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有貸款法人簽了字,後來法人換了,請問貸款還和以前法人走責任嗎
貸款應該和前法人代表沒有關系了,但他簽字的貸款合同依然有效。
⑵ 公司法人變更後,該公司在銀行的所有貸款和原來的法人還有關系嗎
1.企業貸款企業還,法人只是企業的法定代人,不會讓法人個人歸還。與前任法人也沒有關系。但法人代表的是企業,銀行可以找法人。企業如有事故,法人也受限。
2.第二年貸款,法人可定得簽字;
3.不想做法人,可以去工商部門辦理變更。
⑶ 企業法人以公司名義貸款,公司變更法人後以前的法人還有償還貸款的義務嗎
沒有償還義務。如果擔保時已經和對方簽訂合同並註明以個人名義承擔擔保責任的,那麼依然需要繼續履行擔保責任。
根據《公司法》
如果公司的損失是由於法定代表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在公司對外承擔相關責任後,公司也有權就其損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賠償。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變更法人代表後前法人代表代表公司所負債務仍需承擔
以公司名義貸款屬於公司債務,法人、公司名稱等信息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債務的承擔,與個人沒有直接關系,仍由公司承擔償還責任。
變更法人代表在後,前法人代表的債務應由公司承擔,因此判決房地產公司應向馮某清償債務。
所以若公司名義貸款,更換法人不影響還款,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債務不是法人來承擔的,是公司來承擔,法人只是處理債務問題。如果法人不是股東,那法人沒有直接的利益損失。
(3)公司貸款更換法人後擴展閱讀:
企業法人具有以下特徵:
(一)具備企業法人的法定條件,經核准登記成立
(二)向社會提供產品或服務,並以營利為目的
(三)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四)可並購其他法人
(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企業法人的這種獨立資格的意義在於:
一是獨立於自己的主管部門,企業和主管部門之間是兩個完全平等的主體,不是隸屬關系,雙方只能按照等價有償自願互利的原則形成民事法律關系;
二是獨立於企業成員,即企業法人與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互相分離,各自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三是獨立的財產權利,從而使企業法人能獨立的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四是獨立的財產責任,即企業法人的民事責任以企業自有的財產獨立承擔,同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的財產無關。
⑷ 公司有貸款,可以變更法人嗎
⑸ 企業貸款後法人能變更嗎
企業貸款後法人能變更嗎?據小編了解,法人是指特定的社會組織,如作為企業法人的公司,稱呼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為法人是錯誤的。
法人是擬制的人,它必須通過自然人來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產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夠代表法人的人,因此又稱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長或者執行董事。
以公司名義貸款,並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即可。對於企業貸款後法人能變更嗎來說,貸款後,法人代表是可以變更的。
企業法人變更須提供一些資料。
1、企業法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4、主管部門出具的原企業法人的免職證明、新企業法人的任職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企業法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企業貸款辦理過程中,如果企業法人變更了,需要按照規定辦理相關的手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⑹ 公司法人變更後其先前債務由誰承擔,公司法
公司法人變更後其先前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法人承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如下:
1、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 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 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2、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6)公司貸款更換法人後擴展閱讀
1、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包括變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債權債務應該由變更後的公司全部承擔,不需要另行說明。如果確實需要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的,也只要說明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單位承擔其債權債務。
2、若公司名義貸款,更換法人不影響還款,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債務不是法人來承擔的,是公司來承擔,法人只是處理債務問題。如果法人不是股東,那法人沒有直接的利益損失。
3、如果新法人是股東,也就是公司是轉讓過來的,但股權轉讓是協議是有規則的,如果原股東債務沒有告訴新股東,那按規定是可以追究原股東的責任!在公司法人轉讓前務必弄清楚債務清償的事情,並有協議劃分原股東的債務清償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⑺ 公司名義貸款,法人變更後,之前的貸款和我有關嗎
公司名義貸款,換了法人又如何?這筆貸款是這個公司貸的!
更換法人的時候就應該把這筆貸款結算清楚。
⑻ 企業法人變更後,是否需要償還之前的貸款
企業變更後,需要償還之前的貸款。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後,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借款,企業也可能會承擔償還責任。
2015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明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所借款項實際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企業應承擔償還責任。故企業在該情形下以其不是借款人為由抗辯,法院不會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出借人、企業或者其股東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於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出借人請求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若是當B僅僅是法定代表人(僅僅是為老闆打工的)的時候,以公司的名義向銀行貸款了。當B不再是法定代表人的時候,不需要承擔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訂立借款合同,出借人主張所借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並請求企業償還該筆借款的,出借人應承擔舉證責任;
(2)只要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借貸合同上以法定代表人身份簽字,即對企業發生效力,公司印章真偽不影響企業應承擔的債務清償責任;
(3)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簽訂借貸合同,且所借款項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只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承擔還款責任。
⑼ 更換法人後的銀行貸款由誰來償還
第一個問題:你妹妹要對銀行承擔還貸款責任,因為房子是她買的。如果不還會被銀行當被告,由法院判決。 第二個問題:銀行要追究;第三個問題:開發商不能向你妹妹等人追溯回款項。第四個問題:要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若不肯辦理,可辦辭職。 你妹妹好象上圈套了。在單位辦事情身不由己,也難怪,以後看清楚了再簽名,是要負責任的。房子還在是保值的,一般不會太吃虧,最多房子抵押就是了。你現在證據不是很多,要勝的話,就要多找熟人啦。遇到這事情,只有努力爭取達到損失最小的結果。 當然不用啦,告他去,傻瓜 我認為你妹妹完全可以去和公司打官司,因為她和公司簽的購房合同中,購房款明顯高於當時的價格,不是有內幕誰要,這就是證據. 法律上不好說.. 道義上不用. 不用 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她不是法人代表,只是一名辦事人員。 銀行借款是有責任的,銀行只認借款人,好到有抵押房抵押;開發商房款會找到你妹妹,但與你妹妹關系不大.可起訴公司. 以靜置動,最好當作什麼都不有發生,不要自己亂了方陣. NO 法律責任是跑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