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可強制執行被執行人預售登記的房屋嗎
只要被執行人有財產,都可以強制執行
⑵ 法院能不能強制執行,要求開發商變更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買受人
可以,但是前提條件一般是基於這個案件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商品房預售合同才可以。
⑶ 法院判決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歸還買房人購房款;申請強制執行,現在開發商沒錢,怎麼辦
咨詢專業的只有了律師.他有很多辦法.網路只是參考.只是閑雜問題的大眾
⑷ 在什麼情況下法院可以扣劃商品房預售資金
在沒有預售許可證或其他證件不全的情況下。
⑸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能凍結嗎
可以凍結的,這個法院可以直接越過銀行和開發商直接強制凍結的!
⑹ 預售房監管賬戶上的資本,法院能夠強制執行嗎
為什麼不可以呢?監管賬戶不就是怕公司把資金挪做他用,法院執行正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⑺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房開公司預售房監管賬戶資金嗎
條件成熟後就可以劃扣
⑻ 法院是否有權查封商品房預售監管賬戶資金
是的。只要是起訴的原告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有權進行查封商品房預售監管賬戶資金。
⑼ 只有一套期房房產法院能否強制執行
法院是會強制執行只有一套住房的。如果符合下列條件,法院就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0條規定: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