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資金 > 碳排放權質押貸款

碳排放權質押貸款

發布時間:2021-05-02 21:05:37

A. 溫州30條的內容什麼

5月21日,溫州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30條《關於為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為民間金融秩序和實體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為推進民營經濟與民間資本有效對接,推動金融改革創新和經濟轉型升級帶來了歷史性機遇。為貫徹國務院批准實施的《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充分發揮人民法院保障和服務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的職能作用,結合我市法院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為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基本原則

1、能動司法、服務大局。全市法院要充分認識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的重要性、復雜性和挑戰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能動司法理念,准確把握司法價值取向,充分發揮司法政策導向作用,著力強化審判工作及審判延伸服務,為推動我市金融綜合改革和區域金融創新,破解「兩多兩難」問題(民間資金多、投資難和中小企業多、融資難),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2、依法合規、重視政策。准確把握國務院批准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的政策精神,堅持先試先行,對政府主導推進實施的金融綜合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以及民間和行業醞釀試驗的金融創新模式,只要有利於試驗區建設,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在確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給予司法支持。

3、公正司法、平等保護。加大對民間資本投資的新型金融組織財產權、經營自主權和平等競爭權的保護力度,確保各種金融市場主體在訴訟程序適用和實體處理結果上受到公平對待,提振投資者信心。通過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金融環境,促進金融領域國資、民資、外資平等競爭、共同發展。

4、鼓勵創新、防範風險。妥善處理鼓勵金融改革創新與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之間的關系,積極營造有利於金融創新的司法環境,促進金融發展,同時注重金融創新的風險防範和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預警制裁,特別是對具有全局性影響的重大金融創新行為,其效力需要司法裁判確認的,要審慎妥善處理,維護健康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環境。

二、規范民間金融發展,促進投融資環境的優化

5、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依法保護合法借貸關系。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精神,正確認定民間借貸合同效力,保護合法民間借貸和企業融資行為,維護正當投資權益,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依法遏制民間融資中的高利貸化和投機化傾向,切實減輕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

6、支持民間融資備案登記,發揮備案登記管理作用。依法保護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及入駐中心的有關機構登記、公證、結算、法律咨詢等行為,依法確認權利人在中心備案登記材料的證據效力,引導民間融資備案登記,促進民間融資的陽光化和規范化。

7、支持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發展,引導民間資本有序投資。妥善審理涉及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及相關投資管理機構的創業投資糾紛案件,支持專業資產投資管理機構以參股、並購等形式參與民營企業的增資擴股和兼並重組,引導民間資本與優勢產業實現良性互動,運用資本手段實現傳統製造業的改造提升。

8、保護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拓寬民間資本投資渠道。支持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各項政策和便利措施,推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穩步發展;依據境外投資、咨詢主體系境內主體的管轄連結點,妥善審理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合同糾紛和境外投資咨詢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依法規范境外投資咨詢服務中介機構的發展,推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服務體系的建立;平等保護對外投資主體的投資權益,引導民間資本在更廣泛領域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

9、化解擔保機構經營風險,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妥善審理涉及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合同糾紛案件,加大對融資性擔保機構履行代償責任後追償案件的審判執行力度,降低擔保機構經營風險。依法確認順位抵押登記和金融機構向融資性擔保機構轉讓主債權及相應房地產等財產抵(質)押權的效力,促進抵押物協商作價機制的落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10、保障地方資本市場的培育發展,強化服務民間投資功能。加強服務產權交易中心司法措施的調研,保護企業產權、知識產權、技術產權、文化產權、排污權、水權、碳排放權、農村土地承包權和林地流轉,促進產權交易市場規范運作;依法支持扶持股權營運中心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支持和推動股權營運中心做大做強,依法引導、支持非上市公司在股權營運中心平台開展股份轉讓;依法推動股權質押登記和企業並購重組服務平台建設,為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提供相應的投資機會和退出通道。

三、積極保障金融改革創新,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11、促進新型金融組織建立和發展。保護民間資金以投資入股的方式參與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或改制,維護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股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融資性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的正當投資經營權益。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支持適當突破新型金融組織自然人參股比例,放寬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等舉措。支持符合條件的治理結構好、風險防護能力強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

12、支持金融組織機構改革。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面向小微企業與「三農」的金融服務機構和各類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以及融資租賃公司、信託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規范開展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各類業務,並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妥善審理涉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的案件,依法支持農村合作銀行升格改制、增資擴股,引導和支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向差異化、專業化發展。

13、保障金融產品創新發展。關注金融創新業務涉訴問題,從司法層面加強對科技貸款、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商業保理等問題的調研,支持銀行理財產品質押、保單質押、知識產權質押、債權質押、涉農承包經營權抵押、海域使用權抵押等業務的開展,並依法確認其效力。在審理金融創新產品涉訴案件時,對於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應當遵循商事交易的特點、理念和慣例,在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不宜以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為由,簡單否定金融創新行為的效力。

14、依法保護各類債券產品。妥善審理涉及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和資產證券化等糾紛案件;積極開展對中小企業發行抵押債券等問題的司法調研,支持小微企業信用再擔保體系在債券發行中的作用,降低債券兌付風險和企業融資成本;依法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私募債、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等,擴大直接融資的比例,促進民間資本與實體經濟融資需求的有效對接。

