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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當資金掮客的處罰

發布時間:2021-05-05 17:07:47

Ⅰ 郵儲銀行五十個嚴禁內容是什麼

一、營業櫃員十個嚴禁1、嚴禁復制、共用、超許可權持有櫃員卡/授權卡/密碼,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員卡和密碼;2、嚴禁在未簽退系統、未妥善保管好櫃員卡/授權卡/密碼、個人名章、業務印章、現金、有價單證、重要空白憑證等物品情況下離櫃/崗(在營業場所內並且在本人視線范圍內除外);3、嚴禁未履行交接手續,將本人保管的業務印章、有價單證、重要空白憑證等重要物品交給他人使用;4、嚴禁利用客戶賬戶過渡本人資金,或通過本人、他人賬戶過渡銀行、客戶資金;5、嚴禁辦理本人業務和將非工作用包帶入現金區;6、嚴禁代客戶購買重要空白憑證、網上銀行設備、支付密碼器、保管銀行卡以及代客戶簽名、設置/重置/輸入密碼,辦理電話銀行業務;7、嚴禁輸入密碼時不進行物理遮擋;8、嚴禁借銀行名義私自代客理財;9、嚴禁私自泄露、修改客戶信息;10、嚴禁明知或應知是違規辦理的業務不抵制、不報告;二、會計主管十個嚴禁1、嚴禁在未審核傳票、核實帳務的情況下授權、編押、簽章;2、嚴禁使用他人名章、操作卡、密碼、業務印章、有價單證、重要空白憑證進行業務操作;3、嚴禁將授權卡、密碼交他人授權;4、嚴禁擅自墊款、壓款,違規使用內部賬戶,授意、指使、強令櫃台人員違規操作;5、嚴禁不督促注銷已調離、停用櫃員的櫃員號;6、嚴禁不按規定檢查或督促檢查庫存現金、重空、業務印章等重要物品,不對外出辦事離開營業場所的現金櫃員碰庫;7、嚴禁對櫃員違規操作行為不制止、不糾正、不處理;8、嚴禁弄虛作假,違規向上級和監管機構提供不實信息;9、嚴禁泄露客戶信息及本行商業秘密;10、嚴禁對發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錯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三、對公賬戶和結算管理十個嚴禁1、嚴禁開戶前不要求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原件,不通過「四川企業信用網」、「成都企業信用網」核查營業執照信息,不通過居民身份證聯網核查系統對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經辦人以及臨時驗資賬戶投資人的身份進行核查;2、嚴禁不執行雙人上門核實開戶資料的規定,在新開戶的賬戶檔案中不留存銀行核實人員與申請開戶單位的招牌或路牌或辦公環境等合影的信息資料;3、嚴禁明知是中介機構代理投資人辦理臨時驗資賬戶不拒絕;4、嚴禁已使用賬戶管理密碼或支付密碼的賬戶,在出售重空憑證、發行支付密碼器和網上銀行設備時,不以密碼進行控制;5、嚴禁一般存款賬戶辦理現金支取、超期臨時存款賬戶辦理支付結算;6、嚴禁對帳人員以對公記賬人員列印的對帳單與企業進行對帳;7、嚴禁不按要求審核對帳回執及驗印;8、嚴禁銀行對不反饋對帳信息、反饋對帳結果不符以及對帳回執有瑕疵的賬戶不重新組織對帳;9、嚴禁違規辦理賬戶凍結、解凍、扣劃;10、嚴禁沒有使用支付密碼的賬戶不作為風險賬戶管理;四、自助設備業務管理十個嚴禁1、嚴禁現金類自助設備未安裝視頻監控上線對外投入運行;2、嚴禁單人辦理自助設備現金的領取、上繳、裝鈔、卸鈔等手續;3、嚴禁由同一人管理同一自助設備保險櫃鑰匙和密碼,以及鑰匙、密碼不堅持平行交接和密碼交接後仍延用原密碼;4、嚴禁在沒有視頻監控的情況下進行自助設備現金業務操作;5、嚴禁自助設備保險櫃鑰匙使用完畢後,不按規定將鑰匙入庫(櫃)保管;6、嚴禁不按本行規定對自助設備查庫;7、嚴禁清、裝鈔後不與會計核對現金情況;8、嚴禁加鈔完成後未經測試即對外營業;9、嚴禁不對自助設備現金管理重要時段的監控資料進行調閱;10、嚴禁對自助設備服務商維修人員進場前不核實身份,不監督控制其使用存儲設備;

