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吳曉靈與山東互助理財是真的嗎
吳曉靈說的山東試點是這個: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5/2/5/art_285_6864.html
和你說的 什麼山東互助理財 沒有任何關系。
⑵ 銀行理財產品怎麼看(深閱讀)
春節前後,不少銀行繼續推出多款理財產品。在此之前,據銀監會最新統計數據,截至2012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理財資金余額達到7.1萬億元,較上年末增長56.3%。相比於2005年發行之初的5000多億元,銀行理財產品市場規模擴大了近15倍。在業務迅速發展的同時,理財產品難達預期收益甚至虧損的消息也時有耳聞。銀行理財產品值得投資嗎?風險有多大?投資者應該如何選擇? 去年年化收益率約4.1% 專家認為總體風險可控 銀行理財產品有多大的投資價值?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18家主要銀行為客戶實現投資理財收益達到2464億元。據估算,2012年銀行業理財產品的年化加權平均收益率約為4.1%,高於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1個百分點。專家認為,目前我國的銀行理財產品總體風險可控,有利於增加居民的財產性收入。 在近日召開的中國銀行業理財業務熱點問題座談會上,銀監會業務創新部主任王岩岫說,「目前國內理財產品只佔銀行業務的5%左右。2008年美國的資產管理行業就超過了銀行業資產的70%。我國銀行理財產品還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銀監會主席助理閻慶民說,大部分銀行業理財資金都投向了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發展要求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提高了資金配置效率。同時銀行理財業務還滿足了客戶的金融產品投資需求。 目前,商業銀行發售的理財產品一直受到銀監會嚴格監管。據了解,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從2005年開辦至今,在業務准入、產品設計等方面有嚴格的監管和准入標准。 要根據風險承受能力選擇產品 預期收益率越高,風險越大 按照收益方式,銀行理財產品分為固定收益型理財產品、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目前固定收益型理財產品一般投資於債券及貨幣市場工具,而其他類型理財產品多為信貸類、存款類和權益類。 業內專家提醒,投資者需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合適產品。一般來說,銀行理財產品列表都會標明產品銷售期限、投資門檻、產品種類和預期年化收益率。標明的預期年化收益率是預期最高收益水平,到期後實際收益率與預期收益可能會有差異。投資者不能僅憑預期最高收益率選擇購買,應結合自己對市場未來走勢的判斷購買產品。同時,理財產品不同於存款,預期收益率越高,風險越大。 實際上,目前在銀行櫃台銷售的理財產品既包括銀行自身設計、研發、發行的理財產品,也包括銀行代銷的第三方機構產品,如與信託、保險、基金合作發行的產品。目前出現問題的多是這類代銷產品。消費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首先應當弄清楚產品是銀行自己設計、銷售的理財產品,還是代銷的第三方機構產品。 在目前銷售的銀行理財產品中,風險主要在於部分銀行採用資金池運作方式蘊含的流動性風險。銀行採用滾動發售、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的總行資金池模式運作理財資金,將不同期限、不同風險、不同收益的理財產品來對接池內資產,使得多個理財產品同時對應多筆資產,單個理財產品無法實現獨立的成本核算和規范管理。 「這一部分理財產品往往難以做到真正的分賬經營,對每個產品組合的信息披露可能不足、運作不透明。部分高風險理財產品一旦出現明顯虧損,容易導致客戶對整個資金池運作安全性產生質疑。」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說。 2013年,銀監會將資金池理財業務列為重點監管目標。剛剛召開的全國銀行業監管工作會要求銀行實現固定收益和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分賬經營、分類管理,強化風險防控,特別要注意規范銷售行為,要將風險提示放在首位,及時、准確、完整地披露信息。 