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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簡科技募集資金

發布時間:2021-06-04 09:44:28

① 我想了解一下私募基金投資是怎麼一回事怎麼投資投資以後是怎麼賺錢的謝謝大家

在我國,通常而言,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一種針對少數投資者而私下(非公開)地募集資金並成立運作的投資基金。
私募(Private Placement)就是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
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 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

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1)將私募基金注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2)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注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3)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2、契約式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託管人;

(2)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凈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

(3)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應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

可以避免雙重征稅,缺點是其設立與運作很難迴避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和監管。

3、虛擬式

虛擬式私募基金錶面看來像委託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比如,虛擬式私募基金在設立和擴募時,表面上是與每個客戶簽定委託理財協議,但這些委託理財帳戶是合在一起進行基金式運作,在買入和贖回基金單元時,按基金凈值進行結算。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每個基金持有人以其個人名義單獨開立分帳戶;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資組建一個主帳戶;

(3)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統一管理各帳戶,所有帳戶統一計算基金單位凈值;

(4)證券公司盡量使每個帳戶的實際市值與根據基金單位的凈值計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贖回時由主帳戶與分帳戶的資金差額劃轉平衡。

虛擬式的優點是,可以規避證券管理部門對基金設立與運作方面的審批與監管,設立靈活,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缺點是依然沒有擺脫委託理財的束縛,在資金籌集上需要法律上的進一步規范,在資金運作上依然受到證券管理部門對券商的監管,在資金規模擴張上缺乏基金的發展優勢。

4、組合式

為了發揮上述3種組織形式的優越性,可以設立一個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組合式基金有4種類型:

(1)公司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2)公司式與契約式的組合;

(3)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4)公司式、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中國私募基金發展三大路徑

私募基金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根據其內涵一般可以分為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也可稱為風險投資基金)三種。我國私募基金通常專指從事與證券市場投資的、非公募形成的機構投資者。據估計,我國A股市場的私募基金規模大約有5000億元人民幣,規模較大的單一基金數額估計約2-3億元人民幣。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深入發展以及外資背景的投資機構的競爭,我國私募基金也面臨著結構性變動。以上提到的三種基金模式將是我國私募基金結構性變動的方向。

一、股權分置改革為私募股權基金的興起提供了條件

股權分置改革是政府的既定目標。改革結束後,我國股票市場可流通的股票數量將是改革之前的3~4倍。上市公司之間的收購也將比全流通之前簡單得多。敵意收購(hostile

acquisition)的壓力也將迫使現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更加密切地與股東合作,以避免被收購的被動局面出現。此外,股票全流通後,為達到產業擴張的目的,上市公司之間的相互收購也將變得容易且更有經濟效率改善的意義。

通常上市公司不論何種形式的收購,都會給其財務結構帶來較大的影響,並導致股票價格有所變化。這種變化必然對私募基金的投資模式帶來變化。其中有些私募基金可能專注於這樣的業務,由目前的普遍投機性私募基金轉變為專業化從事上市公司並購甚至產業並購的合作夥伴性基金(M&A

Fund)。

這種收購基金正是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為數龐大的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中的一種。以近年來在我國多有斬獲的美國凱雷集團為例,該公司自有資金約為80億美元,而投資帶動的資金可達800億美元,比我國A股市場全部私募基金的總數還要多。

強大的資金優勢、政治優勢和全球資本上諳熟的人脈關系,對一些並購項目基本上可以進行一些外科手術式的操作,即整體收購,不用十分費力地拿到海外資本市場上市,獲取超過30%的年收益率。此外,近年來在內地非常活躍的房地產投資商凱德置地(capitaland),其母公司則是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大型房地產商嘉德置地集團在中國的全資子公司。這些國際投資機構,以全球化的金融眼光來看待機會,巧妙地組合資產,進行跨國金融市場套利。

在國際私募股權基金迅速發展的狀況下,我國的私募基金行業的政策限制,將逐漸變得寬松。以當前我國證券市場規模,有3億元左右人民幣自有資產的私募基金可以向這個方向摸索,通過3倍的杠桿比例,帶動10億元左右的投資。此外還要深入研究國際並購基金的商業模式,爭取尋找跨國金融市場套利的機會。

二、純投機型的私募基金將向對沖基金的方向轉變

隨著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的實現,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將增加數倍,極大地增加了市場的流動性。加上證券監管嚴格程度的增加,單個的機構投資者很難像以前一樣利用資金和信息優勢,獲取超額的利潤。此外,由於價值投資理念的逐步被人們認識,通過合謀鎖定股票數量,從而推高股價的操作方式變得越來越多風險。

由於股票數量的增加,以及單一機構持有股票引起的要約收購披露義務,使得單一股票中的投資者呈現一種類似於壟斷競爭或充分競爭的市場格局,單一的機構很難具有絕對優勢。最後,將來股票市場有了做空機制以後,股票價格更具有易變性,方向更難確定。因此,單純的鎖定價格並且推動價格上漲的盈利模式需要改寫。

由於上述三個原因,對於單純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機構,只能遵循有效市場理論的指導,對價格的瞬時偏離進行適當的投機。然而,在一個逐漸成熟的二級市場上,價格非理性波動所出現的套利機會時間十分短暫,並且股票數量的增加和持倉品種的增加,私募基金經理通過個人盯盤的方式也將變得不適用。因為基金經理受個人體能和智力的影響,在瞬時的價格波動中,難以很快判斷投資機會。因此,通過編制計算機模型和程序,並且將交易指令嵌入到這種程序中,成為私募基金管理資產的最佳方式。

所不同的是,在交易指令嵌入程序時,基金經理必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預期收益率和與其風險承擔系數。當基金管理人對自己所管理的資金的風險偏好有完全的認識,並以此為基礎制定投資策略時,市場機制的最佳配置資源的功能才得以體現。這種方法是西方大型金融市場投資中最常見的手段之一,而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開放和發展,其用途逐漸成熟。比如最近上市的寶鋼權證,就完全可以用計算機設定的模型進行交易,其控制交易風險的能力遠遠高於交易員(操盤手)的瞬時決策。

這種私募基金實際上最後將演變成為比較典型的對沖基金(hedge

fund)。目前國內已經有聲稱為對沖基金的投資機構,但是其網站顯示,其設計的產品還顯得偏於狹窄,難以與當前的市場狀況相匹配。從事對沖投資的機構,對資產的規模不受限制,最主要的是開發有效的風險控制和轉移技術。

