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委託貸款常見的風險有哪些
(一)違反國家政策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在實際操作中,有的受託銀行認為只要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協商一致,便可隨意確定利率水平,放鬆對委託貸款的對象、用途、項目進行合規審查,從而常常違反國家政策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
(二)資金來源不合規。不法分子利用銀行的委託貸款業務,進行洗錢活動,違反《反洗錢法》的有關規定。有些銀行還存在違規接收社保資金、企業年金、財政預算外資金、工會經費、保險資金、基金會基金、住房公共維修費、住房公積金等單位委託人辦理的委託貸款,導致資金來源不合規等現象。
(三)資金使用不合規。委託人向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不達標的企業、項目投入資金,輕則違反國家規定,重則觸犯《刑法》,使受託銀行涉入不必要的糾紛中。
(四)容易因操作風險而引起糾紛。銀行在受託貸款後,必須負責盡職調查、審查審批、法律文本的簽訂、貸款資金使用、貸款本息的收付償還、手續費的收取等具體事項操作,若不按規定和規程辦理將引發操作風險。一旦貸款造成損失,委託人可能會以未能盡職為由要求銀行負責或賠償,陷入風險。
『貳』 人民幣委託貸款操作與要求
看看適合不適合你用。
一、委託貸款的基本要求:
1. 申請人已獲得地方專區以上的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3. 申請人已有擔保單位的書面全部承保文件。
4. 申請人已有銀行統一版本的書面全套委託貸款文件。
5. 申請人已同銀行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系。
二、委託貸款的年限:
原則上尊重申請人在委託貸款的年限方面的要求,但應提出經過科學論證的充分可靠理由。
三、委託貸款的利息:
原則上根據申請人的在建項目的現狀,以及向銀行申請貸款的資金需求來確定委託貸款綜合年利率。但基本上按照國家現行的標准貸款利率和銀行現行的貸款附加利率相結合的方式來執行。
四、委託貸款的擔保:
委託貸款所承擔的經濟風險的委託貸款責任要求申請人在提出書面的貸款申請同時,也需提出有能力為申請人自身提供擔保人。
五、委託貸款的費用:
原則上委託貸款未成功,不收費。
申請人承付下列款項:
1. 在委託貸款的審查階段,需由申請人承擔貸款人派員對借款申請人、擔保人、接款銀行進行實地考察的差旅費用(但並不意味貸款人在取得核查報告前就承諾保證任何委託貸款條件的申請人資金需求)。
2.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一次性承擔委託貸款在銀行委託貸款基金賬戶里滯留期間的活期存款利息。
3.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一次性承擔銀行應收的全部貸款手續費、管理費等各項費用。
4.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按年承擔銀行代扣代繳的委託貸款利息稅。
5.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承擔委託貸款分期分批實際到賬的一次性綜合費用。
6.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承擔委託貸款合同總額的一次性中介費用。
7. 在委託貸款實時到賬後,需由申請人承擔貸款人派員監控的全部費用。
8. 申請人自委託貸款第六年起,逐年償還貸款人不少於10%的委託貸款本金。貸款人將根據已經實際退還的委託貸款金額,按照銀行現行的貸款綜合利率,逐年扣減委託貸款年息,直至申請人委託貸款期滿,清償全部委託貸款本息。
六、委託貸款的使用:
申請人同意接受甲方派員對委託貸款監控,並需簽署《委託貸款監管承諾書》,接受貸款人派員對委託貸款的監控,提供工作上的環境和便利條件,承擔相應的費用。
保證貸款人派人員的基本權利:
1. 出席丙方的使用委託貸款的決策會議,有參與重大會議的知情權和拒絕委託貸款的不合理支出的否決權;
2. 監督每筆委託貸款具體支出,檢查票據憑證,查閱賬簿,復制財務報表,落實工程進度,參與階段工程驗收,索要《委託貸款債轉股承諾書》,並及時向貸款人如實反映委託貸款使用情況的匯報權;
3. 刻制預留在銀行的監管印章,控制每筆委託貸款在完成約定的工作內容情況下方可撥付下筆款項的監管權;
4. 有進行監督檢查的和當面報告的自主權;
5. 法律賦予的其他權利。
七、委託貸款申請人所需的文件:
申請人的法律資質文件:
1. 已經通過當期年度工商行政機關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3. 《國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 《地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5. 申請人《章程》復印件。
6. 申請人開業申請的《驗資報告》或申請人開設基本結算帳戶的《銀行進帳單》復印件。
7. 銀行系統查詢貸款卡(含流水號、密碼)復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復印件。
9. 法定代表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10. 申請人開業登記的主要領導人基本情況復印件。
財務資料:
1.《申請人連續兩個年度的年終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或 相應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年度的年終財務報表說明》復印件)。
2. 《申請人當季度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3. 申請人對財務相關報表的說明復印件。
申請人貸款申請文件:
1. 《借款申請書》副本。
2. 項目建議書及批復文件的復印件。
3. 《可行性研究報告》復印件。
4. 申請人高新技術的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5. 接款銀行編制的《項目評估報告》復印件。
