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承兌匯票有哪些風險
風險:
一、承兌犯罪具有交叉性,往往涉及多個罪名,正是這種交叉性復雜性構成了承兌匯票犯罪監管的難點。而且,銀行只能是形式上做一些審查,這就給了一些違法犯罪分子鑽空子的機會。
二、一些金融掮客利用非法手段從一家銀行輸出承兌匯票,然後到另一家銀行進行貼現,套取銀行資金,進入股市操作或進行收購上市企業。
他們的主要做法是:首先與別的企業聯手,偽造交易合同,然後採取反復使用同一增值稅發票原件,或非法購買、借用別的企業貸款卡、財務專用章等資料;抑或是集團內部各公司之間對開增值稅票,騙取銀行承兌匯票。
(1)如何跟蹤轉貼現資金流向監控擴展閱讀
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應於匯票到期前將票款足額交存其開戶銀行。承兌銀行應在匯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後的見票當日支付票款。
承兌銀行存在合法抗辯事項拒絕支付的,應自接到商業匯票的次日起3日內,作成拒絕證明,連同銀行承兌匯票郵寄持票人開戶銀行轉交持票人。
銀行承兌銀行出票人於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交存票款的,承兌銀行除憑票向持票無條件支付票款外,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收利息。
B. 貼現的預防風險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以其流動性強、周轉靈活、收益穩定等特點而成為各金融機構看好的「黃金業務」。然而,貼現作為一項信貸業務,也必然存在一定風險。因此,農信社在拓展、營銷貼現業務的同時,須注意對貼現風險的防控,以確保這項業務穩健發展。貼現風險具有短期性、易暴露性、有限性、可控性等特點,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應嚴密手續、規范操作,這是防範貼現風險的前提。具體來說應堅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堅持貼現條件。業務人員在受理貼現業務時,必須認真審查貼現條件,符合規定才能受理,不能有半點疏忽。其次,要規范操作行為。業務人員在受理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流程依次進入各個環節,切忌疏漏。同時,要層層把關,細致地審核票據要素和票據防偽標記,弄清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避免對已被承兌地掛失並經公示催告的票據進行貼現,防止假票、有瑕疵貼現。此外,還要認真審查增值稅發票、合同與貼現票據的相關性和真實性,確保貼現申請人與前手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或勞務關系等。
完善內控制度,強化內部管理,使貼現業務流程和操作達到規范化要求並落實到位,這是防範貼現風險的屏障。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設。根據貼現業務風險狀況、階段性特徵及上級部門有關貼現管理規定,制定相應的貼現管理辦法,確定貼現的手續、條件、業務程序和操作要點,同時明確崗位職責,加強業務部門對業務程序的約束和控制,從制度上保障貼現業務的規范、安全、有效運作。其次是落實崗位職責。基層社要對票據初審、票據查詢、貼現核算、票據保管、貼現資金流向等事項負責;縣級聯社的審查審批手續,由會計、信貸、內審部門共同承擔,各相關部門確定專人,分別對票據真實性、貿易背景真實性、貼現利率執行情況等環節負責。此外,還要規范管理。一是規范基礎管理。認真做好貼現業務相關資料收集保存工作,建立貼現業務台賬,保證貼現資金按期收回。二是規范責任管理。貼現業務從受理、審批到賬核算的各個環節,必須實行嚴格的責任管理,凡職責不到位,形成貼現風險隱患的,要追究當事人應負的責任。三是規范跟蹤管理。開展企業貼現資金流向的後續管理,監測企業合法合規使用貼現資金。
C. 如何防範銀行承兌匯票違規案件
以票據詐騙為主要方式的違規案件時有發生,這不僅給銀行造成重大經濟損專失,而且擾亂了正屬常的結算程序。可以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管理,防範風險:
一、修改和完善相應法律法規,規范銀行承兌匯票管理行為,減少內控制度上的漏洞。
二、 規范票據印刷,增強票據的防偽功能,改善銀行審查票據的技術手段,加強技術防範。
三、建立和完善銀行承兌匯票風險控制機制,減少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
四、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登記咨詢體系和嚴格的監督、執法體系。
五、完善集團、關聯企業風險管理辦法和操作細則,有效防範和控制關聯企業違規融資行為。
