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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

發布時間:2021-05-14 12:10:35

㈠ 購買農機補貼申請書

2008年12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09年中央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00億元。農業部、財政部12月26日聯合制定並印發了《200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12月31日完成了全國通用類補貼產品選型工作。各省區市的年度補貼產品目錄將於春節前公布。 補貼背景—— 我國2007年耕種機械化相當於日本上世紀70年代水平 100億可直接拉動農民投入540億元 當前,我國正處於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關鍵時刻,農業機械化也到了發展的關鍵階段。目前,我國農業機械化總體水平還很低,2007年底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僅為42.5%,相當於日本上世紀70年代中期、韓國80年代初期水平。 從2004—2008年的補貼實施情況來看,5年間中央財政共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69.7億元,帶動農民投入373億元,拉動農機工業銷售產值443億元,中央投資拉動比例達到1∶5.35。2009年國家投入購機補貼100億元,可直接拉動農民投入近540億元,增加農機工業銷售產值近640億元左右。農機產業鏈條長,對整個機械製造、鋼材生產等也有較大的拉動作用。 補貼標准—— 全國補貼128個品目,各地可增加不超過10個 總體補貼30%,單機補貼限額提高到12萬元 今年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並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含農場職工)、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及取得當地工商登記的奶農專業合作社、奶畜養殖場所辦的生鮮乳收購站和乳品生產企業參股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補貼機具種類由2008年的9大類18小類50個品目擴大到今年的12大類38小類的128個品目。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農產品初加工機械為新增加的補貼種類。 在此基礎上,各地可以在全國補貼的12大類38個小類128個品目外,自行增加不超過10種品目的其它機具列入《非通用類機具補貼目錄》,可使用中央資金進行補貼。用於這10種品目的中央補貼資金不能超過年度下達資金總額的15%。 補貼標准有兩個方面:一是全國總體上繼續執行30%的補貼比例。血防疫區繼續執行「以機代牛」50%的補貼政策,將汶川地震重災區縣補貼比例提高到50%。二是單機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並根據實際需要,將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補貼限額提高到12萬元。 補貼方式—— 要向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只需繳納扣除補貼的差價款,就可提貨 按照現行操作辦法,購機補貼實施區內的農民購買補貼機具時,須通過鄉鎮農機管理機構向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縣級農機主管部門依據優選條件和報名先後確定補貼受益對象。 為保證公平、公正,補貼對象根據申請補貼的先後排序或農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確定。同時也明確了優選條件:一是農機大戶、種糧大戶;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包括農機專業化組織);三是配套購置機具的(購置主機和與其匹配的作業機具);四是列入農業部科技入戶工程的科技示範戶;五是「平安農機」示範戶;六是奶農專業合作社、奶畜養殖場所辦生鮮乳收購站、乳品生產企業參股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 同時,對補貼對象實行公示制,受益者名單、補貼金額等還必須在實施區域內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農民實行差價購機。購機農民只需繳納扣除補貼的差價款,就可提貨。這樣可以減輕農民一次性籌款難度,降低農民的購機成本。 同時,為支持農民購機,國務院明確,允許農民以擬購買的農機具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貸款

