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賣房時貸款沒還清怎麼辦
就目前中國的樓市變動趨勢而言,房價想要真正降下來可能不大,房價下降持續一段時間後,很快就將迎來上漲,就好比去年下半年房價呈現下降趨勢,然而今年起,樓市回溫明顯,南京甚至傳出將徹底放開購房限制的消息,房價或將進一步走高。
在我國的高房價之下,普通剛需者只好選擇貸款買房,只要湊夠了首付,就幾乎等於擁有了一套屬於房子,剩下十幾二十年的時間,都用於還房貸。房貸還沒還完,但現在就想把房子轉賣出去,該怎麼處理?要知道,在房貸尚未還完之前,房子暫時抵押在銀行,暫時不允許過戶,房主如果想賣房子,該怎麼進行操作呢?
1、 用購房者的首付償還剩下的房貸
現實中有這樣一個案例,房主大概是在2011年買了一套合肥的房子,當時單價大概是在6800左右,房屋面積也不大,也才80平米,房屋總價為54萬左右,去年八月份,這位房主想要改善住房,於是想到將這套房子先轉賣出去,此時合肥二手房均價大概在15000左右,自己原先那套房子,已經漲至120萬,對方如果向要購買這套房子,光是首付就需要支付48萬,完全足夠自己償還剩下的房貸,於是該房主先與該購房者進行協議,由購房者先拿出首付款,讓房主先去償還房貸,還完房貸之後立即與之過戶。
2、 由第三方幫忙還貸
假如購房者本身不願意在房貸還沒還清的情況下支付首付,房主轉賣住房的時候,並不是自己直接與購房者進行交易,而是與第三方公司進行交涉,由對方幫忙為自己墊付房貸,等到自己正式將房屋轉賣出去,並成功過戶,然後根據一定的利息將之前的墊付的款項還給第三方公司。不過在選擇第三方金融公司之時,一定要格外小心,對於該公司應當有個充分的了解,免得自己一不小心沾染了高利貸。
3、 自己提前還貸
自己提前還貸其實是最穩妥的做法,也是最不容易產生糾紛的做法,房主事先用自己的資金提前償還剩下的房貸,解除房產在銀行的抵押,然後正式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辦理過戶手續。不過這種方式通常相對比較少見,這取決於房主自身的經濟實力,一般情況下,房主之所以選擇還沒還完房貸就賣房,主要還是因為暫時繼續用錢,自己拿出資金償還剩下的貸款可能性不大,除非已經沒剩下幾年房貸了。
另外,房主在進行房屋轉賣之時,無比記住解除房屋抵押,否則即使還完了房貸,房子也不是你的,房子依然屬於銀行,房子無法進行過戶。
2. 請問我要賣房,但對方要貸款,我該注意哪些事項
貸款買房程序:雙方簽訂買賣合同,買方給你定金,然後你們准備好相關資料去貸款銀行面簽。在過戶的時候買方支付首付給你,等房產證辦理下來變成買方的名字再遞交給貸款銀行,由於銀行之前是審核通過的了所以會看到房產證直接房款到你賬戶上。
注意事項:
一、交易時確定賣方雙證齊全,買賣合同是必須由產權證上所有共有人親自簽字才會生效,應防止代簽或漏簽。
二、整個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並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盡量明確所有明細費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項雜費。
三、選擇威望較高知名人士或正規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為交易雙方的資金、房屋交割的監管方,確保交錢後能順利過戶,或過戶後房與款兩清。
四、購買方需注意所購買房屋是否在抵押狀態中,以確定交易及入住時間。買賣交易後貸款時間拖得過長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五、購買方在交易前確定清楚貸款所需要條件及費用,防止買賣交易後因貸款問題所造成的交易損失。
六、交房時的物業登記及相關水、電、有線電視、煤氣等等的過戶及房屋情況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後發現這些問題而產生付費上的扯皮應交稅費。
(2)賣房後對方還不上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買房就是以房屋抵押的形式向銀行貸款購買房屋,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其貸款買房流程也就是從事貸款買房這一系列活動的具體操作步驟。
二手房價格雖然較一手房低,但卻會出現較一手房更多的問題,二級市場自開放以來,買房者與賣房者心態一直不平穩,對市場價格拿不準,賣方總希望把自己的房與商品房比較,定價較高;買房者認為房改房是舊房,價格應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得多。
1、交易雙方當事人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其成交價格時,房地產管理部門如果認為明顯低於市場價值,會委託具有一定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評估,並以評估的價格作為繳納稅費的依據。此外,交易雙方為確定合理的交易價格,也可以委託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以評估價作為交易價格的參考。
2、 進行房地產保險時需要房地產評估,分為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和保險事故發生後的損失價值或損失程度評估。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是評估有可能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的建築物的價值。
3、遇到征地和房屋拆遷時,要進行補償評估。
