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資金 > 2013年保障房融資財政性資金結構

2013年保障房融資財政性資金結構

發布時間:2021-05-20 03:56:06

Ⅰ 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內容

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綜〔201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部署和近期目標要求,為進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資金使用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切實落實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
按照現行規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實行「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截至目前,2010年中央安排的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均已下達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有關地區)。同時,今年中央財政已追加下達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重點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有關地區要將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盡快分配下達到市、縣或師、團場。各市、縣或師、團場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資金來源渠道,切實落實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將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與省級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以及市、縣或師、團場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統籌安排,盡快落實到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和符合保障性安居工程條件的家庭,確保不因資金不落實、不到位而影響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
二、允許土地出讓凈收益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為切實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從2010年起,各地在確保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將現行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不低於10%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包括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向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發放租賃補貼。從土地出讓凈收益安排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支出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2類「城鄉社區事務」08款「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11項「公共租賃住房支出」科目。
三、允許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扣除計提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後,作為建設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從2010年起,各地在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以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安排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支出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2類「城鄉社區事務」07款「政府住房基金支出」04項「公共租賃住房支出」科目。
四、提高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使用效率
按照現行規定,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在優先滿足發放租賃補貼的前提下,可用於購買、改建或租賃廉租住房支出。其中,購買廉租住房可以購買舊房,也可以購買新房。為了進一步提高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使用效率,省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進一步明確本地區年度購買、改建或租賃廉租住房任務。2010年各地購買、改建或租賃廉租住房任務數,為當年省級人民政府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簽訂的目標責任書確認的新增廉租住房套數,扣除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下達新建廉租住房套數之後的套數。2010年中央財政補助相關地區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具體任務數詳見附件。省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將2010年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任務數分解下達到市、縣或師、團場,並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按期完成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任務。從2011年開始,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分配下達有關地區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時,不僅要考慮該地區當年租賃補貼任務完成情況,還要考慮該地區當年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任務完成情況。在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可以將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用於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五、利用貸款貼息引導社會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為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和社會機構投資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和運營公共租賃住房的積極性,降低社會資金投資公共租賃住房的融資成本,各地可以採取貼息方式,支持市場主體和社會機構從商業銀行融資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各級人民政府安排的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包括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均可用於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貸款貼息。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幅度、年限等管理辦法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六、加強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支兩條線」管理
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租金收入專項用於償還公共租賃住房貸款,以及公共租賃住房的維護、管理等支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繳庫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03類「非稅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43項「政府住房基金收入」04目「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科目;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2類「城鄉社區事務」07款「政府住房基金支出」04項「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支出」科目。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具體繳庫辦法,按照地方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市縣財政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租金收入及時足額繳庫,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預算執行進度
各地要按照簽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責任書,積極開展各項工作,切實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審批,盡快開工建設並形成實物工作量,根據工作進度及時撥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要在核實底數的基礎上,盡快將租賃補貼資金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同時,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預算執行進度,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完成率,確保當年本地區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如期完成。對於超計劃完成當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的地區,中央在分配下達下一年度相關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時,將給予適當的資金傾斜和獎勵。各地要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擠占和挪作他用。
附件:2010年中央財政補助相關地區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任務

Ⅱ 2017年保障性住房需要多少錢

據中華調研網了解到2016年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左右,這是政府對人民作出的承諾,要全力完成。作為我國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核心措施,國家對保障房政策的再次強調被市場看好。31日在股票市場,新華聯、招商地產、中天城投等多隻涉及保障房概念的股票漲幅明顯。從保障房建設資金的來源看,其主要來源於中央政府的財政撥款、地方政府的土地受讓收入、銀行貸款、地方政府發債以及其他社會融資渠道。雖然近年來我國多次強調引民間資本進入保障房建設領域,但從數據來看,銀行等傳統資金來源渠道依然是保障房建設的主要融資通道。近年來商業銀行對保障房建設的信貸投入規模以及增長幅度顯示:商業銀行支持保障房建設的力度始終在加大。據工行提供的數據,自2016年以來,工行通過發放貸款和承銷保障性住房私募債等多種方式,已累計向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了超過750億元的資金支持。建行的數據是,截至2016年末,保障性住房項目開發貸款余額590.80億元,增幅達129.62%;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超過1.5萬億元,新增2157.83億元。

Ⅲ 某縣政府2011年投資0.5億元用於保障性房建設,計劃到2013年投資保障性房建設的資金為0.98億元.如果從201

設這兩年中投入資金的平均年增長率是x,由題意得:
0.5(1+x)2=0.98,
解得:x1=40%x2=-2.4(不合題意捨去).
答:這兩年中投入資金的平均年增長率約是40%.
故選:B.

