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賣方,買方申請按揭買房,沒看見銀行同貸函只是電話通知擔保公司審批過了。能過戶嗎
如果是按揭的話,過戶的時候需要提供銀行出具的承諾函(就是你說的貸款審批通知書),因為買賣合同上有註明交易方式,按揭方式的相關資料裡面就一定要有這個,明確表明了貸款已經通過才可以過戶的。
如果銀行沒有審批完成,是出不了承諾函的,
另外,過戶的時候一般銀行人員是不會去的,抵押的時候才會去
你的情況怕出現過了戶以後貸款沒有通過審批,這樣會有一定風險,不過你們在中介處簽的合同也具有相關法律效力的。
Ⅱ 一般都是約定貸款批下來多少天去過戶的
一般是15天左右
過戶程序一般如下:
1、選中房產並且簽訂購買合同;
2、向銀行申請貸款,但是銀行目前暫時還不受理個人直接申請的二手房貸款,需要先通過中介公司或者擔保公司來申請(具體的可以咨詢當地銀行);
3、提交相關資料,一般來說需要: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者未婚證明)、收入證明蓋單位財務章、開具收入證明的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有些銀行還需要提供申請人的學歷證明、資產證明(存單、有價證卷、汽車、房產)、職稱證明等等;
4、銀行會指派律師與貸款申請人談話,告知相關權利義務、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5、銀行指派評估師對貸款申請人購買的房產進行評估,以確定貸款金額(一般要低於實際成交價格);
6、律師提交《法律意見書》,評估師提交《評估報告》,銀行依據以上資料審核申請人資信,確定是否提供貸款以及所提供貸款的金額;
7、銀行確定可以提供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在過戶當天或者買賣雙方合同約定的時間購買方向出售方提交收付款;
8、過戶之後,銀行見到他項權力證或者抵押登記之後或者依據銀行規定的其他時間,銀行將貸款部分劃轉給出售方,購買方開始償還月供。
Ⅲ 我買二手房,現在過戶了,銀行貸款也放了,擔保公司打電話說我的房產證也下來了,我什麼時候交契稅呢
契稅肯定是中介公司已經交完了,契稅是過戶前交的,不交契稅房產證是不可能下來的!
Ⅳ 過戶問題,貸款審批過了,是不是過完戶就可以拿
賣房收錢是分來三次,簽買賣合同收定金自,然後買方去申請貸款,賣方要簽名同意和提供收款帳號。銀行審批完後就可以去房管局申請過戶,叫做遞件,遞件完成後即時要買方支付首期樓款,然後買方繳稅過戶,過完戶後有些銀行是憑買方繳稅的單據再通過擔保公司擔保有可以在3-5個工作日內放款給賣方,(一般找按揭公司辦都是這樣,叫做完稅放款)有些銀行是要等出了買方的新房產證後3-5個工作日才放款,(現在比較少出新證放款的)有些銀行是要等買方的新房產證去做完抵押才放款的。(時間比較長,一般都不會有這種情況出現,只有公積金貸款才是這個程序),過戶後只需等銀行放款就可以了。業主不需要做什麼事了。但有一點要提醒,先不要交樓,如果你交了樓給買方,也許他會故意讓銀行拖延放款時間和速度。
Ⅳ 找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的款已經批下來了。但是沒有到自己的帳戶,不想用了,早就給他們說了,但是他們還沒
你這種情況應該先打電話去問銀行,是否有放款。
另外雖然是找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的,但是銀行只會向和銀行簽合同的人及銀行卡打款,錢是不會放給擔保公司的,所以先確認銀行是否有放款,如果沒有就影響不大,如果確定是有放款,你肯定需要知道為什麼款沒有放到你自己的卡上,為什麼會打給擔保公司。是否是被騙了?如果打款但是你沒有收到那就導致你要背負這筆貸款。如果確定銀行放款且款項沒有在自己的銀行卡,建議採取法律手段解決。
Ⅵ 購買二手房,先做按揭貸款,然後放款到擔保公司,然後辦理契稅過戶手續,然後房東收款,然後和銀行人員一
最後的抵押是銀行同意給你辦理購房貸款了做的抵押啊,就是銀行給你借錢了,你把房子抵押給他。
Ⅶ 擔保公司通知買賣雙方去房管局過戶了,是不是公積金貸款銀行已經發放了過戶有時間限制嗎
通知過戶是說銀行貸款審批已經通過,先去過戶,新的產證下來後,銀行才會放款給上家。銀行貸款審批後,兩個月內要去過戶的。
Ⅷ 前段時間買房去農業銀行貸款32萬,過了半月銀行打電話通知我貸款都批下來了,我們都開始辦手續,等過戶
你手上沒有 貸款承諾函嗎?銀行審批貸款通過是要給買家貸款承諾函的,如果承諾函上面是寫著30萬,那就是屬於你自己沒看清,自己想辦法補齊款項。如果寫著32萬,那就跟你沒關系
Ⅸ 貸款批下來,可是中介說要過戶,才可以放款,這是不是真的。
中介沒有騙來人。
辦理住房貸款按揭源,是需要辦理過戶之後,有買家憑他名義的新房產證到銀行去辦理,銀行才會放款。
你不放心,不要緊,首先你們雙方和中介簽署有合同,約定了各自權利義務。你可以到銀行咨詢一下,是不是我說的那樣。
Ⅹ 房子有抵押貸款 通過擔保公司解押 先過戶 後首付 有什麼風險 首付是給房東的
二手房交易的風險有哪些
1.其買家要保證首期款通過獨立的第三方進行監管,避免資金風險。用首期款為賣家贖樓更是險上加險。
2.那倘若放款書沒有提前簽字,賣家在買家過戶完畢之後要及時催促解凍首期款,避免「人走茶涼」。
3.在當下樓價上漲,買家如想防止賣家毀約不賣,可交足額定金或約定高額違約金,提高違約成本。但定金或違約金不得高於成交金額的20%;
4.賣家有可能以定金在監管未拿到手為由毀約賣樓,所以預約買賣合同中應註明「交由第三方監管即視為賣方收訖」;
5.為避免交樓前業主存在拖欠費用等現象,你需要簽一份交房保證金協議,約定從定金中扣除1萬元左右的保證金。在查驗傢具、電器完好,水電、物管等費用繳清,鑰匙交接完畢之後,再退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