三、具有創投背景的私募基金可轉型為風險投資基金

上個世紀末,在科教興國戰略指引下,全國各地成立了不少風險投資機構。由於當時純粹意義的風險投資環境並不十分成熟,而股票市場火爆,不少風險投資公司將一部分投資轉向二級市場的股票,有的後來變成了主要在二級市場投資的機構投資者。但是隨著我國證券主板市場逐步完善,以及外資風險投資公司在風險投資領域的成功的示範效應,這些機構有可能重新被激起參與風險投資的興趣。

同時,由於其有參與二級市場的經驗,其投資的二級市場的上市公司的主業很有可能是其風險投資項目的重要依據。而股權分置改革和證券主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要求的增加,上市公司必須實實在在考慮其並購的項目能夠為其經營業績加分,而不同於過去市場中單純的為製造題材的收購。
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這種條件下,上市公司、風險投資公司、被投資項目的創業者、以及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資者,可能得到多贏局面。雖然這種模式對於風險投資公司來說有內幕交易的嫌疑,但是以現行國內的法律體系和執法空間,這種模式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上述這種投資模式,可以成為一部分有創業投資經驗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探討的發展方向。

實際上,我國快速成長的中小型企業一直是風險投資機構掘金的領域。

據安永公司的統計,2004年,我國完成的風險投資金額已經達到12.7億美元,而在2002年,這個數據只有4.18億美元。其中外資已經成為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比較而言,外資在項目選擇和退出機制上更具有優勢。比如高盛對蒙牛的投資,以及凱雷集團對攜程網的投資。這樣的盈利模式是我國具有風險投資經驗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所必須關注的。一般從事該類業務的投資者,應當具有5000萬元以上人民幣資產。通過制定合理的資產組合,從事跨市場套利。

四、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為私募基金的發展打開了空間

近年來,國際資本市場出現了一個顯著現象,首先是私募基金的發展速度很快,業績令人矚目,其模式越來越受到一些大的機構投資者的認可,成為國際金融市場的焦點。根據歐洲私募股權與創業資本協會統計,2003年歐洲私募股權的總投資額達到291億歐元,總的融資量達到270億歐元。普華永道世界投資報告認為,2004年私募股權投資額佔GDP的份額在北美、歐洲和亞洲分別為0.97%、0.28%、0.23%。

近5年來,美國的私募股權基金總量增長了一倍,達到目前的約7000億美元的規模。此外,全球對沖基金增長迅速,1990年全球大約有390億美元對沖基金資產,到2003年,已達到6500-7000億美元的資產規模,平均每年的增長速度超過25%。

過去5年,美國退休基金總數約5萬億美元資產,在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房地產基金以及衍生金融工具中投資的比例從2%增長到5%。著名的加州退休基金、賓西法尼亞州退休基金,以及通用電氣等,都放寬了對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比例,而歐洲的許多退休基金也提高了投資於私募基金的比例。

在創業投資方面,2003年,僅歐洲管理的資產就有約18000億美元,這些分布在36個歐洲國家,平均每個國家的風險投資資產為約500億美元,是我國的近40倍。可見我國的創業投資發展有極大的潛力。

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我國養老基金從2001年到2075年的收支缺口將達到9.15萬億元人民幣。以現行的投資體制,應付如此大的開支是不可能的,唯一的辦法是充實賬戶的同時,提高投資收益率。提高投資收益率的辦法之一就是將部分資產委託給表現優秀、誠實信用的私募基金管理。

根據美國市場1995-2000年間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業績對比,表現最好的前10名的對沖基金的平均收益率達到53.6%,而表現最好的共同基金平均收益率為36%,同時表現最差的對沖基金的平均收益率為-7.7%,而表現最差的共同基金的平均收益率為-19.8%。對沖基金這種私募基金形式收益水平顯著高於共同基金這種公募基金。我國私募基金應當認識到上述這些國際私募基金界出現的新動向,應當積極調整,主動適應,選擇自己擅長的領域,摸索適合自己的盈利模式。

根據我國法律,非經金融主管機關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業務,否則即構成違法行為。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與私募基金相區別的根本特徵在於是否給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來源於風險收益,不應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則即有違法之嫌。

——把「冒險精神」引導到合規渠道

私募基金能夠使資本增值加速,也有著風險性大的特點。我國現有的所謂「私募基金」實際上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私募基金」,而更多的是具有「地下資金」性質,這些地下資金並沒有完全的合法性和監管的可行性。

那麼, 「非法集資」與「私募基金」的主要區別在哪裡?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權機關的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的對象是社會公眾,手段大多為詐欺,以許諾高回報率和高利息率欺騙公眾誘使其投資,欺詐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對象則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且對這些投資者一般門檻較高,參與的資金量要有一定規模,如100萬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當然也包括風險,但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麼則可視為非法集資。

近年來,不少私募基金通過證券投資信託產品的渠道成功剝去「灰色的外衣」,管理層也在逐步研究私募基金「陽光化」的策略。包括央行副行長吳曉靈在內的多位政府官員,去年都在不同場合紛紛發表支持私募基金陽光化運作的言論,並呼籲以立法的形式給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

吳曉靈認為,私募基金在中國作為重要的機構投資人,簡單地說,是集富人之財。中國目前缺乏組合各種重要因素的金融工具,私募股權基金是其中之一。隨著外資私募基金大量進入中國,必然推動中國私募基金的發展。根據中國的《證券法》、《公司法》和最近修訂的《合夥企業法》,私募基金已經具備設立的依據。

根據新修訂的《證券法》,如果向特定對象發行,而且發行份額不超過200份,即可視為私募發行。而對於這個「特定對象」,吳曉靈特別強調,必須是「合格的投資人」,這既包括機構投資者,也包括能夠承擔風險的個人投資者。她希望,發改委正在制定的《產業投資基金(試點)管理辦法》中,會對「合格的投資人」作出界定,明確到底多大金額的投資人才可以參與私募基金的設立。 對於私募基金組織形式,吳曉靈認為可以採取三種方式:集合信託計劃或集合資產管理的契約型;合夥公司;公司型。「要將稅收鼓勵與企業設立分開。」吳曉靈說。《合夥企業法》已經明確,只徵收合夥人所得稅,不再徵收企業所得稅。

