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擔保貸款合同是否有效
從你描述情況來看,這人是被詐騙了,但情況又對他很不利。
從法律精神來說,這人擔保不是自己真實意思表示,這合同是無效的。
從實際情況來看,貸款公司一般不會採用「三人同時擔保才能生效」的保證方式的,所以三人是分開簽保證,所以就不是一份!貸款公司的法律材料是很充分的,要不貸款公司不會起訴的。
同時這人拿不出「三人同時擔保才能生效」的材料,也沒有提供「不是自己真實意思」的材料,這對他極不利的。
我建議這人應訴策略:以貸款公司與借款人串通詐騙為攻破。材料可以從:原法院定性詐騙的材料;找貸款公司缺陷:經營貸款是否獲得國家部門的許可?發貸合法嗎?是高利貸嗎?借款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漏洞等等。同時也可以通過國家機關一些部門介入,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貳』 六份貸款合同只有兩份擔保合同,有沒有可能
完全可能。
貸款合同是主債務,擔保合同是從債務,也就是依附於主債務的債權債務關系。從債務不可以沒有主債務,主債務可以沒有從債務。
具體到銀行業務,所謂信用貸款就不需要擔保。每家銀行對自己的放貸都有相應的規定,符合規定的就不需要擔保,超過規定的數額或者情形的就要擔保,如此而已。法律並沒有規定貸款一定要擔保。
其實所謂信用卡就是銀行的一種小額的貸款方式,因為信用卡可以透支,其實就是向銀行借錢。這也是不用擔保的。
『叄』 貸款擔保合同
貸款到期換擔保人。換了沒?你清楚不?沒換你仍然有責任!
『肆』 個人信用報告內容中的:「為他人貸款合同擔保」是什麼意思
你好,這樣的擔保是有效的。
第一,擔保人有責任關注借款人的那筆貸款資金動向,發現問題的,要及時向貸款方通知。
第二,擔保責任的時間是從貸款發放日開始一直持續到借款人還清貸款。
第三,為他人貸款合同擔保就是別人借錢,你擔保。
第四,訴訟發生的原因一般是借款人無力還款或無意願還款時,貸款人向借款人提出的訴訟請求。
第五,電視公告之前要通知你。但是沒有通知到另當別論。
第六,你不能不承擔還款責任。簽訂擔保合同的目的就是為了約定借款人、擔保人和貸款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貸款方由於也沒有發現借款人的資金出現問題,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伍』 關於借款合同中的擔保問題
該法條受法律保護,我國《擔保法》第六條規定了: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然後是你在合同中所寫內容屬於連帶保證責任。我國《擔保法》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所以該法條受法律保護。
『陸』 關於貸款,擔保合同是怎麼回事
貨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一旦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擔保人就要替債務人償還借款了,償還借款後,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柒』 怎麼解除貸款擔保協議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
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
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條 保證責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的追償權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保證人追償權的預先行使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貸款合同擔保擬訂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 保證人的資格和范圍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作為保證人的禁止與例外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公益法人作為保證人的禁止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 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作為保證人的禁止與例外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強令提供擔保的禁止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共同保證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捌』 銀行貸款,擔保合同的開始時間
按合同法規定,從雙方簽定合同日開始,即雙方開始履行合同,行使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你在1月20日合同正式簽訂,即合同開始生效,擔保合同也是1月2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