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貸首付,銀監會要追查最初來源嗎
個別地區有要求轄內各商業銀行認真落實差別化個人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執行上海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協商確定的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和相關利率要求,對於有投資、投機性購房特徵的,從嚴確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轄內各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強化個人住房貸款交易真實性調查,嚴格審查購房人首付款資金來源及其償債能力,加強房地產抵押估值管理。
主要看地方政策如何。
㈡ 我抵押房子貸的款,銀行說銀監會查的緊查到我貸款用於購房,所以銀行要提前收回貸
如果發了通知給你,就是要提前還的,如果你沒有錢,也只能是撐著了。
㈢ 房地產開發貸停了么,我公司想要辦理房地產開發貸,銀行同意放款,但不知道是否違反銀監會或相關法規規定
銀監會最近明確要求限制用於房地產開發貸款,目的是宏觀控制房地產過熱引起的經濟版泡沫及其他連鎖反應權,但並不是徹底杜絕貸款發放,比如可以用在建工程作為抵押辦理房產開發貸款,贊不允許用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你可以和貸款協商,只要抵押方面合規,應該沒有問題的!
㈣ 銀監會怎麼查貸款流向
銀監會想要查詢貸款流向的情況下,一般會要求貸款人出示貸款使用證明,比如貸款的用途,使用的發票等等,這樣才能查詢到貸款的具體流向問題。
㈤ 銀監會對典當行名下的房產可以向銀行貸款嗎
2020年5月8日銀保監會發布了《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典當行監督管理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38號)(下文簡稱《通知》),該《通知》系銀保監會自2018年取得典當行業監管權後,發布的涉及典當業務內容的重要文件,對典當行的管理、運營以及典當業務,都將有深遠的影響,作者就《通知》的部分內容進行簡要解讀。
一、典當行行政審批的變更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和《關於進一步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32號),關於將典當行行政審批調整為後置審批。
《通知》規定,典當行可以先領取營業執照,即在市場監督管理局處辦理完成營業執照後30日內,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申請《典當經營許可證》。
按照《典當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七條至第十七條規定,申請人應當先取得《典當經營許可證》和《特種行業許可證》後,方才能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即採取行政審批前置程序。
筆者認為,《通知》規定將典當行業的行政審批變更為後置審批,在行政辦事效率上確有提高,但也存在小部分違規機構,在尚未辦理《典當經營許可證》和《特種行業許可證》前,以營業執照為依據,進行違規經營可能性,需要對此加大懲處力度,以防止出現金融亂象。
二、突出強調依法合規經營
在當前進行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司法機關對「套路貸」、「砍頭息」、非法放貸以及違法催收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並發布了專項司法文件予以規范。
《通知》在此著重強調,是因為在已有的案件中,小部分典當行涉及這些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典當行業新的監管機關,有必要著重強調此紅線與底限,讓從業者存有敬畏之心。
三、強調典當行業回歸本源
《通知》直接指出「典當行應當回歸民品典當業務本源,逐步壓縮房地產典當業務比重,專注細分領域,提升鑒定評估能力,培育差異化、特色化競爭優勢。」
典當行業自中國南北朝出現以來,是當下最有中國特色的金融形態,其主要表現為以土地、房產為典權標的和以民品為當權標的的金融機構。
新中國成立後,典權沒有被我國立法界予以認可,僅僅在少部分司法文件中出現,但以民品為標的的當權,卻得到充分的發揮,特別是《擔保法》施行後,典當行具體以抵押權和質押權的形式,作為權利保障。
在當下中國的金融和類金融體系中,典當行應當是最具有民品優勢的金融機構,其對古玩字畫、民用商品的融資,提供了重要渠道。
同時,在中央堅持「房住不炒」的政策方針下,傳統的意義上的房產抵押典當業務,也應當受到限制與規范,《通知》即用「逐步壓縮房地產典當業務比重」的方式,表明了銀保監對房產抵押典當的態度。
四、合理確定息費
1、將當金利率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進行捆綁
《典當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典當當金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機構6個月期法定貸款利率及典當期限折算後執行。」《通知》規定,將當金利率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進行捆綁折算。
2、綜合費強調應當根據實際提供的服務收取
《通知》規定,綜合費應當是根據實際提供的服務收取,即沒有提供相應的實際服務,就不能收取綜合費。同時《通知》規定,綜合費不能超過《典當管理辦法》規定的收費標准。
《典當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動產質押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當金的42‰。房地產抵押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當金的27‰。財產權利質押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當金的24‰。」
五、對絕當物的處置上有調整