Ⅱ 信貸員充當資金掮客直接參與放貸犯罪嗎

視情節和後果而定,情節嚴重的會追究法律責任,沒有嚴重後果,會被開除。

Ⅲ 銀監會 有沒有對資金掮客的定義和規定

資金掮客的定義:
資金掮客也稱金融掮客,是指那些在金融活動中從事非法居間行為的人,他們不具備經紀人的法律資格,在出資人、用資人和金融機構之間大行其道,非法收取高額中介費用的人。

針對金融掮客,銀監會新規要求銀行嚴守業務管理、風險合規及審計監督「三道防線」,加強內控體系建設,落實主體責任。

重點環節防控方面,針對開戶、資金匯劃、對賬、印章憑證管理及賬戶監控等五個櫃面業務關鍵環節,提出明確具體的監管要求。要求銀行櫃面辦理大額資金匯劃應堅持前後台分離、崗位制約原則,必須把「對賬」和「業務辦理」相分離,職責上要相互制衡。對於短期內資金異動,如大額資金轉出,對賬人員必要時應上門面對面進行核實。同時,銀行還需加強賬戶監控,變靜態管理為動態實時監測。要求銀行要制定和完善異常、可疑交易核查制度,發現異常交易或潛在風險點,應由獨立於前台業務部門的人員進行核查,設定動態更新風險監測指標和模型。

除了存款詐騙,對於銀行員工利用銀行的營業場所,私自銷售非本行自主發行的、非本行授權和簽訂代銷協議的第三方機構理財產品的「飛單」行為,銀監會也加強了管控。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行應集中上收代銷業務審批許可權,對代銷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嚴禁分支機構超授權代銷。同時,銀行要在營業網點現金區實施同步錄音錄像,加快推進銀行理財產品和代銷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工作。

Ⅳ 銀行員工有沒有充當資金掮客.參與民間借貸行為.危害性是什麼

金融從業人員的非法集資案件主要特點:
一是身份特殊。犯罪嫌疑人多為基層金融機版構具有一定職權的人員權,在當地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信任度。
二是欺騙性強。犯罪嫌疑人利用銀行工作人員身份,假借為銀行攬儲、代客投資理財等名義非法資金或充當「資金掮客」,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極具欺騙性和誘惑性。
三是影響惡劣。此類案件中,群眾一般是出於對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的信任,或者誤以為是將資金投資給銀行而參與集資,一旦所投資金無法收回,便會把矛頭指向金融機構,易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存在較大的涉穩隱患。
因此,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容易出現利用銀行信譽或銀行資源,牟取高額利息回報,可能滋生職務犯罪和職業道德風險,並將風險轉嫁給銀行。同時,金融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是國家政策和行業所禁止的行為。

Ⅳ 銀監十禁是什麼

銀監十禁:
一、嚴禁為高利貸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出資人以及客戶之間等充當任何形式的資金掮客,或其中牽線搭橋幫助借款人籌措資金歸還銀行貸款並從中牟利。

二、嚴禁借用他人或企業的名義申請銀行貸款供借款人以外的公司或個人使用(包括客戶經理自己使用)。

三、嚴禁參與經商辦企業,向借款人參股或通過親屬參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要、收受賄賂,或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等。

四、嚴禁違反崗位制約原則兼職不相容崗位工作,以及進入銀行核心業務系統進行賬務處理。

五、嚴禁保管業務專用章、貸款合同專用章、現金、重要空白憑證及有價單證。

六、嚴禁違規代客戶辦理金融業務,通過本人的個人賬戶與借款人發生資金往來,以及參與本人管理客戶的對賬工作。

七、嚴禁代客戶保管身份證,領取和保管存單(折)、銀行卡、有價單證、票據和印鑒、U-KEY等,以及代客戶在銀行憑證及合同(協議)上簽字。

八、嚴禁違反貸款盡職調查和面談、面簽制度,以及向本行提供不實的貸款調查、檢查和評估報告等。

九、嚴禁泄露客戶信息,違規查詢、下載、保存、變更和刪除客戶信息,以及違規將客戶信息資料帶離工作區域。

十、嚴禁不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即換崗或離職,以及人為造成本行貸款損失後跳槽到其他銀行業機構工作。

