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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不良貸款剝離

發布時間:2021-05-05 20:29:20

❶ 不良貸款核銷與剝離有何區別

核銷基本上是收不回來的貸款,核銷以後也就意味著放棄次債權
剝離是暫時性的出表手段,可以通過轉讓債權等多種方式剝離。但是本質上債權債務關系還是存在的

❷ 銀行貸款被調整為資產剝離是什麼意思

簡單的說就是把一部分資產以資產包的形式從總資產中分離出來注入准備好的資產殼中,這樣可以使其與原資產的風險和收益分離,達到特定的目的。
從目前銀行資產剝離的實際操作情況看,可以分為兩種類型:
一是政策性剝離:國家在不良資產剝離規模、范圍、條件和完成時間等方面有嚴格的政策規定,國有商業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之間的資金清算採取以銀行省級分行和資產管理公司駐各地辦事處為基本清算單位,在規定時間分次完成,國有銀行按不良資產的帳面價值和表內利息從國家財政取得對價。這種方式有明顯的政府指令性劃轉國有資產的性質,不應按一般民事法律關系對待。故由此引發的國有銀行與資產公司之間的糾紛人民法院不應受理,其他受讓人直接起訴銀行的亦不宜受理。
二是商業性剝離:商業剝離是通過招投標等完全商業化方式完成剝離,按市場原則由雙方或通過競買方式確定價格,銀行不是從財政上取得對價,而是從收購人處取得交易對價。目前工-行與**資產公司已開始嘗試商業化資產剝離的運作。這種方式下,應按民事法律關系對待,以相應的民事法律規范處理。

❸ 資產管理公司是如何處理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的

第一種模式資產管理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從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具體實踐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買斷,銀行將不良資產打包後,批量轉讓 給資產管理公司,根據資產包的規模,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採取一次性買斷或分期買斷的方式,分期買斷的方式可以從一定程度上減輕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壓力。

第二種模式是合作處置。

在政策性接收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階段,資產管理公司對債務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並不能深入產業,現階段可以聯合同行業優質企業,對不良資產進行重組,最終實現利益共享。

第三種模式是反委託處置。

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賣給信託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資產的所有權仍歸屬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同時資產管理公司繼續負責不良資產的處置。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可將資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資本佔用,而風險則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第四種模式是不良資產證券化。

資產管理公司從銀行買斷不良資產包後,通過測算現金流,採取折價的方式,以信託計劃作為SPV,然後發行重整資產支持證券,向投資者出售。至於不良資產後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託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在2006年到2008年期間,我國曾有過4單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實踐,發行金額總計約134億元,但是2008年以後,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此項業務也被叫停。2015年,重啟資產資產證券化的呼聲漸高,預計不久之後該類業務將放行。
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處置范圍僅限於本省。除了傳統的處置手段以外,已經有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在逐步創新處置模式。

(1)輸血性重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對一些能夠起死回生的項目進行輸血,幫助企業走入正 軌,實現溢價然後退出。

(2)以物抵債。對於一些優質的抵押資產,盡量不走漫長的訴訟途徑,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實現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企業的雙贏。

(3)公開徵集重組方或者投資人。在擔任不良資產一級批發商角色的基礎上,吸引更多專業的社會投資人參與不良資產的投資,共享行業的利潤。

(4)聯合地方政府成立不良資產處置基金或子公司。充分利用當地政府的資源,深化不良資產的處置,幫助地方政府剝離不良資產。

❹ 不良貸款剝離後不良記錄怎麼算

不良貸款剝離後不良記錄短期內無法消除,需要好好養徵信,五年後徵信滾動覆蓋原來的不良信息;
《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
1.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2.人民銀行規定,各發卡銀行都需將客戶的消費及還款記錄定期上傳,不可篡改。銀行也不會對使用記錄做出任何不良的評價,只是如實的反饋歷史使用記錄,不加任何主觀判斷。若後續辦理貸款業務,放貸行會綜合參考您的信用記錄,並不僅針對某段時間,若能堅持保持良好的消費和還款記錄,則會不斷增加信用度。
3.信用卡還款信息會被央行徵信系統滾動記錄24個月,也就是信用卡逾期還款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會在徵信系統里保存兩年。如果用卡終止,對應的記錄也不再滾動,而是長時間保存下來。因此,信用卡發生逾期還款後,最好不要還清欠款後立即注銷信用卡,而應該堅持再用卡兩年以上,且保持期間的信用良好,這樣就能靠滾動記錄把不良記錄從徵信系統里去掉。