D. 如何防控貼現業務審查與審批階段的風險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以其流動性強、周轉靈活、收益穩定等特點而成為各金融機構看好的「黃金業務」。然而,票據貼現作為一項信貸業務,也必然存在一定風險。因此,農信社在拓展、營銷票據貼現業務的同時,須注意對票據貼現風險的防控,以確保這項業務穩健發展。
票據貼現風險具有短期性、易暴露性、有限性、可控性等特點,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應嚴密手續、規范操作,這是防範票據貼現風險的前提。具體來說應堅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堅持貼現條件。業務人員在受理票據貼現業務時,必須認真審查貼現條件,符合規定才能受理,不能有半點疏忽。其次,要規范操作行為。業務人員在受理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流程依次進入各個環節,切忌疏漏。同時,要層層把關,細致地審核票據要素和票據防偽標記,弄清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避免對已被承兌地掛失並經公示催告的票據進行貼現,防止假票、有瑕疵票據貼現。此外,還要認真審查增值稅發票、合同與貼現票據的相關性和真實性,確保貼現申請人與前手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或勞務關系等。
完善內控制度,強化內部管理,使票據貼現業務流程和操作達到規范化要求並落實到位,這是防範票據貼現風險的屏障。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設。根據票據貼現業務風險狀況、階段性特徵及上級部門有關貼現管理規定,制定相應的票據貼現管理辦法,確定貼現的手續、條件、業務程序和操作要點,同時明確崗位職責,加強業務部門對業務程序的約束和控制,從制度上保障票據貼現業務的規范、安全、有效運作。其次是落實崗位職責。基層社要對票據初審、票據查詢、貼現核算、票據保管、貼現資金流向等事項負責;縣級聯社的審查審批手續,由會計、信貸、內審部門共同承擔,各相關部門確定專人,分別對票據真實性、貿易背景真實性、貼現利率執行情況等環節負責。此外,還要規范管理。一是規范基礎管理。認真做好貼現業務相關資料收集保存工作,建立貼現業務台賬,保證貼現資金按期收回。二是規范責任管理。貼現業務從受理、審批到賬核算的各個環節,必須實行嚴格的責任管理,凡職責不到位,形成貼現風險隱患的,要追究當事人應負的責任。三是規范跟蹤管理。開展企業貼現資金流向的後續管理,監測企業合法合規使用貼現資金。
E. 票據業務的發展歷程
票據市場
票據市場主要有匯票、本票和支票三類工具。從國際金融歷史來看,早期的商業票據主要指匯票(Bill of exchange),以交易的商品為標的,由出票人向收款人簽發結算票據。匯票最早產生於英國,在發達國家如美、日、法等發展迅速,1990年以來出現下降趨勢。現代金融中商業票據(Commercial paper)主要是指無擔保的本票,以融資為目的,直接向貨幣市場投資者發行。該類票據在18世紀產生於美國,1960年以來發行量每10年增長3~4倍,2000年底,美國的市場余額約為15600億美元。
中國目前的票據市場指的是匯票市場,即企業簽發的用於結算的票據,具有真實交易背景,商業票據的簽發只面向與出票人有商品和貿易關系的收款人。票據市場是短期融資市場,一般不超過6個月。中國票據市場是貨幣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和其他貨幣市場一樣,發展經歷了幾次起伏。在數次整頓之後,自1998年開始進入相對規范、快速發展時期。
(1)中國票據市場發展歷程
從市場成長的過程看,中國票據市場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
第一階段:1982~1988年。1982年,中國人民銀行推行「三票一卡」,倡導商業銀行發展票據業務。當年工商銀行上海分行率先辦理票據承兌、貼現業務,人行開始試辦再貼現業務。由於商業銀行管理操作沒有經驗,票據市場上違規現象、假票問題嚴重,1988年各商業銀行基本停辦票據業務。
F. 票據貼現的防範風險
貼現業務以其流動性強、周轉靈活、收益穩定等特點而成為各金融機構看好的「黃金業務」。然而,票據貼現作為一項信貸業務,也必然存在一定風險。因此,農信社在拓展、營銷票據貼現業務的同時,須注意對票據貼現風險的防控,以確保這項業務穩健發展。
票據貼現風險具有短期性、易暴露性、有限性、可控性等特點,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應嚴密手續、規范操作,這是防範票據貼現風險的前提。具體來說應堅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堅持貼現條件。業務人員在受理票據貼現業務時,必須認真審查貼現條件,符合規定才能受理,不能有半點疏忽。其次,要規范操作行為。業務人員在受理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流程依次進入各個環節,切忌疏漏。同時,要層層把關,細致地審核票據要素和票據防偽標記,弄清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避免對已被承兌地掛失並經公示催告的票據進行貼現,防止假票、有瑕疵票據貼現。此外,還要認真審查增值稅發票、合同與貼現票據的相關性和真實性,確保貼現申請人與前手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或勞務關系等。