Ⅳ 2013住房金融政策調整後房地產企業的投融資環境分析

2013年住房金融政策主要是國五條。

國五條的具體內容為:

(一)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並嚴格執行准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

(五)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


國五條主要是針對之前的限購政策的一個加強版本。最後對房地產企業投融資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對市場的沖擊,導致一些市場擔憂房地產的去化速度減緩,銀行對實力不雄厚,項目位置較差的房地產項目公司停止貸款

  2. 不良貸款率有升高的趨勢,金融機構做房地產貸款的以保兌付為主,三四線城市的房地產市場不願意去涉及。

  3. 對房地產支柱行業的打壓,使得投資者對市場有一定的擔憂,導致股市下跌的原因之一,房地產上市公司通過股票市場融資難度加大。

  4. 機會:大吃小的機會開始顯現,大的地產商仍舊有銀行信託等機構支持,小的地產商由於融資渠道不通暢,導致資金鏈容易斷裂,會被大的地產商並購。

  5. 一二線城市好地段的項目,目前融資還是順暢,但由於金融機構都集中在這類項目上,因此競爭激烈,使得這一類項目融資成本降低。

Ⅳ 李莉:如何保證保障房資金來源

「加強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給」是2010年以來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主要措施之一,中央最初提出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隨後規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十二五』期間,全國建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萬套,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左右」。其中,2011年全國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根據住建部估算,年度投資大約1.3萬億。如此龐大的資金靠什麼支撐? 國際經驗表明,政府財政是保障房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美國在20世紀60年代以前建設保障房的資金全部由政府承擔,後來美國政府開始鼓勵開發商進入保障房建設領域,盡管有數據顯示1970-1985年美國97%以上的建設資金來自於私人機構,但是當時美國政府對建設保障房的開發商和中低收入租房者實行的減免稅收、租金補償、貼息等政策其實也是間接的政府財政支出。此外,1970年保障房建設比較成功的英國政府投入保障房建設的資金占所有資金的48.6%。但是,靠政府財政解決保障房建設無疑會擠占其他資源的建設資金,因此,部分市場融資也是保障性住房資金不可或缺的重要來源,二者之間合理的配比是保障性住房成功的關鍵。 2011年我國保障房建設所需資金1.3萬億,據住建部介紹,政府財政提供5000億(1600億用於棚戶區改造,3400億用於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設),其中中央政府補助1030億,地方政府提供3970億,剩餘8000億由社會機構、保障對象及所在企業籌集(經濟適用房建設所需4600億由社會機構通過市場運作解決,用於棚戶區改造的3400億由工礦企業和職工籌集),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支出占所有投入資金的38.5%,雖然略低於1970年英國政府財政支出的佔比,但也是保障房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在政府財政和市場融資的配比相對合理。 筆者認為,與地方財政提供的近4000億保障房資金相比,由社會機構通過市場解決的近8000億資金相對較容易。目前,央企被勒令退出房地產市場,社會機構出於對房地產市場在空前嚴厲調控下未來走勢不確定、投資風險加大的考慮,紛紛轉向保障房投資,況且保障房的土地成本較低、建設和安居成本固定、消費群體龐大,而且收益可以預見,不僅一些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等機構有意投資保障房建設,而且以民間資本投資為主的保障房建設投資基金近期也浮出水面。此外,我們還可以借鑒國際上通過金融創新吸引社會資金進入保障房建設的經驗:一是以美國為代表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不僅可以通過住房抵押貸款的二級市場籌集住房資金,而且能夠解決一級市場「存短貸長」的矛盾。二是以英國、德國為代表的「先存後貸」合同儲蓄模式,潛在購房者要得到住房儲蓄銀行的購房貸款,必須在該銀行存足相應款項,而這些存款可以為保障房建設提供資金。三是以法國、新加坡為代表的住房基金模式,企業職工將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存入國家住房基金管理處,部分專項資金用於保障房建設。 所以相對而言,地方政府提供近4000億用於保障房建設的資金壓力更大。盡管國家規定了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設資金的「紅線」——至少10%的土地出讓金,但是地方財政資金的缺口仍然很大。如果按照房地產市場比較繁榮的2010年土地出讓金2.9萬億計算,計提用於保障房的資金僅2900億,存在1000多億的資金缺口,更何況在房地產市場調控愈演愈烈的2011年,土地流拍情況屢屢發生,土地出讓金的規模或將下降,地方財政用於保障房資金的缺口如何彌補?筆者認為,在全國范圍內開征房產稅不但能夠保證地方政府用於保障房建設的財政收入,而且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與國外相比,我國房產稅佔全國財政總收入的比重偏低(2010年僅1.1%),對地方財政的貢獻更是可以忽略不計。上世紀70年代,國際上房產稅佔地方政府收入的平均比重超過20%,近年來雖然有所下降,但是平均比重仍在10%以上,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的房產稅佔比甚至達到70%以上,可見,房產稅是許多國家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國外徵收房產稅的稅率一般在1%-10%之間,且征稅對象大多是自有住房者。 我們參照上海和重慶的房產稅率簡單估算在全國范圍內商品住宅徵收房產稅的收入。征稅對象是截止到2010年底全國住宅存量面積186.8億平方米(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6年城市人均住宅建築面積和當年城鎮人口計算的2006年底城鎮住宅存量156.38億平方米,與2007年至2010年累計銷售的住宅面積30.42億平方米之和),按照2010年住宅市場價格計算的城鎮住宅市值為88.24萬億。根據單一比例稅率進行保守估計,按照住宅市場價的70%繳納房產稅,稅率為0.6%,房產稅收入約3700億。按照差別比例稅率進行估計,假設高檔住宅佔比為20%,稅率1.2%,普通住宅的稅率為0.6%,則房產稅收入約4500億,這部分房產稅佔全國財政收入的6%左右,雖然低於國際平均水平,但是長期看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首先,這部分房產稅收入可以為地方財政提供部分保障性住房所需的資金,不需要過多的動用其他資源所需的財政資金。其次,徵收房產稅可以緩解地方對「土地財政」的依賴,不但能夠彌補降低土地出讓成本而減少的土地財政收入,而且地方政府也可以真正執行對房價目標的控制。目前多數城市公布的房價控制上漲的目標是不超過GDP或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並未形成房價下降的預期,主要由於地方政府不能承受由於房價下降而減少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特別是對土地財政依賴度較高的二三線城市。土地出讓金的減少不但不能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所需資金,而且削弱了對當地經濟發展的財政支持。因此,全國范圍內徵收房產稅是解決地方政府用於保障房建設資金來源的主要措施。