15、保障保險市場規范發展。妥善審理涉農保險、責任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依法支持存款保險、企業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的開展。注重通過司法裁判的方式服務保險創新產品的發展,對於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創新型保險產品,不輕易否定其效力。在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時,尊重監管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和保險行業規則及交易習慣,保護被保險人、保險受益人的保險利益。

16、加強金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加強對金融業務電子化和網路化進程中基礎性金融技術知識產權,以及金融服務方法專利的司法保護,加大對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新型金融組織自主開發的軟體和資料庫的保護力度。在案件審理中,注意金融法律和知識產權法律適用的銜接,通過對金融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激勵和保護金融自主創新,提升金融業競爭發展能力。

四、健全金融風險防控機制,優化金融改革法治環境

17、寬嚴相濟懲治金融違法犯罪。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依法嚴懲集資詐騙、貸款詐騙、保險詐騙、貪污、挪用公款、賄賂等犯罪,堅決打擊插手民間借貸金融活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其他暴力性犯罪,切實維護人身財產安全和金融秩序穩定。嚴格區分合法融資與非法集資、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工作失誤與瀆職犯罪等相關法律與政策界限,對罪與非罪界限一時難以劃清的案件,要從有利於促進企業生存發展、有利於保障員工生計、有利於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依法妥善處理。

18、妥善處理金融領域刑民交叉類案件。在審理涉及高利轉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刑民交叉問題多發的案件時,應依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視情採取全案移送並裁定駁回起訴、中止審理等處理方式。加強法院與政府間、上下級法院間、法院內部各部門間的協調溝通,以非訴途徑、民事救濟、刑事附帶民事、刑事追贓發還等程序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保護無過錯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9、妥善審理金融行政管理案件。切實發揮行政審判對金融行政管理行為的司法審查職能,監督和支持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行政,保護各種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金融創新發展。對政府在金融管理中的創新舉措,只要符合行政法基本原則,遵守正當程序的,依法予以支持。對不符合金融改革政策精神,損害各類金融投資主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政行為,依法予以糾正,以促進金融綜合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20、完善金融審判徵信體系。積極拓展完善金融審判與公安、國土、房管、工商、稅務、金融、保險、證券、社保、郵政、電信等部門相關徵信系統的對接機制。限制或禁止失信行為人融資、投資、出境、經營、置產、注冊新公司等方面的行為,進一步推進信用聯防機制的形成,優化金融綜合改革的生態環境。

21、加大金融債權司法保護力度。建立健全金融案件快立、快審、快執長效工作機制,加大金融債權司法保護力度,嚴懲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對部分企業在改制、破產中所存在的「假改制,真逃債」、「假破產,真逃債」現象,要在黨委的領導下,密切協調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准確把握政策界限,依法予以制裁,維護信貸秩序和金融安全。

22、推進金融債務人企業破產審判工作。加強因金融債務引發的破產案件受理審理工作,依法規制申請破產前的偏頗性清償行為。堅持「甄別分類、差異處置、有保有破」的原則,對有市場有前景的問題企業,優先採取司法重整、破產和解等方式,引入戰略投資,依法豁免部分債務,以化解企業財務風險,實現資產重組、化危為機;對可淘汰、產能落後的企業及「植物人」企業通過破產清算有序退出市場。加強與政府主導、企業自主的資產重組工作的銜接,支持優勢企業以兼並、重組、控股等方式延伸產業鏈並保持、擴大產能,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23、依法制裁違法違規金融中介行為。妥善審理違法違規提供投資、擔保、典當、寄售、產權(股權)交易中介服務的糾紛案件,正確認定投資咨詢機構、信用評級機構、保險公估機構、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民事責任;打擊各類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組織或參與變相吸收存款、高利放貸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規范經營和健康有序發展。

24、發揮司法建議風險預警功能。建立健全新型金融組織法官聯系點制度,健全與金融監管機構、各金融業協會之間的合作溝通機制,完善金融審判「白皮書」、司法建議和案例指導制度,定期向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通報市場行為中可能引發金融風險的突出問題,幫助查堵漏洞、防範風險,切實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建立金融綜合改革中的新類型案件及金融類大要案報告制度,特別是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等各類民間資本運作機構高管或股東的債務糾紛案件,應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研判各類資本運作機構潛在風險,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五、完善金融審判制度,不斷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25、推行金融專業審判制度。設立金融審判庭,優化配置金融專業審判資源,對涉及金融機構的案件以及其它各類證券、期貨、保險、票據、典當、融資租賃等案件,實行集中管轄、簡案快審、專案專審、難案精審,不斷完善專業化的金融審判制度。

26、建立健全專業陪審員和專家輔助制度。制定規范的金融審判專業陪審員遴選程序,組建由金融管理部門、高等院校金融法律專家、學者組成的金融審判專業陪審員隊伍;成立金融審判專家咨詢庫,充分發揮金融實務專家在專業性強、案件類型新、社會影響大的金融案件審判中的專業咨詢作用以及在金融審判前瞻性調研中的論證作用;積極探索建立具備一定資質的金融從業人員在金融案件審判中的專家證人制度。

27、探索金融糾紛多元解決機制。整合解決糾紛的社會資源,支持仲裁機構依法開展金融糾紛仲裁,充分吸納和發揮中介組織、行業協會及監管部門的力量,加強聯合調解、委託調解和訴調對接工作,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糾紛解決機制,不斷提升金融糾紛多元解決機制的權威性與公信力。

