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經預售的商品房能不能抵押貸款
可以抵押貸款。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有貸款銀行代替支付金額,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所以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貸款就要辦理預抵押登記。這主要體現了購房者和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對銀行債權的一種保證。
辦理預售商品房抵押貸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
(3) 抵押合同
(4) 借款合同;
(5) 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
(6) 商品房買賣合同。
Ⅱ 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含義是什麼
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金融機構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Ⅲ 辦理房貸預抵押登記
房屋預抄抵押登記手續是指房屋的貸款人到房管局進行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手續,需要到以下部門逐一辦理:
1、借款以及借款人配偶需攜帶所需要的資料,然後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出貸款的申請,並且帶上公積金的指定銀行的具本跟配偶的《信用徵信報告》;
2、借款憑借《繳款通知單》、《階段擔保書》、《信用徵信報告》、《貸款前的調查表》的原件以及復印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完整填寫《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申請表》;
3、借款憑借《貸款受理通知書》到房產處交納完房款調劑,並憑借《貸款受理通知書》來確定全部的貸款金額並計算差額,並向職工收取餘款還有跟職工簽訂《職工住房協議書》並具《期房抵押證明書》;
4、借款憑借《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到指定的銀行辦理住房貸款的相關手續,銀行會與職工簽訂借款的抵押合同、貸款支付的憑證、委託抵押的登記文件等等等;
5、到房管局的各個部門辦理剩餘的手續就完成了預抵押登記的手續了。
Ⅳ 什麼是預售商品房抵押貸款
滿足條件就可以的。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Ⅳ 預購商品房抵押預告登記與預抵押有怎麼關系
在商品房成為現房之前,屬於期房階段,此時的房子不能出房產證,只有預告登記證明。如果要辦貸款,就需要用此房屋作抵押登記手續,房管局會給抵押權人(一般是銀行)一張抵押物的憑證,就是抵押權預告登記證明,用以證明此房屋是抵押給抵押權人的。
如果不是貸款購房,確實不應該有抵押權預告登記出現。最好先找房管局核實一下,用身份證和購房合同就可以查到自己房屋的信息。如果確實沒做貸款,但房子有抵押,說明開發商從中搗鬼。
Ⅵ 什麼是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
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要理解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必須把握以下幾點: 1、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其抵押物是預購的商品房。預購的商品房是並未建成的商品房,它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2、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抵押人為購房人,抵押權人是貸款銀行。 3、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其前提是購房人要獨立支付首期的房價款。 4、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其擔保的債權數額為購房人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的余額。 5、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必須提交生效的預購房屋合同。
Ⅶ 如何辦理商品房預抵押貸款
按交易管理部門的目前政策口徑來解答:
1、產證未取得前,房屋視為期房。個人之間的借貸款,用商品房期房做抵押,不允許。只可以抵押現房(即取得了小產證後)。
2、期房的出租稱為「預租」,為了保護承租人的利益,租賃關系確立後最好去做房屋「租賃備案登記」。但若出租人是個人,是不能辦理預租商品房的租賃備案登記的,要辦也要等到產證出來。
還要提醒抵押與出租的區別:抵押是不轉移佔有權的,而出租是轉移佔有權的。所以出租與抵押如何掛號?起何作用?不知你怎樣想的。「長期」最多也只有不超過20年的租賃期有效。
Ⅷ 預售商品房抵押貸款和預售商品房按揭貸款有什麼不同請盡量詳細點~~
「按揭」是早年從香港舶來的詞語,算術語吧。意思就是以當前自己購買的、未付完全款的商品房為抵押物,以借款人的身份申請銀行貸款。所以,你提到的問題,其實是一回事。
反之,籠統的「抵押貸款」未必一定是「按揭」。因為抵押物可以是其他物品——珠寶首飾、汽車、庫存商品、在建工程、已有權屬的商業大樓,等等。並且拿出抵押物的人未必一定是貸款申請人——即債務人。可以是債務擔保人。
Ⅸ 什麼是房產「預抵押」,與「期房抵押備案」有何區別
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概念
預購商品房,也稱「樓花」,是指尚未竣工交付的商品房,是一種特殊的期貨。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因此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貸款就要辦理預抵押登記。這裡面主要體現了購房者和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對銀行債權的一種保證。
期房備案登記的概念
習慣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稱為期房。即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房地產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為止,所出售商品房稱為期房。
而確認這種買賣關系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期房備案,即在房屋所在的房產管理部門就買賣行為的標的物--期房進行備案登記,以確認該標的物的權屬,同一標的物只能進行一次備案登記,這樣就避免了開發商一房多賣的欺詐行為,能比較有效的保障購房者的權益,當然,不排除在個別地方出現官商勾結的情況,將已經備案的商品房賣給多人的情況,如果確實發生了這種情況,購房者可以依法追究開發商和政府主管部門的法律責任。期房備案登記界定的是開發商和購房者的買賣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