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業務
中央銀行的負債業務是指金融機構、政府、特定部門持有的中央銀行的債券。中央銀行負債業務主要包括存款業務、貨幣發行業務發行中央銀行債券、經理國庫業務、對外負債和資本業務。
負債項目:
1、流通中貨幣
作為發行的銀行,發行貨幣是中央銀行的基本職能,也是中央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通過再貼現、再貸款、購買有價證券和收購黃金外匯投入市場,成為流通中貨幣,成為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
2、各項存款
包括政府和公共機構存款;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存款。作為國家的銀行,政府通常會賦予中央銀行代理國庫的職責,政府和公共機構存款由中央銀行辦理。作為銀行的銀行,中央銀行的金融機構存款包括了商業銀行繳存准備金和用於票據清算的活期存款。
3、其他負債
包括對國際金融機構的負債或中央銀行發行債券。
(1)中央預算內資金資產負債擴展閱讀
中央銀行的負債業務的特點:
中央銀行的負債業務即其資產來源,主要包括流通中的貨幣、各項存款和其它負債。雖然資本金項目也是其資金來源,但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負債。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也是其吸收資金形成資金來源的業務,主要包括存款負債、其它負債和自有資本。與商業銀行相比,中央銀行的負債業務具有以下特點:
(1)其負債業務中的流通中貨幣是其所獨有的項目,這是由其獨享貨幣發行權所形成的壟斷的負債業務。商業銀行均無此項負債,並且與此相反,現金在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屬於資產項目;
(2)其業務對象不同,雖然中央銀行的負債業務也有存款,但其存款對象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政府和公共機構,另一類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同於商業銀行以普通居民和企業為存款業務對象;
(3)其存款業務具有一定的強制性。不同於商業銀行的存款自願原則,法律要求商業銀行必須在中央銀行存有一定量的存款准備金,具有強制性。
❷ 當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中資產增加時,負債也一定增加嗎
如果總資產增加,總負債也相應增加,因為央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它的自有資金相對負債太少了,可以忽略。如果是某一項資產增加,如果其他資產減少超過該項資產的增加,總負債就會減少。
❸ 請教預算資產負債表的編制
資產負債表一般有表首、正表兩部分。其中,表首概括地說明報表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報表編號、貨幣名稱、計量單位等。正表是資產負債表的主體,列示了用以說明企業財務狀況的各個項目。資產負債表正表的格式一般有兩種:報告式資產負債表和賬戶式資產負債表。報告式資產負債表是上下結構,上半部列示資產,下半部列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具體排列形式又有兩種:一是按"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原理排列;二是按"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原理排列。賬戶式資產負債表是左右結構,左邊列示資產,右邊列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不管採取什麼格式,資產各項目的合計等於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各項目的合計這一等式不變。
1.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採用賬戶式結構
賬戶式資產負債表分左右兩方,左方為資產項目,大體按資產的流動性大小排列,流動性大的資產如"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排在前面,流動性小的資產如"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等排在後面。右方為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項目,一般按要求清償時間的先後順序排列,"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需要在一年以內或者長於一年的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償還的流動負債排在前面,"長期借款"等在一年以上才需償還的非流動負債排在中間,在企業清算之前不需要償還的所有者權益項目排在後面。
2.賬戶式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各項目的合計等於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各項目的合計,即資產負債表左方和右方平衡
通過賬戶式資產負債表,可以反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之間的內在關系,即"資產=負債十所有者權益"。
❹ 關於預算資產負債表的編制
編制預算資產負債表以資產負債表期初數為基點 ,充分考慮預算損益表、預算現金流量表的相關數據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期初數的影響 ,採用平衡法加以增減後計得。其公式可表示如下 : 資產及負債的期末數=期初余額 +預算期增加數 -預算期減少數所有者權益期末數=期初余額 +預算期增資數(包括預算期實現的凈利潤) -預算期分紅數
❺ 中央銀行主要的資產、負債業務
你可以根據這個來回答:
中央銀行的負債項目包括
1.流通中貨幣作為發行的銀行,發行貨幣是中央銀行的基本職能,也是中央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通過再貼現、再貸款、購買有價證券和收購黃金外匯投入市場,成為流通中貨幣,成為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
2.各項存款包括政府和公共機構存款;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存款。作為國家的銀行,政府通常會賦予中央銀行代理國庫的職責,政府和公共機構存款由中央銀行辦理。作為銀行的銀行,中央銀行的金融機構存款包括了商業銀行繳存准備金和用於票據清算的活期存款。
