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信用貸款改變貸款用途
首先,個人信用貸款的用途是固定的,是不能改變貸款用途的,
其次,如果你其他方面也需要用錢的話,可以重新申請別的貸款。
2. 貸款不得用於哪些用途
借款人使用貸款,不得用於以下用途:①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回;②違反答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違反國家規定以貸款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或增資擴股;③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投資;④財政預算性收支;⑤國家明確規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3. 私自改變貸款用途有哪些風險
根據《合同法》第203條規定,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並未得到貸款人同意的,這是一種違專約行為,貸款屬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這是由於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從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貸款。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規定借款用途法定條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計劃使用貸款,將有限的貸款用到急需的、有較好經濟效益的地方去,同時也保證收回貸款的安全性。
4. 改變貸款用途是啥罪
詐騙
比如你以皮鞋廠生產需要為名,貸款1000w買原料,實際拿到錢後去炒股,那麼就是詐騙
5. 請問貸款有用途限制么有規定貸款不能用於哪些用途嗎
根據人民來銀行貸款通則,銀行申源請貸款都是需要有明確用途的。
關於貸款用途的限制,也是有明確規定的,需要專款專用,不得用作他用。這個用途是在你申請貸款時就向銀行提交了的。比如,住房貸款,貸款用途就是購房,只能將貸款支付給出賣人,不能挪做他用。
關於限制的貸款用途,也是在各個時期,限制用途不同。目前,銀行大多限制的貸款用途有房地產開發、民間資金借貸等。
6. 請問貸款有用途限制么有規定貸款不能用於哪些用途嗎
貸款是由用途限制的,根據規定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6)不得改變貸款用途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