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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募資金

發布時間:2021-05-01 01:55:16

A. 有限合夥私募基金和契約型基金的區別

1.首先說一下他們的概念
⑴契約型基金是基於一定的信託契約而成立的基金,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委託人)、基金保管機構(受託人,例如銀行)和投資者(受益人)三方通過信託投資契約而建立。
⑵公司型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資目標的投資者依據公司法組成以盈利為目的、投資於特定對象(如有價證券,貨幣)的股份制投資公司。

2.其次是他們幾個主要的的不同點
⑴法律依據不同
契約型基金是依照基金契約組建的,信託法是契約型基金設立的依據;公司型基金是依照公司法組建的。
⑵法人資格不同
契約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資格,而公司型基金本身就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
⑶投資者的地位不同
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信託契約中規定的受益人,對基金如何運用所做的重要投資決策通常不具有發言權;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對公司的重大決策進行審批、發表自己的意見。
融資渠道不同
公司型基金由於具有法人資格。在資金運用狀況良好、業務開展順利、又需要擴大公司規模、增加資產時,可以向銀行借款:契約型基金因不具有法人資格,一般不向銀行借款。
⑸經營財產的依據不同
契約型基金憑借基金契約經營基金財產;公司型基金則依據公司章程來經營。
⑹基金運營不同
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股份公司一樣,除非依據公司法到了破產、清算階段,否則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約型基金則依據基金契約建立、運作,契約期滿,基金運營也就終止。

3.最後用幾張圖詳細的展示一下:

B. 朋友約我合買私募基金,也不知道靠譜么

  1. 私募基金現在需要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發行產品也是需要備案的,在買之專前可以先查詢這些基本條件是否具屬備。雖然實行備案制並不能保證私募基金的管理能力,但至少資金託管可以讓基金財產不被挪用。

  2. 銷售私募基金的機構實力也需要考慮。由於現在私募基金不能公開宣傳,普通投資者無法獲得很多數據分析,實力較強的銷售機構可以做出私募基金的評價來作為參考。

  3. 現在私募基金機構很多,對於那些發行產品數量較少以及發行產品的管理人不太相同的機構需要注意,很可能這些機構實力不怎麼樣。

  4. 如果你朋友和你合買的話,說明你們沒有滿足合格投資者的條件,監管機構對這塊查的很嚴,如果合買的話,那麼只能用你們其中一個人的名字,這其中的關系和資金處理需要你們之間處理好。

C. 有限合夥私募基金合法成立的要件,如何認定其合法能不能一個合夥企業里有多個基金項目

1、全部合夥人數量小於等於50人;
2、至少有一個普通合夥人;
3、基金募集過程是通過1對1或1對多的私募渠道進行,不得通過公開渠道募集;
4、全部合夥人出資為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
5、所有有限合夥人都簽訂一份《確認函》或《承諾函》之類的文件,確認自己已明確了解合夥企業運作當中的風險,並自願承擔;
6、《有限合夥協議》中不得有違反《合夥企業法》的條款

基本應該就是這些。

一般一個有限合夥企業被認為是一個單獨的基金,但可以投資多個不同的項目
如果想掛多個基金,你需要成立的是一個投資管理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合夥企業,以這個公司(或者有限合夥企業)做為普通合夥人,進行多隻基金的募集,並負責基金的運營管理工作

參考:合夥企業法http://www.chinanews.com/other/news/2006/08-28/780384.shtml

D. 什麼是合、、伙、、、私、、募

「私募」是相對於「公募」而言,指民間企業與個人之間、個人與個人之間相互募集、借貸資金的一種經濟方式。「合夥私募」形式上是合夥制,不設董事會,由一班合夥人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是運用市場法則,通過資本本身的技巧性運作,實現資本增值、效益增長的一種經濟模式。 合夥私募,即利用有限的一切可以產生價值的資源,運用市場法則,通過資本本身的技巧性運作,達到資本創利的最大化。