六、加強金融審判組織領導,確保司法保障實效

28、強化金融審判組織領導。全市法院要結合金融改革實際,建立服務保障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的專門領導機構,明確司法保障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制定方案、認真實施。要加強金融審判執行工作指導,分解任務,細化責任,做到層層落實,上下聯動。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總結和推廣為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先進經驗和創新舉措,統籌協調全市法院司法保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9、加強金融審判隊伍建設。以專業化、精英化為目標,加快金融審判專業人才的培養,建立健全專家型金融審判隊伍的培養機制。通過加強與法學金融院校、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業務機構等合作與資源共享,聘請法學金融專家、金融實務人士授課、定期開展與相關金融機構和單位的學習交流等形式,加快培養既熟悉金融市場運作規則又精通金融政策法律的復合型司法人才,打造一支適應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勝任金融審判工作的專業化法官隊伍。

30、推進司法公信建設。認真貫徹落實《浙江法院陽光司法實施標准》,不斷提高金融審判公開程度和規范化水平。大力加強司法作風建設,維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社會形象。更加重視加強民意溝通,及時回應群眾對司法保障服務金融改革發展的關切和需求,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不斷提高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來源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

B. 碳交易市場的發展建議

1.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或行業探索碳交易國家應加快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可行性研究,支持條件成熟的地區或行業明確碳排放控制目標、科學合理分配排放權、運行交易機制。在試點探索的過程中,逐步建立完善的方法學體系,培育更多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設立全國性的注冊登記系統和清算機構。探索形成排放權分配製度、價格形成制度、減排勵制度等諸項制度。
2.開發交易品種,從項目交易逐步擴展到標准化碳合約交易從歐洲排放權交易體系經驗來看,碳排放權期貨和現貨交易可以同步開展。因此,在我國也可以考慮在初期開展現貨交易的同時開發期貨期權合約交易,逐步由以項目為主的交易向以標准化合約為主的交易過渡,適時推出碳排放權標准合約及其衍生品的交易。
3.鼓勵推出碳排放權有關的各種形式的金融創新我國在碳交易過程中應引導金融機構的積極參與,開發排放權金融產品以對沖價格風險。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掛鉤碳排放權的金融產品,建立碳基金以推動融資擔保和項目投資;建立減排量收益權抵押貸款機制;探索碳交易合同保險機制。
4.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法律法規建設加強有關碳交易法律法規的建設,明確碳排放權的法律地位,健全相應財務和稅務制度。國家可適時推出區域和行業碳排放考核機制,制訂排放權分配原則,搭建碳排放統計體系,形成項目審核機制,規范排放權交易市場,出台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構築相關金融監管體制。