理財產品透明度需增強 保證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 增強理財產品透明度是銀行理財產品未來發展的趨勢。在近日召開的國際金融透明度發展論壇上,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指出:「現在市場上理財產品法律性質並不明晰,投資者購買金融理財產品時,其實並不清楚其購買的產品是債權關系、股權關系還是信託關系,金融機構需要明示產品法律關系,否則讓投資者承擔風險是難以完全做到的。」 王岩岫指出,應該按照理財產品全流通和信息披露原則,按照與客戶約定的渠道,進行事前、事中、事後持續性披露,明確理財產品投向,並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保護理財產品客戶的信息知情權。 巴曙松建議,進一步提升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要將關注重點從銷售環節延伸、擴展到理財產品設計、銷售、投資和兌付的整個產品周期。 業內人士指出,應該提升信息披露的可知性和理解性,同時加強輿情監測機制和投訴應答機制,這樣才能保障金融消費者的批評權、監督權、建議權。 鏈接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小貼士 一看風險:是否保本要弄清。對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的理財產品要慎重,它們不承諾保本和收益。 二看收益:預期收益看明白。理財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是預期的最高收益水平,並不是實際收益。 三看期限:贖回、終止需了解。在投資期限內,投資者無法贖回資金。提前贖回或終止會遭受損失。
⑶ 我國商業銀行目前適合用《巴塞爾協議》中的標准法還是內部評級法
現在用的還是巴塞爾2,協議3出來了,但是還沒有使用,要有一個過渡期。
最新通過的《巴塞爾協議Ⅲ》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直接催生,該協議的草案於10年提出,並在短短一年時間內就獲得了最終通過,並將於此後的11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的G20峰會上獲得正式批准實施。
根據協議要求,商業銀行必須上調資本金比率,以加強抵禦金融風險的能力。
《巴塞爾協議III》規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一級資本占銀行風險資產的下限將從現行的2%提高至4.5%。另外,各家銀行應設立「資本防護緩沖資金」,總額不得低於銀行風險資產的2.5%,該規定將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間分階段執行。預計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將於今年11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的峰會上批准《巴塞爾協議III》。
《巴塞爾協議III》是金融危機的產物,由巴塞爾委員會於去年底提出。與最初版本相比,此次公布的正式協議在諸多監管指標上有所放鬆。這主要是因為原始版本受到來自銀行的廣泛壓力。為了如期推出新協議,巴塞爾委員會不得不適當妥協。
新協議影響最大的地方在於大幅度提高了對銀行一級資本充足率的要求。為了滿足新的資本要求,未來幾年全球銀行將面臨巨大的融資壓力,據測算,融資規模可能會超過千億美元。
與不久前美國通過的金融監管法案一樣,《巴塞爾協議Ⅲ》也是史上最嚴厲的監管規定。國際監管標准制定者之所以痛下決心,是因為不僅懷有亡羊補牢之心,還抱有籌謀未來之志。
兩年前爆發的這場金融危機無異於一次真實版的壓力測試,壓力場景被設定為「百年一遇」。沒有通過測試的不僅有銀行、券商等各類金融機構,還包括監管者。監管者曾以為金融機構會理性行事,會照顧好自己,不會犯下致命錯誤。但監管者錯了,讓他們更加後悔莫及的是,監管部門必須為那些「大而不倒」的機構所犯下的錯誤埋單。
從短期看,新協議限制了銀行業在順風順水時候的盈利空間,甚至會導致銀行業在全球經濟艱難復甦的背景下,進一步收縮信貸。但從長期看,更嚴厲的監管其實對金融業和實體經濟的穩健發展是一大利好。《巴塞爾協議Ⅲ》達成共識後,歐美日的銀行股出現了明顯上漲。銀行業在金融危機前後的表現就像是缺乏自製力的孩子,如果有更加嚴格的看管,再闖大禍的可能性就會下降。
新協議規定,一旦銀行開始動用一筆額外的、占風險加權資產2.5%的「緩沖」資金,監管者將限制其獎金發放和派息。銀行在危機時期派發高額獎金的積極性因此將受到抑制,此外,當銀行家想要激進擴張,他也會因此規定有所收斂。