㈡ 農業部會加大農業機械補貼力度嗎

農機具購置補貼具體要根據當地政策,和經銷商的優惠程度來定,並不是一個具體的數額。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財政部、農業部於2004年共同啟動實施了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當年安排了補貼資金0.7億元在66個縣實施。此後,中央財政不斷加大投入力度,補貼資金規模連年大幅度增長,實施范圍擴大到全國所有農牧縣和農場。2004年—2009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99.7億元,其中2009年安排130億元,比2008年增加90億元,增長225%。從2009年實施情況看,全年共補貼各類農機具超過343萬台套,受益農戶逾300萬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以來,推動了全國農機總動力快速增長,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持續提高,為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和農民增收,鞏固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發揮了重要作用。流程:1、由符合購機條件購機者填寫書面申請。2、各縣農機局根據購機者填寫的書面申請表將購機者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地址、郵編)、擬購機具情況等相關信息錄入系統,並現場上傳購機者身份證及本人照片至信息系統。3、縣農機局將購機申請信息經網路時時上報省、市農機局進行公示審批(公示期為5天)。4、購機者購機申請經過省、市農機局審核且已過公示期5天後,由縣農機局與購機者列印和簽定已通過審核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協議書。5、購機者將自動生成的申請表的協議編號和身份證號提供給機具銷售商。交機具差價款購機,銷售商出具差價款的正式發票。6、經銷商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系統內錄入購機者身份證號和協議編號,在信息系統錄入購機者購機日期、發票號碼、機具發動機號碼、機具出廠編號及購機正式發票圖片。7、縣農機局審核經銷商錄入的購機相關信息,核實確認購買信息,並列印正式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經購機農戶簽字後,再由省、市農機局對購機信息核實確認(核實期為10天)。8、若省、市農機局對購機情況核實屬實,經銷商可通過購機補貼信息系統向省局提出結算申請並列印結算資料。

㈢ 2008年中國的國家預算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8日表決通過了關於200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批准2008年中央預算。

據新華社3月21日報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8日表決通過了關於200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批准2008年中央預算,全文(1/2)如下:

一、關於200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

2007年,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下,全國各族人民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央各項方針政策和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有關決定、決議,國民經濟保持了增長較快、結構優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態勢,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也比較好。

全國財政收入51304.03億元,比2006年(下同)增加12543.83億元,增長32.4%,完成預算的116.4%。其中:中央本級收入27738.99億元,地方本級收入23565.04億元。全國財政支出49565.4億元,增加9142.67億元,增長22.6%,完成預算的106.6%。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1445.04億元,地方本級支出38120.36億元。

從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看,中央財政收入28589.49億元,增加7345.6億元,增長34.6%,完成預算的117.1%。其中:中央本級收入27738.99億元,地方上解收入850.5億元。中央財政支出29557.49億元,增加6064.64億元,增長25.8%,完成預算的110%。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1445.04億元,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支出18112.45億元。另外,安排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032億元以備以後使用。中央財政赤字2000億元,比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批準的2450億元減少450億元。2007年末中央財政國債余額52074.65億元,控制在年度預算限額53365.53億元以內。

中央財政支出(包括中央本級支出及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支出)執行情況主要是:教育支出1076.35億元,增長76%,完成預算的125.4%;科學技術支出999.99億元,增長26%,完成預算的113.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03.16億元,增長13.7%,完成預算的114.1%;醫療衛生支出664.31億元,增長296.8%,完成預算的212.4%;環境保護支出782.1億元,增長61%,完成預算的164.7%;農林水事務支出1274.49億元,增長43.9%,完成預算的106.2%;工業商業金融等事務(包括安全生產、糧棉油等重要物資儲備、解決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本息等方面的事務)支出2429.16億元,增長41%,完成預算的127.9%;國防支出3482.77億元,增長18.1%,完成預算的100.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23.01億元,增長5%,完成預算的100.4%,其中國內外債務付息993.45億元;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財力性轉移支付支出10924.35億元,增長21.2%,完成預算的108.1%。

從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看,地方財政收入41677.49億元,增加9872.46億元,增長31%,完成預算的114.9%。

其中:地方本級收入23565.04億元,來自中央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的收入18112.45億元。地方財政支出38970.86億元,增加7752.26億元,增長24.8%,完成預算的107.4%。其中:地方本級支出38120.36億元,上解中央支出850.5億元。地方本級支出的36.7%來源於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其中中西部地區本級支出的54.1%來源於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地方財政收支相抵,結轉和結餘2706.63億元(主要是中央和地方財政用超收收入安排的部分尚未執行完需結轉的項目和結余資金)。上述預算執行數在決算編制匯總後,還會有些變化。

2007年預算執行和財政運行主要情況如下:

(一)全國財政收入快速增長

2007年,國民經濟保持平穩快速發展。在此基礎上,各級財政、稅務、海關等部門大力推進依法治稅,積極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全國財政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長。其中,國內增值稅15470.11億元,增長21%,完成預算的108.5%;國內消費稅2206.9億元,增長17%,完成預算的107.4%;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6152.21億元,增長24%,完成預算的109.3%;出口貨物退增值稅、消費稅5635億元,增長15.5%,完成預算的115.5%(賬務上作沖減收入處理);營業稅6581.99億元,增長28.3%,完成預算的113.6%;企業所得稅8769.47億元,增長37.9%,完成預算的120.2%;個人所得稅3185.54億元,增長29.8%,完成預算的110.8%;印花稅2261.76億元,增長500.5%,完成預算的545%;關稅1432.54億元,增長25.5%,完成預算的114.6%;非稅收入5691.04億元,增長22.8%,完成預算的111.2%。

需要說明的是,全國財政收入快速增長主要得益於國民經濟平穩快速發展、結構優化、效益提高和收入征管加強。同時,也有一些特殊性、政策性和一次性增收因素,主要包括:一是證券市場交易活躍和適用稅率提高,證券交易印花稅增收1825.85億元;二是出口退稅政策調整,減少退稅400億元,相應體現為收入增加;三是鐵道運輸企業出售國有資產收入上交196億元,屬於一次性收入;四是石油特別收益金全年徵收501.4億元,增加129.37億元。(2006年只徵收了兩個季度)

全國財政收入比預算超收7239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超收4168億元,主要原因是:國民經濟實際增長速度高於預期目標,特別是與稅收直接相關的工商業增加值、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外貿進出口總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企業實現利潤等實際增長大大高於預期目標,相應的稅收實際收入也高於預算數;年度預算執行中國家根據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需要出台一些新政策,如證券交易印花稅和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相應增加了一部分收入;稅收征管加強,徵收率進一步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和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有關決定、決議要求,並認真研究和吸收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中央財政超收收入除依法增加有關支出外,主要用於辦關系民生的大事、辦建立機制制度的事。

一是根據現行財政體制和制度規定增加安排支出1014億元。其中:增加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和稅收返還667億元,車輛購置稅超收117億元專項用於病險橋梁維修改造等公路建設,鐵道運輸企業國有資產變現收入196億元專項用於鐵路建設,增加科學技術支出29億元。二是改善民生和加強薄弱環節增加安排支出1437億元。其中:農林水事務支出161億元,教育支出210億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44億元,醫療衛生支出313億元,環境保護支出196億元,廉租住房保障補助48億元,公共安全、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3億元,文化支出11億元。三是進一步增強財政經濟運行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安排1717億元。包括:削減財政赤字450億元,解決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歷史欠賬235億元,增加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032億元。2007年中央財政超收收入安排情況,國務院已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二)財政宏觀調控進一步加強

針對經濟運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認真落實加大「三農」投入和轉移支付力度等措施的基礎上,及時完善穩健財政政策有關措施,並與其他政策協調配合,促進了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較大幅度地削減財政赤字,優化中央建設投資結構。財政赤字在年初預算比2006年減少300億元的基礎上,執行中又削減450億元,中央財政赤字2000億元,佔GDP的比重下降到0.8%。中央建設投資規模1344億元,主要用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社會事業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西部大開發等方面。合理把握投資項目預算下達節奏,優先安排重點項目預算資金。

實施緩解流動性過剩的財稅措施。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購買外匯及調整2007年末國債余額限額的決議》,財政部發行15500億元人民幣特別國債用於購買2000億美元外匯,減少了外匯占款,減輕了貨幣政策的操作壓力。將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由20%調減為5%,增加了居民存款收益,降低了因物價上漲對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收益的影響。

調整完善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財稅措施。取消了553項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降低了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商品的出口退稅率。降低了能源資源性產品等511項商品的進口關稅,提高了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等222項商品的出口關稅。調整了加工貿易禁止類和限制類商品范圍,對部分資源性產品、重大技術裝備等實施進口稅收優惠,出台了對鼓勵目錄內產品和技術進口的補貼政策。支持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