C. 央行緊急政策的四層深意是好消息嗎

2月16日下午,央行、發改委、銀監會等8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此文對於工業領域乃至實體經濟而言,都是一次信貸機構的大調整和大部署。
同一天,央行發布2016年1月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統計數據報告,今年第一個月,央媽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增加2.54萬億元,同比多增1.07萬億元,創下歷史記錄。
這兩個重大信號意味著,2016年剛剛開始不足兩月,中國貨幣政策已經隨著以去產能、去庫存為核心的供給側改革發生重大改變。就此,2016年中國貨幣政策格局基本形成,具體總結,將呈現以下4個趨勢,而這也正是央行聯手八部委分文背後的4層深意。
一;整體貨幣投放量將會大幅提高;
二;工業信貸兩極分化、產能過剩領域信貸更加兩極分化;
三;新一輪銀行呆壞賬核銷大潮登場;
四;以工業企業不良資產、應收賬款兩者為試點,多年猶豫不前的資產證券化開始擴圍。
趨勢一:2016年貨幣投放大幅提高
央行今天發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1月份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3.42萬億元,分別比上月和去年同期多1.61萬億元和1.37萬億元。其中,當月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增加2.54萬億元,同比多增1.07萬億元。
2.54萬億這一驚人的貸款記錄,比中國啟動4萬億投資計劃的2009年1月份,還要超出了9000億。這是2015年10月開始取消存貸比政策後,銀行的放貸沖動在各種主客觀條下的一次大膽試驗。
今年1月初召開的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提出,2016年工作主要任務,包括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經濟金融風險等。其中,對貨幣政策操作的表述是,「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靈活運用各種工具組合,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不斷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從1月當月看,「穩健」不但變成了「寬松」,而且是「超乎想像的寬松」。
開年第一個月的放貸量,說明整個2016年都將會採取更為寬松貨幣政策,以確保工業結構調整和實體經濟平穩運行雙重任務所帶來貨幣需求。盡管從2月份開始,貨幣投放增速會逐漸降下來,但第一個月的規模,已經確定今年全年的貨幣投放都要比2015年多很多。
從實際操作上看,2016年貨幣政策絕非穩健,而是非常寬松。當然,寬松是相對的。8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已經明確了信貸有保有壓的基調和具體領域。
簡單從1月份信貸結構看,貸款直指實體經濟。在實體貸款增加2.54萬億的同時,各類票據投放佔比非常少,這與2009年1月的貨幣投放中,票據佔比30%的情況形成了明顯對比。說明,央媽對當前困難重重的實體經濟的出手,比2009年更加「快、准、狠」。
當然,1月貨幣投放猛增也是有原因的。
歷來每年1月份基本都是年度信貸投放最多的月份。而2016年1月份的天量貨幣投放,與往年最大的不同在於季節性和需求猛增兩個重要變數、
1;季節性因素包括兩點:2015年12月份廣義貨幣(M2)同比增長13.3%,增速比當年11月末低0.4個百分點;當月人民幣貸款5979億元,同比增長14.3%,比上月低0.6個百分點;普遍低於市場預期,這其中可能包括央行通過窗口指導進行的主動調控。但12月卻是中央各種穩增長投資項目密集下放的窗口期。
貨幣投放的下降和項目投放的增加,這個一降一增之間所產生的信貸資金的供需匹配,亟需在2016年1月完成。此為季節性因素一。
其次,大量的穩增長投資項目在2015年最後兩個月集中釋放,中央財政資金已經到位,亟需信貸資金跟上。
同時,商業銀行目前盈利能力降低,亟需提高盈利能力,中國商業銀行提高盈利,有兩種途徑:中間業務和放貸。放貸環節,在短期利息上升條件不具備的前提下,只能增加放貸規模,1月份放貸,意味著全年的利息周期。此為季節性因素二。
2;需求猛增:主要來自於兩方面,大量穩增長投資項目需求資金匹配,以便盡快開工;去產能和去庫存為核心的供給側改革給工業實體帶來的波動和陣痛,需要用信貸熨平,為破產清算、兼並重組、產能退出資金准備和機會選擇。
當然,除了上述兩點,2015年10月,對商業銀行存貸比的取消,讓銀行的放貸沖動進一步釋放。
不過,盡管有各種因素導致2016年1月份信貸猛增,但不妨礙,這對2016年全年貨幣政策操作的整體預判:寬松、謹慎的寬松、非常的寬松。
趨勢二:信貸呈現明顯兩極分化
央行、發改委、銀監會等8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明確了兩個層面的信貸差別化操作:
第一個層面是關於整體工業領域:
1;保:七大重點領域
這七大領域包括: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產業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高新技術企業、重大技術裝備、工業強基工程等領域的支持力度、「中國製造2025」、新能源汽車等消費產業。
具體措施包括: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中長期貸款投入、金融業全方位服務、適當降低新能源汽車、二手車的貸款首付比例,合理擴大汽車消費信貸;
以及,鼓勵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加快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股債結合等資產管理產品創新,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等提供資金支持等。
2;壓:五大產能過剩領域
五大領域包括:鋼鐵、有色、建材、船舶、煤炭。
具體措施包括:
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新增產能建設項目,一律不得給予授信;
對長期虧損、失去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僵屍企業」,或環保、安全生產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及落後產能,堅決壓縮退出相關貸款;
強化目錄管理、標准管理等手段的約束力,提高「白名單」、「黑名單」的信貸參考價值;
第二層面,具體針對五大產能過剩行業:
1;保:三類企業;
這三類企業是指: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
具體措施包括:繼續給予信貸支持,幫助有前景的企業渡過難關;
制定銀企對接行動方案,積極推動銀企信息對接工作;
大力發展能效信貸、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質押貸款、排污權抵押貸款、碳排放權抵押貸款等綠色信貸業務;
加快推進應收賬款證券化等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發展,盤活工業企業存量資產;
完善並購貸款業務,進一步擴大並購貸款規模,合理確定貸款期限;
對於暫時困難、未來現金流有合理市場預期的工業企業,通過債務重組等多種方式有效降低其債務負擔和杠桿率。
2;壓:三類企業。
具體包括:手續不合法的新增產能建設項目;長期虧損、失去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僵屍企業」;環保、安全生產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及落後產能。
具體政策包括:停貸、停授信、強制破產清理。
趨勢三:新一輪銀行呆壞賬核銷大潮登場
上一輪中國呆壞賬核銷大潮還是發生在上世紀90年代末,當時堪稱史上最大一波國企改革登場,中央以極大的決心、魄力和代價啟動了一輪主動出擊的國企破產、重整、下崗、債務核銷的改革計劃,現在看這一國企改革計劃,雖然當時代價巨大,但卻讓此後的中國經濟收益匪淺。
不過,這仍是一次不徹底的國企改革,而且當時的「入世紅利」和投資驅動的「黃金十年」熨平了改革的陣痛。但這一次啟動的供給側改革,則面臨不一樣的局面:要解決的問題更復雜了,但改革開放的政策紅利還沒有來到窗口期。
但要完成這次供給側改革,對落後產能的徹底淘汰,對僵屍企業的清理必須完成,只有這樣才能徹底將大量的人力和物資資源、信貸和金融資源解放出來,工業結構的轉型升級方能見到成效。
因此,此次央行、銀監會等8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明確,各銀行要准備出手各種呆壞賬的核銷和處置。但同時又要注意處置風險的風險,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央行基調也是近年罕見:用足用好現有核銷政策,加快核銷進度,做到「應核盡核」。
從2014年到2015年,隨著鋼鐵、光伏、造船等行業接連出現企業破產案列,其實銀行已經啟動了債務核銷。只不過,在2016年,債務核銷將會更加集中化和規模化。
以《關於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為喊話筒,央行在給一直畏手畏腳的商業銀行松綁,意思是,呆壞賬的核銷和處置方面,要放開思想包袱,大膽干。
但債務核銷將也將會是有選擇的,具體看:
1;國有企業將會優先考慮。
一是因為國情;二是因為政策操作相對好推進;三是為了防止出現「惡意脫保」等負面效應,以及部分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的經營「道德風險」。
2;「僵屍企業」將會優先並堅決地予以考慮。