Ⅵ 銀行員工充當資金掮客會被判刑嗎

視情節而定,情節嚴重的會。

Ⅶ 個人在銀行存款經本人同意銀行工作人員加息貸給他人違法嗎

這種情況應該是不合法的,要有正規的貸款經營牌照的機構,才能夠合法的辦理貸款,這樣工作人員充當了資金掮客,應該是屬於民間借貸

Ⅷ 郵儲銀行五十個嚴禁內容是什麼

(一)信貸人員「十個嚴禁」
1、嚴禁信貸人員以營利為目的,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機構客戶的經營活動,或與本機構客戶產生經營活動上的資金、生意往來。
2、嚴禁信貸人員勾結地下錢庄、高利貸人員或利用家庭餘款,充當資金掮客,為介紹存款、貸款、保險等金融各類業務收取中介費、回扣等好處。
3、嚴禁信貸人員在貸款評級授信和貸款「三查」過程中(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接受借款人安排的各類宴請、娛樂活動,及收受借款人的禮品、禮金。
4、嚴禁信貸人員違規代替借款人辦理貸款申請、替客戶簽名、取現,或為他人擔保貸款。
5、嚴禁信貸人員違規吸收存款、發放人情貸款、冒名貸款、自批自用貸款、越權貸款,怠慢、頂撞、刁難客戶,故意推脫、拖延或無故拒絕客戶的業務申請,以及向客戶承諾未經審批的貸款。
6、嚴禁信貸人員利用借貸關系違規向借款人捆綁推銷、營銷其他產品或商品,及要求借款人為親友安排工作、介紹工程和承攬業務。
7、嚴禁信貸人員向借款人轉嫁考核扣款,及要求借款人報銷任何費用。
8、嚴禁信貸人員及家庭成員利用職務升遷、調動、婚喪、喜慶等事宜,借機向借款人斂財。
9、嚴禁信貸人員泄露商業秘密、向網點提供客戶虛假資料,及與不良貸款戶合謀騙取貸款、逃脫債務。
10、嚴禁信貸人員替客戶墊資還款,以及其他有意掩蓋資產質量的行為。
(二)綜合櫃員「十個嚴禁」
1、嚴禁在未審核憑單、核實賬戶的情況下授權、簽章。
2、嚴禁使用他人名章、令牌、密碼等進行業務操作。
3、嚴禁將綜合櫃員令牌、密碼交他人授權。
4、嚴禁擅自墊款、壓款,違規使用內部賬戶,授意、指使、強令櫃台人員違規操作。
5、嚴禁不按規定保管、交接、使用現金和重要空白憑證。
6、嚴禁不按規定檢查庫存現金、重空、業務印章等重要物品,不與外出辦事離開營業場所的現金櫃員軋帳盤核。
7、嚴禁對櫃員違規操作行為不制止、不糾正、不處理。
8、嚴禁弄虛作假,違規向上級和監管機構提供不實信息。
9、嚴禁泄露客戶信息及本行商業秘密。
10、嚴禁對發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錯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
(三)營業機構負責人「十個嚴禁」
1、嚴禁本人指使或授意下屬越權、違規、違章處理業務,干預上級派駐人員獨立履行職責。
2、嚴禁使用其他櫃員令牌、密碼辦理業務。
3、嚴禁個人名章、令牌、密碼交給他人使用。
4、嚴禁個人經商或違規參與客戶之間的資金借貸、融資擔保、集資經商等活動。
5、嚴禁不按規定的頻次履行檢查職責。
6、嚴禁違規攬存。
7、嚴禁泄露客戶信息及本行商業秘密。
8、嚴禁開具虛假資信證明、違規出具擔保承諾書。
9、嚴禁任何形式的賬外經營和各種形式的小金庫。
10、嚴禁對發生的違法違規案件、責任事故等重大事項拖延上報或隱瞞不報。
(四)營業櫃員「十個嚴禁」
1、嚴禁復制、共用、超許可權持有令牌/密碼,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員令牌和密碼。
2、嚴禁在未簽退系統、未妥善保管好令牌/密碼、個人名章、業務印章、現金、有價單證、重要空白憑證等物品情況下離櫃/崗(在營業場所內並且在本人視線范圍內除外)。
3、嚴禁未履行交接手續,將本人保管的業務印章、有價單證、重要空白憑證等重要物品交給他人使用。
4、嚴禁利用客戶賬戶過渡本人現金,或通過本人、他人賬戶過渡銀行、客戶資金。
5、嚴禁在非營業時間辦理各項櫃台業務,或以各種理由單獨滯留或進入營業場所。
6、嚴禁借銀行名義私自代客理財,代客戶購買重要空白憑證、網上銀行設備、保管銀行卡以及代客戶簽名、設置/重置/輸入密碼,辦理電話銀行業務。
7、嚴禁私自手工填寫或塗改機用存單/折等憑證。
8、嚴禁私自查閱客戶和交易資料,以及私自泄露、修改客戶信息。
9、嚴禁超范圍或逆程序辦理業務,或聽從他人指使違規辦理業務。
10、嚴禁明知或應知是違規辦理的業務不抵制、不報告,以及隱瞞重大業務差錯、責任事故和重大風險。
(五)外部營銷人員「十個嚴禁」
1、嚴禁接觸郵政儲蓄專用日戳或業務公章,嚴禁接觸郵政企業的行政公章或其他公章。
2、嚴禁接觸現金,嚴禁接觸郵政儲蓄空白存摺、存單、綠卡等重要空白憑證,嚴禁收取客戶已經填寫的郵政儲蓄業務申請書。
3、嚴禁在櫃台外為客戶辦理存取款和轉賬等實際交易性業務。
4、嚴禁進行任何櫃台內業務操作,或兼任櫃員、綜合櫃員、支局長許可權的工作。
5、嚴禁在任一郵政儲蓄營業窗口為客戶代辦存取款、轉賬、存單質押貸款等郵政金融業務,以及代理各項業務的任何環節如代理存款的轉存、掛失、提前支取等。
6、嚴禁為客戶代保管現金、存單(折)、卡、有價單證、密碼、證件和貴重物品。
7、嚴禁代替客戶簽字。
8、嚴禁泄露個人客戶信息、或違規查詢、下載、保存、變更和刪除個人客戶信息,或將個人客戶信息資料帶離郵政儲蓄機構。
9、嚴禁經商和投資辦企業。
10、嚴禁未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即換崗或離職。