完善內控制度,強化內部管理,使票據貼現業務流程和操作達到規范化要求並落實到位,這是防範票據貼現風險的屏障。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設。根據票據貼現業務風險狀況、階段性特徵及上級部門有關貼現管理規定,制定相應的票據貼現管理辦法,確定貼現的手續、條件、業務程序和操作要點,同時明確崗位職責,加強業務部門對業務程序的約束和控制,從制度上保障票據貼現業務的規范、安全、有效運作。其次是落實崗位職責。基層社要對票據初審、票據查詢、貼現核算、票據保管、貼現資金流向等事項負責;縣級聯社的審查審批手續,由會計、信貸、內審部門共同承擔,各相關部門確定專人,分別對票據真實性、貿易背景真實性、貼現利率執行情況等環節負責。此外,還要規范管理。一是規范基礎管理。認真做好貼現業務相關資料收集保存工作,建立貼現業務台賬,保證貼現資金按期收回。二是規范責任管理。貼現業務從受理、審批到賬核算的各個環節,必須實行嚴格的責任管理,凡職責不到位,形成貼現風險隱患的,要追究當事人應負的責任。三是規范跟蹤管理。開展企業貼現資金流向的後續管理,監測企業合法合規使用貼現資金。
G. 電子票據業務銀行的風險點有哪些
存在的主要風險
融資性風險。即商業銀行簽發或貼現無真實交易背景或不能確定有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而形成的風險。主要表現為:無交易合同或使用虛假、無效合同;超合同金額或期限簽發、貼現銀行承兌匯票;無增值稅發票復印件、重復使用或偽造增值稅發票復印件辦理貼現業務。有的商業銀行假借企業名義違規開立賬戶,借用這些賬戶自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到其他商業銀行貼現,貼現資金迴流該行後,增加其存款,自稱為「融資性存款」。簽發、貼現無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違反了《支付結算辦法》和《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因此,銀行不僅存在融資性風險,同時還承擔著潛在的法律風險。
信用風險。即在沒有繳納保證金或保證金不足的情況下簽發、貼現銀行承兌匯票導致大量銀行墊款而產生的信用敞口風險。主要表現為:一是未按規定比例收取保證金或保證金偏低;二是對保證金不足額部分擔保不足或擔保無效,如擔保合同金額小於保證金不足額部分、擔保企業擔保能力不足、質押物不符合相關規定、質押手續辦理不及時不規范、由關聯企業擔保或企業相互擔保、擔保合同無董事會同意的決議等;三是以本行貸款作為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的保證金,或將貸款轉為定期存款,作為申請承兌的質物。銀行的上述做法實際上是把承兌風險轉化為信貸風險,並沒有真正落實償還來源,同時還虛增了存貸款規模。銀行通過這樣一種非正常方式擴大存貸款和票據業務的規模,形成了「企業用貸款資金作保證金→銀行簽發承兌匯票→企業到銀行貼現→企業用貼現得到的資金再作保證金→銀行再簽發承兌匯票→企業再貼現……」的怪圈,在循環往復的過程中,信用徒然膨脹,貨幣信貸成倍數地虛增擴大,從而形成了信貸泡沫。
道德風險。一是關聯企業、關聯交易方相互串通,套取銀行資金。主要方式為:出票人與收款人為關聯企業或關聯交易方,出票人以一定比例保證金申請承兌,不足部分由收款人提供保證擔保,最後資金由收款人賬戶流向出票人賬戶,實現了資金的逆向迴流。二是社會上的一些不法人員利用偽造、變造票據、「克隆」票據或票據「調包」等欺詐手段,有意識地騙取銀行資金而使銀行面臨資金損失的風險。三是銀行內部人員在辦理票據業務時不認真把「三關」,即票據記載事項合法合規審查關、背書核實關、票據真偽核實關,或是違法違規,盜用銀行票據,而使銀行蒙受資金損失。
操作風險。一是先貼後查,逆向操作。有的銀行為了爭攬業務,增強市場競爭力,要求企業採取出具承諾書的方式先行貼現,而查復日期比貼現出賬日期晚幾天甚至半個月之久。這種查復未明即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或質押的做法存在一定的操作風險,銀行資金的安全性難以保障。二是辦理貼現和質押取得的票據背書不合法、不完整。主要表現為票據貼現時空白背書、多次背書時背書不連續等。這不僅違反了《票據法》的規定,在發生法律糾紛或出現票據流失等情況的時候無法主張票據權利,而且容易引發道德風險。
內部管理風險。一些中小銀行票據業務的基礎工作較薄弱,票據保管和使用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內部控制不力,導致票據案件屢屢發生,風險損失不斷產生。目前大部分中小銀行不同程度地存在檔案資料不完整不規范的問題,如承兌協議、商品交易合同等要素不全,承兌申請人的基礎資料不全,業務會辦記錄不詳等。還有些銀行存在賬實、賬賬不符,未真正落實印、證、押「三分管」,印章交接無監交人,保證金記賬串戶,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時以蓋行政公章代替結算專用章等問題。
