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子上有孩子的名字,可以貸款
未成年子女不能直接購房. 即,房產不能直接寫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必須同時加上監護人姓名。
法律並未限定購房者的年齡,所以可以未成年人名義購買房產。只是在簽訂買房合同和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時應當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代為辦理。
以未成年人名義買房的,除了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記程序提交資料外,還需要提交未成年購房人的戶口簿或出生證、獨生子女證以及該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同時,戶口簿、出生證、獨生子女證上要能明確記載監護人與該未成年人的父子或母子直接關系。備齊以上資料後,可去房管局辦理房屋交易登記手續,將該房產登記在未成年人的名下。
鑒於「銀行發放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雖然可以單獨購房,但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沒有債務償還能力,因此未成年人購房一般不能進行銀行貸款。若產權證共同辦理在父母及未成年人名下,一般申請貸款銀行會要求父母為還款人。在辦理抵押登記時,除正常受理的材料外,《借款合同》中的「用途」應明確約定為「購房」,同時需監護人出具承諾公證,帶上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到登記窗口簽字(未成年人由監護人代簽)。
Ⅱ 房產有商業貸款,想要買賣去掉孩子名字,如何辦理
若要將房產證上小孩的名字從房產證上去掉,一般的做法是將小孩所擁有的房產份額歸並給父母。
房產證去名字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後雙方去房管局去辦過戶,同時買方將剩餘房款打在銀行進行監管,最後過完戶,買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賣方到銀行取錢。
房產證去名字貸款買房, 先交定金,買方將首期款交銀行進行監管,同時申請銀行貸款,等到銀行出具了貸款合同之後,買賣雙方才去過戶,過完後把過戶抵押的證明(房管局出具)交給銀行,銀行就可以放款了,此時買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賣方到銀行取錢。
稅收方面,家庭成員內部的房產轉讓,視同為交易。
Ⅲ 房產證加子女名字(有貸款)
加名字前提,必須貸款還清。原因;貸款沒有還清,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不屬於你家。你們無權抵押,轉讓,買賣。以及變更房產所有人姓名。
想省錢,就在貸款還清後,把住房1%產權以買賣方式過戶給孩子,過戶稅費只有做正常過戶的1%。使得孩子成為房產共有人,就可以辦理加名字手續。
Ⅳ 將子女的名字從房產證上去除(有貸款)
向房產部門進行戶主變更
Ⅳ 房產證上有孩子的名字可不可以抵押貸款
孩子名下房產不可以做抵押貸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八條 監護人的職責權利與民事責任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因此,為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未成年人房產是不能夠抵押貸款的,即使未成年人只擁有部分產權,房子抵押也有限制條件。所以,有的銀行直接規定,用於抵押貸款的房產,房產證上不能有未成年子女的名字。
(5)房產去處子女名字有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第十一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
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Ⅵ 房產證上寫子女的名字可以貸款嗎
可以的,只要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有你妻子的名字她也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不知道您在哪個城市,因為14歲還未有身份證,鄭州的話還需提供孩子的獨身子女證明、出生證明、戶口本等可證明孩子身份的證件。
Ⅶ 房產證如何加子女名字`(有貸房產)
拿上戶口本身份證到房管局備案,然後加誰就寫上,你是不是房子是婚房呢?那還是要注意以後出現糾紛怎麼辦了
Ⅷ 家裡房產證上有小孩(未滿18)名字 可以貸款嗎或者去掉小孩的名字
辦不成, 首選,貸款抵押,有未成年人名義住房,銀行不受理抵押貸款, 去掉名字,因為有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取出孩子名字,牽扯到孩子合法權益,所以,一般房管不受理去除或是賣掉未成年人名下住房申請, 除非你能提供,取出孩子名義,或是賣掉住房,是為了孩子醫療,生活,學習等必須的證明,該證明需要房管認可,才可以憑孩子出生醫學證明,有孩子家監護人簽字辦理手續, 孩子成年,可以以現在去除或賣掉他名義住房,侵犯他權益為由,起訴房管和監護人, 房管為了免責,一般不受理去除孩子名義在房產證。
Ⅸ 房產上有孩子的名字可以貸款嗎
補充回答: 1、樓主你有錯誤認識:只要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不管你們結婚有幾年都仍然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不會再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了。 2、以前有司法解釋規定過「一方的婚前財產在經過8年共同生活(你所說的「共同經營」)後,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這一規定已經被修訂後的《婚姻法》修正,已經作廢了:現在的法律規定是,婚前財產即使經過一百年也仍然是婚前個人財產。 1、房子是婚前所買、房產證上又沒有登記女方的名字:此房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無疑,但你並擁有此房的完全產權:如果房產登記了你和你父親、兄的各自份額,你擁有登記的份額;如果沒有登記份額,這房你佔三分之一。 2、「但女方要求房產分割,說房子她也有份」: (1)女方無權要求分割房子產權。 (2)但房子在結婚後的增值部分,按司法解釋的規定,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她有權要求分割房子在你們結婚後增值部分中佔有的份額(三分之一)的一半,即你們婚後增值部分的六分之一。 3、「有人說房產證上有三個名字,我佔了三分之一,因此女方可以分得六分之一的房款,這樣說有依據嗎?」: (1)如果你這三分之一是在結婚登記後取得的:如果你父母登記產權時沒有特別說明這三分之一產權只贈與你一人的,算夫妻共同財產,她就有權分這三分之一的一半; (2)但現在來看:購房是在婚前、房產證上也沒有她的名字:這房很可能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房產證也是在婚前就取得的,就肯定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了):她無權分你那三分之一的半,不管你們居住了幾年。
Ⅹ 房子寫子女名字父母貸款算有貸款嗎
1、如果是以父母的名義買,直接辦子女的房產證是不可以的;
2、可以辦完父母名字的房產證後,父母再贈與給子女就可以了。
3、辦理贈與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贈與人身份證、戶口本注意:贈與人已婚的,夫妻雙方要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未婚的,要帶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
(2)、受贈人帶身份證、戶口本,受贈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理。
(3)、房屋產權證、土地證。
(4)、贈與合同。
(5)、贈與雙方本人到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