作為一個國際監管標准,《巴塞爾協議Ⅲ》對各國銀行業的影響是不同的。為了照顧一些國家和大量小銀行的承受力,最後的過渡期被拉長到將近10年之久。這一妥協令人失望。此外,本來對資本金充足率制定了更高要求,後來也不得不調低。銀行股的反彈也說明,對於多數大型銀行來說,履行新的資本金要求並不困難。
總體而言,亞洲國家的銀行業受影響較小,中國尤是如此。近年來,中國銀監會對國內大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底線為11.5%,核心資本充足率底線則為7%。這與中國更偏向主銀行金融制度有關。目前存貸款業務依然是商業銀行的主體業務,所能從事的投資銀行類業務還很有限,規模較小,表外資產比重也不大。這樣的資產負債結構,杠桿率明顯比西方銀行業要低,也便於監管。
此外,資本金充足率本身是一個重要的宏觀調控手段。由於存貸利差是商業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商業銀行總有放款沖動,提高資本金充足率就成了控制銀行放貸沖動的有效手段。隨著中國經濟強勁復甦,監管層不斷提高銀行的資本金充足率要求。
從《巴塞爾協議Ⅲ》看,中國對商業銀行資本金充足率的高要求,也帶有明顯的逆周期調控效應。只不過,巴塞爾協議看上去更像是設置了一個有關資本金充足率的「自動穩定器」裝置,而中國的監管調控更多從宏觀調控的角度做出相機抉擇。
《巴塞爾協議Ⅲ》的一個目標是,要讓銀行自己建立危機處置的資金池,以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這首先啟示中國監管層應減少對商業銀行的干預,更多地設定一個量化的指標底線,具體的經營由銀行自己負責。如果幹預太多,就不可能杜絕道德風險。因為商業銀行會把損失都歸為政策風險帶來的。這中間,對政府融資平台的貸款將是一個棘手問題。7萬億元的貸款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部分不良資產,如何為這些損失埋單將充滿爭議。監管層的一個任務是,要按照《巴塞爾協議Ⅲ》重新評估核心資本和風險資產,並按新協議要求商業銀行更加審慎地進行壓力測試,並為可能出現的資產損失預留資本金
適當提高的資本標准將增強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避免銀行在房地產貸款、商業貸款、信用卡業務方面承擔大量的風險和債務,使銀行系統更有適應能力,創建一個更具穩定的金融體系。
銀監會方面稱,本輪資本監管國際規則的改革凸顯了銀監會長期堅持審慎的資本監管所取得的成果,使中國銀行業在本輪資本監管改革中處於相對有利的位置。總體來看,國際銀行資本監管制度改革對國內銀行的短期影響有限,但長期影響值得關注。
從16家上市銀行的2010年年報和最近公布的一季報來看,銀行在最低資本充足率和核心資本充足率指標上均已達標。有數據顯示,2010年年末,上市銀行資本充足率和核心資本充足率的行業均值分別為12.07%和9.44%。國泰君安最新的研報認為,在考慮留存超額資本要求和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的情況下,大部分銀行也已達標。
從短期影響看,實施巴塞爾Ⅲ不會對我國銀行業產生直接沖擊。從2004年開始,中國銀監會引入了巴塞爾協議框架,並逐步進行了完善,建立了較為全面和系統的以資本充足率監管為核心的銀行監管體系。金融危機爆發之後,銀監會逐步提高了對國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在這一過程中,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和資本充足率狀況得到了明顯的改善。截至2010年6月,我國上市銀行平均核心資本充足率為8.4%,整體資本充足率水平超過10%,均高於巴塞爾Ⅲ的最新要求,而且資本質量較高,一級核心資本總資本中的佔比達到80%以上。因此,即便未來1到2年就開始實施巴塞爾協議Ⅲ,也不會對我國銀行業產生直接的沖擊。
其逆周期影響。資本緩沖的要求將使未分配利潤受到一定擠壓。按照巴塞爾協議Ⅲ的要求,需要建立2.5%的資本留存緩沖和0%~2.5%的逆周期資本緩沖。因為目前我國監管層對緩沖資本沒有特別要求,國內商業銀行距離巴塞爾協議Ⅲ中2.5%的要求尚有差距。申銀萬國的分析表明,在資本緩沖准備方面,國內銀行業平均水平在1.76%,除交行外,其他銀行均低於2.5%的標准。如果按照巴塞爾協議Ⅲ的標准,銀行將需要提取更多的一般風險准備,從而未分配利潤將受到一定的擠壓。