利率風險與流動性風險。四家國有商業銀行較少向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業務,中小企業貸款和一些規模較小的項目貸款一般是先由中小銀行進行票據承兌貼現,然後由中小銀行向四家國有商業銀行進行轉貼現。中小銀行賺取的是票據市場的利差。一旦市場資金緊張,轉貼現利率上升,中小銀行就會面臨利率風險,嚴重的還將導致流動性風險。
風險成因分析
經營思想錯位,盲目擴大業務規模。中小商業銀行受經營區域的限制,普遍存在資金緊張、經營規模小的問題,而票據業務則具備規模擴張的功能,可以獲得額外業務量。因此,中小商業銀行首先把票據業務的發展作為實現規模增長的一個主要手段,通過向企業發放貸款或辦理貼現,轉存為保證金或開具定期存單,再簽發票據,如此滾動辦理可以實現存款、貸款的雙重增長。其次,票據業務可以稀釋不良貸款:通過增加票據資產擴大貸款規模,做大分母,降低不良貸款率。同時票據業務可以調整利潤,增加營業收入:通過票據業務的買入賣出,提早實現利息收入,調整利潤實現狀況;貸款轉作保證金,銀行獲得的是貸款利息,而向企業支付的是存款利息,利差則成為銀行的營業收入。
內控建設不完善,風險意識淡薄。中小銀行雖然普遍建立了票據業務的內控制度,但票據業務的操作流程和責任制度不夠統一規范和嚴密,未能覆蓋所有風險點,不能有效防範風險。有的銀行未將票據融資全部納入單一客戶授信范圍,不利於控制和防範單一客戶的信用風險;有的銀行「三查」制度執行不到位,對企業信用狀況不能充分掌握;有的銀行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和重要崗位人員的定期輪換尚未形成制度,不利於防範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還有的銀行受審計人員不足的制約,對票據業務的審計監督比較薄弱。
法制體系不完善。現行的《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商業銀行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的有些條款過於籠統,對貼現、轉貼現、再貼現業務中涉及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法律法規未作專門的司法解釋,監管中缺少法律依據。一是對商業銀行承兌業務沒有相應的監控指標。在2002年中國人民銀行取消了對承兌總量不得超過上年末存款余額的5%的控制指標後,未有其他指導性指標出台,對於資產規模小、風險控制能力較低的中小金融機構來說,缺乏外部約束,容易造成盲目發展。二是對承兌保證金的管理和保證金的收取方式、數量沒有統一的規定,對貸款轉保證金的做法沒有具體界定和處罰標准。三是對企業多頭開戶、重復使用增值稅票在多家銀行辦理貼現缺乏控制措施。
銀企信息不對稱,票據防偽手段落後。一些企業法制觀念薄弱,通過偽造合同或發票,來騙取銀行資金,而相關的信息共享機制還不夠健全,如銀行與稅務部門未實現聯網,無法查詢發票的真實性,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中也缺乏票據承兌貼現的信息。另外,一些企業提供的合同與增值稅票不能互相對應,少數企業無法提供增值稅票,給銀行審查真實交易背景帶來難度。由於缺乏全國統一的票據簽發、查詢和簽證的系統或機構,票據的電子化程度較低,使「假票」、「克隆票」有可乘之機。
弱勢地位受歧視。由於中小商業銀行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缺乏全國性網路,對票據的查詢需由大銀行代理,有些代理行歧視小銀行的委託,故意拖延查復的時間,票據查復速度較慢,最長的需1個月之久,迫使委託行不得不對急用資金的企業先行貼現或對大客戶實行見票即貼的簡單審核方式,形成票據業務的操作風險。
風險的防範與管理
端正經營思想,增強風險防範的意識。中小商業銀行要糾正片面追求規模和速度的行為,正確處理好票據業務發展和風險防範的關系,不要為了票據收益去承擔巨大的墊款風險。應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指定票據業務發展目標和規劃,不要盲目追求發展速度和規模的擴張,業務的發展應建立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
加強內部控制,健全風險防範機制。中小商業銀行應堅持「內控優先」原則,以風險管理為重點,加強票據業務內控制度建設,制定規范、操作性強的出票、登記、查詢規程和制度,強化對票據真實性的審查和檢查,確保票據交易真實性和資金的安全性。同時對票據業務環節中的各個風險點進行認真的預測和剖析,對每個風險環節設置「防火牆」,並定期對風險管理程序進行評估。中小商業銀行還應加強對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對票據業務風險的認識與把握能力,提高從業人員的防範技能,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執行操作、檢查和監督制度。