依據《典當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以往絕當物的處置分為五種情形:
(一)當物估價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處理,也可以雙方事先約定絕當後由典當行委託拍賣行公開拍賣。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本息後,剩餘部分應當退還當戶,不足部分向當戶追索。
(二)絕當物估價金額不足3萬元的,典當行可以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
(三)對國家限制流通的絕當物,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報有關管理部門批准後處理或者交售指定單位。
(四)典當行在營業場所以外設立絕當物品銷售點應當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並自覺接受當地商務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五)典當行處分絕當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應當取得當戶的同意和配合,典當行不得自行變賣、折價處理或者委託拍賣行公開拍賣絕當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
如今《通知》規定,「典當行應當採用協議折價或者協議拍賣、變賣的方式及時處理絕當物,並就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拍賣、變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變賣費用及當金本息後,剩餘部分應當退還當戶,不足部分應當繼續向當戶追償。」
即往後在絕當物的處置上,不再區分絕當物估價金額大小要求,統一要求典當行對絕當物採取協議折價或協議拍賣、變賣的處理方式,並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多退少補」。即拍賣、變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變賣費用及當金本息後,剩餘部分應當退還當戶,不足部分應當繼續向當戶追償。
筆者對此,有些異議。
《典當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典當行可以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絕當物,損溢自負。系我國歷史上當權的具體行使表現,即《物權法》中明確禁止的流質行為,即當物絕當後,當物所有權歸典當行,以物抵債方式實現債權回收。
當權是極其具有中國特色的權利形式,也是典當行賴以存在的兩大權利基礎之一。誠然,如果將當權的適用范圍無限擴大,可能有損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在《典當管理辦法》制定時,對其范圍規定為估值3萬元的標准,防止典當行的權利濫用,同時也是保留中國傳統典當存續的傳統權利。某種程度上,筆者認為,這種當權應當屬於中國的非遺之一。
因此,筆者認為,可以規范當權,但不能否定當權存在的合理性。
㈥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用於消費和還別人錢銀監會就不會查了是嗎
房屋抵押貸款所得的錢是你的借款,將來到期是需要還的。如果到期不還,債權人可以將你告上法庭。法庭會判決你全額歸還貸款本息,如果到期不能歸還,債權人可以申請執行,由法院執行庭沒收抵押物(房子),然後拍賣,將所得款扣除執行費,再還清欠款。剩餘的款項還給你。這與銀監會無關。
㈦ 被銀監會查到消費貸款去到樓市後怎麼處理
強制收回貸款
㈧ 銀監會對個人按揭房地產貸款需要封頂嗎
需要
㈨ 銀監會加強風險防控嚴查消費貸資金用於房貸是真的嗎
是真的。銀監會復召開制「今年以來銀行業運行及監管情況」通報會。銀監會審慎規制局局長肖遠企在會上表示,今年以來,銀監會在摸清風險底數的基礎上,突出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風險防控,嚴查向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企業過度授信以及挪用消費貸款資金用於房貸、投資等行為。
在今年樓市調控趨嚴的情況下,部分消費貸款被用於支付購房款,曲線流入樓市,放大居民部門杠桿,影響了樓市調控效果。近期,多地人民銀行和銀監局緊急啟動針對消費貸款挪用行為的檢查,尤其是被挪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投資等。今年以來銀監會持續嚴厲打擊首付貸,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防範房地產泡沫風險。
(9)銀監會查房地產貸款擴展閱讀:
房貸的申請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㈩ 銀監會怎麼查消費貸款
據報來道,日前,銀監會審慎規制局源局長肖遠企在「今年以來銀行業運行及監管情況」通報會上指出,監管層將嚴厲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防範房地產泡沫風險。
報道稱,專家表示通過刷信用卡湊首付的還款人,短期還款壓力較大,極易造成逾期,影響個人徵信。並且,一旦被銀行發現貸款資金流入房地產,可能會降低額度,得不償失,監管層應嚴厲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防範房地產泡沫風險。
銀監會審慎規制局局長表示,金融消費群體較大,是銀行的重要客戶對象,也是銀行的重要業務,各家銀行2017年消費貸款增速較快。鼓勵銀行發放個人消費貸款用於購買大宗耐用品,用於教育、旅遊等,進一步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服務的便利性。
但是實際上有不少金融機構對消費貸款資金管理不嚴格,導致消費貸款資金最終流向了股市、房地產等領域的現象,嚴厲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也是確保金融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要防止居民杠桿率過快的上升。
希望類似的情況可以早日被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