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的規定各貸款的細則
貸款基本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年滿十八周歲,年齡加貸款年限不得超過70歲。
3.具備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違法行為,當前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或對其不利的民事案件。
5.信用良好,客戶及其配偶名下貸款及貸記卡均無當前逾期,徵信記錄符合各產品准入要求。
通過招行貸款,貸款金額較小(5萬以下),如您已是招行用戶,並且下載了招商銀行手機銀行APP,您可以嘗試通過登錄手機銀行,點擊「我的」-「全部」-「貸款」-「我要借錢」,通過此界面嘗試申請。若符合招行信用卡條件,可嘗試申請信用卡。
如貸款金額在5萬以上,若您所在城市有招行,可通過招行網點嘗試申請貸款,由於各貸款項目所需條件及申請材料有所不同,目前可貸款用途如下:購車、購車位、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遊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以及生意方面周轉的用途。您可在8:30-18:00致電95555,進入人工服務,提供貸款用途及城市詳細了解所需資料。貸款申請是否通過,請以經辦行個貸部門的綜合審核結果為准。
『貳』 您好,請問,中國有沒有非限制性貸款
沒有。
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叄』 貸款合同中限制性條款具體包括哪些
(一)我行評定信用等級為A-(含)以上的法人客戶或經營正常、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為正值的未評級法人客戶;
(二)信譽良好,具有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四)能及時、准確地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貿易背景資料和財務報告,主動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五)提供我行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符合我行信用貸款條件的法人客戶外)。
(六)能提供低風險擔保的企業辦理打包貸款業務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
(七)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與利率
第六條 打包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信用證金額的80%。
第七條 打包貸款期限為自放款之日起至信用證有效期後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八條 當信用證出現修改最後裝船期和信用證有效期時,打包貸款可辦理一次展期,展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
第九條 人民幣打包貸款,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同檔次短期貸款利率執行;外幣打包貸款,貸款利率按我行外匯貸款利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貸款申請與審查
第十條 借款人申請打包放款時,除應符合我行短期貸款條件外,應同時向我行提供以下資料:
(一)不可撤銷信用證正本及出口銷售合同,代理出口的借款人應提供出口商品代理協議;
(二)國家限制出口的商品,應提交國家有權部門同意出口的證明文件;
(三)貸款人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十一條 敘做打包貸款的出口信用證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信用證是不可撤銷、非轉讓的;
(二)信用證開證行原則上是我行Ⅰ、Ⅱ類代理行;如開證行不屬於我行Ⅰ、Ⅱ類代理行,須由我行Ⅰ、Ⅱ類代理行加具保兌;否則須報總行審批;
(三)信用證不包含對貸款人不利的條款;
(四)信用證不包含限定他行議付的條款;
(五)修改信用證有效期需報經貸款人審核同意;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在收到借款人的申請資料後,應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調查核實。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應符合我行有關短期貸款條件的規定;
(二)審核出口信用證項下貿易背景相關資料的真實性;
(三)借款人的出口履約制單能力及收匯情況;
(四)符合國家外匯管理政策,出口商品不涉及反傾銷調查和貿易爭端等。
第十三條 已敘做打包貸款的信用證業務必須向我行交單。
第十四條 已敘做打包貸款的信用證業務,在償還我行打包貸款前,可辦理出口押匯;借款人在取得押匯款項後,須等額償還我行打包貸款。
『肆』 請教非承諾性貸款和非承諾性貸款的區別~ 願經驗豐富的銀行業前輩指教,萬分感謝!
寫重了吧,是不是承諾性貸款和非承諾性貸款,從字面上看,應該是承諾性貸款對銀行有約束力,非承諾性貸款應該只是貸款意向。
『伍』 非限制性貸款什麼意思
非限制性貸款就是不限制用途的貸款。
一般申請貸款的話,都要說明貸款用途,然後銀行會關注你的貸款使用是否超出了申請時的用途,這種就是限制性貸款。
相反的就是不限制用途的貸款了。
『陸』 銀行借款的保護性條款
例行性保護條款:
這類條款作為例行常規,在大多數借款合同中都會出現。
主要包括:
①要求定期向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提交財務報表,以使債權人隨時掌握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②不準在正常情況下出售較多的非產成品存貨,以保持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能力;
③如期清償應繳納稅金和其他到期債務,以防被罰款而造成不必要的現金流失;
④不準以資產作其他承諾的擔保或抵押;
⑤不準貼現應收票據或出售應收賬款,以避免或有負債等。
一般性保護條款:
是對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及償債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條款,這類條款應用於大多數借款合同。
主要包括:
①保持企業的資產流動性。要求企業需持有一定最低額度的貨幣資金及其他流動資產,以保持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和償債能力,一般規定了企業必須保持的最低營運資金數額和最低流動比率數值。
②限制企業非經營性支出。如限制支付現金股利、購入股票和職工加薪的數額規模,以減少企業資金的過度外流。
③限制企業資本支出的規模。控制企業資產結構中的長期性資產的比例,以減少公司日後不得不變賣固定資產以償還貸款的可能性。
④限制公司再舉債規模。目的是防止其他債權人取得對公司資產的優先索償權。
⑤限制公司的長期投資。如規定公司不準投資於短期內不能收回資金的項目,不能未經銀行等債權人同意而與其他公司合並等。
【總結】一般性保護條款——「一保四限」
特殊性保護條款:
這類條款是針對特殊情況而出現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條款,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生效
主要包括:要求公司的主要領導人購買人身保險;借款的用途不得改變;違約懲罰條款,等等。
『柒』 民間的借貸需要哪些保證性的條款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