修訂完善制度,規范票據市場。現行的《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商業銀行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的有些條款已不適用於當前票據業務的發展狀況,票據業務中企業當事人的准入退出制度、票據融資的管理、各種票據交易行為管理、票據信用評估、票據交易的價格約定、資金清算、票據業務的風險准備等制度都應盡快納入規范化軌道。從監管的角度來講,應對商業銀行票據業務風險控製作出具體規定:一是將票據融資全部納入信貸授權和客戶授信范圍,以便於外部監管和內部監控;二是對票據業務制定指導性的承兌總量、單戶或最大十戶的承兌比例監控指標、向異地企業出票的控制制度等,以剔除票據市場中的泡沫;三是實行保證金等級管理或規定保證金最低限額,將票據風險敞口與資本金規模掛鉤,降低銀行承兌風險;四是對以貸款作保證金、關聯企業套取銀行信用等行為制定明確的界定標准和處罰規定;五是規定所有金融機構對已辦理貼現的增值稅票原件加蓋戳記,註明貼現金額和貼現機構名稱,從源頭上堵住重復使用同一增值稅票辦理貼現的問題。
加強合規性監管,促進票據業務健康發展。監管部門應充分認識票據業務中潛在的風險,加大現場檢查的力度,重點檢查票據承兌和貼現業務的貿易背景的真實性、貼現資金流向、發放貸款作為保證金、票據業務的內控機制和存在的風險等問題,注重對內控的有效性、操作行為及各個風險點的監管,進一步加大對票據業務中違規違法的處罰力度,加強檢查監督,及時糾正和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最大限度地防範控制風險。
完善信貸登記咨詢系統,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央行和監管當局應盡快建立銀行承兌匯票簽發和貼現業務的資料庫,實現票據在全國范圍內的統一網路查詢功能,提高業務效率,實現與稅務部門的聯網,及時識別企業提供的增值稅票復印件或原件的真偽,加強真實貿易背景審查,防範和化解票據風險。
H. 商業承兌匯票保貼風險防範措施有哪些
一、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存在的主要風險
雖然各商業銀行都基本建立了票據業務的內部風險管理體系,完善了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貼現及轉貼現授權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了對銀行承兌匯票真偽及貿易背景真實性的審查,但在票據業務實際操作中,仍存在許多風險和問題。
1.企業在辦理承兌匯票業務中存在欺詐行為
由於票據業務的迅速發展,利用票據詐騙資金是當前金融業務中的一個新的風險源,票據詐騙手段越來越隱蔽,方法也越來越多,若銀行審查不嚴或操作不當,就會落入陷阱形成風險。一是偽造變造銀行承兌匯票,一方面,利用高科技手段徹底偽造或利用銀行承兌匯票具有付款期限長、金額大和反復多次轉讓等特點,先簽發真匯票,再根據真匯票偽造內容完全相同的假匯票即克隆票;另一方面,用在數額較小的真匯票上改動金額的辦法變造。二是票據調包,以「做生意」的幌子,用事先偽造好的假票據替換掉真票據。三是偽造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復印件,或關聯企業簽訂沒有真實貿易背景的商品交易合同,騙取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貼現,套取銀行資金。
2.銀行承兌匯票作為融資工具,其操作風險越來越突出
由於銀行間競爭日益激烈,各行為爭攬業務而滿足單個大型企業的資金需求,使某些企業過量辦理承兌匯票,造成票據集中到期,導致銀行墊付資金。具體表現為:一是銀行在簽發承兌匯票時放鬆了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大量簽發、承兌無真實貿易背景或不能確認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違規辦理承兌業務;二是銀行為了多辦貼現業務,放鬆了貼現審查條件,疏於貼現資金流向監控,造成貼現資用於不當用途,使銀行信貸資金遭受一定的風險和損失;三是當天承兌、當天貼現,融資目的越來越明顯,銀行方面承擔的風險也越來越大。
3.商業銀行對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加大了銀行承兌匯票的經營風險
個別商業銀行受利益機制驅動,放鬆了內控管理,淡化了風險意識,在票據業務經營過程中,為企業滾動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為無效商品交易合同的企業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為超商品交易金額的企業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匯票出票人和貼現申請人為非貿易合同的簽訂人,為貿易合同不真實或無貿易合同和增值稅發票辦理貼現,為同一號碼增值稅發票辦理多筆貼現,存在較大的風險;由於銀行「三查制度」執行不力,企業通過貸款方式,利用信貸資金償還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使票據風險轉移到信貸風險上。