對宏觀金融經濟的影響。實施巴塞爾Ⅲ的一個直接效果,就是限制銀行風險資產的迅速擴張。而中國商業銀行的資產主要是貸款,所以一旦實施肯定會大幅度地抑制信貸增長。中國與西方在信貸需求方面有較大差別,西方國家長期以來信貸需求較為疲弱,而中國則相反,真實信貸需求相當旺盛,且經濟增長對貸款的依存度相當高。信貸資產高增長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之內成為常態。因此,從資本補充、風險的覆蓋、資本的覆蓋、反周期資本的提取以及對於重要金融機構附加值計提,對於銀行的壓力還是比較大的。過高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將限制銀行的放貸能力,這對於中國實現其制定的宏觀金融經濟增長計劃無疑是不利的。在中國的金融體系中,銀行占據著絕對主導的地位,銀行信貸對於宏觀金融經濟的穩定增長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如果資本充足率提高,導致銀行大幅度降低信貸的投放,整個銀行體系的銀根縮緊,勢必會對宏觀金融經濟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而銀行業整體的經營狀況也會下降。
中央銀行行長和監管當局負責人會議就資本充足率監管標准和過渡期安排達成了共識,核心內容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明確了三個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分別是普通股(含留存收益)最低要求為4.5%,一級資本最低要求為6%,總資本最低要求為8%。二是明確了兩個超額資本要求:一個是資本留存超額資本要求,水平為2.5%,設立資本留存超額資本要求是為了確保銀行具有充足的資本用於吸收經濟壓力時期的損失,並規定銀行必須用普通股來滿足資本留存超額資本要求;另一個是反周期超額資本要求,水平為0—2.5%,只有當出現系統性貸款高速增長的情況下,商業銀行才需計提反周期超額資本,大多數時期反周期超額資本為0。三是明確了過渡期安排。為防止過快實施更高的資本標准影響全球經濟的復甦,巴塞爾委員會要求,自2019年開始正常條件下商業銀行的普通股(含留存收益)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總資本充足率最低應分別達到7%、8.5%和10.5%。
在我國,由於銀監會一直關注銀行資本風險,按照「資本質量和資本數量並重的原則」持續加強資本監管,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結構較好,國內銀行資本實力顯著增強。銀監會一直高度重視資本監管,積極推動商業銀行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最近幾年來要求商業銀行在最低資本充足率8%基礎上,還要計提逆周期附加資本和系統重要性附加資本,大型銀行和中小銀行資本充足率分別不低於11.5%和10%。同時,要求商業銀行撥備覆蓋率達到150%以上,還准備引進動態撥備和杠桿率,作為資本監管的重要補充。資本和撥備作為抵補不可預期風險和可預期風險的核心工具這一理念得到了商業銀行的廣泛認同。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6月底,國內大、中、小各類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達到11.1%,核心資本充足率達到9%,核心資本占總資本的比例超過80%。
事實上,按照新的資本監管標准,國內大型銀行和中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目前均高於國際同業平均水平。我國銀行業改革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國有商業銀行就完成了不良資產的政策性剝離、政府注資、財務重組、股份制改造和公開上市等重大部署。從2005年開始,商業銀行經歷了兩輪集中的資本補充。第一輪是集中公開上市,第二輪是最近兩年為應對信貸資產高速增長,在監管資本約束下的集體資本補充。這些都使銀行業資本補充和資本約束不斷加強。
目前在我國,銀行信貸的間接融資渠道仍佔主導地位,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仍然有大量的信貸需求,資本補充規劃將成為銀行董事會的一項重要任務。但有專家表示,資本補充的周期性一方面說明監管資本約束在商業銀行得到了很好的傳導,另一方面也說明商業銀行資本管理和資本規劃的水平還有待提高。
