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貸款損失准備為何要進行納稅調整
因為國家稅務總局對於銀行貸款損失准備在每年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時有比例限制,每年都不同,所以就涉及到納稅調整。具體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5號)的制度執行。
2. 我國銀行貸款損失准備是否有統一規則和一致的量化標准
為應對銀行業不良資產隨著經濟周期而出現波動變化,銀監會早在2011年就頒布《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管理辦法》,要求銀行業金融在貸款增速比較高、經濟較好的年份,對貸款質量實施逆周期調控。具體而言,對於銀監會確定的系統性重要銀行,要求其在2013年年底前,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達到150%以上,撥貸比達到2.5%以上;其他金融機構要在2016年年底前執行此監管規定。
3. 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管理辦法的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審慎監管,提升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的動態性和前瞻性,增強商內業銀行容風險防範能力,促進商業銀行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銀行、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貸款損失准備是指商業銀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禦貸款風險的准備金,不包括在利潤分配中計提的一般風險准備。
第四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銀行業監管機構)根據本辦法對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不得低於銀行業監管機構設定的監管標准。
4. 什麼是貸款損失准備金制度
為貸款損失准備金所訂立的制度預留應付壞賬的款項(客戶違約、需要重新磋商貸款條款等)。
商業銀行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一般有三種:一般准備金、專項准備金和特別准備金。
一般准備金是商業銀行按照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按照貸款余額1%計提的貸款呆帳准備金就相當於一般准備金。
專項准備金應該針對每筆貸款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本息的償還情況、抵押品的市價、擔保人的支持度等因素,分析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計提。我國現行的《貸款損失准備金計提指引》規定,專項准備金要根據貸款風險分類的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貸款按照建議的計提比例進行計提。
特別准備金是針對貸款組合中的特定風險,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特別准備金與普通和專項准備金不同,不是商業銀行經常提取的准備金。只有遇到特殊情況才計提特別准備金。
貸款准備金
貸款准備金是指對各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征繳貸款准備金。可分信貸增量准備金和存量准備金兩部分。
信貸增量准備金政策是指,以某一時間點信貸總量為基數,商業銀行此後所有新增貸款都向央行交納一定比例的准備金。如規定,以各金融機構2005年1 月1 日信貸總量為基數,所有超出部分繳納0—100%的貸款准備金。這一比例可以根據情況調整,對商業銀行不同的信貸類別實行差別信貸准備金率,央行就可以選擇性的控制商業銀行信貸的流向。基數也可以調整。
信貸存量准備金政策結合增量准備金政策效果會更好,具體操作:首先要設定一個基準的年信貸增長率,如16%,然後對所有信貸總量增收一定比例的(較小,如0.5%)基本准備金率;如果金融機構的信貸增長率每超過央行所規定的增幅,那麼基本准備金率提高一個百分比,如每超過1%信貸存量准備金率比原來提高10%(即多0.1%),當然根據情況可高可低。
5. 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管理辦法的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商業銀行之外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參照執行本辦法。
第二十六條 銀行業監管回機構確定的系統重答要性銀行應當於2013年底前達標。非系統重要性銀行應當於2016年底前達標,2016年底前未達標的,應當制定達標規劃,並向銀行業監管機構報告,最晚於2018年底達標。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6. 銀行計提「貸款損失准備」如何影響利潤,在利潤表中怎麼反映,跟什麼科目有關系
實際上「貸款損失准備」平日歸集於「管理費用」里,因此看錶看不出來。有些單位提取「貸款損失准備」時,可能通過「資產減值損失」,但最終是轉入「管理費用」里,因此報表裡未體現。
由於增加了費用,利潤肯定就減少了。實際上,銀行通過「貸款損失准備」的提取,轉移了計稅利潤,當然也轉移了可分配利潤。
7. 當前銀行貸款損失准備是用貼想法還是五級分類法