吳曉靈認為,對於私募基金的設立,按照一般企業登記,按章程運行即可。「《民法》完全能夠約束投資人各方的關系,不需要特別限制。」她說。

她指出,中國不乏有冒險精神的投資人,中國的民間投資是非常活躍的,盡管有些投資方式目前處於非常艱難的境地之中,但是這些在中國大地上從來沒有停止過,我們需要把這些冒險精神引導到一個合規正常的渠道上去,堵邪門開正道;中國不乏未有效利用的各項資源,中國的資源是豐富的,但是中國缺乏組合各種要素的金融工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就是有效整合現有市場各種要素的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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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區別
國際上根據投資方式或操作風格,一般可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風險投資基金VC(Venture Capital Fund),投資於創立初期的企業或者高科技企業;二是增長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狹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投資處於擴充階段企業的未上市股權,一般不以控股為目標;三是收購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資於成熟企業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權,意在獲得成熟目標企業的控制權,以整合企業資源,提升價值。
中國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首先是在境內設立、募集的人民幣基金。從近年以來的立法立規進程看,中國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已經明顯地呈現出兩條道路:一條路徑,因2007年8月底新版《合夥企業法》放行有限合夥制而打開,有限合夥企業正是國際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慣用的組織方式,這為期待市場化運作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帶來了曙光。另一條路徑,由政府主導的創業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層層管制框架所界定,明顯的特徵是政府主導、政策與稅收優惠以及政府更密集的行政之手撫摸,正是所謂的「產業投資基金」。
二、組織管理模式
從國際來看,傳統理論上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採取的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形式,包括公司型和契約型,新型的組織形式主要為有限合夥制。在美國等私募股權基金發展較長時間的國家中,目前新建立的私募股權基金多按照有限合夥制進行組織模式的建立。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以上幾種組織模式並不是界限分明的,也由於各國的法律規定並不一致,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和組織管理模式界定也不完全一樣,在眾多已建立的基金中往往同時存在。
1、公司制
公司制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形式,對於股權投資基金組織而言主要是有限責任制。投資者作為股東直接參與投資,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是外部人,實踐中通常是股東大會選出董事、監事,再由董事、監事投票委託專門的投資管理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這種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託專門的銷售公司來進行。由於法律的限制,一般股東數目不多,但出資額都比較大。
2、契約制
契約制的私募股權基金,也稱信託模式,是按照各國有關信託關系的法規設立的。信託制PE是一種基於信託關系而設立的集合投資制度,投資者、受託人和管理人三方基於信託關系而設立的集合投資基金。一些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機構下設的直接投資部所擁有並管理的基金,如摩根士丹利亞洲、高盛亞洲、花旗資本等多屬於此種類型。
3、有限合夥制
基金的投資者作為有限合夥人參與投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PE組織的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通常是基金管理者,有時也僱傭外部人管理基金。在實務中,通常管理人與普通合夥人兩者合一。有限合夥通常有固定的存續期間(通常為十年),到期後,除全體投資者一致同意延長期限外,合夥企業必須清算,並將獲利分配給投資人。有限合夥人在將資金交給普通合夥人後,除了在合同上所訂立的條件外,完全無法干涉普通合夥人的行為,普通合夥人享有充分的管理權。
目前,國內實行有限合夥制的比較多。有限合夥制比較適合「以人為本」的企業,它們做事比較低調,管理人對企業的負債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而會注重防範風險,不願意激進。公司制雖然很普遍,但它是有缺陷的。比如我國公司的注冊制度,工商局要求注冊資本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能用「中國」字頭,注冊資本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能用「投資」字頭。但是,對注冊資本的過高要求,可能產生虛假注資和抽逃注資等問題。這在大企業已經成為一個問題:這么大的注冊資本,股東難免會挪用。所以,公司制在注冊上就是兩難的,而合夥制是承諾出資制,相對有優勢。
三、基金募集過程中可能涉及到的非法集資問題
2009年紅鼎創投劉曉人因無力償還民間集資被迫向警方自首,後被判死刑。同樣是2009年,上海匯樂創投黃浩因涉嫌非法集資最終被判無期。這兩起案件的先後發生,給創投界以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內都產生很大的震懾力,許多人開始思索基金如何進行有效的資金募集而又不觸碰法律上關於非法集資的紅線,這也是筆者在實踐中遇到的最多的問題。
之前業內對防止非法集資主要基於兩點:一是募集人數不能超過200人,否則會構成公開發行;二是不能承諾固定收益,否則很有可能觸線。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非法集資的構成要件做了明確規定: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同時司法解釋要求上述四個要件必須同時具備。實踐中,上述四個要件同時具備,並不是很難的事情,所以許多人在第二個構成要件上做文章,認為只要不採用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即可避免觸碰非法集資紅線,也有的人認為媒體、傳單和手機簡訊肯定不能再用,但推介會仍可以適當進行,不過推介會只能進行知識普及和熟稔潛在LP, 會後再私下聯系商討出資事宜。
嚴格說來,筆者更贊成上述前一種觀點,後一種觀點是玩弄文字游戲,有打擦邊球的嫌疑。最高院司法解釋已明確禁止採用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推介會上盡管不涉及具體的出資行為,但其仍構成該司法解釋規定的宣傳方式,因此採用推介會這種方式時,應當慎而又慎,能不用則盡量不用;再者,要適當提高LP的合格度,嚴格控制人數,即不超過法律規定的五十人上限,對單個的LP,其出資按規定最低不能低於100萬元。做到上述兩點,基金募集過程中基本可以遠離非法集資風險。
四、GP與LP
1、普通合夥(簡稱GP)
即狹義的合夥,英文名稱為General Partnerships(簡稱GP),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夥人組成,各合夥人以自己個人的財產對合夥組織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的基本法律特徵:
(1)依協議自願成立;
(2)共同出資、共享利潤;
(3)合夥經營,即全體合夥人共同經營,並具有同等地位,都是合夥組織的業主;
(4)合夥人以其個人財產對合夥組織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英文名稱為Limited Partnerships(簡稱LP),是指至少有一名普通合夥人和一名負有限責任的合夥人組成,有限合夥人對合夥組織債務只以其出資為限承擔責任。有限合夥的基本法律特徵:
(1)自願組成,但除協議外,還必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限合夥章程,而且,該章程須經登記;
(2)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共同出資並分享利潤;
(3)有限合夥人不參與經營;
(4)有限合夥人對合夥組織債務只以其出資為限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組織的債務以其個人財產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LP和GP是私募基金組織形式里的有限合夥裡面的兩種當事人形態,由發起人擔任一般合夥人(GP),投資人擔任有限合夥人(LP)。在法律上,一般合夥人須承擔無限法律責任,有限合夥人承擔以投資額為限的法律責任。一般合夥人也扮演基金管理人的角色,除收取管理費外,依據有限合夥的合同享受一定比例的利潤。我國的《合夥企業法》修改後,已允許出現有限合夥的形式。私募通過信託實現陽光化的「上海模式」,私募機構在信託產品中擔當一般受益人的角色,按照一定比例投入資金,作為保底的資金,同時在獲取的收益超出預期的時候,一般受益人也可以獲取超出預期部分的絕大部分收益,有限合夥接近這種形態。
從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規則來說,LP一般不參與具體的投資和管理,而是交給GP打理。但每年LP都會了解該基金的投資情況。
五、管理費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費計提比例問題,是有限合夥協議中的必備條款。實踐中,很多LP對PE行業並不是太了解,就GP提到的管理費計提,往往糾結很長時間。因為實踐中GP通常是以基金管理公司的身份(也有是基金管理有限合夥企業,但其背後實際都受GP控制)在這里僅對行業常規及慣例做以介紹。
管理費用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GP向LP收取的費用,一般用來支付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開銷,諸如公司注冊費用、辦公場所租賃費用、人員工資、差旅費用等,對基金的正常運作至關重要。對於管理費的計提比例,行業常規一般是LP總出資金額的2%,另外也有一些隨時間遞增或遞減的安排,如在開始的1—2年內管理費為2%,隨後幾年按實際投資金額2%計提管理費或者逐漸降至1.5%等。另外,也存在管理費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規模的下降而遞減的安排。通常,決定管理費計提比例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基金的規模及類型、聘用的人員、租用辦公室的地點及規模、基金存續期的長短等。最主要的還是取決於雙方在有限合夥協議中的約定。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基金的運營中,除了一些日常開銷通過管理費用支付外,GP還會產生一些費用,通常這些費用由LP來承擔,主要包括:聘請法律顧問的費用、聘請審計師的費用、向LP定期匯報基金錶現而產生的開支、向中介機構支付投資項目的中介費用等。不過,現在絕大多數GP和LP 都會商定,將產生的這些費用全部計入投資成本,待最終收益分配時再進行相應扣除。
六、投資回報分配
投資回報如何進行分配,這恐怕是LP們最為關心的問題了,實踐中面對GP設計的紛繁復雜的投資回報分配條款,LP往往是頭痛不已。這里重點從兩個方面對此問題作以闡述:
首先談投資回報的分配時間,這也是有限合夥協議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條款,但實踐中許多人對此條款往往忽略不談,甚至是想當然。不同的分配時間對GP 和LP的切身利益都有很重要的影響。目前,PE業內流行的投資回報分配時間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在每個投資項目產生回報後立即進行分配(又稱By Deal),即在每個投資的項目退出後,就該項目投資回報所得在GP和LP之間按有限合夥協議約定直接進行分配。這種分配方式對GP較為有利,在這種分配時間點下,GP的總回報可能大於LPA中通常約定的總投資回報的20%。
另一種是還本後分配(又稱By Fund),即LP收回投資成本(或者說投資成本加優先回報)之後才開始分配投資回報給GP。這樣的分配時間點對LP相對較為有利,在這種分配方式下,LP往往會要求會對優先回報提出一定的要求。
實踐中如採用By Deal 進行分配時,LP有時還會就特別項目產生的損失,或者GP獲得的高於預先約定的總投資回報分成比例的部分要求進行回撥,又稱「利潤回撥」機制。通常是在第一個投資項目推出後,GP應將其分配的投資回報的20%回撥,即和LP設一個共管賬戶,等第二個投資項目退出時,如第二個項目是盈利的,則GP原留存的20%直接劃轉GP名下,再按第二個投資項目分配投資回報所得20%進行留存;如第二個項目是虧損的,則用GP原留存的20%直接彌補第二個項目上的損失,但仍以該留存的20%為限。
其次談投資回報的具體分配方式。投資回報(又稱Carry)必須是在GP和LP之間進行的分配,目前國際上較為流行的做法是將基金投資的凈資本利得的20%分配給GP,餘下的80%分配給LP。但PE實踐中,作為出資人的LP往往會要求一定的優先回報,即投資回報分配時,LP先要取回投資成本和一定的優先回報,這類優先回報率通常是6——8%。在LP提出優先回報要求後,GP通常也有兩種做法:一種是在LP取得優先回報後,剩餘投資回報分配時,GP可以要求超出通常20%的比例,可以是25%,甚至是30%;一種是在LP先取得6——8%的優先回報後,GP可直接取得LP所領取的優先回報的1/4,此後雙方再就剩餘投資回報按有限合夥協議約定執行。
七、利益沖突機制
有限合夥協議中的利益沖突機制主要源於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通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具體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實踐當中,有的GP 往往管理的不只是一支基金,他既可能同時或者先後發起幾支不同的基金,也可能受不同基金委託而管理幾支不同的基金,這樣一來,其在選擇投資項目時,如何能最大程度上保證切實從LP的利益出發,優先保證這些LP的利益?這也是實踐中LP們很關注的一個話題。
PE在我國來說,是個較新生事物,因此,熟知其內部運行規則並具有良好判斷能力和 投資眼光的GP,尚屬極度缺乏,故不可能去要求GP 只能管理這一支基金。但是,出於對LP的利益的保護,雙方可約定GP在另行發起設立或者受託管理別的基金時,一方面可對其管理的基金的總的數量作出限制,比如說最多隻能管理3家,另一方面對其可能發起設立或者受託管理的基金,與本基金必須在規模上、投資地域、產業、投資階段上等進行區別開來。另外,LP還可以要求GP定期如實披露不同基金的投資情況。
八、安全港原則
安全港原則則主要源於合夥企業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有限合夥人未經授權以有限合夥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有限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實踐中,由於作為出資人的LP還不很成熟,他們實際出資了往往要求在投資過程中有一定的話語權,沒有話語權他們不放心,盡管有GP的定期匯報,但仍然是放心不下,非要參與不可。GP為了照顧LP情緒,往往會在其內部的投資決策委員會(簡稱投決會)中給LP設置一定的席位,並賦予其一定的表決權。由於LP缺乏一定的專業性,其投票表決往往會導致投決會議而不絕,直接降低效率,又或者其強令GP投資他自己看好的項目。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往往以合夥企業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安全港原則」來作為不承擔責任的理由。但事實上,LP在投決會上的種種行徑,能否致使GP們直接免責?答案是不好說。合夥企業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是必須與第三方達成交易,也必須造成實際損失,這是安全港原則適用的前提條件,如要等到實際損失再依此來分擔責任,勢必是雙輸局面。因此,在有LP參加投決會前提下,如何保證投決會決議效率而同時又不受LP意志干擾呢?實踐中不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做法值得借鑒:首先他們給參加投決會的LP設置一定的門檻,可通過實際出資額的大小來劃分,控制進入投決會的LP的數量;其次,投決會表決時,允許LP享有表決權,但決不能賦予LP一票否決權,這樣基本可以保證投決會的正常運行。