❺ 為什麼商業銀行的上市可以剝離不良貸款

是為了銀行上市的需要,要是一家銀行的資產質量非常差那上市難度就很大、投資者對他的IPO也就沒有興趣。國家就想了這么個辦法,把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剝離至一家國有資產管理公司。

❻ 資產管理公司是怎樣與銀行進行資產置換的怎麼就剝離了銀行的不良資產

資產管理公司從銀行抄購入問題襲資產,通過拍賣、分割等手段變現,或注入資金重新出售其資產。從而獲取差額利潤。

例如:一家公司欠銀行10億元,但凈資產只有8億元,已經資不抵債,銀行在法院的判決下接管該公司債券與債務。銀行將這家公司作價7億元賣給資產管理公司,銀行就此損失3億元,避免了進一步損失。而資產管理公司將其中的固定資產賣出5億元,將專利等無形資產賣出10億元,如果這家公司沒有其它外債,則資產管理公司盈利3億元。

當然,資產處置是十分復雜過程。

❼ 國有銀行壞賬剝離給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之後,發生了什麼

1999年開始,信達、華融等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奉命處理四大商業銀行上萬億不良資產,十年後這些「壞賬銀行」又借市場化跳板把更多賬單塞進國家手中,如此輾轉騰挪的後果便是,壞賬不減反增,全體納稅人掏腰包。

要了解今次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仿照「信達模式」設立共管賬戶的性質,就必須知道中國這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前世今生。亞洲金融風暴中的1999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將工、農、中、建四大銀行的1.4萬億元的巨款壞賬果斷剝離,對口設立華融、長城、東方和信達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簡稱AMC),以求換得金融業和整體經濟的輕裝改革。財政部作為唯一股東向每家公司注資100億元,並擔保四大AMC從央行獲得6041億元再貸款,再向四大國有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共發行8110億元金融債券,以此按1:1的對價購買不良資產。

在華爾街,處置不良資產的公司往往被稱為「禿鷲」,他們靠那些「腐肉」為生,也替整個經濟體清理垃圾。而這批中國金融「禿鷲」的設立目標也是為了在十年存續期內「最大限度保全資產和減少損失」。央行行長周小川曾說,首次剝離的1.4萬億不良資產「50%是各級政府行政干預導致的,30%是為了支持國有企業,剩下的20%才是銀行自身經營造成的。」簡單說,AMC的成立就是給中國金融業向市場經濟轉軌「擦屁股」的,正是這四家「壞銀行」的存在讓四大國有銀行有了成為「好銀行」的可能性。

2006年底,官方公開數據顯示,AMC累計處置不良資產1.21萬億,占接受總額的83.5%,現金回收約2110億元,回收率約在20%左右。對於資產管理的十年成績,外界褒貶不一。盡管處理不良資產是個高技術難度的活兒,盡管四大國有銀行中工行、建設銀行雄踞全球銀行業賺錢能力前兩位的成績表明當初「扔下沉重包袱」、「以時間換空間」決策的正確性,但20%左右現金回收數據仍然表明,AMC辛辛苦苦十餘年,銀行系統不良資產還有1萬多億元,只是從商業銀行挪到到AMC口袋裡。

再考慮20%回收率背後的成本,AMC成立時從國有銀行借調了工作人員,回收現金的費用率在8.65%。AMC前期將相對優質不良資產處理萬之後,後期回收率一年比一年低,管理費用卻一年比一年高。AMC管理人員曾披露:「如果回收100塊錢你只能拿1塊錢獎勵,而製造100塊錢費用你可能拿20塊錢回扣,你選擇哪個?」甚至出於十年存續期結束後前途未卜的擔心,不乏有的AMC留著不良資產賺其他業務的錢,以免坐吃山空。

在AMC運作期間,關於國有資產流失的爭論一直非常普遍。首先是「大限將至」的時間壓力讓AMC不得不在後期以迅速清空庫存為目的實施「大甩賣」。曾參加過AMC資產包拍賣的業內人士稱,因為經濟周期而形成的不良資產如果必須在行政指令下的2006年底前處置完成,坑定會導致「賤賣」。他還透露,AMC為防範與私人交易時的道德風險,更傾向於賣給政府,價格自然也壓的很低。