E. 有限合夥私募基金的分類有哪些

合夥制私募基金是指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他們和不超過49人的有限合夥人共同組建的一隻私募基金。不同以往合夥制私募基金只能投資PE類投資,合夥制私募基金也能開設賬戶進行二級市場股票投資。
採用有限合夥制形式的私募股權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雙重征稅,並通過合理的激勵及約束措施,保證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情形下,經營者與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進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的分工與協作,使各自的所長和優勢得以充分發揮;此外,有限合夥制的私募股權基金的具有設立門檻低,設立程序簡便,內部治理結構精簡靈活,決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機制靈活等特點。
從有限合夥制度的法律層面看,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還具有以下特點:
1、有限合夥私募股權基金的財產獨立於各合夥人的財產。作為一個獨立的非法人經營實體,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擁有獨立的財產;對於合夥企業債務,首先以合夥企業自身的財產對外清償,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夥人所處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擔;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內,各合夥人不得要求分割合夥企業財產。由此,保障了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財產獨立性和穩定性。
2、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享有不同的權利,承擔區別的責任。在有限合夥制企業內,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參與合夥企業的經營;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樣的制度安排,可促使普通合夥人認真、謹慎地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對有限合夥人而言,則具有風險可控的好處。
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將私募基金注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注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企業是美國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2007年6月1日,我國《合夥企業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夥企業陸續組建,這些有限合夥企業主要集中在股權投資和證券投資領域,
信託制
通過信託計劃,進行股權投資或者證券投資,也是陽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核心機制是為專業投資人才建立有效的激勵及約束機制,提高基金的運作水平和效率,以實現投資方利益的最大化。主要內容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限制
私募股權投資屬於高風險投資方式,因此約束投資范圍、投資方式以及每個項目的投資比例就顯得尤為重要。但是,由於投資范圍、投資方式的復雜和無法窮盡,實踐中往往採用"否定性約束"的方式,以達到控制投資風險的目的。例如,約定不得對某一個項目的投資超過總認繳出資額20%,不得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投資,不得為已投資的企業提供任何形式擔保,以及合夥企業的銀行借款不得超過總認繳出資的40%等等。
2、控制
實踐中,通常有兩種做法:第一種,管理費包括運營成本。好處是可以有效控制運營費用支出,做到成本可控。目前,為了吸引資金,很多國內的私募股權投資資金採取了這種簡便的方式。第二種,管理費單獨撥付,有限合夥企業運營費用由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成本列支,不計入普通合夥人的管理費用。這是國際通行的方式,管理費的數額按照所管理資金的一定百分比,通常為0.5%-2.5%,提取方式可以按季、半年或一年。
3、分配及激勵
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可以就投資收益的分配方式進行靈活約定;通常而言,在預期投資收益內的部分,雙方可以約定普通合夥人按照較低的比例享有收益,如超過預期收益的部分,普通合夥人可按照較高的比例享有收益,投資收益越高,普通合夥人享有的比例就越高,以作為有限合夥人對普通合夥人的獎勵,由此可以促進普通合夥人積極、有效、有利的履行合夥企業事務。在國內的實踐中,為了吸引到投資人,有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往往採用"優先收回投資機制"和"回撥機制",確保在有限合夥人在收回投資之後,普通合夥人才可以享有利潤分配,以保障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利益的一致性。
(1)關於"優先收回投資機制"
所謂"優先收回投資機制",是指在基金期限屆滿,或某個投資項目進行清算時,合夥企業分配之前首先要確保有限合夥人已全部回收投資,或達已到最低的收益率。例如,可以約定如下收益分配方式:
首先,有限合夥人取回投入基金的全部投資;
其次,核算內部收益率(IRR),如內部收益率低於8%的,則全部投資回報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給全體合夥人,此時普通合夥人按照出資額享有收益;
再次,如內部收益率高於8%,但低於10%的,其中低於8%的部分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給全體合夥人,而超過8%以上的部分的20%先分配給普通合夥人,剩餘80%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給全體合夥人;
最後,如內部收益率高於10%的,10%以內的收益按照前述原則進行分配,高於10%收益的部分的25%先分配給普通合夥人,其餘75%部分再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給全體合夥人。
(2)關於"回撥機制"
所謂"回撥機制",是指普通合夥人在已收到的管理費,以及所投資的項目退出後分配的利潤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存入特定賬戶,在基金或某些投資項目虧損或達不到最低收益時,用於彌補虧損或補足收益的機制。例如,某有限合夥私募股權基金約定,普通合夥人應留存收益的40%,在基金虧損或未能達到8%的最低收益時,用於彌補虧損或補足收益。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無論是"優先回收投資機制"或是"回撥機制"均反應了國內普通合夥人在募集資金方面的困境,為吸引資金,在利益分配方面所作出的妥協與讓步。
4、有限合夥人入伙、退夥方式及轉讓出資額的限制
在有限合夥私募股權基金成立後,仍可以允許新的有限合夥人入伙;通常而言,有限合夥人的入伙由普通合夥人決定,但也會設定一些限定條件,例如,限定新有限合夥人應屬於合格機構投資者及相應的資金要求等。此外,還需要明確新入伙的有限合夥人的權益計算方式,或者對原合夥人的補償方案。關於有限合夥人的退夥,實踐中,合夥協議均要求有限合夥人保證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內不得退夥。
為保證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穩定性,通常對有限合夥人轉讓合夥企業的出資進行一定的約束。有限合夥人轉讓合夥企業的出資可以分為自行轉讓和委託轉讓兩種形式。"自行轉讓"是指有限合夥人自行尋找受讓方,由普通合夥人審核並協助辦理過戶的方式。"委託轉讓"是指有限合夥人委託普通合夥人尋找受讓方,並普通合夥人協助辦理過戶的方式。一般情況下,有限合夥人轉讓出資,普通合夥人均要求支付一定的手續費,而且根據轉讓形式的不同,手續費的費率也不同;自行轉讓的手續費費率較低,例如可為所轉讓出資額的1%,委託轉讓的費率較高,例如可為所轉讓出資額的5%;通過收取一定轉讓手續費,可以控制有限合夥人頻繁的轉讓對合夥企業的出資。所收取的手續費可以作為合夥企業的收入,如普通合夥人提供居間服務的,還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居間報酬。