那些「類僵屍企業」或者民營企業將會更多的通過「多兼並少破產」的方針,推進債務重組。或者,乾脆直接按照新修訂的《企業破產法》進入破產程序。
不過,按照8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呆壞賬的核銷和處置的難點在於,究竟該如何界定僵屍企業?
呆壞賬核銷和處置是此輪去產能的關鍵點和敏感點,尤為關鍵,極易引發社會問題。如果沒有明確清晰的界定和處置標准,將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政策操作。
趨勢四:不良資產、應收賬款的資產證券化開推
以工業企業不良資產、應收賬款兩者為試點,多年猶豫不前的資產證券化開始擴圍。此前,關於資產證券化呼籲頗多,也進行了一些嘗試,但大多是圍繞一些優質資產進行操作。而進入不良資產和應收賬款領域試水,是此次金融力量發力供給側改革的一次大膽嘗試。

不過,此次不良資產和應收賬款的資產證券化試驗,不會得到很大力度的推開,范圍應該也很小。畢竟因為涉及環節較多,而中國的諸多從事資產證券化的中介市場尚不完善,良好的信用體系尚待很長時間的構建。
央行的態度也很謹慎:「在審慎穩妥的前提下,選擇少數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探索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加快推進應收賬款證券化等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發展,盤活工業企業存量資產。」
此外,央行等8部委的文件還提出,加快推進住房和汽車貸款資產證券化。
不管步子究竟能邁出多大,但改革畢竟又前進了一步。

D. 央行銀監會出招,消費金融獲得哪些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66號),創新金融支持和服務方式,促進大力發展消費金融,更好地滿足新消費重點領域的金融需求,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經濟發展新供給新動力,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積極培育和發展消費金融組織體系
(一)推動專業化消費金融組織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新消費領域,設立特色專營機構,完善環境設施、產品配置、金融服務、流程制度等配套機制,開發專屬產品,提供專業性、一站式、綜合化金融服務。推進消費金融公司設立常態化,鼓勵消費金融公司拓展業務內容,針對細分市場提供特色服務。
(二)優化金融機構網點布局。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批發市場、商貿中心、學校、景點等消費集中場所,通過新設或改造分支機構作為服務消費為主的特色網點,在財務資源、人力資源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二、加快推進消費信貸管理模式和產品創新
(三)優化消費信貸管理模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並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探索運用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開展遠程客戶授權,實現消費貸款線上申請、審批和放貸。優化績效考核機制,突出整體考核,推行盡職免責制度。根據客戶的信用等級、項目風險、綜合效益和擔保條件,通過貸款利率風險定價和浮動計息規則,合理確定消費貸款利率水平。
(四)加快消費信貸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抵質押模式,開發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還款方式的信貸產品。推動消費信貸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研發標准化網路小額信用貸款,推廣「一次授信、循環使用」,打造自助式消費貸款平台。
(五)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業務產品創新。允許汽車金融公司在向消費者提供購車貸款(或融資租賃)的同時,根據消費者意願提供附屬於所購車輛的附加產品(如導航設備、外觀貼膜、充電樁等物理附屬設備以及車輛延長質保、車輛保險等無形附加產品和服務)的融資。汽車金融公司開展購車附加產品融資業務時,執行與汽車貸款一致的管理制度。
三、加大對新消費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
(六)支持養老家政健康消費。加快落實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土地使用權、房產、收費權等抵質押貸款的可行模式。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力度,支持社區小型家政、健康服務機構發展。
(七)支持信息和網路消費。大力發展專利權質押融資,支持可穿戴設備、智能家居等智能終端技術研發和推廣。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網路零售平台在小額消費領域開展合作,並在風險可控、權責明確的條件下,自主發放小額消費信貸。
(八)支持綠色消費。加快修訂《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經銀監會批准經營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新能源汽車和二手車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別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礎上,根據自願、審慎和風險可控原則自主決定。大力開展能效貸款和排污權、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等綠色信貸業務。
(九)支持旅遊休閑消費。探索開展旅遊景區經營權和門票收入權質押貸款業務。推廣旅遊企業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林權抵押等貸款業務。
(十)支持教育文化體育消費。創新版權、商標權、收益權等抵質押貸款模式,積極滿足文化創意企業融資需求。運用中長期固定資產貸款、銀團貸款、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支持影視院線、體育場館、大專院校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支持農村消費。開展農村住房、家電、就學、生活服務等消費信貸產品創新。設計開發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信貸模式和服務方式。加大對農村電商平台發展的金融支持。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建設多功能綜合性農村金融服務站。
四、改善優化消費金融發展環境
(十二)拓寬消費金融機構多元化融資渠道。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發行金融債券,簡化債券發行核准程序。鼓勵符合條件的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通過同業拆借市場補充流動性。大力發展個人汽車、消費、信用卡等零售類貸款信貸資產證券化,盤活信貸存量,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提升消費信貸供給能力。
(十三)改進支付服務。擴展銀行卡消費服務功能。改善小城鎮、農村集市、商業聚集區銀行卡受理環境,提高用卡便捷度。促進移動支付、互聯網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規范發展。
(十四)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引入社會徵信機構或吸收社會資本成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搭建消費信用信息平台,優化信用環境。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完善金融消費糾紛受理處理機制。建立消費領域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的信貸風險識別、預警和防範機制,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E. 民生銀行污水處理企業准入標准