對於中國銀行業資本實力較好的現狀,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教授在近日也發表言論認為,我國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結構較好,核心資本補充的壓力也不是特別大,主要得益於中國的資本市場不發達,沒有那麼多的債務型資本佔用到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反而因禍得福。她指出,在銀行業目前的風險還不是特別大的情況下,監管當局應該把握好實現巴塞爾委員會資本監管改革一攬子方案的時間和中國銀行業安全發展的平衡。
⑷ 信託產品安全嗎從哪些方面可以去了解它的安全性呢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分析對比的:
一、法律
1、《信託法》第16條規定,信託資產具有獨立性,不能抵債不能被清算,具有債務隔離功能;
2、存在銀行的錢一旦發生債務糾紛,錢就不是自己的啦!(其它資產,如股票、基金、黃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債的)
二、收益情況
1、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以來至今,信託業對投資者100%兌現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體不斷炒作房地產信託兌現壓力大,風險高,但實際上房地產信託的收益全部兌現!去網路搜下,看看哪個信託的購買者說自己買信託虧了?找不到!而其它金融產品,都可以搜到不少投資者虧損的。
2、據統計,2010年銀行一共38款理財產品沒有兌現預期收益!
3、今年以來還不時爆出銀行理財產品虧損的,比如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理財風波,比如中信銀行鄭州黃河路支行上百人血本無歸的理財風波,再比如有客戶王女士在深發展理財,180萬被理成1萬(50萬理成1萬);雖然最後查出客戶買的理財產品不是銀行自己推出的,而是銀行業務員私下代理的黃金交易產品,高風險的,交易對手是家普通的投資公司,所以唯達理財金融師提醒即使在銀行買理財也要小心再小心。
4、股市就不用提了,哀鴻遍野。
三、風險控制
1、信託類融資有幾個條件:A,融資人的資企資質,信用評估;B,還款來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蓋本息?C,過去的經營業績如何?項目是否有較高的復合增長率?D,抵押物凈值如何?變現能力如何?一旦融資人還不起錢,是否可以及時變現抵押物?
2、銀行的風控指標呢?大同小異。銀行同樣也遇到融資人(借款人)還不起錢的時候,銀行的做法是處理抵押物,銀行的抵押率是70%,信託基本是50%以下。大不了銀行當做不良資產自己買單,信託也一樣。
四、收益分配
1、銀行給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賺大錢,利潤高到不好意思說,可以200米就開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報,最賺錢的10家上市公司裡面7家是銀行,16家上市銀行的利潤超過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某報告揭秘了銀行理財產品收益主要來自信託與城投債,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再買信託,不做產品研發與設計,輕松賺錢收益差。
3、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出席期間表示,目前商業銀行普遍通過資金池的方式將短期資金對應長期資產,這樣銀行可以給投資者提供相對高收益的產品。按信託原理,銀行應該將賺取的收益都給投資者,但由於資金池的復雜性,銀行實際上並沒有將賺取的收益都給投資者,而是自己留下了大部分收益。
五、《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對集合信託的隱性暗示
2010年9月,《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正式面世,該辦法共六章三十條,其關鍵詞是凈資本和風險資本 。規定:每個集合信託項目發行,信託公司都要提交一定比例的風險資本。目的說:確保信託公司固有資產充足並保持必要的流動性,以滿足抵禦各項業務不可預期損失的需要。這可以看做銀監會對集合信託監管上的暗示。
集合信託融資類業務計提比例2-3%。
《凈資本管理辦法》的核心要求是:1)信託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2)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3)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