6. 地方專區以上政府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復印件。
7. 《還貸付息計劃》復印件。
8. 申請人董事會(股東會或上級單位)批准進行建設項目大額借款的決議。
申請人承諾文件:
1. 承付委託貸款基金賬戶滯留活期存款利息的承諾書。
2. 承付委託貸款綜合貸款年息的承諾書。
3. 承付接款銀行應收款項的承諾書。
4. 承付自第六年起償還委託貸款部分本金承諾書。
5. 承付逐筆綜合費用承諾書。
6. 承付委託貸款總額中介費用承諾書。
7. 承付按照工程進度實施債轉股承諾書。
8. 接受貸款人監管承諾書。
9. 其它需要申請人簽署的承諾文件。
申請人擔保貸款文件:
1. 擔保人已經通過當期年度工商行政機關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擔保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3. 擔保人《國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 擔保人《地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5. 擔保人《章程》復印件。
6. 擔保人人開業申請的《驗資報告》或申請人開設基本結算帳戶的《銀行進帳單》復印件。
7. 擔保人銀行系統查詢貸款卡(含流水號、密碼)復印件。
8. 擔保人《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復印件。
9. 擔保人的法定代表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10. 擔保人與申請人共同簽訂的《擔保協議書》副本復印件。
擔保人財務資料:
1. 擔保人《連續三個年度的年終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及《年度的年終財務報表說明》復印件)。
2. 擔保人《當季度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3. 擔保人對當季財務報表說明的復印件
『叄』 審理委託貸款合同糾紛案件的幾個法律問題
一、委託貸款合同的效力認定
委託貸款合同的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和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由資金提供人(委託人)與銀行(受託人)簽訂的委託合同及銀行(受託人、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構成,委託人與受託人、貸款人與借款人的權利義務分別在兩個合同中約定;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則由一個合同構成:資金提供人(委託人)、銀行(受託人、貸款人)與借款人的權利義務均在一個合同中約定。審判實踐中,從事委託貸款的委託人多為非金融企業,借款人則多為難以從銀行取得貸款的中小企業,按現有的法律及司法解釋,企業間的借貸合同屬無效合同。由此引發了一個法律問題,即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通過委託貸款形式向企業發放貸款是否就自然演變成有效合同了呢?有觀點認為,《貸款通則》中規定委託人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但對委託人的主體身份並未作限制性規定,因此,應視為法律允許所有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均可以「委託人」的身份將資金委託銀行辦理委託貸款,委託貸款作為《貸款通則》規定的一種借貸模式,其合同形式不論是雙方協議還是三方協議,均為委託人、受託人(貸款人)及借款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這類合同應作有效合同處理。這是當前審判實踐中的主流觀點。
但筆者認為,委託貸款合同是否為有效合同,應結合委託人的身份、資金來源及貸款用途等實際情況進行綜合審查,不宜僅依委託貸款合同的外衣就認定此類合同為有效合同。理由是:《貸款通則》中關於委託貸款的規定,只是對委託貸款的操作形式及特點進行了概括性地表述,並未對委託貸款這種方式的效力作出規定。《貸款通則》還規定了自營貸款,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自營貸款」合同均為有效合同。二者中的道理顯而易見。如前所述,當前我國規范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框架仍不允許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從事資金拆借業務。如果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披上委託貸款的外衣從事資金拆借業務獲得允許,將動搖當前的民間借貸法律框架。委託貸款這種「過橋借款」雖然具備了合法的形式,但事實上卻成了某些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逃避金融監管、違規從事民間借貸牟利的途徑,明顯屬於規避法律的行為,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之規定,應認定為無效。如果對委託貸款合同是否存在「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作區分,無視對委託貸款合同內容合法性的審查,就有可能因司法的錯誤引導進一步滋生民間借貸的亂象,擾亂國家金融秩序,影響金融安全。
二、委託貸款合同中擔保權的行使
