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顧家上班買的激勵股票,當初是半價買的,現在公司買的半價激勵股票,被辭退,回購按原來價格,合理嗎
公司對於員工持股的交易和轉讓一定是有規則的,而且這些規則一定是有明文約定的。因為員工持股一定是激勵員工的,當被辭退的時候,已經是不可能再持有員工股份了。至於交易價格去看當初的約定細節吧。
Ⅱ 回購價不高於每般7元是什麼意思
這是公司回購股票的上限。
只要股票二級市場價格在7元以下,公司隨時可以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約定的數量范圍買入。
買入的股票專戶存放,回購結束後,可以注銷或將來做股票激勵,看當初約定,這部分股票實際是關起來了,目的是減少二級市場流通股,減輕市場壓力。
回購的目標就是穩定股價,公司直接買入自家股票。
每股7元,往往是公司的明確表示,7元以下,價值低估,公司要守住這個價格底線。
一般來說,7元以下演化為底部的機會較大。
Ⅲ 回購和分紅
回購和紅包嗯應該有兩三千到100個100個金幣
Ⅳ 國債回購價怎麼計算
國債回購抄的購回價:如襲果借貸成本以100元面額(國債)予以固定,則購回價格=100元+利息=100元+100元*年收益率*回購天數/360天,其中,年收益率即是成交日由交易雙方競價產生的某一回購品種的場內掛牌"價格"。
持有期間年收益率
這是指投資者在國債發行時購買,中途賣出時的收益率,其計算公式為:
持有期間年收益率=(中途出售價格-發行價格)÷(持有天數)÷發行價格×100%
例如某投資者89.2元認購961國債,若在2個月後以92元的價格出售,其持有收益率應為:(92-89.2)÷(61÷365)÷89.2×100%=18.78%,非貼現國債計算方式與此相同。
到期年收益率
這是指投資者二級市場購買舊券後,一直持到期滿時的收益率,其計算公式為:
到期年收益率=(到期本息和-購買價格)÷待償年限÷購買價格×100%
例:某投資者若在1996年1月15日以當日收盤價108.65元購買953國庫券, 其到期年收益率應為:
(143.5-108.65)÷(25.5÷12)÷108.65×100%=15.09%
Ⅳ 回購的意義與價值
(一) 促進證券市場的高效、有序運作
1、股份回購是公司實施反收購策略的有力工具和常規武器,有利於穩定和維護公司股價。
股份回購在西方發達國家被普遍運用,是成熟資本市場上實施反收購策略的重要工具和常規武器。其原因在於:如果向外部股東回購股份,那麼外部股東所持股份的比重就會降低,原來大股東的持股比重則會相應提高,其控股權自然會得到加強;如果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較低,在進行股份回購後,可以適當地提高資產負債率,更有效地發揮財務杠桿效應,以增強公司的未來盈利預期,從而提升公司股價,抬高收購的門檻;如果公司現金儲備比較充裕,就容易成為被收購的對象,在此情況下公司動用現金進行股份回購,可以減少被收購的可能性,這是反收購技術中的焦土戰術;公司可以直接以高出市價很多的價格公開回購該公司股份,促使股價飈升,以擊退其他的收購者,從而達到反收購的目的。
2、股份回購可以抑制過度投機行為,有利於熨平股市的大起大落,促進證券市場的規范、穩健運行。 按照西方經典理論,股份回購對於確定公司合理股價,抑制過度投機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其原因是:⑴通常在宏觀經濟不景氣、市場資金緊張等情況下,股市行情容易低迷。若任其持續低迷,將可能引發股市拋壓較重,陷入股價下跌、流動性更差的惡性循環。此時若允許上市公司進行股份回購,將上市公司的閑置資金返還給股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強市場的流動性,有利於公司合理股價的形成。1987年10月紐約股票市場出現股災時,在兩周之內就有650家公司發布收購股份的回購計劃,以抑制該公司股價的進一步下跌。⑵上市公司對該公司信息最知情,其確定的回購價格在一定程度上比較接近公司的實際價值(反兼並情形除外),使虛擬資本價格的變動更接近實物生產過程,從而抑制股市的過度投機。⑶在市場過度投機的情況下,若股價過高,可能在投機泡沫成分破裂後導致股價持續低迷。此時公司有必要動用先前回購的庫存股份進行干預,促使股價向內在價值回歸,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遏制過度投機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外通過股份回購來抑制過度投機、平抑股市大幅波動的作用機制中,庫存股的運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庫存股的存在使得公司可以靈活地調控流通股數量,有利於公司合理股價的形成。而中國現行法律規定,回購的股份必須在10日內注銷,不允許公司擁有庫存股。這是中國上市公司實行股份回購所遇到的一大法律障礙。 3、股份回購有利於建立員工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權制度。國外公司中,員工持股特別是管理層持股是非常普遍的現象。當存在庫存股制度時,公司可以從股東手裡回購該公司股份,並將其交給職工持股會管理或直接作為股票期權以獎勵公司的管理人員,這有利於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增強公司內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就員工持股或管理層持股制度在中國上市公司實施的可行性而言,目前最大的障礙之一就是缺乏可用於這種制度安排的股份的合法來源渠道。國外公司實施股份回購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回購一部分股份專門用於該公司員工或管理層持股計劃。而中國法律不允許庫存股的存在,員工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權制度也就難以建立。
(二) 利於形成 雙贏格局
