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通過中介貸款買二手房最後結款是不是必須買方簽字才能結款
你去銀行面簽的時候,應該和房東一起去,並且房東應該提交劃款帳戶,用於過戶交易後講你按揭的款轉給房東,這本身就是一份合同,如果過戶後,銀行未按規定打款(虛假交易除外),那就是銀行的責任。
B. 二手房交易時,買家首付已經給賣家了,銀行貸款也批了,此時賣家進行過戶給買家有風險嗎
你不辦理過戶給買家住房,銀行貸款不會發放,你現在只是審批通過。
你有買賣合同協議,沒有啥好怕的。如果你過戶住房給買家,買家申請終止貸款,你可以憑合同協議起訴買家,收回住房,同時申請賠償。
C. 我是一名銀行客戶經理,正式員工,去年我做了兩筆二手房貸款,是同一樓盤。做的時候程序都是合規的,但是
涉嫌工作瀆職!具體看情節輕重,如果你在實際操作中,沒有收受任何現金,購物卡或其他任何好處,你的行為並不算嚴重!收受金額巨大,會刑事處罰;不然的話,一般的是停職去追債!
你所補充的收款收條,其他資料的瑕疵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能否還款!只要買方能還款,其他都是小問題!
D. 如何規避二手房交易(買家按揭)中賣家的風險
可以與中介、買受抄人三方一起襲到貸款行,落實貸款放貸對象是業主(有書面文件證明),這樣就可以交房。況且房屋已經過戶,辦理抵押與是否交房沒有關系,如果中介與買受人書面承諾交付尾款的時間也可以交房,前提是必須簽署尾款交付附加合同,註明付款時間,違約責任,並在糾紛處理條款里約定走仲裁,不走訴訟。因為仲裁一裁終審,不像訴訟可以反復判決,時間太長。
E. 二手房貸款兩份收入證明,一份假的一份真的,貸款能批下來嗎,如果被調查發現有什麼後果啊
要看你抄是在哪個銀行襲申請的二手房按揭貸款,工行是會有一個電話核實的過程,首選會打電話給貸款申請人,核實你的貸款申請以及工作收入情況是否與資料相符,然後打電話到你的單位核實工作和收入,只要根據資料回答就行了,不過你貸款只有18萬元,並且有父母作為共同還款人,銀行有可能只是看一下資料不打電話。所以不用太擔心,如果打來電話,你回答錯誤,那麼銀行會拒件,你找貸款中介再換一家銀行申請就是,只要是實力貸款中介交的貸款件,銀行審核沒那麼嚴格,一般都能過,如果需要補充資料的,銀行會通知貸款中介讓你補資料,大部分銀行在審核金額不大的個人按揭貸款的時候很少電審。
按揭貸款的審貸時間一般較長,20-30天左右,審核很慢,你可以讓貸款中介去問一下貸款審核進度,在銀行內部工作網是可以查詢到貸款審核進度的。
我是重慶地區銀行貸款中介
F. 二手房交易,如何確認買方的貸款已經被銀行通過。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於去年購買了一套二手房
,是通過按揭方式購買的,在簽訂買賣合同後,賣方協助去銀行辦理了按揭手續,並已經通過審批,但後來由於房價漲勢洶涌,賣方覺得房價賣低了,要毀約。現在我們已經提起訴訟,並開了一次庭了,目前是休庭狀態。賣方現在不承認協助我們去銀行辦理了貸款,也不承認知道銀行已經通過了貸款審批,就死咬住說是接到法院傳票時才知道貸款已經審批的事情。之前貸款審批通過時,我是以電話方式通知賣方的,並要求過戶。現在我手上只有銀行蓋章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G. 買家二手房貸款已經批下來了,但賣家不想過戶了,要承擔什麼責任
按照你們約定告他,要求他賠償,不然的要合同有啥用?只要你們有約定,有合同就可以。
H. 二手房貸款陷阱知多少
假買賣「陷阱」:
假買賣的表現形式通常只有一種,在借款人急需資金周轉的情況下,希望以最快速的方式籌集錢款。做抵押消費的話,放貸時間相對交易類過戶時間較長且貸款金額不及交易類貸款多,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可能會選擇親友充當客戶,通過買賣形式快速融資且獲得更多貸款。
風險性:以這種方式貸款的如借款人能夠在短時間償還貸款,鋌而走險一次還有情可原。相反如按照正常手續貸款二十、三十年之久,與親友的假過戶很有可能會弄假成真,親友有可能不將房產歸還借款人,這裡面就容易產生糾紛,借款人只能啞巴吃黃連。
I. 二手房買賣賣方故意隱瞞房子貸款信息買方該怎麼辦已交定金
有貸款的房子不是不能交易,但應先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如果賣方不能及時做到,影響過戶,可追究其違約責任,直至解約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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