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的核算
1、開出承兌匯票存入保證金
借: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戶
貸:銀行存款
2、如果用承兌匯票支付購貨款時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票據
3、如果用承兌匯票支付以前欠款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票據
4、票據到期,承兌時
借:應付票據
貸: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戶
⑵ 銀行承兌保證金計哪個科目最合適,其他貨幣資金、其他應收款還是銀行存款—保證金
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應記入其他貨幣資金這個科目里,具體依據是:《企業會計准則指南——主要科目和賬務處理》(2006)規定:
其他貨幣資金:本科目核算企業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
⑶ 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可以通過「銀行存款-保證金賬戶」核算嗎,還是必須通過「其他貨幣資金」賬戶核算
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可以通過「銀行存款-保證金賬戶」核算嗎,還是必須通過「其他貨幣資金」賬戶核算?------必須通過「其他貨幣資金」賬戶核算.
⑷ 關於銀行承兌匯票的保證金
保證金還是放在其他應收款有理,因為,它的性質跟貨幣資金科目還是有區別的,限制用途,並且,通常現金等價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而貨幣資金應該是滿足於現金等價物的三個特點的,但你的保證金根本就不滿足這個條件。
並且從會計制度中看出,也沒說保證金在其他貨幣資金中進行核算。
⑸ 其他貨幣資金核算內容包括保函保證金和承兌匯票保證金嗎
包括,保函保證金和承總匯票保證金都可放在其他貨幣資金-存出保證金明細科目核算
⑹ 銀行承兌匯票的保證金是屬於其他貨幣資金嗎
作為會計記賬而言 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時,記入"應收票據";自己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向外支付時,記入"應付票據".
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屬於其他貨幣資金核算的內容
⑺ 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存入保證金時:借: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貸:銀行存款
取得承兌時不必做分錄,只在臨時備查簿中登記
將承兌匯票交付給對方時:借:應付賬款;貸:應付票據,或者借: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貸:應付票據
承兌匯票到期時:借:應付票據;貸:銀行存款,同時收到銀行退還的保證金:借:銀行存款;貸: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
⑻ 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時的保證金,應該入其他貨幣資金還是其他應收款賬戶
其他貨幣資金.
體現出受限的情況.
⑼ 承兌保證金到底是放銀行存款——保證金還是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
存入保證金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有的企業將承兌保證金存入銀行計入「銀行存款-保證金」,雖然沒有按照準則的要求記賬,但總體上也影響不大,因為最後編制報表的時候都是填入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