1、對於上市公司而言:⑴通過股份回購,可以調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權結構,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⑵通過股份回購可以優化資本結構,適當提高資產負債率,更有效地發揮財務杠桿效應。股東財富最大化是上市公司的理財目標,這一目標的實現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資本結構的優化。而股份回購就是通過優化資本結構來提高公司價值、從而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的一個重要途徑。當然國外的實踐表明,股份回購對股價的提升也是有限度的,一般在10-20%之間。⑶公司的股利政策一般要求有一定的連續性和相對的穩定性,否則會引起市場對公司產生不利的猜測,一旦派發了現金股利就會對公司產生未來的派現壓力。而股份回購是一種非常股利政策,因此不會對公司產生未來的派現壓力。⑷當股票價值被市場特別是分割的市場嚴重低估時,實施股份回購可以增加公司價值。公司宣布回購股票,常常會被理解為公司在向市場傳遞其認為自己股票被市場低估的信息,市場會對此作出積極的反應。 2、對於股東而言:⑴若公司派發現金股利,對於股東來說是沒有選擇權的,而有的股東並不希望公司派現,這時採用回購股份的方式可以使需要公司派現的股東獲得現金股利,而不需要現金股利的股東則可繼續持有股票,並且通過股份回購派發股利可能得以合法避稅。然而中國現行法律是不允許以派現的名義進行股份回購的。⑵由於中國證券市場建立之初制度設計上的缺陷,形成了特有的股權分置問題。國有股和法人股股東通常持股比例過高,約為三分之二,且難以流通,缺乏流動性。而通過股份回購,可以使國有股和法人股股東收回一部分投資,以增加這些股份的流動性,提高其變現能力。⑶若公司擁有大量閑置資金,現金流比較充裕,不僅可以通過股份回購減少被收購的可能性,而且不至於在回購股份後出現現金流嚴重不足、資產負債率過高、營運資產明顯減少等對公司業績有直接影響的不利因素,相反將可以增加公司每股盈利,提高股票市值,有利於維護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合法權益。 縱觀世界各國法律,可以看出各國對股份回購均作出了較為嚴格的規定,這表明股份回購也存在一些明顯的弊端,即會產生上市公司操縱市場的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⑴股份回購易造成內幕交易,導致公司操縱股價,從而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⑵股份回購容易產生誤導投資者的現象,造成市場運行秩序紊亂。⑶股份回購使企業凈資產減少,其償債能力也相應削弱,有可能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股份回購的這些負面作用並不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對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的條件作出嚴格規定,那麼就有可能抑制其負面作用,而有效發揮其積極作用。 2 股份回購的類別和操作方案分析 從世界各國和地區對股份回購的立法原則來看,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以美國為代表,實行原則上許可的制度;另一種以歐洲、日本及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為代表,實行原則上禁止、例外許可的制度。鑒於中國證券市場尚處於大發展的初期,具有典型的新興加轉軌的特點,加上因股權分置造成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為確保股份回購能符合三公的基本原則,有效保護投資者尤其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中國應當積極借鑒第二種立法原則,即對股份回購實行原則上禁止、例外許可的制度。
Ⅵ 股權激勵回購資金歸誰
如果是公司回購,資金就歸公司了,但是公司回購股權有嚴格的限制,只有以下幾種情況才可以回購。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況下收購股東的股權。對於有限責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法第75條)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Ⅶ 股權激勵授予價格和行權價格的關系 不要復制粘貼,那些我看不太明白,以我舉的例子簡單描述一下就行。
授予價格就是公司是按5元/股給你的期權,當你達到行權條件時,假如公司的股價漲到版10元/股,權那麼在行權期,你可以有按5元錢/股買下股票的權利,至於現在漲到10元/股,那意味著你可以賺5元/股;但是假如達到行權條件了,在可行權期價格掉到1元/股時,你可以選擇不行權,也就是不行使購買這5元/股的權利,因為很明顯買下就意味著虧損了;
綜上所述,授予價格是公司答應讓你購買的價格,行權價格是你行使這個權力進行購買的價格,而這二者的價格其實是一致的;期權本身就是一種權利,給予你在未來某段時間可以按多少價格購買股票的權力,這個權力行使的前提是你達到的公司規定的行權條件,然而當你擁有這個權力時,你可以選擇行使,也可以選擇不行使,通常股票漲到超過可行權價格時,你才會行權,當股價低於可行權價格時,你肯定會放棄這個權力;
所以說期權只是一種權力,擁有它,並不代表你能賺錢。目的是鼓勵大家把公司業績做好,股價做上去,這樣大家才會有收益。更多可了解網頁鏈接
Ⅷ 公司回購員工的激勵股票,需要走哪些程序
公司的回購說明公司認為自己的價值被市場低估了,同時,回購的信息表明公司對未來財務狀況的信心,包括充足的現金流、良好的償債能力等。這些正面的信號對於維護股價的穩定作用很大,尤其是在管理層宣布以超過目前市場價格的巨額溢價要約回購時,其對市場帶來的正面沖擊更大。從另一個角度看,雖然回購的公告也意味著管理層承認目前資金沒有有利的投資機會,但根據財務代理理論,在沒有合適投資機會的情況下,管理層應該將自由現金流返回給股東,讓股東自己做出投資決策。回購行為讓投資者看到,管理層不會將企業現金用於不明智的並購或者凈現值為負的項目。
然而,在上市公司和股東獲得一系列好處的同時,債權人可能成為股票回購的受害者。如果以現金進行股票回購,將減少上市公司的現金和其他可變現資產,直接減少上市公司可用以償債的物質基礎,降低了公司的。
Ⅸ 股權激勵價格是什麼意思,高好,還是低好
股權激勵方案不能只看價格,確實過低的行權價格讓人覺得好像不太舒服。但內是更重要的是要看容股權激勵方案的行權條件。如果行權條件設置合理,對激勵對象又充分的激勵作用,比如較高的業績增長等。那麼較低的行權價格是可以接受的
華一聯創,就是做股權激勵的。
學股權激勵——可度娘——華一聯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