最為極端的例子發生在2006年,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沈陽辦事處將18.67億國有金融不良資產低價轉讓,價格不足債權的1%。購買人隨手僅靠其中一筆債權(約占總額1.4%),不僅收回了1800萬的投入還另賺800萬元。有業內人士甚至將之指斥為「崽賣爺田不心疼」的行為。事實上,AMC擁有不良資產處置的全部成本和收益信息,且掌握了資產折扣權,但回收率並沒有硬性指標,運營損失由國家承擔,這其中就產生了「尋租」空間。

2005年初,國家審計署披露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現已被查出各類違規和管理不規范問題資金700多億元,發現案件線索38件、涉案資金67億元。時任審計署長李金華在通報中指出,一些AMC財務管理鬆弛,虛報、挪用回收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甚至採取虛報冒領、截留收入、虛列費用等手段,將資金用於發高額工資及獎金補貼等。

監管機關還注意到,回收資產最大化及處置成本最小化似乎並沒有被放在AMC日常業務最重要的位置。憑藉手握上萬個企業的債務處置權,AMC建立了涉及租賃、證券經紀、不動產和信託業務在內的分支部門,華融官網曾顯示它擁有300家企業的股權,旗下擁有10家金融平台公司,2009年利潤同比增長102.9%。但是,所有AMC的業務信息包括最為重要的資金回收率並不曾定期公開。《紅色資本主義》作者卡爾•沃特直言,從不良貸款被剝離出銀行資產負債表那一刻起,政府和這些資產管理公司間的資金流動至今仍不完全透明。

總結「壞賬銀行」過去十年,明顯特點就是在上萬億國有銀行不良資產處置上「成效不大」,壞賬只是挪了窩但錢並沒清算。更為嚴重的是,AMC在十年運營中本身又再不斷產生新的欠賬。據統計,包括四家AMC在成立初期以及2005年再度剝離不良資產,央行提供給AMC的再貸款高達1.2萬億;AMC向四家銀行發行的8110億元債券10年後也無法償還。

也就是說,4家AMC政策性業務回收的現金在扣除各項費用之後,絕大部分用於支付央行再貸款和金融債的利息,所剩下的能夠償還本金的微乎其微。以華融公司為例,銀監會資料顯示,截至2005年末,華融公司共回收現金543.9億元,而同時期,華融公司向工行支付全部累計應付金融債券利息389.16億元,同時向人民銀行支付再貸款利息45.78億元,還有累計費用支出為28.91億元,三項合計已達463.85億元。

老賬還沒處理完,超過萬億的政策性業務虧損掛在了AMC的賬上,這就是「壞賬銀行」十年後所面臨的尷尬現實。不過在選擇AMC選擇後續改革路徑的時候,事業單位政府「管飽」的優越性再次體現。2009年建設銀行宣布持有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2470億債券延期十年;隨後中國銀行業跟進延期債券10年,利率維持年息2.25%不變,財政部繼續對債券提供擔保。

另外,AMC欠央行的5739億再貸款則停息掛賬。正常情況下央行為保障資產負債大致平衡,每增加一筆債權就該相應的鈔票。每還一筆錢,也要注銷一筆基礎貨幣。掛賬意味著左邊AMC不用再償還貸款,右邊也不再縮減貨幣,流動性停留在市場上,就有可能導致全社會的通貨膨脹。

類似上述政策「管飽」落實到具體資產管理公司,就產生信達向市場化轉型時的「共管賬戶」。2010年,國務院批復信達與財政部共設「共管賬戶」,將歷史上形成的2000多億元巨額掛賬損失剝離至此賬戶,存續時間初定為十年。

「共管賬戶」本質上用未來的收益來還當前的欠賬,做法是將剝離的不良資產置換成優質資產,財政部向信達發放等額付息債券,以其作為信達唯一股東未來預期可獲得的分紅以及所得稅減免部分歸還。引入「共管賬戶」方案後,財政部作為不良資產的債主不需要立即支付現金化解損失,而信達的財務報表將變得干凈甚至「健康」,最終新帳、舊賬都留給了未來。

2010年《證券市場周刊》撰文指出,從AMC接收不良資產開始,所謂「政策性收購」就是個數字游戲。十幾年後,AMC欠央行約1萬億,簽四大國有銀行8200億,原購入的1.4萬億不良資產只有20%現金回收。無論這些欠款是進入「共管賬戶」還是債券延期、停息掛賬,都不過是在國家資產負債表的不同科目下「左兜換右兜」。但債務就是債務,企業核銷要靠利潤,財政核銷要靠納稅,央行核銷要靠通脹。