強化支持節能減排的財稅措施。中央財政支出235億元,地方也加大了投入力度,支持十大節能工程、中西部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淘汰落後產能等。制定並出台了節能產品強制政府采購政策,將政府優先採購的環境標志產品從856種增加到2823種。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煤層氣的抽采利用和農業節水灌溉;調整部分應稅礦產品資源稅的稅額標准,促進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將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等納入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稅收優惠范圍。穩步推進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全面實施促進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政策。創新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機制。

大力支持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增加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等的投入,加大對公益性科研機構和公益性行業科研的支持力度,支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國家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

推動科研機構管理體制改革。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開展創業風險投資試點,制定實施支持國家大學科技園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科技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

(三)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力度加大

大幅增加涉農補貼資金。中央財政對農民的農資綜合直補支出276億元,增長130%。農機具購置補貼支出20億元,增長233.3%。良種補貼支出66.6億元,增長60.5%。全國糧食直補資金151億元,13個糧食主產省(區)均達到本省(區)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收購小麥579億斤。中央財政支出105.3億元,支持生豬、奶業和油料生產發展,保障市場供應。在六個省(區)開展水稻、小麥等重要農作物保險保費補貼試點。支持350萬農村勞動力進行轉移培訓,在2萬個村開展新型農民科技培訓。

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中央財政支出194.6億元,加強農村「六小」工程建設。支持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支出42億元。推進農業綜合開發,支出115.7億元,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准農田2360萬畝,全年新增糧食生產能力30億公斤,扶持1457個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支出172億元,用於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土地整理以及耕地開發。支出10億元,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農業科技推廣。加強農村商貿流通和市場體系建設支出12.9億元。

支持抗災救災和扶貧開發。針對2007年自然災害比較嚴重的形勢,中央財政及時安排並撥付133億元,地方財政也積極安排資金,有力地支持了抗災救災。加強扶貧開發工作,支出144億元,重點支持中西部貧困地區,並創新工作機制,提高扶貧開發實效。

促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大力支持農村義務教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繼續實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西部地區計劃生育「少生快富」等工程,啟動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試點。

以上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各項支出合計4318億元,增加801億元,增長23%。(需要說明的是,「三農」支出並不是單獨的預算科目。為了便於審議,專門把涉農的各方面支出項目綜合反映在「三農」支出中,因此與以下教育、醫療衛生等相關科目會有所交叉)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進展

推動教育事業發展。中央財政用於教育支出1076.35億元,增長76%。全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對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全部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提供生活補助,提高中小學公用經費和校舍維修經費補助標准,中央財政支出364.8億元,地方財政也相應支出323億元,使1.5億學生和780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受益。支持在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施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實施新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擴大資助比例,提高資助水平,通過助學金等形式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給予資助。

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央財政用於醫療衛生支出664.31億元,增長296.8%。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面擴大到全國86%的縣,參合農民達7.3億人,中央財政補助114億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開始試點,財政對試點城市參保居民按每人每年不低於40元的標准給予補助。

進一步推進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支出34億元。加大公共衛生投入力度,支出96.8億元,重點支持重大疾病防治和社區衛生服務發展。

支持社會保障和就業等工作。中央財政用於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03.16億元,增長13.7%。在全國農村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補助財政困難地區30億元,地方財政也增加了投入。補助160億元,支持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補助65億元。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擴大優撫對象范圍,補助17億元,享受補助的優撫對象達到600多萬人。對受豬肉等食品類價格上漲影響較大的城市低保對象和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大中專學生等給予補貼。對受成品油價格調整影響較大的漁業、計程車司機等行業和群體補貼150億元。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支出51.1億元。安排92戶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補助200億元,安置職工35.7萬人。補助100億元支持解決國有企業職工工資歷史拖欠。支持做好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支出137億元。加大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財政補助238億元,進一步完善失業人員、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中央財政支出383.7億元,支持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京津風沙源治理等林業重點生態工程,進一步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政策。其中,新增11.2億元,用於在現行退耕還林糧食和生活費補助期滿後繼續補助退耕農戶。支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央財政補助15.8億元。