3.其他負債包括對國際金融機構的負債或中央銀行發行債券。
中央銀行的資產項目包括
1.貼現及放款
中央銀行作為最後貸款者對商業銀行提供資金融通,主要的方式包括再貼現和再貸款。還有財政部門的借款和在國外金融機構的資產。
2.各種證券
主要指中央銀行的證券買賣。中央銀行持有的證券一般都是信用等級比較高的政府證券。中央銀行持有證券和從事公開市場業務的目的不是為了盈利,而是通過證券買賣對貨幣供應量進行調節。
3.黃金和外匯儲備
黃金和外匯儲備是穩定幣值的重要手段,也是國際間支付的重要儲備。中央銀行承擔為國家管理黃金和外匯儲備的責任,也是中央銀行的重要資金運用。
4.其他資產:主要包括待收款項和固定資產
❻ 資產負債總額是什麼
流動性負債總額是指資產負債表上的流動負債總額。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預收賬款,應交稅金,應付利潤。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
流動性資產是指資產負債表上的流動資產指得是流動性較強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賬款等。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對於一個企業來說,資產負債率以50%為臨界點,超過50%就說明企業舉債經營的風險較大,但如果企業有較高的盈利水平,也就是說企業的投資收益率高於貸款利率,即借入款項產生的利潤支付利息後仍有剩餘,資產負債率越高,給企業和所有者帶來的超額收益就越大。所以,資產負債率以100%為警戒線,超之意味著企業資不抵債,將面臨破產。
❼ 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財政部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版通知
財建[2005]355號
國務權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附件: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❽ 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交企業所得稅嗎
收到財政撥入的專項資金應該根據具體情況記入」專項應付款」或「補貼收入」科目。
「專項應付款」核算企業接受的國家撥入具有專門用途的撥款。 「補貼收入」核算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的補貼收入。 兩個科目應分別按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具體賬務處理 :
1、屬於投資補助的,增加資本公積或者實收資本。國家撥款時對權屬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全體投資者共同享有。
①收到專項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專項資金
②購置固定資產的: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③形成資產後將專項資金支出結轉至資本公積:
借:專項應付款——專項資金
貸:資本公積
2、屬於貸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與固定資產建造專門借 款相關的貼息於固定資產完工前沖減在建工程,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沖減財務費用。(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貼息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①收到專項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專項資金
②若固定資產建造過程中支付貸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同時:借:專項應付款——專項資金
貸:在建工程
③若固定資產竣工完成後支付貸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同時:借:專項應付款——專項資金
貸:財務費用
3、用於門店裝修、招牌製作、公益服務、培訓等不能形成資產的費用化支出,賬 務處理如下:
①收到財政專項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專項資金
②支出時,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③同時結轉專項資金,
借:專項應付款——專項資金
貸:管理費用(或營業外收入)
❾ 年度預算的資產負債表如何編制需要詳細一點的說明。
①區分敏感項目與非敏感項目(針對資產負債表項目) 所謂敏感項目是指直接隨銷售額變動的資產、負債項目,例如現金、存貨、應付帳款、應付費用等項目。所謂非敏感項目是指不隨銷售額變動的資產、負債項目,如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短期借款、長期負債、實收資本、留存收益等項目。 ②計算敏感項目的銷售百分比=基期敏感項目/基期銷售收入 .基期即去年年末資產負債表。例如:計算貨幣資金銷售百分比:去年年末貨幣資金為15萬,年銷售收入為3000萬,則貨幣資金的銷售百分比為:15/3000=0.5%,其餘資債表科目依此類推。③計算預計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預計資產:非敏感資產--不變 敏感資產=預計銷售收入×敏感資產銷售百分比 預計負債:非敏感負債--不變 敏感負債=預計銷售收入×敏感負債銷售百分比 預計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不變 留存收益=基期數+增加留存收益 ④預算需從外部追加資金=預計資產-預計負債-預計所有者權益
❿ 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以下簡稱「投資補助」)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以及《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投資補助是指由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含國債項目資金)安排的,專項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給予的投資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