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定增發行價就是復盤後的開盤價格嗎定增發行價比停盤前的價格低
當然不是的,因為募集資金的定增的發行底價一般是董事會前20交易日收盤價格的平均價,所以會出現比停牌前低的情況,注意是底價,不是最終發行價格。
『貳』 新股停牌價格如何計算
一般按正常集合競價收盤。
出現以下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的;
(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的;
(三)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
(四)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換手率(成交量除以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超過80%(含)的;
(五)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風險警示股票盤中換手率超過30%(含)的;
(六)涉嫌存在違法違規交易行為,且可能對交易價格產生嚴重影響或者嚴重誤導其他投資者的;
(七)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為可以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四)項不適用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
另: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按下列標准執行:
(一)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
(二)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的,當日14:55復牌;
(三)因第三條第(四)、(五)項停牌的,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至當日14:55;
(四)因第三條第(六)項停牌的,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至當日14:55,必要時可以持續至當日收盤;
(五)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另: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本所將通過官方網站(www.sse.com.cn)和衛星傳輸系統對外發布公告。
具體停復牌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
投資者可以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撤銷未成交的申報。
『叄』 有一新股第一天交易,開盤價為20元,第一次達到停牌價格是多少
第一天上市是沒有漲停限制的但會根據20%的幅度臨時停牌在按停牌前的價格重新集合競價後在開盤
『肆』 送股和轉增股後,股價會跌嗎
股價來會下降,相關股票自轉增、送股、配股都會出現相關除權的,實際上進行除權就是消除相關事項所對股票產生的溢價。相關除權公式如下:
股票除權後的昨天收盤參考價格=(股票除權前昨天的收盤價格-每股現金分紅+每股配股比例*配股價格)/(1+每股轉增比例+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注意一般上市公司公布的是每10股轉增、送、配股數量,現金分紅則是每10股派多少元。實際上經過相關除權計算後股票價格實際上並沒有真正意義上出現大跌現象。
『伍』 國機重裝主動停牌前的價格是多少
你好,這個的話你可以在那股票軟體上看一下他的那個股票的那個停牌之前的那個價格。
『陸』 新債上市當天交易超出漲跌幅度限制,停牌一般停多久
不同證券交易市場,其新債停牌時間不同,具體如下:
1、滬市:版當新債的價格漲跌幅度權超過了20%,那麼會停牌半個小時。當新債價格漲跌幅度超過了30%,那麼將停牌到14:57分。如果停牌半小時後,時間超過14:57分,那麼到14:57會復牌。
2、深市:當新債的交易價格漲跌幅達到20%,那麼會停牌半個小時。當新債的交易價格漲跌幅達到30%,那麼停牌30分鍾。如若停牌時間超過14:57分,那麼到14:57會復牌。
『柒』 什麼情況,停牌了嗎怎麼還有價格顯示
股票停牌了,就是以停牌前的收盤價進行顯示。在沒有復牌之前,就一直是顯示這個收盤價。計算持股市值,也是以這個收盤價來計算。
『捌』 關於股票停牌時價格變動,急急急急
那要看停牌的原因了,如果是利好明天復牌就會高開高走甚至漲停;反之利空的話就會低開地走了。
『玖』 重組開牌價格與停牌前的價格有啥區別
兩者的區別可大了,分兩種情況:
一,重組成功,注入了優良資產,版丑小鴨變成了白天鵝,脫毛雞變權成了金鳳凰,開牌價格就會一飛沖天,和停牌前的價格就是天壤之別。
二,重組不成,因為利益不足無人問津,前途黯淡,翻身無望,有可能破產退市,那開牌價格就會斷崖式跳水,比停牌前價格就會更加慘不忍睹。
『拾』 股市開盤前15分鍾價格怎麼回事
股市開盤前15分鍾價格是指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集合競價(開盤價如何產生)每天交易開始前,即:9點15分到9點25分,滬深證交所開始接受股民有效的買賣指令,如:漲跌幅必須按規定填單(當日上市的新股除外),否則主機不接受。但此時電腦不撮合成交。在9點30分正式開盤的一瞬間,滬深證交所的電腦主機開始撮合成交,以每個股票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來確定每個股票的開盤價格。
根據證監會8月6號晚規定,股票交易的收盤價產生方式調整為通過收盤集合競價產生。收盤集合競價的時間為14:57至15:00。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可以申報,不可撤單。行情揭示同開盤集合競價。自8月20日開始實施。
拓展資料:
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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