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能為准備上市的公司(ipo)做什麼在整個上市的過程中和上市後。 公司上市後募集的資金的使用有什麼規
主要是作為直接投資者,起作用的主要是銀行的投行部!
股票發行上市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規章、規則等有關規定,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該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與設立:擬定改制方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取消了省級人民政府審批這一環節。
(2)盡職調查與輔導: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問題診斷、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上市公司必備知識,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准備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目前已取消了為期一年的發行上市輔導的硬性規定,但保薦機構仍需對公司進行輔導。
(3)申請文件的申報:企業和所聘請的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請文件,保薦機構進行內核並負責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文件。
(4)申請文件的審核: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文件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同時徵求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發改委意見,並向保薦機構反饋審核意見,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初審結束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進行申請文件預披露,最後提交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5)路演、詢價與定價: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後,中國證監會進行核准,企業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招股說明書摘要及發行公告等信息,證券公司與發行人進行路演,向投資者推介和詢價,並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6)發行與上市: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辦理股份的託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後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股票發行上市需要的中介機構
股票發行上市一般需要聘請以下中介機構:
(1)保薦機構(股票承銷機構);
(2)會計師事務所;
(3)律師事務所;
(4)資產評估機構(如需要評估)。
保薦機構主要負責的工作
保薦機構在企業發行上市過程中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1)協助企業擬定改制重組方案和設立股份公司;
(2)根據《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的要求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3)對公司主要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進行輔導和專業培訓,幫助其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4)幫助發行人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等;
(5)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製作發行申請文件,並依法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進行全面核查,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並出具發行保薦報告;
(6)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中國證監會的審核反饋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
(7)負責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工作,組織承銷團承銷;
(8)與發行人共同組織路演、詢價和定價工作;
❷ 如何看中國國旅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到期歸還的公告
沒有影響,這個公告一般屬於中性消息,只是原來上市公司存在閑置募集資金(所謂的募集資金就是這公司IPO上市時由於超募導致的過多的募集資金,超募就是所募集的資金超出原來所預算募的資金),而公司通過把這些閑置的資金用於補充公司一般日常流動現金上(這樣可以減少公司向銀行之類的貸款機構進行貸款來補充流動資金,從而達到減少相關的利息支出),由於這些募集得來的資金不能隨意使用在原來招股說明書上以外的用途上,若要使用都必須通過相關公司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後並且要向外公告,現在由於相關的使用期到期後,要把資金放回到原來相應的專戶上去而已。
❸ 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的形式募集資金,募集完成後資金閑置,未按照招募說明規定用途使用,有什麼法規對這
如果公司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可能被主管機關依證券法、債券發行有關法規受行政處罰。
❹ 什麼方法可以很快的募集到資金呢
創業......有三大基本要素:1,創意2,資金3,人才,這三樣,你總要有兩樣以上才行嘛...如果打個比方,就像建一棟大樓...創意是設計圖紙,資金是建築材料,人才是施工隊伍,至少要有兩樣,如圖紙和材料,然後找施工,或者說,有圖紙有隊伍,找建材,你不能只有一張圖紙,就來准備蓋大樓...沒有人會來給你投資所有的東西...因為人家如果又有建材又有隊伍,到哪裡找不到圖紙...幹嘛不自己給自己建樓,還要把這些都來投資給你?
❺ 新上市的公司,公司法募集資金需要注意什麼
您好,新上市的公司,公司法募集資金需要注意以下內容:
一、上市公司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募集資金應按照招股說明書或募集說明書所列用途使用,未經股東大會批准不得改變。閑置募集資金在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時,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得通過直接或間接的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二、上市公司應完善募集資金存儲、使用和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募集資金使用(包括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分級審批許可權、決策程序、風險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超過本次募集金額10%以上的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時,須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並提供網路投票表決方式。獨立董事、保薦人須單獨發表意見並披露。
三、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勤勉盡責,督促上市公司規范運用募集資金,自覺維護上市公司資產安全,不得參與、協助或縱容上市公司擅自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四、中國證監會將結合年度報告披露加強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對於擅自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挪用募集資金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或可轉換債券的投資、或未按規定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將採取相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將追究上市公司和相關人員責任。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❻ 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再次歸還是不是說明上市公司賺錢了
使用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襲充流動資金再次歸還不能說明上市公司賺錢了,如果公司在向證監會上報的材料中顯示募集資金100%都流向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債務,這樣資金募集的風險過大,一般長了腦袋的證監會人員都會對此有所質疑,詢價也會受阻重重,承銷的風險也是非常大的。
一般在做IPO的過程中,券商都會建議企業縮小募集資金投入流動資金的比例,這樣有利於募集成功。因此募集資金全部進入流動資本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顯然這是不現實的。
❼ 私募基金募集說明書日期晚於基金合夥協議嗎
一、根據《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常見問答匯總》私募基金主要投資方向描述:
1.私募基金管理人填報的私募基金主要投資方向應該與其基金合同或合夥協議約定的投資范圍一致,與其基金類型、投資類型相對應,且說明具體投資方式,明確投資標的。
二、根據協會現場反饋要保證投資方向與合同或合夥協議一致,符合專業化經營就可行。
三、根據已備案成功的股權投資基金在投資范圍處有關於閑置資金投資於銀行存款的表述。
❽ 募集說明書和盡職調查報告的區別
你好,募集說明書是針對投資者的,作用是告訴投資者:募集資金的目的,募集資金的總額,投資的項目,以及項目的收益和風險等情況。盡職調查報告是投資機構對於投資項目所進行的詳細的調查,內容涉及企業的法人信息、訴訟情況、組織架構、財務狀況、運行情況和未來的發展前景等等。
我目前也是從事金融工作,有什麼希望了解的可以接著問,希望可以幫到你。
❾ 公開募集說明書與招股說明書的區別在格式和內容上的區別分別是在公司上市和發行股票的那個階段
沒有叫公開募集說明書的,至少在股票發行中沒有
要麼是招股說明書,要麼是招股意向書,意向書和說明書的區別在於意向書沒有價格和具體數量,所以開始登的是意向書,價格和數量確定後是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