4、發生房地產糾紛時要進行房地產糾紛評估,可委託具有權威性的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對糾紛案件中涉及的爭議房地產的價值、交易價格、造價、成本、租金、補償金額、賠償金額、評估結果等進行科學的鑒定,提出客觀、公正、合理的意見,為協議、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提供參考依據。
3. 買二手房,但是賣房貸款還沒還清怎麼辦
1、由買方還清剩餘貸款
若買方能夠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餘貸款金額較小,買方首付款足以還清的,賣方可申請提前還貸,由買方代為還清剩餘貸款,以注銷房屋抵押登記,使房屋能夠正常過戶交易。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銀行可能在貸款合同中限制購房者提前還貸的時間和次數,如賣方不符合提前還貸的條件,依然難以順利解除房屋抵押。shzyshange44
2、房貸轉按揭
轉按揭是指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子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但由於轉按揭辦理手續十分復雜,對貸款銀行來講又存在諸多風險,導致許多銀行不願意開展此業務,故使得此種操作模式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3、借款「贖證」
當賣方無力提前還貸,買房也無法一次性支付足夠房款的情況下,賣方可以通過向第三人借款提前還貸,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稱的「贖證」。為促成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不少房屋中介機構會主動向賣方推薦借款人。對此,建議賣方謹慎審查,簽訂書面借款協議,以防止因不能順利得到借款而導致房屋抵押無法解除,造成違約。
賣方可能會遇到的風險:
對於賣方來說,出售未還清貸款的房屋,大的風險在於不能及時解除房屋抵押。由於未解除抵押的房屋無法順利過戶,賣方很可能因逾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而承擔違約責任。
買方可能會遇到的風險:
買賣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無論對買方還是賣方,均存在較大的風險。整個交易過程,從簽訂合同到完成產權過戶往往需要一些時日,而糾紛恰恰就出現在這一過程中。採取資金的方式,能有效避免這些問題,真正確保房屋交易資金安全。
4. 我要賣房對方不貸款我要注意哪些事
詳細查看購房合同
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詳細查看購房合同的條款,尤其是付款時間節點和違約賠償等相關問題(一次性付款還是分時間點),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損失。
大多數,合同會有補充條款,但如果雙方沒有補充條款,就應該防止合同的空白處被做了手腳。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處應填上自己應有權益的內容。如無需填寫時,也應畫上橫線。
買家身份信息准確無誤
購房者在全款買房時,一定要提高警惕,看清買家真實身份信息,避免被買家忽悠。
銀行到款簡訊通知
建議開啟,避免損失。
中介資金監管
找中介,付出一定的費用,因為中介一般都涉及資金監管業務,買家的錢會到第三方那裡,雙方過戶等手續辦理完畢後,就會到款,比較安全。
5. 賣房已過戶給對方只等銀行放款,但對方突然說不想貸了要先解除貸款再給我現金,但這樣我沒保障啊,是否違
1.既然買主有現金了,就應該先行給付房款余額,再協作其將銀行貸款解除。
2.要求中介督促對方在合同要求時間內將餘款及時到位。
3.堅決不同意先解除銀行貸款,後支付餘款的做法。因為支付餘款與銀行貸款無直接關聯,為什麼不能先行支付?一定有貓膩。
4.銀行貸款雖然已經審批,但是最後放款時,還需要借款人在借據單上簽字按手印。如果這一步借款人不願意履行,貸款流程就此終止。
5.如果對方不先行支付餘款,有可能和中介一起忽悠詐騙你的房產,注意收集證據,咨詢有關律師,准備起訴材料,有備無患。
6. 我賣房子,買家交了首付,但是遲遲不辦理貸款,怎麼辦
我也是收了首付,並同意她搬進去了,但過了兩個月了還沒付尾款,也沒過戶,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7. 賣房子給別人,對方打算通過按揭貸款支付尾款,若過戶後對方惡意拖延不辦貸款手續或者取消貸款申請怎麼辦
你說的這種情況有過發生 ,需要賣方加以防備 ,可以從下述幾方面設防 ,一 ,合同書註明 ,全款到位後方可交房 。二 ,收取足夠的定金 , 買方反悔定金不退 ,三 ,要中介在合同書上簽字擔保 。
8. 賣房過戶後對方貸款遲遲不到賬
呵呵
恁的情況
是原房主把貸款還掉
撤出房產抵押
然後抵押給恁的貸款銀行吧
這種情況
如果恁的貸款申請已經批准了
那麼時間會很短
只要原房主把貸款還清
他在銀行的抵押就可以撤出了
這個通常是還款日當天就能撤掉。。。然後
就可以聯系恁的貸款銀行去辦理抵押手續了
貸款已經審批的話
銀行通常會告知買賣雙方的
原房主可以安心辦理過戶的。。。過戶的話就很快了
交了契稅等費用
房管局效率點的話1-2天就完事了
從墊資開始到原房主貸款還清
這個就看中間的環節銜接的怎麼樣了
快的話
資金一到位
馬上辦理還款
當天撤出抵押就行。。
因為抵押一撤
就可以過戶了
恁申請的貸款就可以進入抵押程序了
不過恁墊資的時間
得到銀行貸款發放日。。。原房主只有收到售房款後才能還掉電子公司的款
9. 想賣房子,但對方不能貸款怎麼辦
可以找人擔保
簽好合同
分期付款
也可以抵押東西
如果你不急用錢的話也可以先以租賃的形式租給他
把租金算作房價
就當是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