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股上市首日 如何買入如何掛單
應該:抄
1、上午9點15分開始集合競價時就可以委託買賣
2、9點半開盤後就可以連續委託買賣了
3、但要注意委託價格區間的填報,不要成為廢單就可以
新股上市首日,新規。以下為上交所《通知》全文: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一)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二)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新股就是指剛發行上市正常運作的股票。
前些年申購(俗稱「打新股」)新上市的股票是一個熱點,因為當時中上了新股就如「白撿」了一筆財,新股首日上市均有近100%左右的漲幅。近兩年,「打新股」熱度下降,甚至出現了新股上市首日跌破發行價的現象。這也使得「估價機構」重新按照市場價值規律來為新股定價,使之更趨合理。但是,目前新股一上市就連續幾個漲停板,使得打新股熱度出現上升。
⑵ 新股上市首日,新規。以下為上交所《通知》全文: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
1、按你上面的說法就是:10元的發行加的開盤價格在22.00元——8.00元之間;
2、同樣,當天的價收盤,在24.40元和6.40元之間
3、具體開盤價和收盤價,到時候就知道了。
4、目前的新股開盤,如果熱炒,則:估計就在22.00元開盤,然後停牌,再開盤後就到24.40元,然後繼續停牌至收盤前3分鍾。
⑶ 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上海交易所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1.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2.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3.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
⑷ 新股上市首日開盤價到底是怎麼算的
1、為了防止新股上市首日被過度炒作,上交所對新股上市首日的申報訂單全回天實施申報價格控制答,即集合競價階段最高申報價格限制為發行價格的120%,最低申報價格限制為發行價格的80%,連續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集合競價階段最高申報價格限制的120%(即發行價的144%),不得低於集合競價階段最低申報價格限制的80%(即發行價的64%)。目前,本所技術系統已開發上線了新股上市首日價格控制的相關程序。
2、深交所指出,連續競價開始後,當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時,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1小時;當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時,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至14:57。例如,某新股開盤價為10元,那麼當其盤中成交價首次上漲達到或超過11元(即10×(1+10%)),或者下跌達到或低於9元(即10× (1-10%))時,該只股票將被臨時停牌1小時;復牌後,如盤中成交價首次上漲達到或超過12元(即10×(1+20%)),或者下跌達到或低於8元(即10? (1-20%))時,該股票將被臨時停牌至14:57。
⑸ 債券上市首日申報競價有何規定
1.上交所上市債券:上市首日開盤採用集合競價方式,當日行情顯示該債券證券名稱前冠以「N」以示提醒,第二天起採用連續競價交易
2.深交所上市債券: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前收盤價(發行價)上下各150元,進入連續競價後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後成交價上下各15元
3.深交所還規定,上市首日後,每次買賣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近成交價上下各5元
⑹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有效申報價格的范圍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1、開盤集合競價版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權的上下20%(超出該范圍但符合全天有效申報價格的委託暫存交易主機,等待參與連續競價)
2、全日設立不高於發行價144%且不低於發行價64%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限制,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3、如果您在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提交的申報超過發行價上下20%的有效競價范圍,但此價格處於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之間,則不能參與開盤集合競價,暫時保留在交易主機中。
4、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是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⑺ 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有效申報價格的范圍
您好來,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的有效申自報價格範圍:
1、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2、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3、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連續競價階段,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
4、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⑻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1.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
2.全日設立不高於發行價144%且不低於內發行價64%的有效申容報價格範圍限制,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3.如果您在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提交的申報超過發行價上下20%的有效競價范圍,但此價格處於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之間,因此不能參與開盤集合競價,暫時保留在交易主機中
4.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是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⑼ ST股票首日上市新交易規則
一、修訂了ST類股票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
如ST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交易所將分別公布其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
二、明確了股票上市首日(包括ST復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風險控制措施
明確股票上市首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風險控制措施,便於投資者熟悉理解。修訂後的風險控制措施為:
(一)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二)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三)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的,臨時停牌至14:57。
⑽ 新股上市當天,開盤集合競價的申報價格漲跌幅有何限制
新股上市首日申報價格範圍規定如下:上海: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1、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發行價*80%—發行價*120%)深圳:1、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發行價*64%—發行價*144%)。2、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