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中央財政安排51億元,各地也相應加大了投入,並制定財政配套措施辦法,明確相關稅費扶持政策,支持各地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

促進文化事業和產業發展。積極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加快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支持實施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和農村電影放映等工程,豐富了農村文化生活。支持我國動漫產業發展。

加強公共服務和公共安全。中央財政支出33億元,支持加強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開展質量抽查打假和專項整治,健全食品安全標准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支出30億元,加強訴訟收費制度改革後法院經費保障。幫助貧困地區政法機關改善執法辦案裝備和解決辦案經費不足,補助74.9億元。

(五)財稅改革穩步推進

轉移支付制度進一步完善。2007年中央財政對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區)的財力性轉移支付達到7092.9億元,增加1933.2億元,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2505億元,促進了地區間財力均衡分配。完善財力性轉移支付測算辦法,建立資源枯竭型城市轉移支付制度。調整完善「三獎一補」政策,增加了對地方調節縣級財力差距和保障重點支出的獎勵,中央財政獎補資金達到340億元,增加105億元,縣鄉財政困難問題得到進一步緩解,全國縣級支出佔地方支出的比例較政策出台前提高了3個百分點。清理整合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從213個壓縮到174個。有關規范財政轉移支付情況國務院已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稅制改革取得重要進展。改革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修訂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運行平穩,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在東北地區試點基礎上,增值稅轉型改革范圍擴大到中部26個老工業基地城市的八個行業。

資源稅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

預算制度改革逐步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開始試行。全面使用新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編制政府預、決算,組織預算執行。部門預算改革不斷深化,支出標准體系繼續完善,開展了實物費用定額和預算支出績效考評試點。所有中央部門及所屬基層預算單位,全國所有省份和計劃單列市本級以及大多數市縣的基層預算單位實施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減少了資金運行的中轉環節。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在10多個省份開始試點,近50個中央部門和絕大多數地方實施了非稅收入收繳改革,保障財政收入及時入庫。政府采購制度不斷健全。「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進一步深化。規范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工作平穩開展。支持企業、金融等改革也取得了成效。

農村綜合改革不斷深化。全國31個省份在不同范圍內進行了農村綜合改革。推進國有農場稅費改革,減輕1856萬農場職工負擔62億元,人均減負332元。中央財政補助60億元,地方也積極籌措資金,開展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試點。穩步實施大湖區農民負擔綜合改革,共減輕大湖區2616萬農民負擔23億元,人均減負89元。

(六)財政管理和監督繼續強化

增加預算編制時間,規范預算編報程序,預算編制管理進一步強化。加強預算執行工作,完善有關制度措施,預算執行效率不斷提高。穩步推行公務卡管理試點。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圓滿完成。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等一批法律法規順利出台。政府會計改革研究不斷深入。新的《企業財務通則》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公布執行。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在上市公司和部分國有企業平穩實施,新的審計准則體系在會計師事務所全面執行。財政監督成效明顯,共查出各種違規違紀資金569億元,挽回損失215億元,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財政管理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作用逐步顯現。國務院對全國人大有關決定、決議和審計報告所提問題和意見高度重視,要求財政部及有關部門自覺接受全國人大、審計和社會監督,切實加強整改。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深入查找原因,認真加以整改。相關情況國務院已報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

2007年是本屆政府任期的最後一年。回顧過去的五年,財政工作呈現新的面貌。

財政實力不斷壯大。2003-2007年,全國財政收入累計約17萬億元,比上一個五年增加10萬億元,年均增長22.1%;全國財政支出累計約17.7萬億元,比上一個五年增加9.6萬億元,年均增長17.6%。