為了響應國家節能減排戰略,民生銀行制定了一系列銀行內部「綠色信貸」專審批制度,將環境風險控屬制植根到治理流程中。
環保企業中中小企業較多,而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是制約中小型環保企業發展的瓶頸。中國民生銀行多年來致力於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尤其是對中小型環保企業給予了極大關注。民生銀行表示,將進一步加大對有效益的低排放低污染項目、環保技改項目、環保設備、環保產品和環保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同時加大信貸產品和衍生產品的創新力度,為環保型中小企業提供投資理財、電動攪拌器財務顧問、結構化融資、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研究並試行綠色股權、知識產權、碳排放權質押等標准化貸款融資模式和低碳金融產品,有效解決中小型環保企業融資難題目,為節能環保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F. 如何利用碳金融推動低碳實體經濟發展

如何利用碳金融推動低碳實體經濟發展
2017年,全國碳交易市場的逐漸興起會給大、中型實體企業的生產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但同時也會給這些企業帶來新的發展契機,這正是所謂的機遇與挑戰並存。
隨著碳市場形成並深化發展,碳資產作為企業資產的地位也將逐步穩固。在歐盟、澳大利亞等國家建立碳市場過程中,控排企業在管理方面並未遇到很大挑戰,主要是由於90年代起這些企業就已經有了系統的環境、能源管理體系。對於中國企業而言,除了挑戰,碳市場更是一次迅速提升系統管理能力、融資能力的機遇。
經濟決定金融,金融服務經濟。金融業發展的根基是實體經濟,離開了實體經濟,金融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發展各種形式的金融服務,最終目的是為了推進實體經濟發展。目前低碳實體經濟發展的障礙,仍然是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可以說,金融服務低碳經濟的首要任務,仍然是突破融資的「瓶頸」約束,也就是要千方百計地擴大融資規模,滿足實體經濟建設的合理資金需求。
對如何利用碳金融推動低碳實體經濟發展的思考
1
利用碳金融推動低碳實體經濟的發展願望和現實困境
碳金融是推動和繁榮碳交易市場的必要條件之一。為什麼在試點階段碳交易金額上不去,碳交易品種上不去,就是因為碳金融品種太少,碳金融背後的交易頻次太少,僅僅靠少量以履約為目的現貨交易,是無法支撐整個市場的流動性的。
從宏觀經濟層面上看,推進和加快低碳經濟的發展,更要依靠大力發展碳金融為引領手段,這包括加快構建和完善我國的碳交易市場,大力開發碳金融產品和業務,並且推動商業銀行將低碳經濟項目作為貸款支持的重點,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對低碳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
從目前來看,A股市場中具有低碳經濟概念的上市公司佔比很小,而節能減排企業發行企業債的籌資活動限制也亟待突破。這表明, 當下我國以直接融資手段來支持低碳經濟發展顯得更為「滯後」。與低碳經濟所佔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相比,目前我國直接融資對低碳經濟的支持力度是不夠的。
碳金融概念出現後,利用碳金融推動低碳經濟的發展的呼聲日漸高漲。在碳交易試點運行期間,各交易所均推出了若干碳金融產品,例如:碳配額託管、碳配額回購、配額質押貸款與CCER置換、碳期權、碳排放權現貨遠期合約、碳債券、場外掉期合約等等,然而這些產品普遍存在著體量小、頻次低、結構比較簡單等缺點,基本上都處於試水階段,且可復制性差。其中,配額質押貸款這種被認為是對企業開拓產業融資渠道最具影響力的一種碳金融服務卻因為監管和合規性等原因,未能得到推廣。在試點期間,配額質押貸款業務成果廖廖,頻次遠低於託管、回購等簡單金融服務。
我們來看一個配額質押案例:某碳資產公司與天津某國企的配額質押融資方案。
某中型控排企業,年配額量400萬噸,以控排企業50%配額(200萬噸)作為質押標的,以當年市場價值的50%(15元/噸)作為質押率,通過金融機構為企業融資3千萬元並收取資金利息。控排企業利用碳融資實施一項節能技改工程,在次年解押配額並支付本金及利息,同時碳資產公司對質押配額數量的的5%進行配額-CCER置換,通過買入CCER賣出配額的方式獲取價差收益。
待方案進入實施階段,卻遇到了以下障礙而被擱置。第一,該企業實施的技改工程投資規模較大,配額質押融資利率雖不高,但其款項數額遠不能滿足需要;第二,配額質押融資期限較短,不能很好的起到引領作用;最終導致企業還是依賴於傳統的渠道進行進一步融資,以彌補資金缺口。而大型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此類貸款需求也缺乏興趣,融資渠道不暢的問題仍然未能解決。
由此可見,對產業融資需求較強烈的中小型企業,因融資額度、配套措施不足等問題,碳金融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近期出現的一些新概念,如「集團碳配額融資」、「園區碳配額融資」等,由於體制、規則等限制,只停留在概念階段。欲使碳金融對實體經濟真正發揮作用,須拓寬思路,全面設計,綜合發展。
2
有效利用碳金融,要結合傳統金融、綠色金融等多種金融手段
現階段的碳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形式先天不足,難以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低碳發展需求。對政府和碳市從業人士而言,只是一味強調發展碳金融本身的「造血」功能是不夠的。在全國碳市場形成後,要大力發展碳金融,並有效推動低碳實體經濟的發展,可以考慮從以下三個方面綜合推動,「輸血」與「造血」機制並用。
第一,政策支持。鼓勵商業銀行結合國內碳減排機制,積極創新貸款管理機制以適應低碳實體經濟的發展需求。商業銀行特別是大型商業銀行是否敢於將低碳經濟項目作為貸款支持的重點,這對我國發展低碳經濟至關重要。盡管現在大家都在打「綠色信貸」這張牌,但從節能減排貸款所佔貸款總額比重明顯偏低來看,我國商業銀行對低碳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還遠遠不夠。
鑒於低碳經濟發展不僅可以拓寬商業銀行的貸款產品范圍和金融服務內容,還有助於促進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這包括碳基金機制創新、碳金融產品創新、推進貸款管理機制的創新 (如制訂和開發適合我國節能減排項目的新貸款管理辦法等),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當加大對低碳經濟的「綠色」金融支持力度,這對銀行本身而言也是個新的業務增長點。
第二,跨行業合作。既然國內碳市場建成和深化發展已成大趨勢,應鼓勵專業的碳資產管理者聯合金融機構及企業,推出和碳交易活動緊密聯系的較大規模碳金融服務,真正能夠影響到企業的低碳發展進程,而不是僅僅局限在數額小、頻次低,結構簡單的「試水碳金融」產品。
第三,除銀行信貸支持之外,充分利用政府、行業及商業渠道,通過積極推廣先進低碳技術,實施低碳工程與碳金融緊密結合的低碳綜合規劃,進而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這也是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我國傳統高能耗產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佔比較高,節能減排壓力大,對碳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旺盛,潛力巨大。政府應引導金融機構全面理解和准確把握國家貨幣政策,根據政策力度、重點和節奏變化,及時調整工作重點和努力方向,綜合運用傳統金融、綠色金融和碳金融等多種融資工具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支持低碳實體經濟的發展。