4.關聯企業利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套取銀行資金
現場檢查中發現,關聯企業之間以虛擬交易合同和增值稅發票申請簽發和貼現銀行承兌匯票較普遍,涉嫌套取銀行資金,有的已形成風險。一是出票人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當日或近幾日,關聯企業作為持票人向銀行申請承兌匯票,貼現後,將資金轉回出票人;二是企業集團向下屬企業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下屬企業將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後,將資金轉回企業集團;三是同一法人代表的企業之間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在銀行承兌匯票簽發後馬上辦理貼現,將資金轉給出票人。
5.票據市場的盲目發展和非理性競爭加大了利率風險
票據業務由於其周轉速度快,資金融通便利的特點,受到越來越多客戶的歡迎,也成為各家商業銀行競爭的新的業務領域,盲目發展和非理性競爭造成票據貼現利率不斷走低,甚至出現了個別低於再貼現利率的違規行為。不合理的利率水平不僅加大了商業銀行利率風險,也使商業銀行利潤空間大為縮小。有的銀行貼現業務量較大,但由於資金不足,難以籌到足夠的低成本資金,為保持與重大客戶良好的合作關系,在資金緊張時不惜以高利率拆借資金用於貼現業務,實際上已違背了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
二、根據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的不同風險種類、特點和性質,應分別採取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
1.針對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的票據詐騙風險,應採取以下措施
(1)盡快補充修訂有關票據法律法規,完善對貼現、再貼現業務中有關銀行承兌匯票規定,承認空白背書的法律效力,增加禁止匯票回頭背書規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惡意擾亂票據市場的行為制訂具體制裁規定,同時制訂詳盡的有關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操作規程,加強內控制約。
(2)進一步提高銀行承兌匯票的防偽、防詐科技含量,以機器鑒別票據真偽代替肉眼判斷,使犯罪分子無可乘之機。配備各個商業銀行的印模與票樣,減少跨系統銀行承兌匯票識別難度。
(3)做好宣傳培訓,提高經辦人員的業務素質。各金融機構要高度重視票據支付結算工作,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使之掌握《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及有關業務知識,掌握結算票據的各防偽特徵,提高防偽反詐意識,增強識別偽造、變造、復制票據的能力。對企業要做好宣傳工作,有條件的可組織企業有關人員進行《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培訓,以提高企業經辦人員的業務素質。
2.針對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的承兌風險,應採取:(1)各行、社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貸資金風險控制機制,要將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列入信貸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授信管理,從簽發匯票的環節上控制承兌風險。嚴格控制承兌總量,防止過量承兌造成的承兌風險;建立銀行承兌匯票信貸承辦人負責制和審批制,承辦人要認真審查承兌申請人的交易合同是否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審查承兌申請人的資信情況,對符合條件可以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申請人,必須簽訂銀行承兌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並且還應該要求承兌申請人提供抵押擔保,若該筆銀行承兌匯票款項轉為逾期,信貸承辦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建立監測每一個出票企業經營風險的預警系統,對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跟蹤檢查,建立、健全承兌匯票保證金制度,從而最大限度地規避金融風險。