九、對賭協議
對賭協議(估值調整協議)是投資方與融資方在達成協議時,雙方對於未來不確定情況的一種約定。如果約定的條件出現,投資方可以行使一種估值調整協議權利;如果約定的條件不出現,融資方則行使一種權利。所以,對賭協議實際上就是期權的一種形式。
國內,對賭協議經典案例就是摩根士丹利等機構投資蒙牛,2003年,摩根士丹利等投資機構與蒙牛乳液簽署了類似於國內證券市場可轉債的「可換股文據」,未來換股價格僅為0.74港元/股。通過「可換股文據」向蒙牛乳業注資3523萬美元,摺合人民幣2.9億元。「可換股文據」實際上是股票的看漲期權。不過,這種期權價值的高低最終取決於蒙牛乳業未來的業績。為了使預期增值的目標能夠兌現,摩根士丹利等投資者與蒙牛管理層簽署了基於業績增長的對賭協議。雙方約定,從2003年~2006年,蒙牛乳業的復合年增長率不低於50%。若達不到,公司管理層將輸給摩根士丹利約6000萬~7000萬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業績增長達到目標,摩根士丹利等機構就要拿出自己的相應股份獎勵給蒙牛管理層。
通過條款的設計,對賭協議可以有效保護投資人利益,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對賭協議在我國資本市場還沒有成為一種制度設置,也沒有被經常採用。但在國際企業對國內企業的投資中,對賭協議已經被廣泛採納。在創業型企業投資、成熟型企業投資中,都有對賭協議成功應用的案例,最終企業也取得了不錯的業績。
十、「私奔」條款
「私奔」條款之稱謂,來源於2011年5月鼎暉投資著名合夥人及創始人王功權先生為愛走天涯,攜手紅顏知己私奔而得名。許多人以為該條款是因為王功權私奔後而出現的,其實不然,這類條款在之前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實踐中都有涉及,不過不叫私奔條款,而是稱之為關鍵人條款,只是以前這個條款基本沒怎麼發揮作用,直至王功權私奔的出現,人們才開始重視這類條款的效力。
關鍵人條款,通常是指基金的主要管理人或主要合夥人離開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後的應對措施。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其實質是GP的智慧加上LP的資金,大家一起投資然後共享收益。但如果基金存續期間,關鍵GP的離開對LP而言,一方面基金的正常存續可能會受影響,另一方面對後續的項目投資也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特別是靈魂人物的離開,更是一場災難。鼎暉投資出現王功權私奔事件後,即積極與LP們進行了溝通,並立即提拔了新的合夥人擔任GP,總體上還算比較平穩,可以值得借鑒。因此,LP為解決這方面的擔憂,可在LPA中約定關鍵人的范圍、關鍵人離職的處理包括緩沖期、基金的存續等事項。
十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運作過程
私募股權投資的最終目的是贏利,而實現這一目的需要一個價值發現、價值創造的過程,總的來說就是所投的企業必須具有成長潛力或是企業價值被低估,進行投資的同時對企業的發展方向、投資策略、管理等進行改善,然後再以更高的價格轉售或者上市的方式售出股權,從而達到獲利的目的。
PE的運作過程分為融資、選擇目標企業、投資和管理、退出和分配五個環節。
1、融資
PE的資金來源廣泛而且復雜,包括機構投資者,企業,政府,富有的個人以及外國投資者。PE的投資期限比較長,所以資金來源大多是長期投資者。隨著政府政策的放寬,我國本土機構的融資渠道大大拓寬,在整體資金來源中,我國本土的投資額佔到了50%左右。
2、選擇目標企業
所投資的目標企業究竟是什麼樣的,每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答案不盡相同,唯一不變的原則是目標企業必須是能夠創造價值的企業。例如,較早進入中國的國際數據集團(IDG)在選擇項目時,關注三個基本要素:行業競爭力、技術競爭力、團隊競爭力;而KKR收購的原則主要有四個:目標公司必須有好的現金流特徵,即現金流必須穩定,至少是可以預測的;目標公司必須有在3~5年的時間里大幅度降低債務水平從而提高股權價值的顯而易見的潛力;目標公司有一位好的CEO或者至少有這樣一位人選;收購建議必須被目標公司的董事會接受,必須說服經理們入股。
在決定投資前,投資經理們都會做全面詳細的盡職調查,將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歷史和現在)了如指掌,這個過程都會有一個嚴格的調查程序,但是最終做決定的並不一定都靠調查的數據結果,「投資先投人」這句經典的口頭禪體現了企業領導者和企業團隊的重要性,要看行業,看商業模式,看基礎產品等,還要看企業的領導者與該企業從事的主要業務是否匹配。
3、投資和管理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分為創業類投資和並購類投資兩大類。創業投資基金投資於企業的初創期和成長期,而企業成長期又分為種子期、導入期、成長期。企業所處的不同階段的投資特點均有不同,種子期的風險投資風險較大,主要為了研發新產品和新技術;大多數的風險投資者投資於導入期、成長期和擴張期的企業。通過創業企業由小到大的成長過程,風險投資者可以獲得數倍的收益。並購類的投資基金要求對目標企業擁有絕對的控股權。目標企業一般處於成熟期,遭遇制約發展的瓶頸問題,PE投資專家通過自身的知識、經驗、交際和管理人員的挑選,對企業的財務進行重組或是企業重組,優化治理結構,提升盈利能力,使企業改變不利的局面,重新獲得發展的動力。並購類基金的操作比創業類基金的操作程序復雜,難度較高,要求更高的投資藝術。由於私募股權投資具有高風險性,因此不管是創業類還是並購類都應該有意識的對風險進行評估、控制。如在投資期間對股份及時進行調整、簽訂對賭協議等。另外,大多數投資基金會採取管理層持股和員工持股計劃,使所有權和管理權統一,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也是很好的促進公司發展的策略。
4、退出
私募股權投資的方式有三種:第一、境內外資本市場公開上市。IPO通常被認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但是由於我國對上市公司的審批比較嚴格,再加上我國資本市場層次單一,因此,在我國資本市場上市的退出渠道並不暢通。造成了在境外注冊,在境外上市的「紅綢模式」的產生。第二、股權轉讓。股權轉讓在美國佔有比較重要的地位,尤其在股市行情不好時。美國私募股權投資退出方式中,股權轉讓比例達38%。而在我國上市交易渠道不暢通的情況下,股權轉讓更是佔有很大的比重,2008年,我國股權轉讓方式退出的項目有58個,占總體的75.32%,比2007年增長盡22個百分點。股權轉讓方式中佔有主要地位的是原股東回購,管理層收購和轉讓給第三方。如圖所示,這三種轉讓方式佔到了80%左右。原股東回購是指企業以一定的程序和價格,將私募股權基金所持有的股份購回進而實現退出投資的方式。管理層收購是指將股權轉讓給企業的管理層實現退出投資的方式,在西方,通常是採用杠桿式收購的方法,即收購的資金來源於銀行貸款,收購後利用目標企業的盈利和產生的現金流來支付貸款。轉讓給第三方中的第三方通常是新的投資者或者大公司。一般是從事早期階段的投資者在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後將所持有的股份出售給後續的投資者,或者是出售給大公司幫助大公司實現戰略擴張。第三,清算。當企業經營不善,問題無法解決時,就會進入清算程序,雖然清算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結果,但當企業陷入困境無法改變時,如果進行清算後企業的資產比繼續經營價值更高,說明企業就沒有繼續經營的必要。
5、分配
在合夥制下,普通合夥人的收益最高,他們負責進行投資決策,因此每年要提取基金的1.5%~2.5%作為管理費,如果達到最低預期收益率,他們就可以提取全部利潤的20%~30%。這些報酬都是基金管理人投資的動力。

