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質押貸款期間房主可以出租嗎
抵押後的房屋可以出租
抵押後的房屋也可出租,但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該房屋已抵押的事實。已經抵押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房屋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即受讓人可終止原租賃合同,承租人對該房屋不享有優先購買權、繼續租賃權。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抵押事實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書面告知承租人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損失的,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房屋抵押權的效力,只對於被設定為抵押物的房屋本身有效,利息、租金等孳息不是抵押物。但當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自查封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物的孳息。抵押權人未將查封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抵押權的效力不及於該孳息。取得孳息的清償順序:
(1)收取孳息的費用;
(2)主債權的利息;
(3)主債權。
B. 正在按揭貸款中的房子能出租嗎
現在一般都是通過貸款的方式買房子,但在實際貸款的過程中,又會遇到困難,那麼還貸款中的房子能租出去嗎?還有一部分房主,貸款買房本就是打算租出去盈利的,而不是自住,那麼將還貸款中的房子能租出去真的可以賺錢嗎?
現在隨著房價的一路上漲,買房已經基本上成了一種穩賺不賠的手段。因此一部分手頭資金充足的人就看到這個機會把手裡的閑錢都用來買房了,即使自己不住,租出去每年也能賺到不少租金。但有一些房子是屬於貸款還未還清的,這些房子可以租出去嗎?
答案是肯定的。按揭貸款房是指上家通過按揭購買、貸款尚未還清的商品房。按揭貸款房的主要特徵是房屋產權抵押給了銀行,產權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但是可以出租給別人使用。貸款買的房子,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是可以將房子出租的,房租按照當地市場價,由雙方協商確定。不過在出租給租戶時,要先告知該套房屋的情況是屬於按揭貸款中的,這個是租戶的知悉權。
另一部分貸款買房是為出租盈利的房主,雖然房屋在按揭貸款的情況下,可以出租,但是這樣真的可以賺錢盈利嗎?以租養貸劃算嗎?如果把房子按現在的租金出租,100個月至230個月(大致相當10年至20年)內能收回房款,買房就是劃算的。
國際公認的合理范圍,房價租售比應在1:250以內,有的甚至超過了1:500。在以前,類產品只需交付少量的首付款,再用租金與房貸月供相抵,等個幾年就算不賣也能白撈套房。這種「以租養貸」模式曾一度大行其道,在當時甚至還傳出一種「租房不如買房」的流行說法。然而,隨著近幾年商業地產蓬勃興起,「以租養貸」再度被提起,在商鋪、類等性產品還依靠這種模式還會劃算嗎?
值得注意的是,國際公認的合理范圍,房價租售比應在1:250以內。這個比值意味著,如果把房子按現在的租金出租,100個月至230個月(大致相當10年至20年)內能收回房款,買房就是合算的。而「以租養貸」的者,主要通過按揭貸款購房,然後把房屋對外出租從中收取租金來供養按揭貸款,這些人通常來說,是手中掌握的資金並不多,一旦租售比泡沫加劇,「以租養貸」難以為繼。以租養貸這種模式曾經被者熱衷,但現在包括類產品等商業地產租售比已經超過1:350,有的項目需要出租20年以上才可收回全款購房成本,如果算上貸款利息,光靠租金來賺錢對大部分樓盤來說並不劃算。
買房初期,租售剪刀差本身對性需求影響不大,加之房價本身在短時期內的,可以滿足大多數者的心理預期,同時租金和月供相差不大,大部分貸款可由租金歸還。但是長此以往,租售比變得很大,房租再也不能和月供還款相抵,一旦長期墊付多餘還貸差額,房東就會遭遇出租與出售兩難抉擇。
一直以來,房屋租售比都是不動產收益為敏感的判斷指標,也是衡量不動產市場健康程度的重要參考:一套房子的租價比=出租價格(一年)/房價(不含裝修與稅費)。如果這個比值低於4.5%,則說明該地區的房價存在泡沫,如果該比值高於5.5%,則該住房尚存在空間。租售剪刀差與日俱增所引發的房產泡沫,主要來源於供求關系逆轉,導致受樓市上漲影響,引發眾多者進入樓市購房,尤其在類產品領域在一定時期之後形成大量閑置。而隨著這些閑置的產品逐步進入租賃市場,因此造成租賃市場的房源增加,房源過剩從而引發租金下跌。
近幾年來,與快速上漲的房價相比,類產品的租金相應卻沒有達到同等水平的提升。而目前成都產品的租售比確實已經超過了國際警戒線,再加上受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影響,這一比例繼續上升的可能性大。從長遠看來,可以預見,靠房屋租金來還銀行購房貸款的「以租養房」的方式越來越難。
因此,將還貸款中的房子能租還貸、賺錢需根據自身經濟能力、理性消費的角度出發,要給准備貸款的置業者提個醒:選擇貸款買房切記量力而行,以免陷入「斷供」的麻煩之中。
C. 請問拿去抵押的房子還能進行出租嗎
出租抵押的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規定,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處分抵押物,但並未規定不得出租抵押物。因此,房主可以自由的進行出租其房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這里我們通過法條的表述看出,法律是允許出租抵押物的,只是存在一個問題。我們通常所說「買賣不破租賃」在這種情況下將不適用,因為是先抵押後出租,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時候,將打破租賃關系以保障抵押權益。因此,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承租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如果存在的話,則要慎重選擇。
D. 抵押的房子可以出租嗎
答案是肯定的。他物權分用益物權和抵押物權,這兩個他物權是不矛盾的,可以同時存在同一個物上。房屋出租涉及到房屋的用益物權,而抵押涉及的是房屋的抵押權,所以設定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
用益物權和抵押權在行駛過程中會產生矛盾,比如先行抵押的房屋再出租,如果抵押權人要行使抵押權,肯定會影響到後設定的租賃,如何解決這種矛盾?
