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生源地貸款怎麼還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流程:
(一)正常還款
正常情況下,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按年度償還利息,兩年後開始還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為國家開發銀行正常還款扣款日。
請於每年11月20日後登陸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系統查詢本年度應付本金及利息,並於12月15日前將該款項存入相應的貸款賬戶,銀行於12月20日自動扣收。
若使用支付寶還款,支付寶將在還款日前五天通過簡訊、郵件向借款學生發出還款通知,如手機號碼、郵件地址變動的學生請及時登陸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系統進行變更。
(二)提前還款
每年1-10月均可進行提前還款申請,提前還款需一次性還清一個合同尚未清償的所有債務。
借款學生必須於每月10日前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系統新增申請或向當地縣資助中心老師提出申請,並於當月15日前將足額資金存入相應的還款賬戶。我行於每月20日進行扣款。
若使用支付寶還款,支付寶在提前還款扣款日從學生個人支付寶賬戶扣收相應款項並通過簡訊、郵件反饋借款學生。
學生可登陸在線系統查詢提前還款結果。如當次提前還款失敗,下次提前還款時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提交申請。
❷ 國家生源地貸款需要什麼條件,要什麼證件
1、借款學生在縣資助中心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2份《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填寫個人信息,到村委會(居委會)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
2、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請表、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或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生為學生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到縣資助中心提交申請。
縣資助中心現場辦理借款學生貸款申請,審查通過後在申請表上確認蓋章。申請表一式二份,縣資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檔,縣資助中心預留一份並最終提交給國家開發銀行。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學籍證明復印件存檔。
3、縣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簽訂助學借款合同,並向借款學生提供合同回執,用於借款學生到高校報到時證明其已經取得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資格,以及用於高校填寫借款學生學費、住宿費、高校賬戶信息和聯系方式,加蓋公章後確認該生已入學。合同簽訂後,縣資助中心提示學生及時到縣農信社辦理開戶手續。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學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執),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縣資助中心存檔合同正本一份,預留合同正本一份並最終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合同在國家開發銀行審批並正式向省資助中心出具貸款審評確認函後生效。
4、縣資助中心匯總本縣借款學生借款信息後分別向省資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縣生源地國家助學借款申請匯總表》(電子件)。
5、代理行根據學生申請,為借款學生開設個人賬戶。
6、省資助中心收到縣資助中心《××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後,將各縣匯總表以及本省擬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總額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分行。國家開發銀行落實相關資金安排。
7、借款學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學借款合同(含回執)到錄取高校報到,由各高校填寫回執。確認該借款學生報到,並按本校學費、住宿費收費額度填寫要求劃款額度。學費、住宿費劃款總額如超過貸款額,按貸款額填寫,不足部分由借款學生補足。
8、借款學生將國家助學貸款回執(一式兩份)郵寄回本人所在地的縣資助中心。
9、縣資助中心將根據本縣回執更新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包括電子件和加蓋公章的紙質文件各一份),以及按匯總表順序整理後的借款學生申請審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執一並提交給省資助中心。
10、省資助中心匯總本省各縣匯總表及相關檔案後,提交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
11、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貸款委員會對省資助中心匯總的貸款總額進行審批,並向省資助中心出具貸款審批確認函(附加蓋公章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2、省資助中心通過縣資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貸款確認函及《××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3、代理行收到貸款確認函和《××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按操作程序辦理借款學生借款手續並代扣資金至各高校賬戶。
14、學校收到上述款項後,向借款學生出具相應的收據或發票。
❸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還利息
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例。
學生如需提前還款,可以在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學生服務系統中申請提前還款。除11月外的每月1-10日,都可以申請提前還款。學生申請提前還款後,需同時將足額本息存入銀行指定支付寶賬戶中,銀行在學生申請提前還款當月20日會進行批扣。
學生應及時查詢提前還款是否成功,如果沒有成功,下個月需再次在系統中提交提前還款申請,並按流程進行還款,直到確認還款成功。
將到期的貸款本金或利息存入銀行指定的支付寶還款賬號。從學生畢業那年開始,每年都需要償還利息,銀行會在每年的12月20日進行統一批扣,在此日期前將足額利息存入指定支付寶賬戶,即可還款成功。