《中國人民銀行對「關於委託貸款的擔保問題的請示」的答復》(銀條法[1991]14號)第二條規定,委託貸款一般不需要擔保;有擔保人的委託貸款與其他經濟合同擔保成立的要求一樣,要有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並簽訂正式的擔保合同,其內容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文件的要求。現實生活中,商業性的委託貸款(區分政府部門發放的政策性資金貸款)合同中,為了減少資金回收風險,絕大多數會設定擔保,並且多為物的擔保。在委託貸款合同中,由於真正提供資金放貸的是委託人,銀行只是名義上的貸款人,因此,委託貸款合同項下擔保的債權應該是委託人對借款人所享有的債權,名義貸款人受託銀行不享有債權,自然也不享有擔保權。這時就涉及到另一個法律問題:在委託貸款合同中,設定受託銀行為擔保權人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委託人能否享有擔保權?對此,分兩種情況分析如下:
1、委託貸款合同有效。如果擔保合同系擔保人與委託人簽訂,且擔保合同並不存在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且依法履行了相應的程序(如抵、質押登記),擔保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如果擔保合同系受託銀行與擔保人簽訂,約定的擔保權人為受託銀行,或擔保登記機關登記的擔保權為受託銀行時,擔保合同的效力以及委託人擔保權的行使就值得商榷。根據《貸款通則》及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批復,真正的債權人是委託人,名義貸款人受託銀行對所發放的貸款並不享有債權。根據合同法及擔保法的相關規定,擔保權基於擔保主債權的實現而存在,屬於一項從權利。既然受託銀行不享有債權,自然就不存在為實現其債權而設立的擔保權,因此登記其名下的擔保權因主債權不存在而不成立。此時,盡管委託人是真正的債權人,但因委託人未按擔保法的規定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及履行相應的手續,按照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不屬於擔保權人,自然也不得享有擔保權。此時,委託人向擔保人主張擔保權缺乏法律依據。
2、委託貸款合同因被認定為規避法律而無效。委託貸款合同無效,因擔保合同屬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當屬無效,委託人自然無法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委託人能否按合同法中委託合同的相關規定直接向借款人主張債權
不管是雙方協議還是三方協議,均存在兩個合同關系:委託人與受託銀行間的委託合同關系、受託銀行與借款人間的借貸合同關系。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在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委託人不得直接向借款人主張債權,而應由受託銀行主張,受託銀行實行債權後轉交委託人。在審判實踐中,大量委託貸款合同糾紛因借款人不依約履行還款義務、受託銀行又怠於履行協助義務而產生。這時,委託人如何主張權利?有觀點認為,由於借款人由委託人確定,受託人系受委託人指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這就意味著借款人明知委託人與受託銀行之間的委託合同關系,因此,在借款人不按約履行還款義務時,委託人可依據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和第三人」的規定,直接起訴借款人主張債權。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委託貸款協議糾紛訴訟主體資格的批復》(法復[1996]6號)中卻規定,在履行委託貸款協議過程中,由於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而發生糾紛的,貸款人(受託人)可以借款合同糾紛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貸款人堅持不起訴的,委託人可以委託貸款協議的受託人為被告,以借款人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意味著最高法院對委託貸款產生糾紛時的訴訟路徑已有明確規定。因此,委託貸款合同產生的糾紛,原則上應按上述最高法院的批復進行審理,除非三方當事人在委託借款合同中特別約定委託人可以直接起訴借款人的除外。如《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資金委託貸款合同》作為建設銀行擬定的標准制式合同,其第十二條的約定就屬於這種例外情形,這時委託人直接起訴借款人具有合同依據,並不與最高法院的上述批復相沖突。
四、是否適用調解結案
在當前民商事審判領域,力爭調解結案是人民法院的追求。但因委託貸款合同及相應擔保合同的效力問題並不屬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圍,而屬人民法院司法審查的范圍,因此,人民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不僅要尊重當事人對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的依法處分,還要加強對當事人調解協議內容的司法審查。不能將本屬無效的委託貸款合同及項下的擔保合同以調解書確認為有效,否則,不僅有違法律規定,還可能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毫無疑問,委託貸款合同糾紛適用調解,但調解必須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嚴格審查「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以及調解「自願、合法」的原則,確保「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則應按照「當判則判,調判結合」原則依法及時處理,確保案件處理合法公正。
『肆』 委託貸款下面的科目怎麼設置