F. 怎樣才能合法募集資金

符合發債券的條件的企業可以發債券。

依據證券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回券的條件是:答
1、資產條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對累計發行債券的限制規定: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3、盈利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用途要求: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利率要求: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再次發行公司債券的禁止條件: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一)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二)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三)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G. 如何設立有限合夥私募基金

  1. 私募股權基金的主抄要組織襲形式有三種:公司制、信託制(契約制)和有限合夥制;而根據基金的不同運作階段,又可為分為募集與設立階段、投資運作階段及退出階段。

  2. 私募股權投資屬於高風險投資方式,因此約束投資范圍、投資方式以及每個項目的投資比例就顯得尤為重要。但是,由於投資范圍、投資方式的復雜和無法窮盡,實踐中往往採用「否定性約束」的方式,以達到控制投資風險的目的。例如,約定不得對某一個項目的投資超過總認繳出資額20%,不得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投資,不得為已投資的企業提供任何形式擔保,以及合夥企業的銀行借款不得超過總認繳出資的40%等等。

  3. 實踐中,通常有兩種做法:第一種,管理費包括運營成本。好處是可以有效控制運營費用支出,做到成本可控。目前,為了吸引資金,很多國內的私募股權投資資金採取了這種簡便的方式。第二種,管理費單獨撥付,有限合夥企業運營費用由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成本列支,不計入普通合夥人的管理費用。這是國際通行的方式,管理費的數額按照所管理資金的一定百分比,通常為0.5%—2.5%,提取方式可以按季、半年或一年

H. 個人怎樣合法募集資金

個人合法募集資金的方式目前主要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規范試點地區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1〕253號)的要求和有關規定,現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法合規的募集和運作說明如下: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開方式)向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對象募集,投資者以機構投資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資者構成。

(二)募集資金僅面向特定對象,不得通過媒體(包括本企業網站)發布公告、在社區張貼布告、向社會散發傳單、發送手機簡訊或通過舉辦研討會、講座及其他變相公開方式(包括在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機構的櫃台投放招募說明書),直接或間接向不特定對象進行推介。

(三)資本募集人須向投資者充分揭示投資風險,不得承諾固定回報。

(四)單個出資人出資金額必須超過100萬元人民幣;股權投資基金的出資人應當以自有資金貨幣出資,且不得接受多個投資者委託認繳股權投資基金資本。

(8)合募資金擴展閱讀: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只有具備一定的數額或情節才能構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發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二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 第三條也對此予以規定。