G. 什麼是碳資產質押或抵押融資

碳資產質押或抵押貸款,是指企業以已經獲得的,或未來可獲得的碳資產作為質押物或抵押物進行擔保,獲得金融機構融資的業務模式。在碳交易機制下,碳資產具有了明確的市場價值,為碳資產作為質押物或抵押物發揮擔保增信功能提供了可能,而碳資產質押/抵押融資則是碳排放權和碳信用作為企業權利的具體化表現。質押和抵押的根本區別在於是否轉移碳資產的佔有和處分權利(表現為是否過戶)。作為活躍碳市場的一種新型融資方式,碳質押/抵押融資業務的發展有利於企業的節能減排,具有環境、經濟的雙重效益。
可以作為質押物或抵押物的碳資產是廣義的,包括基於項目產生的和基於配額交易獲得的碳資產。目前,我國基於項目的碳資產融資(即或有的CCER用於質押/抵押)案例較多,而基於排放權交易下的碳資產融資(即已獲得的碳配額或CCER用於質押/抵押)起步相對較晚。由於企業已經獲得的碳配額或CCER屬於企業現有資產,在質押過程中易監管,變現風險小,因而近年來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

H. 急!! 碳金融體制與碳排放交易體質的區別

「碳金融」的興起源於全球氣候變化,和兩個重要的國際公約: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
所謂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議定書》而興起的低碳經濟投資、融資活動,或稱碳融資和碳物質的買賣。即服務於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等技術和項目的直接投融資、碳權交易和銀行貸款等金融活動。
從以上定義可看出,碳交易,屬碳金融的一部分。
同理,碳交易體系,屬碳金融體系的一部分。
目前,世界上比較成熟的碳交易體系,是歐盟的EU-ETS交易系統,它制定有一全套的「規則」。
可以說,碳金融是一個比較抽象的概念,范圍比較廣泛。而碳交易,卻是一個具體的東西。