財政宏觀調控作用有效發揮。根據經濟形勢發展變化的需要,由積極的財政政策轉向穩健的財政政策,較大幅度地削減中央財政赤字,及時、有針對性地完善調控措施,促進了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㈣ 2008年中央對農村的政策內容和時間

2008年中央繼續堅持把支持「三農」作為預算安排和財政工作的重點,鞏固、完善和強化各項強農惠農財稅政策,突出加強農業基礎,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央財政安排用於「三農」各項支出合計5625億元,增加1307億元,增長30.3%。
加大對農民的補貼力度。中央財政安排對農民補貼支出1335.9億元,增加253億元,增長23.4%。其中,糧食直補151億元,農資綜合直補482億元,農機具購置補貼40億元,良種補貼70.7億元,農民培訓經費16億元。
大力支持農業生產發展。中央財政安排用於支持農業生產的支出3044.5億元(包括大部分農林水事務支出,列入環境保護科目的退耕還林支出,以及列入中央對地方財力性轉移支付科目的農村稅費改革補助支出等項目),增加441.9億元,增長17%。其中,用於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1022.8億元;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小型病險水庫治理84億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安排127.2億元,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中低產田改造和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定和完善對產糧大縣獎勵政策,安排165億元;落實退耕還林後續政策,安排135億元,用於補助退耕農戶和加強退耕農戶的基本口糧田建設等;健全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制度,安排60.5億元;大力支持扶貧開發,安排167.3億元,創新扶貧開發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先進實用農業技術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同時,完善扶持生豬、奶業、油料生產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適當提高稻穀和小麥最低收購價。
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中央財政安排1245.2億元,增加611.4億元,增長96.5%。其中,支持農村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發展1073.2億元;支持全面建立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90億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62億元。
繼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安排570.4億元,增加205.6億元。從2008年春季學期開始,進一步提高免費教科書補助標准,適當提高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准,提高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水平,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測算單價標准,並對高寒等地區給予特殊照顧。全面落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安排223億元,增加125億元。實施並完善對中西部地區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
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安排253億元,用於全面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用兩年時間將籌資標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財政補助標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助標准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40元。
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中央財政安排150億元,大力支持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並以此為突破口,加強清理化解鄉村債務。探索建立農村公益事業投入新機制。推行減輕農民水費負擔綜合改革試點,逐步解決區域性和行業性農民負擔問題。
多渠道增加「三農」投入。中央和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繼續按規定用於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土地整理和耕地開發等。地方財政也要增加「三農」投入,特別是土地出讓收入要重點向新農村建設傾斜,確保足額支付被征地農民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逐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積極支持建立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並利用以獎代補等手段,調動農民和社會各方面增加投入。

㈤ 農機購置補貼的歷史

從1998年開始,中央財政開始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2000年以前專項名稱為「大中型拖拉機及配套農具更新補貼」,2O01年調整為「農業機械裝備結構調整補助費」,2003年名稱改為「新型農機具購置補貼」,每年為200O萬元。財政部每年對農業部的預算批復都有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和更新農機具的補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扶持農業機械工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規定,各商業銀行要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對農民購買屬於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資源保護、推廣農業新技術、節本增效的新型農機產品,提供信貸支持。同時對農民購買上述農機產品,給予適當補助。《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指出,對農民個人、農場職工、農機專業戶和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機服務組織購置和更新大型農機具給予一定補貼。與此同時,近些年地方財政也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實施購機補貼。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財政部、農業部於2004年共同啟動實施了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當年安排了補貼資金0.7億元在66個縣實施。此後,中央財政不斷加大投入力度,補貼資金規模連年大幅度增長,實施范圍擴大到全國所有農牧縣和農場。2004年—2009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99.7億元,其中2009年安排130億元,比2008年增加90億元,增長225%。
2010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55億元。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范圍已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
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力度進一步加大,中央財政計劃安排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175億元,比2010年增加20億元。
2012年,中央財政年初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00億元,年中追加15億元,總計215億元,比上年增加40億元,增長22.9%。
2004年—2012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744.7億元。
自2012年開始,農業部在全國17個省市開展補貼資金結算級次下放、農民全價購機、選擇部分機具普惠等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方式試點。2013年農業部、財政部將進一步加大試點工作力度,倡導各地試行「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兌付方式。尚未開展該試點的省、自治區、直轄市,2013年要選擇部分市縣開展試點;條件成熟的,也可在全省范圍內試行。2013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額度還會進一步加大,2013年第一批指標比2012年同期第一批130 億高出70 億元,因此可以推算全年補貼資金至少超過250 億元。

