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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地助學貸款借款學生

發布時間:2021-04-15 15:56:45

『壹』 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

辦理助學貸款需要的材料有:在校證明、學生證、家庭情況調查表與貧困證專明、申請人屬及父母的身份證等。
1.在校證明
助學貸款是國家針對在校大學生提供的一種政策性貸款,所以該貸款的申請者必須是在校學生,並需提供加蓋學校公章和院系公章的「在校證明」。
2.學生證
學生證可以證明申請人為一名在校大學生,所以申請人也必須要提供它。如果學生證不甚遺失,申請人需另向學校申請,補交一份遺失證明。
3.家庭情況調查表與貧困證明
在校大學生首次貸款需要提交貧困證明,申請人可以去到村、鄉鎮及縣民政部門開具三級貧困證明,要加蓋相關部門的公章。然後按照學校老師要求填寫家庭情況調查表,與貧困證明一起交給學校工作人員。
4.申請人及父母的身份證
一般需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到資助中心,共同借款人是借款學生的擔保人,一般是父母,所以需要出具自己及父母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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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生源地助學貸款必須是在本省學生嗎

生源地就是你高考所在地,生源地貸款就是你在你高考所在地貸款,然後拿著銀行的單子到你的學校報道時交給負責相關工作的人員。也可以到所在的大學里辦理助學貸款。

『叄』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籍變更之後怎麼改信息

更改方法:

1、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

2、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註: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籍變更屬於就學信息變更 就學信息變更是指由於借款學生錄入錯誤,或因其休學、升學、留級、跳級、退學、開除學籍、出國、轉學等原因需要對高校名稱、入學年份、學制或畢業年份進行修改的行為。

2、就學信息變更將會影響借款人已簽訂《借款合同》的貼息截止日、寬限期、貸款期限等內容的變化。一般來說,就學信息變更還將引起還款計劃的變更。

(3)就學地助學貸款借款學生擴展閱讀

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注意事項

1、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2、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3、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4、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5、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二、有關申請注意事項整理如下

1、貸款合同簽訂頻度

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託書》即可辦理。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

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再次申請所需材料

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另一方可持《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

『肆』 國家助學貸款在生源地教育局進行就學,還款計劃變更後,系統一直沒有變更,手機銀行提前還款還顯示有利息

建議直接咨詢國家開發銀行。

助學貸款開始計算利息的時間按照貸款類型不同分為以下幾個時間點:

1、商業助學貸款
對於商業助學貸款,一般是從借款學生開始申請助學貸款開始就計算利息的。利息的計算方法主要由申請貸款的貸款機構決定;

2、生源地助學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在大學生畢業當年的九月開始計算利息的。畢業之前,生源地助學貸款利息是由政府補貼的,借款學生不需要支付利息,畢業後學生開始每年償還貸款。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以後的貸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擔,政府不再補貼利息。同一般的中長期貸款每月還款不同,生源地助學貸款是一年還款一次,每年還款時間是12月20日之前,到期最後一年結息日是9月20日。生源地貸款利息是以實際天數按年計收年息。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貸款利息是按照央行基準利率計算的,利率不上浮。

3、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的貸款利息計算方法跟開始計算日期,與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計算方法及時間相同。

『伍』 怎麼還生源地助學貸款

學生還款有關流程
(一)學生正常還款流程:
借款學生自畢業當年9月1日開始自付利息,畢業兩年後按照合同約定開始歸還貸款本金。每年正常還款日為12日20日。學生還款流程如下:
1、縣資助中心在貸款到期前60日向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發出貸款(本、息)到期通知,借款學生也應該主動與其生源地資助中心聯系,確認還款金額。
2、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在固定還款日10日(12月10日,盡量提前)前將應還本息足額存入個人代理行賬戶中,並告知所屬生源地資助中心。
3、縣資助中心在固定還款日5日前將資金統一劃轉至國家開發銀行,並將還款信息錄入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借款學生可以在網上查詢相關信息。
(二)學生辦理提前還款
提前還款是指貸款學生一次性將簽訂的所有合同中的一個合同上的貸款本息還完,借款學生在每年的1月至10月均可申請辦理提前還款,每月提前還款日為當月20日。流程如下:
1、學生辦理當月提前還款必須於上當月1日至9日期間到生源地資助中心辦理申請,填寫提前還款申請書。縣資助中心在此期間受理學生當月提前還款,並為學生測算提前還款利息。當月提前還款測息的結息日為當月20日。
2、學生在還款當月10日前必須將還款本息資金存入個人在代理行賬戶,並告知資助中心。
3、縣資助中心在提前還款日5日前將資金統一劃轉至開發銀行,並將還款信息錄入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借款學生可以在網上查詢相關信息。
(三)考研、專升本學生辦理就學信息變更
學生畢業後考取研究生或者專升本,需要在畢業當年8 月1日前持相關證明材料(包括:錄取通知書、合同、學生證等)到當地縣資助中心辦理就學信息變更申請,申請繼續攻讀學位期間財政支付利息。縣資助中心受理學生變更申請後,系統中錄入相關變更信息,列印《就學信息變更單》,經學生及縣資助中心簽字確認後生效。如學生繼續攻讀學位但未及時辦理就學信息變更,國家開發銀行將按期計算學生個人利息,如學生未按時歸還就屬於違約行為。

