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險公司介紹客戶去銀行貸款並搭售高額保險保費是貸款利息的幾倍是否合法
這個保險一般是意外險,就是說萬一貸款人意外身故,保額將給貸款公司,13萬保額的保費一般也就三四百塊錢,再高的話就有點過分了
❷ 最近貸款了一套房子。辦理貸款的時候被某銀行強制搭售保險。不買保險不給你放貸款。後來沒辦法我還是給了
沒個銀行出的購房貸款細則都不一樣,你應該多去幾家銀行去問問,在考慮去哪家銀行去貸款。
❸ 住房貸款搭售保險是否合法
是不合理,這個嘛上次你在貸款的時候不交不行,這一次你不要交了,他們沒有權利這樣做的。
如果他們來硬的,你可以告他們的。不用怕他們~
法律上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條款說明讓你一定得買啊~
而且法律上說買東西強制搭售情節嚴重屬於違法!
支持你!!!!!!!!
❹ 貸款搭售保險違規從哪裡可以看到法規
這叫做強買強賣,屬於不合理的一種經營方式。對貸款者存在了一定的侵害。這屬於商品經營法的范疇。也是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損害。
❺ 做貸款要買保險,請問這屬於搭售產品嗎敬請銀監部過問一下。
尊敬的「用戶名瞎起」網友您好,2012年銀監會發布了銀行業「七不準」從業規范:1、不準以貸轉存(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2、不準存貸掛鉤(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3、不準以貸收費(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4、不準浮利分費(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變相提高利率)5、不準借貸搭售(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產品)6、不準一浮到頂(籠統地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7、不準轉嫁成本(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違反「七不準」規定的任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據有關法律進行處理。您在辦理業務時如發現銀行存在違反「七不準」行為,可向該行上級機構或者監管部門反映具體情況。
❻ 申請銀行貸款銀行能強制買保險嗎
房貸保險全稱個人住房抵押綜合保險或個人抵押貸款房屋綜合保險,是購房者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為防範房貸風險要求貸款人必須購買的保險。此處所指貸款為商業銀行貸款,不含公積金貸款部分。
目前保險市場上的房貸險都含
有新條款,增加了針對被保險人的還貸保證責任,規定還款人在保險期限內因遭受傷害事故導致死亡或傷殘,喪失全部或部分還貸能力,造成連續三個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上約定的還貸責任,保險公司將按規定的比例承擔銀行貸款余額的全部或部分還款。同時,在合同中列出了死亡和不同傷殘等級相應的償付比例。上海市場上目前的房貸保險主要以上海個人住房抵押綜合保險為主,包括了財產責任險和還貸責任險。
還貸責任險這種類似普通人身意外險、又在費率上有所優惠的保障險種,對於那些以房產為最大資產、且又沒有足額人身保障安排的人群來說,不失為一種聰明的選擇。按照貸款多少安排好房貸險,就不會因為自身遭遇各種意外傷害失去還貸能力,而導致所購房產因還不了貸款而被銀行收回。
上海的一些銀行已經不再強制要求貸款客戶購買房貸險,不過從實際支付的費率來看,對於准備買房的人而言,房貸險對於意外保險或者定期壽險而言,可以起到巧妙的替代作用。
房貸險的投保時機,是商業銀行已經和借款人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只差房貸險就可放款的時候。
我覺得個人住房貸款保險最主要的特點在於個人住房貸款保險的受益人不是購房貸款者本人,而是放貸銀行。
買保險不是必須的不過,公積金貸款,都是要求買,這也看你所在城市的公積金貸款的規定了反正商業貸款可以不買保險!
所以:銀行貸款要客戶強制買險不合適!
❼ 銀行強制貸款人購買保險並指定自己為受益人的,是否合法
[案情回放]
江文在某城市工作,為與女友結婚考慮買房。經過調查,江文選定了某房地產公司開發的一套商品房,並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江文與某銀行簽訂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合同約定:江文購買某房地產公司的一套商品房,向該銀行借款20萬元,還款方式為每月償還2000元,期限為10年,江文以該商品房作為抵押,到期無法償還借款,銀行將行使抵押權。在合同簽訂後,江文即向某房地產公司支付了首期房款。
此後,某銀行要求江文為所購置的房屋購買一份財產險,或是購買一定期限的人壽險,銀行為受益人,並由江文支付保險費,否則就將解除與江文簽訂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但江文對銀行的行為明確表示反對。雙方為此發生糾紛。江文遂起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銀行按照雙方簽訂的按揭貸款合同履行合同義務。
[專家點評]
《合同法》第39條第1款規定:「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就本案而言,究竟由江文來支付保險費,還是由銀行來支付保險費,是屬於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自己協商確定,不應強加給貸款人。銀行以格式合同的方式達到這種目的,嚴重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和精神,應當認定銀行的行為無效。
根據《保險法》第39條規定,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因此,在本案中,銀行要求江文購買一定期限的人壽保險,並要求江文指定自己為受益人,違背了《保險法》的規定和精神。
❽ 關於房貸銀行捆綁銷售保險的問題
我也遇到同樣的情況了。喊我買25萬的保險。。。是房總價的一成。。我有這個錢我肯定就給首付了,我還買你的保險。。。樓主最後怎麼處理的?
❾ 銀行貸款搭售保險法院有判例嗎
銀行貸款搭售保險這肯定是不合理的,我覺得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這是銀行從業人員為了自己的業績,而單方面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