依99吧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參照國際慣例,結合中國國情,制定了《貸款分類指導原則》,要求商業銀行依據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進行貸款質量的五級分類,即按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後三種為不良貸款。 正常貸款 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還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響貸款本息及時全額償還的消極因素,銀行對借款人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貸款損失的概率為0。 關注貸款 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如這些因素繼續下去,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受到影響,貸款損失的概率不會超過5%。 次級貸款 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需要通過處分資產或對外融資乃至執行抵押擔保來還款付息。貸款損失的概率在三0%-50%。 可疑貸款 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抵押或擔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損失,只是因為存在借款人重組、兼並、合並、抵押物處理和未決訴訟等待定因素,損失金額的中國還不能確定,貸款損失的概率在50%-漆5%之間。 損失貸款 指借款人已無償還本息的可能,無論採取什麼措施和履行什麼程序,貸款都註定要損失了,或者雖然能收回極少部分,但其價值也是微乎其微,從銀行的角度看,也沒有意義和必要再將其作為銀行資產在賬目上保留下來,對於這類貸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應立即予以注銷,其貸款損失的概率在漆5%-依00%
8. 對銀行不良貸款損失准備的計提有什麼看法和建議
不良貸款率警戒線國際標准為10%,國內為15%。
世界各國銀行業都面臨內著不良債權問題,容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同樣如此。
國有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體系中處於主導地位,不良貸款問題嚴重困擾著它的改革和發展。 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比較復雜。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國有企業的虧損。實體經濟是虛擬經濟的基礎,虛擬經濟是實體經濟的體現。國有銀行不良貸款既反映了國有銀行經營不佳,又表明國有企業虧損嚴重。導致國有企業虧損的原因主要是國有企業的制度性缺陷、管理落後、負債過度、企業承擔社會職能,而制度缺陷是根源。
二是國有企業財務軟化,企業虧損由銀行補貼,企業過度擴張。
三是銀行約束軟化。銀行目標多元化,不僅要發放一般商業性貸款,還要發放政策性貸款。為了維護社會穩定,維持企業生存,國有銀行發放了大量貸款彌補企業虧損。國有銀行實行層級管理,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自我約束弱化。由於國家為存款者的存款提供了一種保證,存款者對銀行的經營也不關心,存款者對銀行的約束弱化。
四是長期實行計劃利率,利率沒有發揮篩選項目的作用。
9. 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管理辦法的管理要求
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董事會對管理層制定的貸款損失准備管理制度及其重大變更進行審批,並對貸款損失准備管理負最終責任。
第十二條 商業銀行管理層負責建立完備的識別、計量、監測和報告貸款風險的管理制度,審慎評估貸款風險,確保貸款損失准備能夠充分覆蓋貸款風險。
第十三條 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管理制度應當包括:
(一)貸款損失准備計提政策、程序、方法和模型;
(二)職責分工、業務流程和監督機制;
(三)貸款損失、呆賬核銷及准備計提等信息統計制度;
(四)信息披露要求;
(五)其他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完善的貸款風險管理系統,在風險識別、計量和數據信息等方面為貸款損失准備管理提供有效支持。
第十五條 商業銀行應當定期對貸款損失准備管理制度進行檢查和評估,及時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商業銀行應當在半年度、年度財務報告中披露貸款損失准備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一)本期及上年同期貸款撥備率和撥備覆蓋率;
(二)本期及上年同期貸款損失准備余額;
(三)本期計提、轉回、核銷數額。
10. 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管理辦法的監管標准
第六條 銀行業監管機構設置貸款撥備率和撥備覆蓋率指標考核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的充足版性。貸款撥權備率為貸款損失准備與各項貸款余額之比;撥備覆蓋率為貸款損失准備與不良貸款余額之比。
第七條 貸款撥備率基本標准為2.5%,撥備覆蓋率基本標准為150%。該兩項標准中的較高者為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的監管標准。
第八條 銀行業監管機構依據經濟周期、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商業銀行整體貸款分類偏離度、貸款損失變化趨勢等因素對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監管標准進行動態調整。
第九條 銀行業監管機構依據業務特點、貸款質量、信用風險管理水平、貸款分類偏離度、呆賬核銷等因素對單家商業銀行應達到的貸款損失准備監管標准進行差異化調整。
第十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銀行業監管機構資本充足率管理有關規定確定貸款損失准備的資本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