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公司可靠嗎有沒有貸款人跟貸款公司合夥詐騙擔保人的事發生
這個是扯不掉的。不會出現擔保公司和貸款人合夥詐騙擔保人的。擔保人主要是貸款人沒有還款能力的時候,擔保人要負還款責任。
『貳』 信用社信貸員和貸款人串通欺騙擔保人,擔保人負什麼責任。
我在今銀行為別人擔保了一筆人,到期後說給他轉貸,結果名字換了另外一個人,另外的人手機一直關機現在錢還還不上,我該什麼債任
『叄』 某銀行與貸款人合夥誘騙擔保人擔保,後貸款人攜款外逃,當地公正解決困難,求高人指點此案如何得到公正處
首先,須確定《保證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公平性;根據《合同法》和《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一方必須證明簽署合同時受到欺騙或者暴力威脅,是非自願簽署合同的,法律才可以宣布合同無效。問題,往往就出在了「非自願」這個定義上,除開暴力脅迫可以有直接證據外,威脅、蒙騙、欺瞞等等其他行為導致的「非自願」,當事人無法提出直接有力的證據。如可確定合同無效,則直接解除擔保責任,如不能確定合同無效,則走第二步。
第二、既然擔保責任不能解除,那麼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人在履行擔保責任,代償欠款後,依法取得原債權,可以以債權人的名義,起訴債務人和其他擔保人,追償債權。如果本案有其他擔保人,你完全可以把你代償的損失,轉嫁給沒有履行擔保責任的其他擔保人。根據對《擔保法》的理解,這種代償——追償——代償的債務傳遞,最終是把責任追究到借款人身上。不過責任是轉嫁了,但是損失能不能得到挽回,還要看被訴人的償還能力和資產情況,也可能贏了官司但拿不回錢。不過還好,中國沒有自然人破產政策,債務的追償是終身的,並且可以被法定繼承人繼承,也就是「父債子償」(前提條件是,繼承人繼承遺產也同時繼承債務,繼承人不繼承遺產也就不繼承債務)。
補充:《擔保法》第三十條規定「主合同當事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2000年9月29日公告的《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四十條規定「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除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的外,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總之一句話,上法院要有證據,就算有證據,法院認不認可還是一說,就算認可了證據,法院是優先保障國家利益,還是優先保障個人利益,這又得一說了,所以,你的責任肯定跑不了,只看是多少的責任罷了。
『肆』 銀行工作人員與貨款人合夥欺騙擔保人怎麼辦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因此,貸款人編造理由騙取貸款,已構成貸款詐騙罪;銀行工作人員合夥欺騙,已構成共同犯罪。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提供法律咨詢。
『伍』 請問各位被信用社信貸員和貸款人合夥騙去做貸款擔保
擔保合同是不能更改的,金額屬於重要文字,不能有任何的修改,因此你說的那種情況根本不存在,如果改了,那個擔保合同就是無效合同了.所以你還擔心什麼呢?你連原來答應的三萬都沒有擔保了.
另外,後面的部分你講的一團糟,我看不懂.
『陸』 如果有證劇證明銀行信貸員與貨款人合夥詐騙擔保人,他們的貸款資料又沒有問題,擔保人是信貸員的親戚,信
牛律師刑辯團隊律師提醒您:您可以先不管信貸員與貸款人構成貸款詐騙罪還是騙取貸款罪,您的第一要做的是找專業律師向法院說明,所謂的擔保人並沒有簽過字,屬於無效擔保,這筆款項與擔保人無關。
『柒』 貸款人和信貸員聯合用虛假合同騙取貸款,擔保人不知情被追還款怎麼辦
你混了兩個概念:(1)保證人和債權人沒約定份額:連帶責任但若有2個保證人,2個保證人與債權人都無約定份額:連帶責任(找他們誰都可以承擔全部)(2)而保證人之間可能約定了份額,保證人A承擔40%B承擔60%,他們之前怎麼約定都沒關系,只要債權人沒同意,就是對債權人連帶責任;但對AB兩個人而言,他們之間的合同對他們有效;A承擔了百分百後,可以找B追償60%;若N個保證人之間沒有約定具體份額,就是平攤的,一個人對債權人承擔了全部後,回頭可以找其他保證人追償
『捌』 借款人和信貸員聯合用假合同騙取貸款,擔保人能起訴信貸員嗎擔保人還該承擔什麼責任
你好,擔保人可以起訴,如果構成貸款詐騙罪,建議及時起訴。
『玖』 銀行信貸員與貸款人合夥欺騙擔保人騙貸一百萬元,錢全讓信貸員用完了,現銀行要拍賣擔保人的房子,擔保人
如果貸款人不能夠履行還款的話,那擔保人就需要履行還款,銀行會在6個月內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催款,如果借款人和擔保人都沒有進行還款,那銀行只能走法律程序進行立案,如果借款人沒有抵押物,那隻能拍賣擔保人的抵押物。
現在你沒有權利起訴借款人,因為你和借款人屬於在同一個案件裡面你們都是被告,你只能等到這個案子結束才可以立案起訴他。
現在你能只能考慮到底是還錢,還是讓法院拍賣你的抵押物,如果抵押物大於欠款,你現在就趕緊想辦法找人,把你的房子進行買賣處理,才能保證你的損失降低到最低。如果你的房子小於欠款額,那你就讓法院去拍賣吧。
人吃一塹長一智,日子還長著呢,別因為這點事去怨天尤人,只怪自己當時沒看好這個人,你現在就等著法院那邊是怎麼辦,案情結束,立即起訴借款人,不能讓這種人逍遙,以後這種事還是別參與,除非直系親屬。
『拾』 被信貸員和借款人合夥詐騙擔保怎麼辦(續貸)
朋友詐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作擔保人,需承擔連帶民事責任,但如果能夠證明自己確實不知情,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詐騙如果屬實,屬於我國刑法規定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詐騙公私財物罪,需承擔刑事責任,同時由於有民事糾紛,還要承擔經濟損失,保證人需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