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學生貸款怎麼辦理
一、步驟:
第一步:申請。畢業生持各類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請。
第二步:初審。由市人事局負責小額貸款貸前審核,對畢業生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及貸款申請項目是否屬於小額貸款財政貼息微利項目進行審核並出具推薦表,同時,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畢業生進行創業能力評估
第三步:復審。由區縣(市)人事局復審,報送到本區縣(市)擔保機構審核。
第四步:擔保。擔保機構對貸款申請人的擔保申請及所提供的反擔保措施進行審核。
第五步:審批。由經辦銀行聯合區縣(市)人事局和擔保機構,共同對貸款項目進行評審,負責對貸款申請進行最後的審定。經審定同意貸款的,由經辦銀行與擔保機構簽訂擔保合同,同時與貸款申請人簽訂貸款合同。
第六步:放貸。高校畢業生(含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研究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批准經營日起,1年內免交個體戶登記注冊費、個體戶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規企業,只需到所在區縣街道進行登記,即可免稅3年。
二、需要准備的材料:
1.《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審批表》;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到證;
5.一寸照片兩張;
6.本人檔案需移交到人事局畢業辦。
㈡ 大學生助學貸款怎樣辦理
去學校申請辦理。
㈢ 大學生在學校能申請貸款嗎
專科本科都可以的,一般你收到錄取通知書,裡面還會有其他關於學校和關於貸款的各種資料,到時候可以認真看一下,然後看不明白的可以上網查,也可以打電話去學校招生辦問一下
㈣ 大學生助學貸款怎麼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一、大學生助學貸款需要的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誠實可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成績較好,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5、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以及學校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承諾正確使用所貸款項並按規定履行還貸義務,並在貸款銀行開立活期賬戶。
6、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交的資料:
1、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必要資料(一般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街道或鄉級以上的困難證明、擔保人的擔保書及本人的現實表現等);
2、承諾有關還貸的責任條款;
3、提供還貸擔保人。
三、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
1、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准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2、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3、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4、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5、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6、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4)大學生怎樣在學校貸款擴展閱讀:
常用的大學生助學貸款一般有兩類: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的大學生助學貸款重要組成部分。
㈤ 大學生如何貸款讀書
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簡介
1、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不含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專科學生等發放的,用於支付其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並由中央或地方財政給予利息補貼的人民幣貸款。
2、國家助學貸款的對象
國家助學貸款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專科學生。
3、借款人的具體條件
1)本人及其家庭經濟困難,以至於影響到正常的學習生活;
2)具有合法居民身份證件及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
3)有學生家長或老師一人和同班同學一人,共兩名見證人,借款人之間不允許相互見證;
4)年齡未滿18周歲的應取得其監護人同意;
5)遵紀守法,品德優良,能正常完成學業;
6)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4、貸款額度
國家助學貸款的貸款額度包括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每學年最高不能超過6000元(含)。
5、貸款期限
國家助學貸款期限最長為8年(含8年),同時,期限的設定必須限定在借款人能夠在畢業後4年內還清貸款本息之內。
6、貸款利率
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不上浮。
7、貸款的發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借款人一次申請、經辦行一次審批、單戶核算、分次發放的方式。其中,學費和住宿費貸款採用按學年(期)發放,直接劃入借款人所在學校在農村信用社開立的賬戶上;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劃入借款人在農村信用社開立的個人賬戶上。生活費原則上一年按10個月發放,每年的寒、暑假期(即2月、8月)不發放貸款。
8、借款人應提供的資料
借款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時,應填寫《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並提供下列資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2)見證人有效身份證件、工作證或學生證的原件、復印件;
3)農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資料。
9、貸款償還的規定
1)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在校期間按季或按月歸還貸款利息,本金可在畢業後按還款計劃分次歸還。
3)農村信用社根據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還款日期,從約定的還款賬戶中扣收。若還款賬戶被凍結、掛失,借款人應填寫《變更委託扣款賬戶申請書》,重新提供還款賬戶。
4)借款人提前償還貸款,利息按照貸款賬戶當時執行的貸款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5)借款人本科畢業後直接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學位需要延長貸款期限的,應在畢業前一個月向經辦行提出延長貸款期限的申請,辦理借款合同變更手續。延長期限後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八年(含八年),延期後的利率按原貸款期限加延期期限確定。
㈥ 在校大學生怎樣貸款,具體怎麼操作
年滿18歲的在讀高校學生;需由直接授課教師做見證人;由學校做貸款介紹人;其他合作銀行具體要求.