抵押權與出租權是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將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賃合同有效,但租賃權不能對抗抵押權。
《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對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可見,後成立的承租權對先設立的抵押權無對抗力,抵押權人實現權利時可以不考慮租賃事實的存在,租賃關系對於受讓人無約束力。
同時應當注意,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有效,由於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致使承租人不能行使承租權的,承租人可以據此主張違約請求權。雙方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承租人在租賃房屋時要核實房屋的抵押情況。
E. 房屋抵押貸款後可以出租嗎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等法律規定,抵押是一種債權擔保的方式,債務人或第三人沒有轉移對抵押物的戰友,抵押權只是就抵押物的變價有限受償的權利,抵押人仍對抵押的房產擁有所有權,所以不影響出租。
申辦房屋抵押貸款流程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
(5)貸款抵押期間出租擴展閱讀:
一、申辦房屋抵押貸款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5、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6、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二、抵押額度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70%
2、寫字樓和商鋪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60%
3、工業廠房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50%
4、最長期限可達30年
F. 以房產做抵押的民間借貸中關於出租的問題。
以房產進行抵押的民間借貸案件中,對於出租問題,按下列情況處理:
1、抵押權設定前將房屋出租的,不影響抵押權的設定,在行使抵押權時,原出租合同繼續有效。但設定抵押時,抵押人要告知抵押權人出租的事實。
2、抵押權設定後將房屋出租的,抵押權人可直接行使抵押權,承租人不得對抗抵押權人。承租人知道該抵押權存在的,損失由自己承擔;抵押人未告知承租人已經抵押的事實的,承租人可以要抵押人賠償損失。
《最高法院關於擔保法的解釋》
六十五條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第六十六條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
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擔。
G. 我有一套房子價值10萬,如果抵押做貸款的話,在此期間還能出租嗎
可以,在房子還沒作為抵押貸款時,可以把房子出租,但要扣掉一定的貸款損失。
H. 房屋抵押後再租賃,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的,不影響租賃。
即使房屋所有權轉移,你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只是要將租金交給新的主人。
如果你的租賃不能繼續,由房屋所有人賠償人,也就是最終的競標者。如果是你自己放棄租賃,那需要別找人賠了。
拓展資料:
相比較於信用貸款,房屋抵押貸款的額度明顯比較高。一般來說,房屋抵押貸款的額度高低,主要取決於抵押房屋自身的價值,最高可貸房屋評估價值的9成。
房屋抵押貸款因其提供了房屋作為抵押物,貸款機構所需承擔風險降低了一些,相應的貸款利息也會較低一些。
房產抵押辦理
1、貸款申請:借款人提出貸款用途,金額及年限時間;
2、申貸資料准備:借款人及抵押人將貸款申請貸款所需文件、證件按要求准備齊全;
3、看房評估(或勘估):由相關機構對抵押房進行實地勘查、評(勘)估;
4、報批貸款:將所有申貸資料連同評估報告或勘估意見書報送銀行審批;
5、借款合同公證: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寫(借款合同)及所有相關文件、簽字、蓋手印後,由公證人員對其進行公證;
6、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借款合同公證書到產權處辦理抵押登記手;
7、開戶、放款:借款人開立還款賬戶、銀行放款至該賬戶(註:原則上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可用作抵押物)。 借款人應提供:本人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個人消費用途的相應合同、婚姻狀況證明。 抵押人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權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