I. 中國各行業低碳發展政策的支持

國家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的政策措施
從目前金融支持低碳經濟面臨的問題來看,政府和金融機構都必須要做出行動才能解決。政策體系的完善是首要任務,金融機構自身也要增強支持經濟的動力,創新產品與服務。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高效的碳金融市場,增強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話語權。故鑒於此,擬推出以下政策措施:
第一,完善支持碳金融的政策體系。對於我國來說,應當通過立法形式確定節能減排的約束性指標,並逐級分解到地方和重點企業,確立完善的監測和考核體系。確立財政支持政策,制定有關環境風險等級的評定標准,建立「綠色信貸」目錄指引為銀行的相關業務的發展服務,並且設立項目的環保標准來規范項目的實施。學習國外支持碳金融發展的相互配套、嚴密完善的政策體系,建立完善的氣候變化資料庫,健全碳交易監管和法律政策,提高我國在國際碳交易中的地位,為碳金融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地方政府要著眼於大局,給予碳金融的發展以政策的鼓勵和支持。建議利用赤道原則來作為銀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準。執行赤道原則需要自主制定環保原則的能力以及相應的獨立執行的能力,這些能力則是建立在銀行內部相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的基礎上。國家要制定政策促進銀行加強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提升其能力以便更好地執行赤道原則。
第二,加強碳金融衍生產品創新和服務多樣化。要實施對低碳經濟的金融支持,就必須加強碳金融衍生產品的創新。首先,學習外國的成功經驗。例如,荷蘭銀行首先設計氣候指數和水資源指數,然後推出收益與其掛鉤的氣候理財產品和水資源理財產品。其次,積極探索發展與碳排放權掛鉤的理財產品。例如,商業銀行可以推出掛鉤低碳消耗的基金,開展碳權的質押融資貸款等等;保險公司可以推出有關碳排放的保險。最後,發展碳信託類產品。其設計理念是為那些具有環保意識和碳金融知識的企業設立碳信託投資基金,將這筆資金投資於具有CDM開發潛力的項目中,通過這些項目的開發獲得相應的CERs指標。而通過發展碳指標交易、碳期權期貨來完善碳金融的服務。同時,金融機構還可以為企業提供投融資咨詢、擔保、信託、租賃服務。中國農業銀行推行的清潔發展機制融資顧問業務就是一次有益的嘗試。總之,金融機構自身必須要做到創新機制靈活,提高創新能力,創造出適合中國國情的新型碳金融產品和服務,促進低碳經濟蓬勃發展。
第三,掌握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定價權。全球已經形成以碳交易為主的市場體系,掌握碳交易價格定價權是爭奪話語權的關鍵。2009年國家發改委為CERs制定了最低交易價格8歐元/噸,試圖打破中國CER賤賣的困局,但是這是不夠的。若要掌握碳交易市場的定價權,就必須加快碳金融的建設。中國的碳金融建設還處於初級階段,政策、法律、設施、人才等各方面都比發達國家落後。只有國家積極扶持,金融機構積極進取,才能趕上發達國家。而要改變目前在碳交易產業鏈中的低端地位,就要建立自己的碳金融市場,與發達國家一起在碳交易二級市場上爭奪。碳交易的定價權與碳交易是以哪種貨幣結算有重要作用,所以實現人民幣的國際化,使其成為碳交易的結算貨幣是必需的。
第四,提高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認識。碳金融是一個潛在的巨大市場,為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了巨大的商機。要提高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認識:首先,要使得金融機構能夠認識到「碳金融」的價值,意識到如果做好與其有關的業務,能得到多大的回報。只有先意識到這點,金融機構才有動力發展碳金融業務;其次,金融機構要了解到碳金融市場的操作模式,以及項目是怎樣開發和運行的。只有了解了規則,金融機構才能正確地開展業務,不會盲目發展;最後,金融機構需認識目前碳金融需要哪些產品和服務,迅速確立自己的市場定位。例如,商業銀行可以發展中介服務。中國目前作為碳排放權的出售方,與國外機構的談判往往處於劣勢地位,因此需要對項目比較了解的中介服務。商業銀行可以發展這方面的業務,增加收益。
第五,建立統一的溫室氣體排放限額交易市場。中國要想實現通過市場化來支持低碳經濟的發展,就必須建立一個可供國內企業之間進行交易的市場。世界最著名的碳交易市場是歐盟排放交易體系、英國排放交易體系、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和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的溫室氣體減排體系,這些交易市場為我國提供了很好的經驗。我們通過吸收西方國家的發展經驗,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多層次的溫室氣體排放限額交易市場。我們可以對於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進行重點建設,使之逐步發展為國際性的碳交易市場。
結束語
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後,在面臨著全球變暖這一世界問題前,對於低碳經濟的發展已是刻不容緩。而金融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通過金融支持,促使私人部門主動提高對能源的利用率和使用更加清潔的技術來生產,加大對於發展低碳生產模式的投資,促使中國實現低碳經濟這一可持續發展之路。中國在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提出的減排目標,對我們現在的經濟結構來說是有困難的,但是此時金融就更應該要先一步做出改變來支持中國低碳經濟的發展。碳金融的興起為中國提供了千載難逢,中國的金融業一定要做出相應的調整,適應國內外的變化,爭取在未來世界的碳金融體系中擁有更大的話語權。

J. 授信評審對污水處理企業的准入標准

總行2006年出台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公司客戶信貸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建總發[2006]309號)對城建行業制定了明確的准入退出標准:
(1)優先支持經濟發達地區及中心城市,特別是珠江三角洲城市群、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環渤海經濟圈與首都經濟圈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中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管理水平高、規模大、效益好、信譽優的企業,且原則上,信用等級需達到AA級(含)以上;其中,環境管理業要優先支持擁有配套管網、收費政策落實的大中型城市的污水處理企業;
(2)審慎進入污水收集及中水回用管網建設企業。
(3)對信用等級評定為BBB級(不含)以下的客戶,水利管理業中單獨經營水源、收入來源不能明確落實的企業,供水成本高、水價倒掛、水費政策不落實的企業,實行退出政策。

閱讀全文

與碳排放權質押貸款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場內申購公募基金 瀏覽:430
新冠下融資 瀏覽:965
2000台灣和人民幣匯率 瀏覽:630
傘形信託要多少錢 瀏覽:344
基金合夥人lp 瀏覽:918
最最新鎳板價格 瀏覽:34
購信託產品什麼網站好 瀏覽:121
外匯可以過夜嗎 瀏覽:71
外匯人工智慧軟體 瀏覽:178
貸款10萬5年還清月供多少 瀏覽:883
文化產業融資問題 瀏覽:978
大連正規外匯公司 瀏覽:453
沈剛股票 瀏覽:961
鈀金期貨一手多少克 瀏覽:568
投資經理王曉明 瀏覽:588
證券投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瀏覽:660
股票貼現率為多少 瀏覽:364
信託還是證券 瀏覽:162
股票開題報告 瀏覽:13
期貨開戶新聞 瀏覽: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