(2)要建立嚴密、科學、規范的會計內部控制系統。銀行承兌匯票屬於重要票據,在整個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流程中,潛藏的內部風險主要有:會計簽發、信貸審查、臨櫃復審等環節。因此,銀行內部控制管理就應當包括信貸內部控制管理、會計內部控制管理等各個環節。應加強會計部門獨立的防範風險、檢查監督能力,而不僅僅起到銀行會計核算作用。還應加強對銀行空白承兌匯票的管理,逐步地用計算機簽發匯票代替手工簽發。同時,要加強會計檢查輔導工作,將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作為一項重點業務進行檢查,及時堵塞漏洞,防止經濟案件的發生。
(3)人民銀行要進一步加強票據業務合規性管理,規范票據市場秩序,加大宣傳和指導檢查力度,強化對不規范辦理票據業務的查處力度,對無法證實交易真實性的票據,一律不得辦理貼現、再貼現,加強對票據承兌行和貼現行票據真實性情況的現場檢查,建立對違規票據行為定期通報及處罰制度,切實維護商業票據的信譽和流通秩序,促進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健康發展。
3.針對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的貼現風險,應採取:(1)把握票據的真實性。社會上不乏票據詐騙活動,如偽造票據、變造票據、「克隆」票據、「以假換真」調換票據和偽造增值稅發票、交易合同、查詢答復書等,以此騙取銀行資金,因此,必須嚴格把握所貼現的票據的真實性。
(2)把握票據的有效性。銀行對所貼現的票據,應當在票據的各要素、各個票據行為尤其是背書的規范性、有效期限等多方面嚴格把握票據的有效性,避免資金損失和票據糾紛。
(3)把握承兌人的信用狀況。用於貼現的商業匯票有兩種,一是商業承兌的,一是銀行承兌的。不光對前者要把握承兌人的信用狀況,對後者也應當認真對待。當前票據市場上流通的絕大部分是銀行承兌匯票,這是因為銀行的信用比較可靠。但銀行信用也是分等級的,有的信用等級較好,有的較差,對不同的銀行所承兌的匯票進行貼現時,貼現銀行同樣應當認真評估,區別對待。具體做法可由該行總行(或委託專業公司)專門對全國各家銀行的信用等級進行綜合評估,將評估結果提供本行各分支機構在辦理票據貼現時掌握,這樣可以有效提高票據貼現的安全度和效率。
(4)把握操作的合規性。當前,國內商業銀行普遍認為票據貼現業務風險較小,辦理簡便,成本低,收益快。較之貸款業務而言,銀行更樂於以票據貼現方式融資給企業。而且通過銀行間及企業的配合,以多次承兌、貼現、多次循環對開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派生出數倍、數十倍的金額巨大的存款及票據業務,「創造」出大量的信用,這對於銀行完成「業績」意義重大。因此,票據貼現業務日益為銀行所熱衷,變通的做法也越來越多,由此帶來了巨大的風險。防範票據貼現業務的操作風險是刻不容緩的。完善內控制度,嚴格按程序審批和辦理貼現業務,杜絕「先貼現,再補議」的現象;杜絕自己承兌又自己貼現的行為;要求申請人提供交易合同和增值稅發票,確保匯票的真實貿易背景;防止滾動承兌和貼現進行長期融資。
綜上所述,銀行通過重點加強對承兌和貼現兩個過程的主要風險點的控制,將有效防範企業票據風險,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票據糾紛和資金損失,保障和促進票據業務的長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I. 商業銀行票據業務的風險及防範
一、我國票據業務風險分析
近幾年我國票據業務發展迅猛,這得益於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企業對短期融資需求的增加。票據作為企業間、銀企間的融資工具,兼具結算和融資功能。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市場化進程的加快,企業越來越重視票據的融資功能。同時,票據以其較高的流動性和穩定的收益,也成為國內金融機構競爭的焦點。票據市場的發展對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改善商業銀行資產結構,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市場體系發育的不完善及相關風險控制機制建設的滯後,使我國金融機構票據業務的風險日益凸顯。其原因有:
1、商業銀行對票據市場的過度競爭是導致票據業務風險積聚的根本原因。票據市場的交易由供求雙方完成,企業提供票據,是資金的需求者;商業銀行提供資金,是票據的需求者。只有商業銀行產生對票據的需求,才能完成對資金的供給,否則交易無法實現。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不僅存在著追求業務擴張的動機,而且有急於降低不良資產比率的壓力,在信貸規模受到存貸款比率等指標約束的條件下,票據貼現這一手續簡便、收入有保證、規模容易增加的融資業務,便成為銀行擴大資產規模、稀釋不良資產比率的重要手段,被各銀行視為立竿見影的可行方法。同時,我國金融業內控機制不健全,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治理結構不完善,不能對風險實施有效的控制,導致票據業務風險不斷積聚。
2、利益驅動導致票據業務空轉對倒。所謂銀行票據業務的空轉對倒是指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企業再把貸款存入銀行作為保證金,開出銀行承兌匯票,將銀票貼現;貼現所得資金作為保證金,再次開出銀行承兌匯票並將銀票貼現……。這樣一來,票據承兌、貼現業務就呈現出超常增長勢頭,而且銀行信貸也被虛增放大。銀行這樣做的好處一是通過賺取利息和套利差,獲取利潤;二是可收取保證金,虛增存款;三是可擴大貸款,壓縮不良資產,並獲取利息收入。但是,這種滾動承兌、滾動貼現形式的承兌、貼現、保證金、再次承兌、再次貼現的操作方式,產生了巨大的信貸泡沫。據統計,2003年上半年以來,新增貸款中的20%是靠票據融資拉動的。
3、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企業惡意套取銀行資金,導致銀行信用風險加大。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無法對企業進行信用考核,守信得不到尊重,失信得不到懲罰。信用評級的缺失使得企業利用法律法規的空白進行票據欺詐,惡意套取銀行資金,加大了票據業務的風險。一是票據貼現在非100%保證金開票的情況下,開具全額銀行匯票,企業到銀行貼現後以貼現資金作為保證金再次開具全額匯票,套取銀行資金。票據融資中的信用泡沫不斷加劇。二是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融資性票據與具有真實交易的票據混雜在一起。企業提供虛假的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通過貼現和質押方式輕易套取銀行資金,銀行承兌墊款不斷增加,不良資產額也隨之增大,信用風險急劇擴大。
4、銀行內控機制不健全及票據真偽查詢手段落後,導致票據欺詐案件日趨增多。票據業務崗位職責不明確,重點崗位監督管理以及內部檢查不嚴,對內部違規發展票據業務缺乏有效監督,甚至採取默許的態度。目前銀行票據查詢手段落後,缺乏全國統一聯網的票據信息查詢系統,查詢效率低下。聯行系統查詢系統及其查詢方式存在著局限性,無法完全識別票據的真偽。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使得外部人員和內部人員勾結進行票據欺詐,騙取銀行的資金,成為票據業務風險增大的又一個因素。
二、防範票據業務風險的措施
1、加快《票據法》的修訂進程,強化票據業務的監督管理。在當前我國金融業自律管理能力較弱及內控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防範票據業務風險的有效方法是金融監管機構依法加強監督管理。首先,要盡快補充修訂有關票據法律法規,堵塞現行票據交易法規存在的諸多漏洞,完善法律所應具備的約束和懲罰機制;其次,要加強票據市場的監管力度,充分發揮監管機構的監管作用,對於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以引導和規范承兌和貼現業務活動;第三,要加大執法部門對票據違法犯罪的查處和處罰力度,最大限度減少票據詐騙案件的發生。
2、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有效的內控機制。在票據業務活動中,商業銀行是最重要的環節,如果商業銀行建立了完善的法人結構,注重自身效益和風險控制,作為票據提供者和資金需求者的企業,即使有再強的慾望和可能欺詐銀行的資金,最終也難以如願。將承兌匯票業務列入信貸資產比例管理和授信管理,承兌墊款計入不良貸款之列,強化對臨櫃人員的業務培訓,規范銀行票據業務操作流程等控制票據業務風險的措施都必須以此為前提。也就是說,沒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就不可能形成有效的內控機制,也就難以從根本上控制風險。
3、建立全國性的網路化、電子化票據查詢統計,加強信用秩序建設,防範道德風險。進一步提高商業匯票防偽、防詐的科技含量,規范票據業務中的印章使用標准;通過全國票據聯網,建立新的票據查詢方式;優化票據業務發展的外部環境,建立社會徵信體系,完善社會信用制度,規范社會各經濟主體的信用行為,為銀行全面、真實掌握客戶的信用狀況提供保證。加大對失信企業的聯合制裁力度,發揮銀行同業公會的作用,通過制定同業競爭規則,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防範道德風險。
J. 銀行對票據貼現後的資金去向有管控嗎
有的。貼現之後有個專門的環節就是貼後資金管理,要監控貼現的資金流向是正常、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