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明知借款人沒有償還能力還以裝修名義發放貸款,擔保合同可撤銷嗎
這恰恰就是擔保的作用呀!當然不能撤銷。
銀行明知借款人沒有償還能力?這個結論從何而來?如果是你主張的,你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否則這個結論不成立。而且即使證明了,在實際上也沒有意義。
事實上,如果借款人沒有償還能力,那作為擔保人明知這種情況,為什麼還要提供擔保呢?既然你已經提供了擔保,對於銀行來說,有了你的擔保,且你有償還能力。銀行當然可以放心地放貸了。這實際上就是擔保的作用。即銀行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有疑問,本來不能放貸的,但借款人提供了擔保人,而擔保人的還款能力有保證的,此時銀行就可以放貸了。
㈡ 有關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法律問題,求幫助~謝謝
不是說不能放貸,而是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你如果放貸的條件正常,本來就可以.
如果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肯定會有風險.再說,貸款條件要是特別優惠,好像不是信貸員可以直接定的吧.
法律規定不太詳細的,,經常通過解釋來加強.
㈢ 借款人有哪些情形,不得發放貸款
如果借款人徵信不好有貸款不還的情況,或者沒有還款能力,沒有固定工作的話,是不能發放貸款的,不符合貸款的條件。
㈣ 自己可能沒還款能力而向銀行貸款是什麼行為
自己沒有還款能力而向銀行貸款,這應該算是一種欺詐行為,但是一般情況下這樣的人在銀行是不可能貸到款的,因為銀行有自己的風險控制系統,貸款前會對申請貸款的人進行評估的,不合格的貸款人是不會發放貸款的。
㈤ 商業銀行不能向以下哪些人群發放貸款
"北京偉嘉安捷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解答:
1、貸款年齡太大的人
2、還款能力不合格的人
3、從事高危工作的人
4、徵信不良的人
5、貸款記錄次數不達標的人
㈥ 非銀行金融機構向無償還能力的人發放貸款合法嗎
貸款必須要滿足其條件才可以進行貸款。
貸款辦理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專住所、有當地城鎮屬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貸款用途明確,符合國家規定,且可提供相關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㈦ 貸款人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的,如何處理
《貸款通則》: 第六十三條 貸款人違反規定向關系人發放信用內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容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處罰,並且應當依照第七十六條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罰。第六十四條 貸款人的工作人員對單位或者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未予拒絕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五條給予紀律處分
,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