㈥ 國家對大型農機具補貼是多少

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

(三)補貼標准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准,不允許對省內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實行差別對待。為防止出現同類機具在不同省(區、市)補貼額差距過大,通用類機具最高補貼額由農業部統一發布。各省農機化主管部門結合本地農機產品市場售價情況進行測算,在不高於最高補貼額的基礎上,負責確定本省通用類農機產品的補貼額。

各省農機化主管部門負責制定非通用類機具分類分檔辦法並確定補貼額。對於部分涉及多省需求的機具分類分檔及補貼額可由相關省協商確定。

一般農機每檔次產品補貼額原則上按不超過該檔產品上年平均銷售價格的30%測算,單機補貼額不超過5萬元;擠奶機械、烘乾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2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式控制設備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25萬元;大型甘蔗收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40萬元;大型棉花採摘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60萬元。

玉米小麥兩用收割機按單獨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麥聯合收割機分別補貼。

㈦ 買農機國家補助多少

農機具購置補貼具體要根據當地政策,和經銷商的優惠程度來定,並不是一個具體的數額。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財政部、農業部於2004年共同啟動實施了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當年安排了補貼資金0.7億元在66個縣實施。此後,中央財政不斷加大投入力度,補貼資金規模連年大幅度增長,實施范圍擴大到全國所有農牧縣和農場。2004年—2009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99.7億元,其中2009年安排130億元,比2008年增加90億元,增長225%。從2009年實施情況看,全年共補貼各類農機具超過343萬台套,受益農戶逾300萬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以來,推動了全國農機總動力快速增長,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持續提高,為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和農民增收,鞏固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發揮了重要作用。
流程:
1、由符合購機條件購機者填寫書面申請。
2、各縣農機局根據購機者填寫的書面申請表將購機者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地址、郵編)、擬購機具情況等相關信息錄入系統,並現場上傳購機者身份證及本人照片至信息系統。
3、縣農機局將購機申請信息經網路時時上報省、市農機局進行公示審批(公示期為5天)。
4、購機者購機申請經過省、市農機局審核且已過公示期5天後,由縣農機局與購機者列印和簽定已通過審核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協議書。
5、購機者將自動生成的申請表的協議編號和身份證號提供給機具銷售商。交機具差價款購機,銷售商出具差價款的正式發票。
6、經銷商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系統內錄入購機者身份證號和協議編號,在信息系統錄入購機者購機日期、發票號碼、機具發動機號碼、機具出廠編號及購機正式發票圖片。
7、縣農機局審核經銷商錄入的購機相關信息,核實確認購買信息,並列印正式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經購機農戶簽字後,再由省、市農機局對購機信息核實確認(核實期為10天)。
8、若省、市農機局對購機情況核實屬實,經銷商可通過購機補貼信息系統向省局提出結算申請並列印結算資料。

㈧ 農機具購置補貼的歷史

根據2004年1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中央財政、省級財政應當分別安排專項資金,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國家支持推廣的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給予補貼。補貼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及時、有效的原則,可以向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發放,也可以採用貼息方式支持金融機構向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提供貸款。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財政部、農業部於2004年共同啟動實施了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當年安排了補貼資金0.7億元在66個縣實施。此後,中央財政不斷加大投入力度,補貼資金規模連年大幅度增長,實施范圍擴大到全國所有農牧縣和農場。2004年—2009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99.7億元,其中2009年安排130億元,比2008年增加90億元,增長225%。從2009年實施情況看,全年共補貼各類農機具超過343萬台套,受益農戶逾300萬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以來,推動了全國農機總動力快速增長,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持續提高,為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和農民增收,鞏固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發揮了重要作用。