Ⅵ 3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大概內容是什麼

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綜〔201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部署和近期目標要求,為進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資金使用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切實落實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 按照現行規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實行「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截至目前,2010年中央安排的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均已下達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有關地區)。同時,今年中央財政已追加下達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重點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有關地區要將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盡快分配下達到市、縣或師、團場。各市、縣或師、團場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資金來源渠道,切實落實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將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與省級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以及市、縣或師、團場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統籌安排,盡快落實到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和符合保障性安居工程條件的家庭,確保不因資金不落實、不到位而影響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 二、允許土地出讓凈收益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為切實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從2010年起,各地在確保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將現行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不低於10%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包括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向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發放租賃補貼。從土地出讓凈收益安排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支出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2類「城鄉社區事務」08款「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11項「公共租賃住房支出」科目。 三、允許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扣除計提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後,作為建設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從2010年起,各地在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以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安排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支出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2類「城鄉社區事務」07款「政府住房基金支出」04項「公共租賃住房支出」科目。 四、提高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使用效率 按照現行規定,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在優先滿足發放租賃補貼的前提下,可用於購買、改建或租賃廉租住房支出。其中,購買廉租住房可以購買舊房,也可以購買新房。為了進一步提高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使用效率,省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進一步明確本地區年度購買、改建或租賃廉租住房任務。2010年各地購買、改建或租賃廉租住房任務數,為當年省級人民政府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簽訂的目標責任書確認的新增廉租住房套數,扣除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下達新建廉租住房套數之後的套數。2010年中央財政補助相關地區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具體任務數詳見附件。省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將2010年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任務數分解下達到市、縣或師、團場,並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按期完成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任務。從2011年開始,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分配下達有關地區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時,不僅要考慮該地區當年租賃補貼任務完成情況,還要考慮該地區當年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任務完成情況。在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可以將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用於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五、利用貸款貼息引導社會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為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和社會機構投資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和運營公共租賃住房的積極性,降低社會資金投資公共租賃住房的融資成本,各地可以採取貼息方式,支持市場主體和社會機構從商業銀行融資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各級人民政府安排的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包括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均可用於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貸款貼息。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幅度、年限等管理辦法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六、加強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支兩條線」管理 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租金收入專項用於償還公共租賃住房貸款,以及公共租賃住房的維護、管理等支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繳庫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03類「非稅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43項「政府住房基金收入」04目「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科目;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2類「城鄉社區事務」07款「政府住房基金支出」04項「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支出」科目。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具體繳庫辦法,按照地方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市縣財政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租金收入及時足額繳庫,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預算執行進度 各地要按照簽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責任書,積極開展各項工作,切實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審批,盡快開工建設並形成實物工作量,根據工作進度及時撥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要在核實底數的基礎上,盡快將租賃補貼資金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同時,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預算執行進度,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完成率,確保當年本地區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如期完成。對於超計劃完成當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的地區,中央在分配下達下一年度相關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時,將給予適當的資金傾斜和獎勵。各地要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擠占和挪作他用。 附件:2010年中央財政補助相關地區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任務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Ⅶ 政府興建大規模的保障房建設所需要的資金如何解決