④ 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公司型基金,契約型基金,互相有什麼聯系,麻煩說清楚點。

什麼是基金?
基金(Fund)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不僅可以投資證券,也可以投資企業和項目。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共擔投資風險、收益分享。

一、基金類別

1.證券投資基金
2.開放式基金
3.封閉式基金
4.契約型基金
5.公司型基金
6.成長型基金
7.收入型基金
8.平衡型基金
9. 公募基金
10.私募基金
11.股票基金
12.債券基金
13.指數基金
14.保本基金
15.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上市型開放式基金(LOF)
16.貨幣市場基金
17.傘型基金
18.專向基金
19.償債基金
20.政府公債基金

1.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指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國際經驗表明,基金對引導儲蓄資金轉化為投資、穩定和活躍證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的比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金融結構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歷程也表明,基金的發展與壯大,推動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和金融體系的健全完善,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

證券投資基金的種類繁多,可按不同的方式進行分類。根據基金受益單位能否隨時認購或贖回及轉讓方式的不同,可分為開放型基金和封閉型基金;根據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與契約型基金;根據投資基金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貨幣基金、債券基金、股票基金等等。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開始於1998年3月,在較短的時間內就成功地實現了從封閉式基金到開放式基金、從資本市場到貨幣市場、從內資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從境內投資到境外理財的幾大歷史性的跨越,走過了發達國家幾十年上百年走過的歷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證券投資基金目前已經具有了相當規模,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最重要機構投資力量和廣大投資者的最重要投資工具之一。
1999年底,中國基金業的資產規模只有577億元人民幣,到2006年底,基金資產已達到了6220億份、8564億元的規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包括53隻封閉式基金在內,我國已有53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321隻基金可供投資者選擇。開放式基金自2001年推出以來,取得了飛速的發展,截至2006年底,開放式基金佔全部基金資產凈值的比重已超過80%。從基金品種看,我國推出了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還迅速發展了ETF、LOF等品種,並且在嘗試QFII、QDII方面也邁出了很大的步子。
隨著中國基金業的快速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在中國資本市場中的地位與影響力不斷提高,其對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積極作用也正在逐步顯示出來。
2.開放式基金
安全保障
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發行總額不固定,基金單位總數隨時增減,投資者可以按基金的報價在國家規定的營業場所申購或者贖回基金單位的一種基金。

3.封閉式基金

安全保障
封閉式基金是指事先確定發行總額,在封閉期內基金單位總數不變,基金上市後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市場轉讓、買賣基金單位的一種基金。

4.契約型基金

安全保障
契約型基金是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是指投資者、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作為基金的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一種基金。它是基於契約原理而組織起來的代理投資行為,沒有基金章程,也沒有公司董事會,而是通過基金企業來規范三方當事人的行為。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託管人作為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和處置,對基金管理人的運作實行監督。

5.公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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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基金又叫做共同基金,指基金本身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受益憑證的方式來籌集資金,然後在由公司委託一家投資顧問公司進行投資。

6.成長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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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型基金是這是基金中最常見的一種。該類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基金管理人通常將基金資產投資於信譽度較高的、又長期成長前景或長期盈餘的公司的股票。

7.收入型基金

安全保障
收入型基金是主要投資於可帶來現金收入的有價證券,以獲取當期的最大收入為目的。收入型基金資產成長的潛力較小,損失本金的風險相對也較低,一般可分為固定收入型基金和權益收入型基金。

8.平衡型基金

安全保障
平衡型基金是其投資目標是既要獲得當期收入,又要追求長期增值,通常是把資金分散頭在於股票和債券,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贏利性。

9.公募基金

安全保障
公募基金是指受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例如目前國內證券市場上的封閉式基金屬於公募基金。

10.私募基金

安全保障
私募基金是指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11.股票基金

安全保障
股票基金是指主要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這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並不是要求所有的資金買股票,也可以有少量資金投入到債券或其他的證券,我國有關法規規定,基金資產的不少於20%的資金必須投資國債。一個基金是不是股票基金,往往要根據基金契約中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去判斷。國內所有上市交易的封閉式基金及大部分的開放式基金都是股票基金。