『陸』 請問誰知道學生就學地助學貸款的事嗎親們,就是在大學里去貸的那種。

那是貧困生國家助學貸款吧。填好相關表格(一般入學時有發一本相關的說明)上交等待審核就行了。是貧困生才可以申請的。

『柒』 大學生如何還生源地助學貸款

一、學生還款有關流程
(一)學生正常還款流程:
借款學生自畢業當年9月1日開始自付利息,畢業兩年後按照合同約定開始歸還貸款本金。每年正常還款日為12日20日。學生還款流程如下:
1、縣資助中心在貸款到期前60日向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發出貸款(本、息)到期通知,借款學生也應該主動與其生源地資助中心聯系,確認還款金額。
2、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在固定還款日10日(12月10日,盡量提前)前將應還本息足額存入個人代理行賬戶中,並告知所屬生源地資助中心。
3、縣資助中心在固定還款日5日前將資金統一劃轉至國家開發銀行,並將還款信息錄入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借款學生可以在網上查詢相關信息。
(二)學生辦理提前還款
提前還款是指貸款學生一次性將簽訂的所有合同中的一個合同上的貸款本息還完,借款學生在每年的1月至10月均可申請辦理提前還款,每月提前還款日為當月20日。流程如下:
1、學生辦理當月提前還款必須於上當月1日至9日期間到生源地資助中心辦理申請,填寫提前還款申請書。縣資助中心在此期間受理學生當月提前還款,並為學生測算提前還款利息。當月提前還款測息的結息日為當月20日。
2、學生在還款當月10日前必須將還款本息資金存入個人在代理行賬戶,並告知資助中心。
3、縣資助中心在提前還款日5日前將資金統一劃轉至開發銀行,並將還款信息錄入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借款學生可以在網上查詢相關信息。
(三)考研、專升本學生辦理就學信息變更
學生畢業後考取研究生或者專升本,需要在畢業當年8 月1日前持相關證明材料(包括:錄取通知書、合同、學生證等)到當地縣資助中心辦理就學信息變更申請,申請繼續攻讀學位期間財政支付利息。縣資助中心受理學生變更申請後,系統中錄入相關變更信息,列印《就學信息變更單》,經學生及縣資助中心簽字確認後生效。如學生繼續攻讀學位但未及時辦理就學信息變更,國家開發銀行將按期計算學生個人利息,如學生未按時歸還就屬於違約行為。

二、其他有關事項

今年,國家開發銀行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進行了更新,所有貸款學生(含已經畢業的學生)都可以通過網上查詢自己貸款情況及還款情況(即將正式開通,開通後貸款學生可以登錄www.csls.cdb.com.cn

