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宅基地房子怎麼做抵押貸款,有不動產證的
喬先生咨詢: 我是一名農民。前幾年,我搞養殖業賺了一些錢,由於觀念問題,就將賺的錢都花在了建房上,在老宅基地上翻建了一幢三層樓房。 最近,我想擴大養殖規模,就找信用社貸款。信用社要我提供擔保,我提出用樓房抵押,可信用社說不行,接受農村房屋抵押他們要面臨很大的風險。我想咨詢一下: 一、按照《擔保法》規定,能否用農村房屋和宅基地設定抵押? 二、信用社說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他們面臨的風險太大,這是為什麼? 律師解答: 根據你的咨詢,解答如下: 一、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法律行為。 《擔保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但《擔保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耕地、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由於《擔保法》禁止用農村宅基地設定抵押,因此,有人認為,宅基地上的房屋與宅基地不可能分離,當然也不能抵押。這種認識是不對的。農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應當是有效的。 二、信用社所說的很大風險是存在的。 按照上述規定,雖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一旦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就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築材料作為動產優先受償。將房屋拆除而以建築材料還債,這無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價值,也是一種浪費。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6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據此,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債權人實現抵押權也存在障礙。另外,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這樣,農村房屋的買賣對象就十分狹窄。基於以上實際情況和規定,金融機構等債權人一般不願意接受借款人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這也無可厚非。因此,建議你向信用社提供房屋以外的其他擔保。 三、以上建議,供你參考。 凱安律師事務所 潘家永 律師
2. 村裡面有兩處宅基地可以貸款買房嗎
宅基地是屬於集體所以、不是你個人的
只是村集體劃分給你,你有使用權、但是不能用來買賣、抵押貸款、
而且任何貸款公司都是接受的
3. 農村宅基地自建房在哪裡可以貸款,急
您好!根據我國擔保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您可以用自建房作為抵押物向當地的銀行或者信用社申請抵押貸款,抵押貸款的金額一半是該房產價值的50%。辦理相關貸款手續如下:1、向銀行詢問;2、銀行指定相應的評估機構對房產估價;3、確定貸款額,自建房一般的抵押額度為五成左右;4、要求您購買相應貸款額度的房產保險;5、等待審批後支付。謝謝閱讀!
4. 如何用農村的宅基地貸款
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貸款,所以農村的宅基地是不能貸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只限制於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經發包方同意,並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並沒有明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則明確規定,除買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農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是不允許抵押的。
5. 農村宅基地蓋樓房可以貸款嗎
你好!農村宅基地依法不得抵押貸款;但農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抵押獲取貸款,是可以的。
6. 農村的買樓房能貸款嗎
什麼意思?
是農村戶口買商品房?還是買農村的房子?
如果該地沒有限制外地戶口購房的就可以,或者有相關社保繳納證明也可以。
買農村的房子不能貸款,農村房子不能流通的。
如果是本村人在批準的宅基地上自建房應該可以。
關鍵是你有穩定收入證明,不然不放款的
7. 我是農村的如何貸款在城裡買樓房
您好,請問您准備在哪個城市辦理我行的貸款呢?建議您可以通過「在線客服」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根據您的具體情況詳細咨詢。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8. 農村宅基地住房是否可以貸款
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開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會議關於農村宅基地買賣案件問題,形成以下意見:
買賣農村房屋有利於農村經濟發展,只要不侵犯國家、社會及第三人的利益,應當給予法律保護。就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而言,根據民事活動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應當依法認定其效力。關於農村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從合同履行情況、尊重現狀、保護交易秩序等角度來綜合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