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工作員在我家貼一張房貸合同提前到期是什麼意思
房貸沒按時還款有過逾期吧,所以銀行有權提前讓你還
⑵ 月供不能繳納,銀行可以宣布貸款提前到期並執行嗎
不會的,建議按時還款,維護好個人徵信
1.房貸提前還款,貸款一次性結清銀行本息,利息計算截止到你還清銀行本息日期為准,結算以後的日期不需支付利息(你借銀行的本金,借用幾天就歸還幾天的利息錢)。
2.房貸提前還款只是歸還部分銀行本息,未結清銀行貸款本息,利息還是按照原有借款合同上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有優惠就會一直優惠下去)。未結清貸款余額,貸款還款計劃可以選擇:A縮短貸款還款期限,月供數額不便。B貸款還款期限不變,減少每月月供數額。
3.提前歸還銀行貸款,是一種違約(借款合同)行為,會造成銀行一定的損失,所以銀行會收取一定數額的手續費(違約金),大約一個月的月供數額。
⑶ 銀行宣布貸款提前到期應推定為解除合同嗎
要看貸款有沒有約定,如果貸款有這方面的條款,例如條款有借款人違約達到多少次或違約金額達到貸款余額的多少比例,銀行可以按照貸款單方面宣布貸款提前到期,不需要走程序,只需將通知書寄給你。如果沒有這方面的約定就不可以宣布提前到期。
⑷ 出現哪些情況,工行個人循環貸款的循環借款合同會提前到期
個人循環貸款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循環借款合同會提前到期:1.循環額度內單筆提款或借款人在工商銀行系統內的其他個人貸款出現不良的,循環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我行可以提前收回循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2.借款人在他行的個人貸款出現不良的,循環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我行可以提前收回循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3.抵(質)押狀況或權屬發生變化,如被採取財產保全或者執行措施,或出現其他情形導致最高額擔保難以實現的,循環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我行可以提前收回循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
⑸ 金融借款合同中提前到期的約定是否有效
根據你們合同的約定,只要提前到期的約定條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即為有效合同條款。
⑹ 貸款宣布提前到期要不要解除合同
答:要解除合同
一是雙方在簽訂協議或者合同的時候肯定有約定,如債務人出現重大風險,對債權有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違約或單方面說明不履行義務時要提前收貸,那雖然沒提及解除合同字樣,但實質如果貸款宣布提前到期,也就是將原有合同或者協議解除了,才能宣布提前到期 ,否則就要雙方履行完原合同才可以。
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院如果依照法條處理案件,也要根據合同法對其進行說明和解釋,所以綜上所述,貸款宣布提前到期就是在以解除原合同項下,保護債權的一種方式。
⑺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解除合同和宣布提前到期主張的區別
一般借款合同中都不允許單方面對於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因此即便是解除金融借款合同,只能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即「法定解除」;
而對於債務人的違約行為,如不能按時付息等都約定了債權人(銀行)可以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條款。
實踐中,金融機構一般不會主張解除合同,而是選擇後者。因為即使要解除合同,也不能恢復原狀,這不符合金融機構利益,合同已經約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必須履行的。
⑻ 銀行貸款十一月十九號合同到期,能提前幾天餘款嗎
銀行貸款是11月19號合同到期,可以提前幾天還款,這個沒有關系,只要你在19號之前還款,到19號就會自動扣款了。
提前還款。
首先,我們要知道我們所說的「提前還款最佳時間點」是個偽命題!這是由於無論是等額本息還是等額本金,雖然總利息相差很多,但從實質上並沒有區別,談不上哪種方式銀行多收了利息,多佔了便宜。無論是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是在第1年、第5年還是第10年、第20年提前還貸,只要利率不變,銀行都是公平計量,童叟無欺。不過,對於不想欠錢,覺得這樣長期貸款給自己生活帶來壓力的人,選擇提前貸款也為何不可。畢竟,錢在你手怎麼分配是你說的算。不過,這里我還要提醒那些貸款時間較長的人,如果用款時間過久,導致貸款成本的驟增是毫無懸念的事情。
那麼,對於想要提前還房貸的人來說,「減少月供」和「縮短年限」,哪個好些?如果單從節省利息角度來講,肯定是縮短貸款期限最劃算。選擇哪個方式更省錢其實很簡單,只要掌握一個規則「本金還得越多,利息越省」。 如果客戶選擇縮短貸款期限,而月供不變,那麼客戶的還款周期會加快,因為客戶每月還款額沒有變化。但是,從購房者的角度講,縮短貸款年限並不適合所有人,對於選擇等額本息還款的購房人,還款年限超過貸款年限一半的時候,意味著近80%的利息已經在這期限還清,剩下的月供基本都是本金了,縮短年限提前還款的意義就不大了。
其實,減月供和減年限,其實是一回事,一個是降低每月的還款壓力,一個是縮短還款年限。前者效果立竿見影,下個月可能就只用還一半。後者你可能需要數年之後才能感受到,但到時候會非常痛快,因為你債務還清了。如果對收入波動有預估,比如預感自己收入要降,那麼比較好的選擇是降低一點月供,如果你只是有閑錢,那麼這兩種都可以選擇。而且,對於提前還款的人來說,一般,月供控制在月收入的30%-40%為宜,最多不可超過50%。具體為收入的多少比例,你可對每月日常開支粗略的做下計算,即可確定月還款金額。知道了月供,結合總貸款資金便可測算出貸款期限怎樣安排最為合理。
最後,還要提醒大家,有的銀行提前還款對還款時間和違約金有要求,有的則沒有,大家在簽訂貸款合同的時候,如果以後打算縮短還貸年限,最好咨詢一下銀行,了解相關規定,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選擇,免得以後麻煩。
⑼ 貸款合同到期日是要還全款嗎
不是全款 是還款當期的本金和利息一起支付 有的分期半年 有的是一年 就是先還款一個月的
⑽ 銀行提前結束貸款合同正確嗎
的指點,合同上說得很清楚若累計六個月沒有償還貸款本息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我是補交的錢被銀行抵消了貸款本金,銀行起訴我六個月實際上等於是我拖欠了三個月的貸款利息加上三個月的貸款本息,我覺得我沒有違約,但我這幾天一定會把欠銀行的費用結案清。給我的感覺是銀行是故意的,而且非常霸道,根本都沒有通知當事人。這件案子需要注意其他什麼方面請指導,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