國多個城市之餘,有關房地產領域的監管、執法風暴仍在升級。除了銀監會的上述舉動之外,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亦表態,將依法嚴厲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等9種不正當經營行為。
有分析人士指出,今年以來,熱點城市房地產市場超預期上漲的根源在於貨幣寬松疊加樓市發展進入小周期的高峰,資金大量流入房地產等領域。特別是「買房就能賺錢」的財富效應出現後,有大量杠桿資金湧入,推動一線、二線及其周邊樓市輪流發燒,因而加強信貸領域的監管極為必要。
商業地產服務和投資公司世邦魏理仕日前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中國部分區域性開發商尋求向全國拓展業務,在其傳統業務覆蓋范圍外的其他地區往往採取激進叫價獲取土地,造成過度加杠桿,亟待規范。分析認為,銀監會此番提出「嚴禁違規發放或挪用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領域」等舉措,有利於緩解房地產過熱帶來的風險。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則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持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堅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除了房地產方面的風險之外,上述會議還提出,嚴防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加強債券投資管理,強化限額管理、強化杠桿管理、強化資本管理;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要加強同業、理財和投資等業務管理,合理匹配資產負債的期限結構;嚴防外部風險向銀行業傳染蔓延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5-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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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愛爾蘭投資移民是騙局嗎是否還值得投資
愛爾蘭移民有2大類:一個是愛爾蘭投資移民,一個是愛爾蘭企業家移內民。
在愛爾蘭移民局網站上都容能看得到,不屬於騙局,2016年受歡迎的移民項目,愛爾蘭算是其中之一,剛剛愛爾蘭投資移民宣布明年開始投資款漲價一倍,愛爾蘭企業家移民目前還沒有官方下文漲價。愛爾蘭投資移民值得投資,我作為在移民行業服務7年的歐深移民顧問可以這么說。人申請的多了,才導致漲價,你就能明白不是騙局了。
如果還有疑問可以追加咨詢我,希望採納答案哦,謝謝
⑨ 租房貸是什麼意思
在選擇房屋中介租房的時候,中介一般會提供幾種付租方式,如「押一付一」、「押一付三」、「押一付六」以及「押一付十二」。這種租房的模式大家應該很熟悉,不同的是,如果選擇「押一付一」的方式,中介會提出可以辦「租房貸」,幫助租房者向第三方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每月需按時還貸款來抵房租。
看上去好像很方便,只要支付兩個月的房租,就可以入住,沒想到卻背負了一筆貸款。租房貸陷阱有哪些:
1、中介與租房者簽訂合同(實際上是貸款合同);
2、銀行審批通過,一次性把錢打到中介賬上;
3、中介拿這筆錢繼續與更多房東簽約;
4、一年的房租起碼可以分4個房東,每個房東三個月,只要有新房東,可以一直進行下去。
(9)監管嚴查資金來源剛擴展閱讀:
整治措施
2018年8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市銀監局、市金融局、市稅務局等多部門對住房租賃企業約談時提出的「三不得」要求中,第一條就是住房租賃企業不得利用銀行貸款等融資渠道獲取的資金惡性競爭搶占房源。
而在市住建委已經啟動的對住房租賃企業的聯合專項執法檢查中,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融資資金的行為也被列入「三嚴查」之一。
2018年8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重申,市住建委已經會同市銀監局、市金融局等調查「租房貸」,將嚴查租賃機構的資金來源和流向,一旦查實將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