『捌』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關於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指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第三條生源地助學貸款按照就近原則,由申請貸款的學生在其入學前的戶籍所在地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辦理。 第二章貸款申請條件及辦理程序 第四條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我省轄內;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碩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及成人高等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學生,學校名單以省教育廳公布的為准; (四)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第五條貸款申請材料: (一)新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生源地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 3.本人身份證、新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原件供審核),以及學校相關收費標准、開戶行名稱、戶名和賬號; 4.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二)在校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學校提供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生源地證明; 2.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3.生源地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 4.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有關申請表格到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處領取。 第六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分學年發放的辦法。申請受理日期定為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已經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根據貸款合同中約定需要當年續放的,應當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貸款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二)已簽訂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第七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收到學生首次提交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及時進行貸前審查,並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當在隨後的10個工作日內與借款人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和劃款委託授權書,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之後根據劃款授權委託書,將貸款資金從借款學生個人賬戶匯劃至其所在高校指定的賬戶,並備注借款學生姓名及身份證號。 高校收到貸款後,應當及時告知借款學生,並將貸款中生活費部分轉發給借款學生。 第八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手續時,應當及時將借款學生的信用信息准確地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第三章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第九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貸款機構根據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情況,與借款學生協商確定貸款額度。 第十條生源地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第十一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限基準利率執行,不得上浮;如基準利率調整,則參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變更貸款利率。第十二條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包括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當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負擔。學生在校期間發生退學、開除等情況時,自辦理退學、開除等有關手續之日的次月1日起自付利息。 第四章貸款償還 第十三條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債務確認,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並協商確定具體還款計劃。借款學生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後,辦理離校手續。 第十四條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開除等情況時,高校應及時填寫生源地助學貸款就學信息變更單,將借款學生的有關變更信息書面通知貸款機構,並抄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時高校應當督促借款學生及時到貸款機構辦理貸款合同變更等手續。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學期末匯總所有高校數據後,及時反饋至省農信社。 第十五條借款學生畢業後連續攻讀學位(包括碩士和第二學士學位)需要申請在連續攻讀學位期間繼續貼息的,須在錄取當年的6月底前,向原學校提出申請(提交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辦理就學信息變更手續,並到貸款機構辦理合同變更後,其在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的利息按原渠道進行貼息。 第十六條借款學生可以選擇貸款償還方式,允許其在提前還款日一次或者分次提前還貸。在畢業前申請提前還貸的,借款學生應當填寫生源地助學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並由學校相關部門蓋章確認。貸款機構應當按照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除應收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第十七條借款學生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內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不還本金,但應足額支付利息,寬限期結束後按還款計劃分期償還貸款本金,並足額支付利息。 第五章貸款貼息及風險補償 第十八條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在省財政供給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省級財政承擔;在市財政供給的高校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市級財政承擔,省財政負責歸集。 第十九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貼息每年度撥付一次。貸款機構應當於每年11月將實際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身份信息、學籍信息、貸款金額、利率、利息及貼息等情況按照高校進行統計報省農信社,省農信社匯總後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25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材料提交各高校確認後,報送省財政部門。省財政部門在12月20日前將貼息資金撥付省農信社。 第二十條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其比例根據國家規定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風險補償金由中央和我省各分擔50%。我省承擔的風險補償金分擔辦法為:省財政供給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的風險補償金由省財政承擔6.5個百分點,市財政供給的高校由市財政承擔6.5個百分點;高校承擔1個百分點。 第二十一條貸款機構應當於每年11月10日前,將當年實際發放的生源地助學貸款以高校為單位統一報省農信社,省農信社匯總後於11月20日前將有關材料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各高校確認。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確認的風險補償金數額,會同省財政於12月20日前歸集省以下所承擔的資金。省財政部門於12月31日前將省以下承擔的風險補償金撥付給省農信社;中央財政承擔的部分,省財政在收到後,及時撥付省農信社。 第六章貸款管理及優惠政策 第二十二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當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及時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確保應貸盡貸。 第二十三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當對生源地助學貸款單立台賬、單設科目、單獨統計、單獨核算和考核。 第二十四條各高校要加強對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管理,按月統計匯總本校生源地助學貸款情況,並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二十五條省農信社設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統計年報,並按年向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報送生源地助學貸款統計年報。 第二十六條同一學年度,已經獲得本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本貸款。 第二十七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發生的呆壞賬,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呆壞賬核銷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第二十九條各有關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開展工作。 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進行解釋等方面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在年度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督促市級財政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監督生源地助學貸款中各項財政性資金的管理使用等。 省教育廳負責組織高校開展政策宣傳,貸款信息確認,誠信教育等工作,負責歸集風險補償金,並協助省財政廳完成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的支付工作。 省地稅局負責落實相關稅收減免政策。 省農信社負責指導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規范生源地助學貸款操作,匯總並報送生源地助學貸款數據,申請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撥付。各高等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督促學生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及時、足額安排應承擔的風險補償金;及時提供借款學生動態信息。 第七章附 則第三十條本辦法發布前已發放的生源地助學貸款,仍按原合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地稅局、省農信社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暫行辦法》自行廢止。

『玖』 助學貸款就學信息變更需要什麼材料本人本科2010---2013年貸了三年的生源地助學貸款,201

因為你以前貸過,雖然間隔一年但是沒有任何影響。只需要帶上申請書和證明續貸的流程:(續貸的時間從8.15開始)
1.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www.csls.cdb.com.cn,在「貸款申請」中點擊「新增」,填寫申請信息後提交。
2.導出申請表列印,無需加蓋任何單位公章。(變化在這里 請注意各地的是否一樣)
3.貸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前往縣資助中心,出示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生證(高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貸款學生本人簽字並捺印的《申請表》;
4.交申請表2份,學生證(高校證明)、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5.根據縣資助中心通知,先在樓梯口公布處看好合同編號,按照安排的時間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證簽訂合同(合同一式四份,簽訂後仔細閱讀合同條款)。
就可以了。

『拾』 生源地貸款學生身份信息或就學信息變更怎麼辦

生源地貸款學生身份信息或就學信息變更,致電助學貸款中心更改即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主要規定如下:

1.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 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3. 貸款金額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

4. 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5. 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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