委託貸款是指企業按規定委託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現行的<企業會計制度要求企業單獨設置"委託貸款"科目,並在"委託貸款"科目下設置"本金"、"利息"、"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企業會計制度還要求,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委託貸款本金進行全面檢查.如果有跡象表明委託貸款本金高於可收回金額的,應當計提相應的減值准備.在資產負債表中,委託貸款按其長、短期性質,分別在"短期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項目中反映.筆者認為,現行制度對委託貸款的規定太籠統、概括,在實務中缺乏可操作性. 想清楚的了解。
『伍』 怎樣以委託貸款的方式融資
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賬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賬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陸』 銀行委託貸款風險有哪些
(一)違反國家政策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在實際操作中,有的受託銀行認為只要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協商一致,便可隨意確定利率水平,放鬆對委託貸款的對象、用途、項目進行合規審查,從而常常違反國家政策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
(二)資金來源不合規。不法分子利用銀行的委託貸款業務,進行洗錢活動,違反《反洗錢法》的有關規定。有些銀行還存在違規接收社保資金、企業年金、財政預算外資金、工會經費、保險資金、基金會基金、住房公共維修費、住房公積金等單位委託人辦理的委託貸款,導致資金來源不合規等現象。
(三)資金使用不合規。委託人向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不達標的企業、項目投入資金,輕則違反國家規定,重則觸犯《刑法》,使受託銀行涉入不必要的糾紛中。
(四)容易因操作風險而引起糾紛。銀行在受託貸款後,必須負責盡職調查、審查審批、法律文本的簽訂、貸款資金使用、貸款本息的收付償還、手續費的收取等具體事項操作,若不按規定和規程辦理將引發操作風險。一旦貸款造成損失,委託人可能會以未能盡職為由要求銀行負責或賠償,陷入風險。
希望可以幫到你
『柒』 委託貸款是什麼可以怎麼操作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委託人應具備的條件:委託人是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應在招行開立存款賬戶,並將委託貸款資金一次或分次存入,委託貸款額不能超過委託人存入招行的委託貸款資金額。 借款人應具備的條件:個人委託貸款的借款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借款人必須在招行開立個人賬戶,貸款單筆貸款不低於5萬元。委託貸款通過借款人在招行開立的個人賬戶發放和償還。
『捌』 這樣的銀行貸款操作模式是否可行
看你上面的表述不太清楚,但感覺你說的這種情況與銀行委託貸款情況有點相同。
但銀行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申請條件:委託人及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業務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權利;申辦委託貸款必須獨自承擔貸款風險;需按照國家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要求繳納稅款,並配合受託人辦理有關代征代繳稅款的繳納工作;符合業務銀行的其他要求。
期限、利率規定:委託貸款的期限,由委託人根據借款人的貸款用途、償還能力或根據委託貸款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委託貸款利率由委託人和借款人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制定的各類貸款利率商定,但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浮動的上限。在委託貸款中,所涉及的委託貸款利率是由委託雙方自行商定,但是最高不能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和上浮幅度。自2004年起,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擴大到了(0.9,1.7),即商業銀行對客戶的貸款利率的下限為基準利率乘以下限系數0.9,上限為基準利率乘以上限系數1.7,金融機構可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在人行規定的范圍內自行確定浮動利率。
業務流程:委託人與借款人達成融資意向,協商確定貸款利率、期限等要素。委託人與借款人在業務銀行開設結算賬戶,委託人向業務銀行出具《貸款委託書》,並由委託人和借款人共同向銀行提出申請。銀行受理客戶委託申請,進行調查並經審批後,對符合條件的客戶接受委託。
銀行在委託辦理貸款時只起中介作用,僅收業務費用,不加收利息:銀行接受委託人申辦委託貸款,按委託貸款金額、借款期限、違約行為等約定條款按比例向委託人收取手續費。
『玖』 委託貸款的 對委託人,借款人的好處分別體現在哪裡
現在一些助貸公司主要依靠有銀行內部優惠合同或者內部渠道來發展市場 一般發展較快的城市很常見,對委託人的好處主要體現在 不用麻煩的來回往銀行跑而且也會刪減一些麻煩的非必須材料證明等 銀行也懶得專設業務部所以投資公司就相當於銀行的業務部 所以銀行也會對貸款公司有一些寬松的政策比如額度增大,一些定期業務過期在銀行辦不到在貸款公司卻可以辦到。當然貸款公司每完成一筆交易後所收取的手續費里有一部分也是要抽給銀行的 也有一些助貸公司也是相互承包業務 這樣很不好 第一收費層層剝皮下會很高 而且信息不流暢的話會給客戶造成損失。比如有些成交率低的產品的內部渠道已經斷了 有的助貸公司信息不流暢還在接客戶的單 材料一層一層的交到最後才知道已經辦不了了 給客戶帶來時間和金錢的損失。所以要找助貸公司的話最好找些的確有硬關系的公司。好了就這些 不懂再補充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