這些壞賬隱藏在中國的GDP效益中,真正成為中國經濟的泡沫。僅以「共管賬戶」剝離剩餘壞賬的做法匡算,如果後來的長城、東方都仿照信達、華融的方式操作,未來十年近萬億不良資產還是處理不掉,最後的結果分攤到全民每個人需要為此掏出將近1000元。而據西南財經大學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陳野華的測算,包括農行股份制改革的成本,中國金融漸進式改革成本已累計3.2萬億,若一次性核銷,2009年中國GDP總量的10%就沒有了。

凡是資本運作,必定有群體為此支付代價。央行與財政部不是創利企業,由央行和財政部承擔不過是由納稅人承擔成本的隱諱說法。分析中央財政拯救銀行壞賬的具體方法,也可以證明是如何為壞賬買單的。當壞賬積累的一定程度,銀行只有用自身利潤核銷壞賬才是直接支付。若國家動用外匯儲備向銀行注資,就相當於直接向市場多投基礎貨幣,以隱性通脹的方式攤薄所有人民幣使用者的福利,以鑄幣稅的方式搜刮國民以填補銀行的無底洞。

此外,AMC向四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是由中央財政擔保的,這種隱形擔保的形式雖然不是直接的、一次性的買單,但最終是由中央財政間接、延期支付的。央行再貸款雖然目前已停息掛賬,最後也還是通過流通領域的通脹造成物價上漲,民眾買單。總的來說,起初的銀行不良資產經過AMC處置後並沒有減少,如今通過市場化改革又再塞回財政體系,壞賬在被轉移、被延期支付的同時仍然在被放大、被惡化,最終接盤的只能是全體納稅人。

❽ 第二篇·壞賬是如何剝離的

歐洲的LTRO類似美國的「量化寬松」(QE,Quantity Easing),略有不同的是,QE是金融機構以次級貸款或次級債為抵押,美聯儲發揮「最後貸款人」的角色,且很多貼現貸款並沒有期限;而歐洲版的LTRO是商業銀行以歐豬國家的國債以及長期貸款為抵押,且有3年的期限。但可以想像,如果3年以後歐洲銀行依然收不回那些不良債務,也只能再拖下去了。實際上,QE和LTRO都是把不良資產從金融機構或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剝離到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之中,而央行發貨幣的代價是通脹。 美國和歐洲的壞賬是通過央行剝離的。仔細查了一下中國近些年的情況,手法類似,但更加復雜。1999年,四大國有銀行(工農中建)共有1.4萬億的不良貸款,負擔沉重,於是財政部出面成立了四家資產管理公司(AMC,東方、華融、信達、長城),分別與四家國有銀行對口,將其壞賬買入並進行管理。具體操作大致是這樣的:首先在財政部的擔保下,四家AMC從人民銀行借入約6000億10年期貸款,並從四大國有銀行等價買入不良貸款;其次,四家AMC發行約8000億債券,向四大國有銀行借入資金,再用其買入剩下的不良貸款,期限也為10年。 經此操作,壞賬由四大國有銀行轉移至四家AMC:四大國有銀行有約6000億壞賬完全剝離,還有約8000億由不良貸款轉化為四家AMC發行的債券;四家AMC通過1.4萬億的負債將國有銀行的壞賬吸收,並對其進行管理,10年後償還貸款;中央銀行則將資產負債表的規模擴大了約6000億。 由此,四大國有銀行將壞賬剝離,輕裝上陣。問題在於四家AMC如何將1.4萬億的不良貸款收回?又如何在10年後償還1.4萬億?既然是壞賬,當然只能低價賤賣,據報道,到2007年,這些壞賬的回收率只有不到20%,收不回錢當然換不了帳。於是,貸款到期時,四大國有銀行對四家AMC的8000億債券再延期10年,而央行在財政部的擔保下對6000億的貸款停息掛賬,延遲10年。可以想像,10後這些壞賬也不會改變屬性,到時候要不靠財政,要不還是靠央行。 結論: 1.壞賬就是壞賬,轉來轉去也不會改變屬性。 2.債務就是債務,要償還要麼靠利潤,要麼靠財政,要麼靠央行,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靠利潤叫做有借有還,靠財政的代價是稅收,而靠央行的代價是通脹,反正是要有人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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