從各地保障房建設的情況來看,「錢緊」是當前面臨的一個普遍問題。據估算,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建設,約需資金1.3萬億元。如此巨大的資金需求,單靠政府的財政投入顯然是不夠的。在中央財政加大對地方的資金支持力度、各地集中財力用於保障房建設的同時,還需要創新方式,完善融資機制,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投資,形成合力加快建設。 在財政資金投入方面,快速增長的財政收入為中央和地方財政加大保障房建設投入創造了條件。財政部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5個月,全國財政收入達4.68萬億元,同比增長32%。按照這樣的增長勢頭,全國財政收入將又是一個「豐收年」。政府財力增加,不但可以保證預算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落實到位,還可以拿出一部分「超收」的財政收入,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 相對而言,保障房的建設和運營基本處於保本或微利,遠遠比不上一些商品房開發項目的「高利潤」。保障房建設投入大、賺錢少,企業參與投入的熱情不高。特別是今年以來,銀行持續加息並收緊信貸,很多企業融資困難、成本上升。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如果靠貸款資金投入保障房建設,需要承擔很大風險。而建設項目能不能盈利,投資回報究竟有多少,企業心裡卻沒底。 調動企業參與保障房建設的積極性,關鍵在於完善政府各項優惠支持政策,讓企業在參與中有「利」可圖,心中有數。目前,在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以及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建設上,國家分別從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方面給予了稅收優惠;同時,還有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免交土地出讓金等非稅收入優惠政策。應該說,這些政策的出台,對企業參與投資保障房建設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 在完善融資機制上,政府也應給予更多的政策支持。比如,企業投資保障房建設,銀行貸款利率可以適當優惠,政府也可以給予一定的貼息補助,明確貸款貼息的幅度和年限,減輕企業的融資壓力。除了向銀行貸款外,政府還可以支持一些規模大、資質好的企業,通過資本市場上市融資或發行債券進行直接融資,所融資金專項用於保障房的建設,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眾人拾柴火焰高」,只有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進來了,才能打破保障房建設的資金「瓶頸」,保障房建設與運營的長效機制才能逐步建立。 更多問題關注合肥樓盤網hf.loupan .

Ⅷ 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介紹

2014年3月24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以財綜〔2014〕14號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資金分配、資金撥付、使用管理、監督檢查、附則6章24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10〕50號)、《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12〕42號)和《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12〕60號)同時廢止。

閱讀全文

與2013年保障房融資財政性資金結構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華信信託公司網站 瀏覽:497
紅寶石信託 瀏覽:759
1910銅期貨 瀏覽:158
身份證理財好不好 瀏覽:241
北京做交易員 瀏覽:79
期貨期指費率 瀏覽:464
芒果出行融資 瀏覽:181
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江蘇分公司 瀏覽:372
並購基金信託 瀏覽:865
能源站融資 瀏覽:217
e租寶投資的項目 瀏覽:185
哪家科技創新基金好 瀏覽:718
重慶新億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瀏覽:843
證大無抵押貸款工作怎麼樣 瀏覽:795
鳳竹紡織的股票行情 瀏覽:979
匯鼎理財群 瀏覽:624
政府性價格調節基金 瀏覽:967
融資客的瘋狂 瀏覽:987
今日黃金價格一錢多少錢 瀏覽:587
超牛指標 瀏覽: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