12.債券基金

安全保障
債券基金是指全部或大部分投資於債券市場的基金。假如全部投資於債券,可以稱其為純債券基金,例如華夏債券基金;假如大部分基金資產投資於債券,少部分可以投資於股票,可以稱其為債券型基金,例如南方寶元債券型基金,其規定債券投資占基金資產45%—95%,股票投資的比例占基金資產0—35%,股市不好時,則可以不持有股票。

13.指數基金

安全保障
指數基金是按指數化的方式進行投資的基金,簡單的說,就是選擇一定的市場的指數進行跟蹤,被動的投資於市場,使得基金的收益與這個市場指數的收益一致。

14.保本基金

安全保障
保本基金是一種半封閉式的基金品種。基金在一定的投資期(如3年或5年)內為投資者提供一定固定比例(如100%、102%或更高)的本金回報保證,除此之外還通過其他的一些高收益金融工具(股票、衍生證券等)的投資保持了為投資者提供額外回報的潛力。投資者只要持有基金到期,就可以獲得本金回報的保證。在市場波動較大或市場整體低迷的情況之下,保本基金為風險承受能力較低,同時又期望獲取高於銀行存款利息回報,並且以中至長線投資為目標的投資者提供了一種低風險同時又保有升值潛力的投資工具。
15、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上市型開放式基金(LOF)

安全保障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 Exchange-Traded Funds)指的是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的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從法律結構上說仍然屬於開放式基金,但它主要是在二級市場上以競價方式交易;並且通常不準許現金申購及贖回,而是以一籃子股票來創設和贖回基金單位。對一般投資者而言,交易所交易基金主要還是在二級市場上進行買賣。

LOF(Listed Open-end fund)是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也稱為"上市型開放式基金"。LOF的投資者既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託的銷售機構以基金凈值進行基金的申購、贖回,也可以通過交易所市場以交易系統撮合成交價進行基金的買入、賣出。
16.貨幣市場基金

安全保障
貨幣市場基金是投資於銀行定期存款、商業本票、承兌匯票等風險低、流通性高的短期投資工具的基金品種,因此具有流通性好、低風險與收益較低的特性。

17.傘型基金

安全保障
傘型基金也稱「傘子基金」或「傘子結構基金」,是基金的一種組織形式。在這一組織結構下,基金發起人根據一份總的基金招募書,設立多隻相互之間可以根據規定的程序及費率水平進行轉換的基金,這些基金稱為「子基金」或「成分基金」;而由這些子基金共同構成的這一基金體系被稱為「傘型基金」。

18.專向基金

安全保障
專向基金(Specialty Funds)是指將資金專門投資與某一特定行業領域的股票基金產品。相對與一般股票基金而言,專項基金有效的縮小了投資范圍,在選擇投資對象方面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基金管理人可以把主要的研發精力集中於既定的行業領域,不僅提高了投資管理的專業化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成本。以美國的基金行業為例,較為常見的專向基金的投資領域包括了高科技、大眾傳媒、健康護理、金融、公用事業、自然資源、房地產等等。

19.償債基金

安全保障
償債基金亦稱"減債基金"。國家或發行公司為償還未到期公債或公司債而設置的專項基金;很多發達國家都設立了償債基金制度。日本的償債基金制度,是在日本明治39年根據國債整理基金特別會計法確定的。償債基金是一般是在債券實行分期償還方式下才予設置。償債基金一般是每年從發行公司盈餘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每年按固定金額或已發行債券比例提取。

20.政府公債基金

安全保障

政府公債基金指專門投資於直接或間接由政府擔保的有價證券的基金。技資對象包括國庫券、國庫本票、政府債券及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投資於這種基金的最大優點是安全性高。因為它有政府擔保,收益相對穩定,且流動性也大。

