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可轉債上市第一天漲幅為什麼是0%上市第一天能交易嗎
可轉債第一天上市交易漲幅度不大,這是受到發行數量、轉股價格影響的。上市第一天可以交易。
交易規則:
可轉債是一個比較復雜的投資品種,投資者應在明晰運作機理、了解相應條款、熟悉交易規則後再介入。
交易方式:
可轉債實行T+0交易,其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行情揭示、交易時間參照A股辦理。可轉債在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終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轉託管,參照A股規則。
交易費用:
深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滬市:投資者委託券商買賣可轉換公司債券須交納手續費,上海每筆人民幣1元,異地每筆3元。成交後在辦理交割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1)貴廣轉債上市交易價格擴展閱讀:
可轉債操作要點:
根據交易所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時,其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即可轉換為該公司股票,轉換的主要步驟有三個。首先是申請轉股。投資者轉股申請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報盤方式進行。
基於安全性的考慮,一般投資者准備轉股時,最好不要通過電話委託或網上交易進行轉股程序操作,而應到轉債所託管的證券營業部去填寫提交轉股申請。
然後是接受申請,實施轉股。證交所接到報盤並確認其有效後,記減投資者的債券數額,同時記加投資者相應的股份數額。
根據現有規定,轉股申請不得撤單。(過時)
最後是轉換股票的上市流通。轉換後的股份可於轉股後的下一個交易日上市交易。為方便投資者及時結算資金餘款,對於不足轉換一股的轉債余額,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當日以現金兌付。
B. 可轉債中簽後什麼時候可以交易
可轉債由發復行申購到上市時制間,一般在2到4周左右,一般上市後就可以自由交易。
投資者申購林洋轉債的時間在10月27日,然後接到通知在10月31日會公布中簽結果,並及時繳款。中簽後,林洋轉債在11月13日進行上市,這也就是說,可轉債中簽後,大概在兩周內就會上市自由交易。
(2)貴廣轉債上市交易價格擴展閱讀:
可轉債即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債券,發行人會承諾一個轉換價格,規定在一定的時期內可轉債可以轉化成股票。
當股價高於承諾價格的時候,可轉債就可以取得收益,而可轉債本身的價格也會隨著股價的波動而波動,因此可轉債具有一定的投機性。
C. 可轉債初始轉股價格怎麼得來的
可轉債的初始轉股價:可轉債的初始轉股價是公司發布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20個交回易日公司股答票的算術平均收盤價格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價的較高者。這樣,轉股價的高低與公司發行時機有很大關系。
轉股價格:分離交易可轉債是一種包含了一定數量權證的可轉換債券,他們是一次性綁定發行,在上市交易時分開交易,所以叫做分離交易可轉債。分離交易後,可轉債有自己的轉股價格,權證有自己的行權價格,各不相干。如果沒有附帶權證,那就是單純的可轉債,只有轉股價格。
D. 可轉債上市交易可以賣嗎
可以賣出。如果希望獲得利息收益可以繼續持有。
E. 上市公司第二次發行的可轉債與第一次發行的可轉債上市賣同價嗎
可轉債任意公司發行的任意一次可轉債都是按照100元一張發行的。具體每一個公司發行的每一次可轉債的溢價率是不一樣的,也沒有聯系。
F. 多久轉債可以上市交易
大約10到20個工作日可以安排上市交易,請注意公司公布。
G. 可轉債上市的價格一般是多少,會不會下調轉股價
可轉債上市價格一般是按面值賣的,100元一張。可轉債的價格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回部分是答普通的債券,持有他每年能得到利息。另一部分是看漲期權。兩者相加就是可轉債的價格。由於股票的價格隨公司經營的變化不斷變化,所以看漲期權的價值波動很劇烈。同時,社會的資金成本不斷變化,也導致債券部分的價格上下波動。這就導致可轉債的價格波動很劇烈,有時候能遠低於面值,也能遠高於面值。我建倉的時候,底倉部分最喜歡配置可轉債。
轉股價一般隨時間進行調整。例如分紅、送股後,轉股價也相應下降;公司股東大會也有權利修改轉股價。具體的條款,您可以查看可轉債的說明書。
簡單聊聊,供您參考。
H. 可轉債上市第一天可以賣掉嗎
可以。可轉債和其他債券以及期貨、期權一樣,可以在當天買入並賣出回,也即是T+0交易,而非股票的答T+1交易。所以上市第一天可以賣掉。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8)貴廣轉債上市交易價格擴展閱讀: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