㈨ 為落實2008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於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的要求,今年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了農

答案B
本題是對教材基礎知識的考查,考核學生的識記、比較能力。②表述錯誤,生產資料市場的購買次數少;④是服務市場的特點。故選B項。

㈩ 國家農機補貼

農機具購置補貼,又稱農機購置補貼,是指國家對農民個人、農場職工、農機專業戶和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機作業服務組織,購置和更新農業生產所需的農機具給予的補貼,目的是促進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和農業生產效率。
措施
截至2012年8月30日,全國共實施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42.9億元,中央財政第一批補貼資金基本實施完成,補貼農機具405.2萬台(套),受益農戶311.7萬戶。為保證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順利開展,各級農機化、財政主管部門按照「早、快、嚴、細、實」的總體要求,盡早啟動,加快實施,精心部署,規范操作,嚴格監管,主要開展了六方面工作:

動員部署 盡早實施
1月6日,農、財兩部辦公廳聯合印發《2012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發布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月14日,農業部召開了全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會議,總結近年來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成效、做法和經驗,部署全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工作和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與各省(區、市、兵團、農墾)農機化主管部門一把手簽訂落實農機購置補貼責任書,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全責、工作人員直接負責」的責任機制,做到目標到崗、責任到人。

完善機制 規范管理
農業部印發《2012年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對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啟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推動黨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農業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嚴懲不法產銷企業,切實維護農民和誠信企業的合法權益。

認真審核 嚴格把關
組織認真審核省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對與政策文件規定和農財兩部要求不符的,及時提出,全面整改,從源頭上嚴把政策實施關。農、財兩部及時對各省上報的補貼操作試點方案進行批復,已聯合批復山東、江蘇、浙江、湖南、甘肅、廣西等17個省(區、市)全價購機後憑發票申領補貼及結算級次下放等試點方案。

強化宣傳 擴大影響
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在中央媒體上發布了農機購置補貼答記者問,聯合編印了13.6萬份《農機購置補貼申請程序圖》免費發放到基層。各地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開展補貼政策宣傳,進一步提高廣大農民群眾對政策的知曉率,增強政策的透明度,擴大政策的影響力。

加強督查 確保成效
農業部印發《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方案》,從4月上旬開始,聯合成立8個督導組,分赴遼寧、吉林、黑龍江(含墾區)、江蘇、湖南、四川、浙江、安徽、江西、湖北、甘肅、廣西、新疆、寧波等14個省份開展春季督查,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督促徹底整改,規范政策實施。赴湖南、四川、江蘇等省開展創新試點情況調研,為進一步完善補貼操作運行機制提供依據。7月,農業部召開農機購置補貼春季督導檢查匯報會,張桃林副部長、朱保成組長出席並講話,對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開展核查 嚴懲違規
堅決果斷嚴厲地查處農機購置補貼過程中暴露出的違法違規問題。近期,農業部依據浙江省農機局查實情況,在全國范圍內取消了新鄉市傻瓜農牧發展有限公司所有產品補貼資格。同時,督促各地嚴厲查處了一批違規產銷企業。如,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對參與違規操作、行賄的9家經銷商、5家農機生產企業予以嚴厲處罰;新疆農機局在查實基礎上,永久取消了新疆吉峰聚力公司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對不法企業起到了警示震懾作用。
中央財政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已經下達,為進一步加快補貼工作進度,盡快將補貼實惠落實到農民手中,確保補貼機具在重要農時農業生產中發揮主力軍作用,農業部於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和結算進度的通知》,要求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密切配合,切實提高又好又快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扎實抓好補貼實施各項工作。要在規范、廉潔實施的基礎上,把加快實施和結算進度作為當前農機購置補貼的重要任務,原則上全年補貼資金應於11月15日前實施完成,全年中央財政資金結算最晚於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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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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