⑤ 怎麼能快速的籌集到項目資金

任何創業都是要成本的,就算是最少的啟動資金,也要包含一些最基本的開支,如產品定金、店面租金等,更別說大一些的商業項目了。因此,對創業者來說,能否快速、高效地籌集到資金,是創業成功至關重要的因素。
融資渠道
目前國內創業者的融資渠道較為單一,主要依靠銀行等金融機構來實現,其實,創業融資,要多管齊下,千萬別弔死在一棵樹上,這樣才能多多益善。
渠道1:
銀行貸款銀行貸款被譽為創業融資的「蓄水池」,由於銀行財力雄厚,而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因此在創業者中很有「群眾基礎」。從目前的情況看,銀行貸款有以下4種:1、抵押貸款,指借款人向銀行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信貸抵押的貸款方式。2、信用貸款,指銀行僅憑對借款人資信的信任而發放的貸款,借款人無須向銀行提供抵押物。3、擔保貸款,指以擔保人的信用為擔保而發放的貸款。4、貼現貸款,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而融通資金的貸款方式。
提醒創業者從申請銀行貸款起,就要做好打「持久戰」的准備,因為申請貸款並非與銀行一家打交道,而是需要經過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中介機構等一道道「門坎」。而且,手續繁瑣,任何一個環節都不能出問題。
渠道2:
風險投資在許多人眼裡,風險投資家手裡都有一個神奇的「錢袋子」,從那個「錢袋子」掉出來的錢能讓創業者坐上阿拉丁的「神毯」一飛沖天。但風險投資是一種高風險高回報的投資,風險投資家以參股的形式進入創業企業,為降低風險,在實現增值目的後會退出投資,而不會永遠與創業企業捆綁在一起。而且,風險投資比較青睞高科技創業企業。
提醒風險投資家雖然關心創業者手中的技術,但他們更關注創業企業的盈利模式和創業者本人。因此,「等閑之輩」很難獲得風險投資家的青睞,只有像張朝陽、邵易波、梁建章那樣的創業「梟雄」,才有機會接近那些金光閃閃的「錢袋子」。
渠道3:
民間資本隨著我國政府對民間投資的鼓勵與引導,以及國民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提高,民間資本正獲得越來越大的發展空間,目前,我國民間投資不再局限於傳統的製造業和服務業領域,而是向基礎設施、科教文衛、金融保險等領域「全面開花」,對正在為「找錢」發愁的創業者來說,這無疑是「利好消息」。而且民間資本的投資操作程序較為簡單,融資速度快,門檻也較低。
提醒很多民間投資者在投資的時候總想控股,因此容易與創業者發生一些矛盾。為避免矛盾,雙方應把所有問題擺在桌面上談,並清清楚楚地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此外,對創業者來說,對民間資本進行調研,是融資前的「必修課」。
渠道4:
創業融資寶創業融資寶,是指將創業者自有合法財產或在有關法規許可下將他人合法財產進行質(抵)押的形式,從而為其提供創業急需的開業資金、運轉資金和經營資金。該融資項目主要針對「4050人員」,以及希望自主創業的社會青年群體。辦理創業融資寶的手續較為簡便,創業者只要有資產,就可申請貸款,貸款期限最長為半年,可充當抵押的物品范圍非常廣泛,房產、大宗物資、有價證券、機動車、名表等凡價值在300元以上的都可以。
提醒創業融資寶的融資「力度」不是很大,因此,解決創業資金問題一般要經過幾輪融資後才能實現。對創業者來說,第一次融資時不能要求十全十美,不要嫌資金太少,關鍵是先解決生存問題,然後再求發展。
渠道5:
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一種以融資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表面上看是借物,而實質上是借資,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償還。該融資方式具有以下優勢:不佔用創業企業的銀行信用額度,創業者支付第一筆租金後即可使用設備,而不必在購買設備上大量投資,這樣資金就可調往最急需用錢的地方。
提醒融資租賃這種籌資方式,比較適合需要購買大件設備的初創企業,但在選擇時要挑那些實力強、資信度高的租賃公司,且租賃形式越靈活越好。
說服投資人
現在,要得到相當數量的資本,非找投資人不可。這是眼下的新興融資方向,也是將來的發展趨勢。
一位理性的投資者,尤其是風險投資家,在面對創業者時重點考察的是他的商業能力與商業潛質,其中包括性格優勢(如自信、成熟、有條理性、務實性、責任心、商業經驗等)和項目優勢(項目前景、項目競爭優勢、項目回報等)。而考察性格優勢和項目優勢最好的方法,就是在通過項目說明會上演示創業計劃書時。因此,學會寫好一份創業計劃書,對於創業者能否成功融資意義重大。這不僅有助於創業者控制風險,而且有助於創業者提高融資成功率。
在撰寫創業計劃書時,創業者需要注意的原則是:
一、開門見山,打動人心。
要開門見山地切入主題,用真實、簡潔的語言描述你的想法,不要浪費時間去講與主題無關的內容,並要表現你的語言的煽動力,從而展現你的領導才能。
二、注意細節,自信誠懇。
盡可能地搜集更多資料,對於市場前景、競爭優勢、回報分析等要從多角度加以分析和總結,對於可能出現的困難或問題要有足夠的認識和預估,同時准備多位顧客的事前采購協議,幫助投資者強化項目可行性認識。
三、脈絡清楚,條理分明。
盡可能按照如何實現營業循環和盈利來設計創業計劃書,這樣能夠讓你的條理性更清楚。投資者往往會在創業計劃書看了一半的時候,向你提問前面或後面的問題,甚至是你沒有想到的新問題。如果沒有成熟的思考脈絡,很可能無言以對。

⑥ 如何獲得每日自己設定的一些基金凈值數據嵌入自己的網頁中

參照方法:

  1. 把網頁中的表格插入到excel中並定時更新的方法很簡單,首先專小編打開一個空白的excel表格。

  2. 在excel中選擇數據-自網站。

    ⑦ 如何設立一個專項私募基金

    如何成立專項私募基金,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要設立一個投資企業
    要發行一隻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個「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以首先要設立一個公司或合夥企業作為私募基金管理人。這是如何成立私募基金的首要條件。
    2、要有管理人登記
    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登記備案所需要上報的材料包括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夥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信息等。另外,4號文最大變化就是在管理人登記時,要求申請人提交律師事務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以上材料提交後等待基金業協會審核,審核通過即可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記。取得募集資金的資格。
    3、要募集資金
    《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中指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2016年2月5日)起,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所以接下來需要按照《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嚴格履行募集資金的流程,完成私募基金的募集工作。
    4、產品備案登記
    私募基金募集成立後,還需要在基金業協會的私募備案平台上進行產品的登記備案。

    ⑧ 如果自己創業,如何在短時間內籌集資金!

    從1997年以來,宏觀金融政策已經開始為中小企業拓寬了融資空間。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各國有商業銀行都已設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開始通過制度創新和工具創新,為中小企業開拓融資渠道。而在2003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必將進一步督促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 目前各地實行和創新出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和途徑主要有以下12種: 1、綜合授信 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 2、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當然,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擔保公司還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3、買方貸款 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可以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按照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賣方可以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 4、異地聯合協作貸款 有些中小企業產品銷路很廣,或者是為某些大企業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的鬆散型子公司。在生產協作產品過程中,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一家主辦銀行牽頭,對集團公司統一提供貸款,再由集團公司對協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進行合同監督。也可由牽頭銀行同異地協作企業的開戶銀行結合,分頭提供貸款。 5、項目開發貸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項目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項目開發關系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項目開發貸款。 6、出口創匯貸款 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7、自然人擔保貸款 2002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擔保貸款業務,今後工商銀行的境內機構,對中小企業辦理期限在3年以內信貸業務時,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財產擔保並承擔代償責任。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可作質押的個人財產包括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和記名式金融債券。抵押加保證則是指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附加抵押人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會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8、個人委託貸款 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一項融資業務新品種——個人委託貸款。即由個人委託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一種貸款。辦理個人委託貸款的基本程序是:1.由委託人向銀行提出放款申請。2.銀行根據雙方的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擇配對,並分別向委託方和借款方推介。3.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直接見面,就具體事項和細節如借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洽談協商並作出決定。4.借貸雙方談妥要求條件之後,一起到銀行並分別與銀行簽訂委託協議。5.銀行對借貸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經銀行審批後發放貸款。 9、無形資產擔保貸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為貸款質押物。 10、票據貼現融資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這種融資方式值得中小企業廣泛、積極地利用。 11、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在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成為設備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金融租賃是一種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融資方式。設備使用廠家看中某種設備後,即可委託金融租賃公司出資購得,然後再以租賃的形式將設備交付企業使用。當企業在合同期內把租金還清後,最終還將擁有該設備的所有權。通過金融租賃,企業可用少量資金取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設備,可以邊生產、邊還租金,對於資金缺乏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加速投資、擴大生產的好辦法;就某些產品積壓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促進銷售、拓展市場的好手段。 12、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周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范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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