Ⅸ 信用社會計三十嚴禁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三十個嚴禁:
一、嚴禁自辦或參與經營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融資機構,充當資金掮客,參與或變相參與非法集資。
二、嚴禁個人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掛職。
三、嚴禁為關系人或協助他人違規獲取銀行信用。
四、嚴禁授信人員在調查、審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默認或協助客戶提供偽造的、虛假的授信資料。
五、嚴禁以個人或單位名義違規提供擔保、承諾或出具保函。
六、嚴禁違規辦理非真實貿易背景的商業匯票和貼現業務。
七、嚴禁獨自或夥同他人挪用、盜取銀行或客戶資金。
八、嚴禁出租出借個人賬戶,違規與客戶發生資金往來。
九、嚴禁未按規定查驗客戶身份,違反客戶意願辦理業務。
十、嚴禁冒充或代替客戶簽字,違規代理客戶辦理業務,以個人名義代客保管身份證、存單、印章、U盾等重要物品。
十一、嚴禁違規代客理財,誘導、誤導、超授權銷售理財產品。
十二、嚴禁違規辦理信用卡業務,利用信用卡套現。
十三、嚴禁違規查詢個人徵信或企業徵信。
十四、嚴禁違規為個人、單位開立銀行賬戶或開通電子銀行,違規辦理查詢、凍結、解凍、扣劃等業務。
十五、嚴禁復制、盜用、超許可權持有櫃員卡、授權卡、密碼,共用業務系統用戶。
十六、嚴禁違規管理庫存現金,白條抵庫,不在視頻監控下辦理現金業務。
十七、嚴禁違規使用印章、密押,私刻、盜用銀行或客戶印章,私自留存銀行廢止印章。
十八、嚴禁違規管理有價單證和重要空白憑證,私自留存作廢有價單證或重要空白憑證。
十九、嚴禁在會計結算、授信審批、費用管理等方面化整為零,規避授權控制。
二十、嚴禁偽造、篡改、擅自銷毀紙質或電子信息檔案。

二十一、嚴禁指使、授意、強迫他人違規辦理業務。
二十二、嚴禁違規操作危害銀行計算機系統安全。
二十三、嚴禁違規操作、行為失范,損害銀行業形象及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十四、嚴禁以散播負面信息或行賄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
二十五、嚴禁在存款、貸款、結算業務中逆程序、缺程序違規操作造成案件(風險)。
二十六、嚴禁弄虛作假向上級和監管機構提供不實信息或隱瞞案件(風險)信息。
二十七、嚴禁利用職務之便以收取中介或合作機構返佣等方式違規謀取個人利益。
二十八、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倒賣、泄露銀行或客戶信息。
二十九、嚴禁套取銀行信貸資金流入資本市場或從事高利轉貸。
三十、嚴禁參與涉黃、涉黑、涉恐、涉毒、涉賭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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