貸款本金到期的,在貸款合同到期日前將足額本息存入銀行指定支付寶賬戶中,銀行會在貸款合同到期日進行統一批扣。使用支付寶還款,可先對支付寶進行實名認證,綁定個人手機(以方便手機付款、手機找回密碼等),及時對支付寶賬戶進行充值,並及時查詢還款情況。
(3)國家生源地貸款擴展閱讀:
正常(按合同計劃)還款情況下,每年只需支付1次自付本息,從11月初就應該關注學生在線平台查詢本年度應自付本息總金額,11月下旬就應該積極主動充足貸款合同支付寶余額(不是余額寶),12月20日為充值最後截止時間,過了這一天沒有按要求充足合同支付寶余額,則視為逾期。
按照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規定,此項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節假日不順延。借款學生畢業後兩年內,應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進申請貸款時注冊的支付寶賬戶中。按照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償還本金及貸款利息,最後一次償還本金時須利隨本清。
借款學生若想進行提前還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進行申請,還款日為當月20日,無需國家開發銀行審批。不過為了保證銀行順利扣款,借款學生最好在當月15日前將貸款本息存入指定賬戶,若扣款不成功,則視借款學生放棄提前還款申請。
參考資料來源:湖南人文科技學員學生工作部-高校助學貸款還款流程
❹ 如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一、辦理助學貸款流程:
1、借款人登錄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進行貸款申請,並將申請表列印2份;
2、攜申請表到鄉鎮或村(居委會)進行貧困生身份確認,經認定後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3、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攜帶申請表、身份證、戶口薄、學生證明等材料到縣學生資助中心;
4、縣學生資助中心現場審查相關材料,確認無誤後錄入其它有關信息;
5、列印並簽訂借款合同,貸款受理證明交學生帶至高校報到;
6、高校錄入合同回執信息,列印兩份回執蓋章後交學生,並在10月20日前寄(送)達縣學生資助中心。
二、具體辦理程序
個人申請由借款人通過網路在線申請
第一步:登錄學生在線系統,並列印申請表
1、學生初次貸款(含以前申請過但未通過的學生)登錄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https://www.csls.cdb.com.cn),首先點擊注冊,進入界面後,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其中畢業中學填高中所在學校)。
返回界面後通過登錄名再次登錄,進入首頁,點擊貸款申請→新增→填寫信息後提交→導出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並列印兩份。
2、第二次申請貸款(不含以前申請過但未通過的學生)不需注冊,在頁面中點擊使用身份證登錄即可,點擊貸款申請→新增→填寫信息後提交→導出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並列印兩份。
第二步:借款人攜申請表到所在村或鄉鎮確認貧困身份後加蓋公章,屬縣城居委會管轄戶口的借款人到居委會或縣民政局確定貧困身份後加蓋公章。
第三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攜申請表原件(一試兩份)、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復印件)、學生證(在校生)或錄取通知書(新生)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現場。
第四步: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學生申請信息,核對原件與復印件等有關材料無誤後,現場錄入合同信息等有關信息並提交通過。
第五步:縣學生資助中心列印借款合同(一試兩份)和助學貸款受理證明,並現場與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簽訂合同,再將受理證明交學生帶至高校。
第六步:學生將受理證明交高校、由高校錄入合同回執信息,並列印出兩份回執蓋章後交學生,學生在10月20日前寄(送)達縣學生資助中心。
三、貸款發放與回收使用網路支付平台支付寶
為保證貸款的及時發放、本息的按時回收,此次開行引入第三方網路支付平台支付寶。當學生的借款申請經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審合格後,系統自動為借款學生開立支付寶實名賬戶,用於貸款的發放與回收,且不需手續費。
支付寶開通後的默認密碼為借款學生的出生年月日(8位數),為保證資金安全,建議借款學生首次進入後立即修改密碼。
如貸款額扣除學校欠費後還有餘額,剩餘資金與個人銀行卡綁定後可提現用於生活費。
❺ 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貸款有什麼區別
不能同時進行。
助學貸款主要有兩類,分別是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區別如下:
一、 申請機構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直接向本校的學生資助部門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直接向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貸款申請(通常為教育局;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二、貸款發放機構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發放機構多為國家開發銀行的各地分支機構,也有地方銀行的參與(如黑龍江省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機構為哈爾濱銀行)。
國家助學貸款則由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在全國學生資助中心招投標中標的銀行中選擇一家銀行發放。
三、發放形式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一次申請、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但銀行要分年發放;此外,繼續攻讀學位的學生還可在就讀高校再申請一筆國家助學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即如果每年都需要生源地助學貸款,則每年都需要申請。
四、還款人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償還,畢業後前三年內可自主選擇最長3年的還款寬期限,期間只需償還貸款利息,寬限期結束後按月或季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
