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代扣繳的防洪保安資金等能否在個稅前扣除
沒有防洪保安資金\糧食風險資金等免稅的規定,
故防洪保安資金\糧食風險資金等均不得在個稅前扣除
㈡ 防洪保安基金計入什麼科目
防洪保安基金計入科目及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防洪基金
貸:其他應交款——防洪基金
繳納時:
借:其他應交款——防洪基金
貸:銀行存款
㈢ 防洪保安資金的會計分錄該怎麼做
計提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借:管理費用——防洪保安資金
貸:其他應交款——防洪保安資金
地稅的防洪保安基金計入科目管理費用-防洪保安基金。
會計科目是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和經濟管理的要求,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科目,稱為會計科目。 會計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不同,又分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
㈣ 防洪保安基金怎麼算
這是政府性基金,所收費用全部用於重點防洪保安工程建設、大中型病險水庫的處理和重點水利工程項目。
工業、交通、農業等生產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1‰徵收。
商業、外貿、物資、供銷等商品流通企業中的零售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1‰徵收,批發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0.5‰徵收。
銀行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徵收;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6‰徵收;各類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1‰徵收。
其他行業的各類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中營業收入的1‰徵收。
㈤ 地稅中防洪保安資金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一)凡有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企事業單位,按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1.2‰徵收;
(二)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7‰徵集;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7‰徵集;各類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1.2‰徵集;
(三)在職職工按照上年個人年工資收入分檔次徵集。
(5)南昌市防洪保安資金擴展閱讀:
計稅依據構成:
1、計稅單位亦稱「課稅單位」,是課稅對象的計量單位。一般可分為以貨幣量度為計稅單位和以實物量度為計稅單位。前者是以某種本位幣的貨幣單位計算計稅依據,適用於從價計征的稅種,如中國現行的增值稅、營業稅和各種所得稅等。
2、計稅標準是計稅依據的特定計量標准,也可以說是課稅對象的計算徵收標准。如農業稅以常年產量為計稅標准。又如原房地產稅的「標准房價」、「標准地價」、「標准租金」,原貨物稅的「市場平均批價」、「國營批發牌價」等。計稅標准與計稅依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有時一致。
3、計稅價格是課稅對象在計算應征稅額時使用的價格。如消費稅以出賣產品的銷售價格為計稅價格,進口關稅以到岸價格為計稅價格等。
4、計稅價格是流轉稅的計稅基礎。流轉稅通常都是以產品的銷售價格為依據計算應納稅額,所以流轉稅中計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多少有密切關系。在稅率一定的情況下,計稅價格越大,應納稅額越多,反之越少。
㈥ 防洪保安基金怎麼算
根據<<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防洪保安資金徵收和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蘇政發[1999]46號)規定:
工業、交通、農業等生產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1‰徵收。
商業、外貿、物資、供銷等商品流通企業中的零售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1‰徵收,批發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0.5‰徵收。
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徵收;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6‰徵收;各類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1‰徵收。
其他行業的各類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中營業收入的1‰徵收。
對於跨行業經營的企業,如涉及到不同的徵收標准,應分別核算並適用相關標准徵收。不能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徵收標准。
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按上年營業收入的1‰徵收,該營業收入指事業收入(主營收入)、經營收入等計征營業稅或增值稅的營業額。
城鎮個體工商戶按上年營業收入的1‰徵收。無法確定營業收入的,可實行定額徵收。徵收定額由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城鄉有固定工資性收入的在職職工每人每年繳納10元。
㈦ 企業要交防洪保安基金嗎
這是地方政府性基金,各省一般都規定要交。但請您注意征免范圍。
A、徵收標准:
(一)凡有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企事業單位和城鄉個體工商戶,按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0.6‰徵收;
(二)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徵收;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4‰徵收;各類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0.6‰徵收;
(三)在職職工按照個人月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政策性補貼和津貼)分檔次徵收;
1、 月工資305——500元的,每人每年20元;
2、 月工資501——800元的,每人每年50元;
3、 月工資801元以上的,每人每年80元。
(四)非農業建設徵用土地,每畝800元。
B、徵收部門:地稅
C、徵收時間
1、企業和有經營收入的事業單位於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或按次徵收;其在職職工的應繳部分,由企業財務部門代扣代收後,亦按上述期限一次性上繳徵收部門;
2、個體工商戶於每年6月和12月的前10日內,根據上半年和下半年的銷售或營業收入分兩次徵收,多收或少收部分第二年結算;
3、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在職職工應繳納的防洪保安資金,由工資發放單位於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扣繳;
4、城鎮和工礦區非農業建設徵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在辦理用地手續時,按建設用地審批許可權(含委託審批)屬哪一級國土管理部門,就由哪一級的國土管理部門按批准數量一次性收取。由省國土管理部門審批建設用地時所收取的防洪保安資金,年終由省防洪保安資金徵收辦公室與市州結算,屬市州部門全額返還。
下面給您的鏈接是1995年文件,建議您查閱後續的相關文件,是否對原文件有調整。
D、會計處理:
計提時:
借:營業外支出-上交政府基金
貸:應交稅費(新准則,老准則下記入「其他應交款」)-防洪保安基金
㈧ 關於防洪保安資金繳納問題
防洪保安資金需要繳納。我們這邊稅務局要求,只有防洪保安資金繳納後方可交其他的營業稅等等,否則不予受理其他稅金。
防洪保安資金要在每年的3月份繳納。
㈨ 南昌的防洪保安基金征稅標准
企業繳納的部分為全年銷售收入的0.12%。
單位個人部分按月平均工資算分為三檔(301-500)20元/年.(501-800)為50元/年.(501以上)為80元/年
㈩ 關於印花稅和防洪保安資金
印花稅是行為稅,防洪保安資金是政府性基金。
1、印花稅按購銷合同萬分之三貼花,《條例》規定繳納期限是合同簽訂時貼花,但稅總有文件規定可以核定徵收,即:按銷售收入額和材料采購金額按一定的比例依照萬分之三稅率貼花(計算繳納)。具體主管地稅局在《印花稅核定通知書》上會告知你的比例和繳納期限的。
2,防洪保安資金,就是國務院規定的水利建設基金,在長江流域就叫「防洪保安資金」它是政府要地稅代征的一種政府性基金,有管理比較嚴格的地方是按月銷售收入額依照規定的徵收率(你省政府規定是千分之一)計算繳納的,管理不嚴的地區,也未要求按月徵收,最多按季度,有的還是6月和12月交兩次,而且是根據地稅局的要求交多少,才支付多少,地稅局只要完成了任務就行,絕對沒有收足。
述答復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