I. 募集創業資金,是什麼意思

在瀏覽初創企業博客或技術博客時,人們總會覺得投資人都迫不及待地想投資於初創企業。但是,與生活中大多數情況一樣,有時候人們看到的與事實相去甚遠。
不要誤會。確實在一些案例中,錢來得又快又多,直接落入了公司創始人的口袋。但是這並非常態,創業者不能指望這樣獲得資金。不論別人怎麼說,募資確實不容易。
我創立的公司CrowdTwist位於紐約,是一個客戶關系和忠誠度平台。九月,公司募集了六百萬美元。投資人包括軟銀資本(SoftBank Capital)、菲爾海文資本(Fairhaven Capital)、kbs+p風險投資(kbs+p Ventures)、貝塔斯曼數字媒體投資(Bertelsmann Digital Media Investments)等等。第一輪融資後,我有了以下的感受:
1. 高效利用時間。從很多方面來說,募資工作都需要全力以赴的努力。而公司日常運營並不會因此而中斷。在令人費盡心力、精疲力竭的募資過程中,創業者仍需關注客戶、用戶、員工、其他相關人員。所以,募資的過程越短越好。快速、高效的募資也能避免投資人改變主意。和市場上待售的房產類似,籌資交易進行時間越長,引起的問題和憂慮也就越多。為什麼XYZ基金沒有這么做?別人看到了我沒意識到的問題嗎?
2.了解想要合作的人… 如果創業者准備進行一輪募資,那麼應提前考慮希望與哪些基金和投資人合作。邀請其投資前,創業者應與相關人員和基金建立良好的關系。這樣,當創業者正式開始募資時,基於之前建立的關系,創業者與投資人之間的對話就會非常融洽、簡單。馬克•蘇斯特(Mark Suster)是一名創業者兼風投資本家。他曾就這一問題發表過一條值得借鑒的帖子—「投資決策需要依靠對企業走勢的判斷,而非僅僅依靠某個時點的數據」 (Invest in Lines, not Dots)。
3. …然後核實他們的情況。我們的世界日益變得聯系緊密,人們之間的聯系也更加密切;創業者之間的溝通交流比以往更多了。這是一件好事。創業者可以咨詢其他人,詢問他們與某些基金或合夥人合作的相關經驗。例如,這些基金或合夥人在繁榮時期的投資狀況如何,更重要的是在困難時期他們的投資情況。
4. 始終掌控局面。沒有充分准備,就不要開始募資。無論什麼人主動找上門或者表達投資興趣,創業者都應確保募資在符合其條件的情況下進行,而且在准備妥當時進行。IA風險投資(IA Ventures)創始人和執行合夥人羅傑•艾倫伯克(Roger Ehrenberg)曾經寫道:「有興趣投資和投資信念堅定還存在著巨大差距」。
5.協調工作至關重要。創業者應准備好回答一些簡單的問題,比如准備募集多少資本,為什麼要募資,計劃如何使用募集的資本,市場上有哪些競爭對手等等。隨著募資工作的推進,創業者應確保企業的其他利益相關人了解籌資工作。無論是處理客戶和潛在客戶電話還是利用內部資源,創業者都需要他們的協助才能完成。
6. 信息流動絕對存在。無論如何,創業者都要假定,一旦開始募資,所有人都會得到消息。你和某一個合夥人或基金討論的內容可能很快便會傳遍各個基金----甚至會傳到大洋另一邊。如果有一家Cye公司沒有接受創業者的投資邀請,其他人很快就會知道。並非投資者對創業者耍陰謀----根本不是這樣。創業者應該明白,沒有絕對的秘密。
7. 限期十分必要,靈活性才是關鍵。如果有機會,很多投資者都會多花些時間考慮。花費時間得出結論、數據點和其他的證據點。投資人根據這些進行投資決策。因此,創業者應利用時間的緊迫性推進募資進程。創業者應通過某個有意義的事,促成參與投資的公司做出決策。理想情況下,還可以促成投資者確定投資條款。如果創業者很中意某個投資人或公司,而他們需要一點時間來理順合夥人關系或者工作,那麼請不要猶豫,答應他們的要求。沒有什麼比優秀的長期合作夥伴更加重要。

J. 募集資金凈額和募集資金總額關系是什麼

募集資金凈額是其總額減去募集期間所發生的費用之後的款項,它的數額要小於回總額。答
募集資金是指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股、增發、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等)以及非公開發行證券向投資者募集的資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募集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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