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與家長共同負擔本息。
(5)國家生源地貸款擴展閱讀:
1、國家助學貸款的概念和主要用途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學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可向學校咨詢具體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學生到校報到後,可通過學校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2、生源地助學貸款概念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007年,國家在江蘇、湖北、重慶、陝西、甘肅5省市試點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訂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范圍的辦法。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
從大的方面來說,上學期間由國家貼息的助學貸款都是國家助學貸款。在就讀高校辦理的叫高校助學貸款,在戶籍所在地向經辦銀行申請的助學貸款叫生源地助學貸款。它們之間沒有什麼區別,最終都是為了幫助貧困家庭學生解決學費和住宿費。開學前和開學後申請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學生主要推薦生源地助學貸款。
3、學生每學年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金額
按照有關規定,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生源地助學貸款也是。
4、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高校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明。
❻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
查詢支付寶繳費記錄,再查詢銀行卡交易明細(可在自助機查詢,也可以持身份證到銀行列印帶有印章的交易明細),如果確定學校重復扣款,可以到學校財務處查詢並申請退款
❼ 國家生源地貸款怎麼辦
以山東為例:同時參考這個網址:http://www.snjyxxw.com/sn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345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開辦山東省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通知》,經辦行省農村信用社日前出台《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操作規程(試行)》。7月13日,省教育廳公布了該規程。
借款人應具備什麼條件
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對象是山東省籍考入山東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並在學生原居住地發放。實行「一次核定,總額控制,定期發放,定向使用」的原則。
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因家庭經濟困難,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必須由學生家長、近親屬或其他有擔保能力的自然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不少於兩人。
貸款額度、利率、期限,參照國家助學貸款相關辦法。
貸款需要什麼程序
學生提出申請,學校負責對借款申請的初審,學生本人回原籍辦理貸款手續。信用社受理申請,經辦社審查應在收到貸款資料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
學生本人須提供以下資料:學生本人、保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出具的《山東省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習證明》和學校蓋章的《山東省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借款保證合同》;由學生本人出具,經村委會、學生家長工作單位(居委會)核實蓋章的《借款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等。
學生的借款申請為一次性申請,申請借款額度為學生在校期間所需助學貸款的總額。貸款經信用社審批,確定總的貸款額度,實行分次按學年發放。
貸款的發放與收回
經審批同意發放的貸款,經辦社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借款合同由借款學生本人簽署,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簽。自借款合同簽字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經辦社將款項劃入指定賬戶。新學年再次辦理貸款時,學生本人持「兩證一章」(身份證、學生證、個人名章)直接到經辦社辦理。
借款人畢業時未還清貸款的,由學校組織借款學生簽訂《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對於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要向貸款社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貸款社應為其辦理展期手續,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貸款展期必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且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未獲批準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處理,信貸人員須有效地組織清收。
貸款的貼息、風險補償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財政貼息政策。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的貸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額自付。每季度結束後的15個工作日內,省聯社、市辦事處(市聯社)分別對省級和市級財政撥款高校助學貸款的有關資料進行初審、匯總,然後根據高校的不同情況分別報送。
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按高校隸屬關系,分別由省、市級財政和相關高校按助學貸款當年實際發放金額的8%撥付給貸款經辦社。貸款風險補償金設專戶管理,按下列順序使用:用於國家助學貸款本金損失的彌補;用於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的清償;作營業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