辦理貸款業務,請進入我的網路空間填寫申請表,提交過後我們會在當天審核您的申請(周六周日除外)。在沒有收到貸款之前無需交納任何費用。
㈦ 學校里助學貸款怎麼辦理,有些什麼條件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國家開發銀行為經濟貧困的大學生提供的助學貸款。只要獲內得了國家認容可的高校錄取通知書,且滿足國家對貧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請辦理。
1、提出貸款申請。符合條件的學生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去後找到「貸款申請」,點「新增」,填寫信息後導出並列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
2、資格審查。如果是首次申請貸款,則需要帶著申請表前往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如果是續貸則不需要再次審查,直接前往縣級資助中心即可辦理續貸手續。
3、簽訂貸款合同。蓋完章之後,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攜帶相關材料同時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貸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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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大學生怎樣貸款
為了資助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完成學業,1999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聯合作出了《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決定向家境貧困的學生提供國家財政貼息的助學貸款,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沈陽、西安、南京等市進行試點,待條件成熟後再逐步推廣。這一政策出台後,很多考生和考生家長都非常想了解相關的詳細情況,下面就對貸款的申請條件,申請程序,回收方式及目前開辦的情況作一介紹。
一、如何申請助學貸款
1.申請條件國家助學貸款的適用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在經濟上確有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同時申請貸款的學生還應具備以下條件: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③學習成績較好;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⑤誠實守信;⑥能提供符合銀行要求的擔保;⑦在工商銀行開立活期儲蓄財產;⑧符合《中國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試行辦法》中規定的其它條件。
2.申請程序申請貸款的學生,應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提出貸款申請(貸款申請應直接向所在學校有關部門提出,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的個人貸款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承諾書等有關材料,並如實填寫。學校根據在校生的困難情況和國家確定的貸款額度,對申請貸款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送經辦銀行審核批准後,由銀行與學生簽定貸款合同,對於一些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而又無法提供擔保的學生,可以申請特困生貸款,由學校報請學生貸款管理部門批准後,由經辦銀行按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申請貸款的學生還必須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和同意當事人借貸的書面證明)
②提供家庭主要成員收入證明或其它渠道取得收入的證明材料。
③採用自然人保證擔保的,須提供保證人人戶口簿、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工作單位、聯系方式、收入證明材料和同意為借款人擔保的證明:採用企業法人保證擔保的,須提供保證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上年度的近期財務報表以及同意為借款人擔保的證明;採用質押擔保的,須提供質物清單,質物;採用抵押擔保的,須提供抵押物清單和抵押物權屬證明等資料。
二、貸款金額及回收
助學貸款的金額是依據以下公式確定的:學生貸款金額=所在學校收取的學費+所在城市規定的基本生活費-個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會等其它方面資助的收入)。其中,學費的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的學費收取標准,生活費的貸款金額不超過學校所在地區的基本生活費標准。由於各學校學費收取標准和各地區基本生活費標准不同,學生貸款的最高數額也不完全相同,一般情況下,每年助學貸款的上限為8000元。
國家助學貸款的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學生所借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的50%由國家財政貼息,50%由借款學生個人負擔。
借款學生和經辦銀行應在簽訂借款合同時約定還款方式和還款時間。分次還款的順序應為先借款項先還,逐一排序。還款方式為按季分期還本利息。還款時間最遲在畢業後第一年開始,畢業後4年內還清。應由借款學生個人承擔的貸款利息50%部分實行"利隨本清",歸還貸款本金的同時,支付同期貸款利息。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協商後可以一次性或分期提前償還貸款本息。還貸時,借款學生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將貸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開設的活期儲蓄賬戶內,經辦銀行在約定的還款日主動從賬戶中扣收。如借款學生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經辦銀行將向借款學生發出催款通知書,依法追究違約責任,並計收罰息。
借款學生畢業前應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並根據經辦銀行的要求重新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貸款擔保方式是保證擔保的,如借款人已明確離校後去向,應向貸款銀行遞交其接收單位出具的《保證協助中國工商銀行按期催收國家助學貸款承諾書》,由接收單位負責協助按期催收貸款。如借款人辦理確認手續或提交上述材料的,學校可暫緩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借款學生的貸款金額一經確定之後,在貸款期限內一般保持不變。中途要求中止貸款,借款學生可通過學校向經辦銀行申請中止貸款發放。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追加貸款金額的,可另行辦理追加貸款及擔保手續。
如學生在借款期間需要轉學的,由所在學校和經辦銀行與待轉入學校和相應經辦銀行辦理好該學生貸款的債務劃轉手續後,或者在該學生還清借款本息後,所在學校才能辦理有關轉學手續。
同時,借款學生在使用貸款期間,如違反經辦銀行有關規定、借款人有違法違紀行為,借款人中途輟學、退學、被學校開除、被取消學籍或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等,經辦銀行可停止發放貸款,並可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在規定時間內償還全部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