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現在按揭房貸20年利率是多少
目前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0-6月(含6月)貸款年利率是4.35%,6月-版1年(含權1年)是4.35%,1-5年(含5年)是4.75%,5-30年(含30年)是4.90%
央行公布的公積金貸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2.75%。
五年以上3.25%。
(1)20年貸款擴展閱讀:
辦按揭的三大優點
1、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按揭就是貸款,也就是向銀行借錢,不必馬上花費很多錢就可以買到自己的商品,所以按揭購的第一個優點就是錢少也能買到自己的商品。
2、把有限的資金用於多項投資:從投資角度說,辦按揭者可以把資金分開投資,這樣資金使用靈活。
3、銀行替你把關,辦借款是向銀行借錢,所以項目的優劣銀行自然關心,銀行除了審查你本身外,還會為你審查項目商,為你把關,自然保險性高。
辦按揭的缺點
1、背負債務:首先是心理壓力大,因為中國人的傳統習慣不允許寅吃卯糧,講究節省,所以貸款對於保守型的人不合適。而且事實上,貸款人確實負擔沉重的債務,無論對任何人都是不輕松的。
2、不易迅速變現:因為是以商品本身抵押貸款,所以商品再出售困難,不利於貸款者退市。
『貳』 請問20年的貸款利率是多少呢
啊,如果是貸款買房子的話,20年的貸款利率通常在4.6%左右,具體的話建議去銀行咨詢一下。
『叄』 貸款現在20年可以嗎
根據貸款人的年齡計算的,年齡加上貸款年限不得超過70,買房按揭最高能貸30年,房產抵押消費貸款是20年。
『肆』 可以申請20年的貸款嗎
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 1、如您想要在中國銀行使用房產進行抵押,可以辦理我行的專個人屬抵(質)押循環貸款業務,該貸款是我行根據個人客戶的信用狀況和客戶提供的我行認可的抵押、質押物情況,為其提供的一種融資便利產品,借款人在我行核定的額度金額和有效期內可循環周轉使用貸款。2、目前我行可接受您以產權清晰、易於處置且符合我行有關抵質押管理規定的房產、存單、郵政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儲蓄國債(電子式)等抵(質)押物申請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
3、貸款期限: (1) 以住房抵押申請的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額度有效期最長30年,額度有效期和樓齡之和不超過30年。額度有效期10年以下的,抵押率最高不超過70%;額度有效期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抵押率最高不超過60%;額度有效期20年以上的,抵押率最高不超過50%。10家重點分行個人循環貸款額度項下單筆貸款一般不超過5年,對特別優質客戶最長不超過10年;其他分行額度項下單筆貸款一般不超過3年,對特別優質客戶最長不超過5年。
『伍』 貸款15年和20年有什麼區別
貸款十五年相比貸款二十年,每期的還款金額多些,壓力大點,貸款時間簡訊,給的利息也少些。
『陸』 貸款二十年利息是多少
樓主 你好
商業按揭貸款最新利率:10年和20年的都是7.05%。
還款的方式有兩種,等額本息法和等額本金法,現分別說明如下:
一、貸款25萬元,期限20年:
1、等額本息法:月還款額為1945.76 元(每月相同),總利息為216981.82 元。
2、等額本金法:每個月的還款額不一樣。第一個月還款額為2510.42 元(以後逐月減少,月減少額為6.12 元),最後一個月還款額為1047.79元,總利息為176984.38 元。
以上兩種方法相比較,等額本金法比等額本息法少還39997.45 元。
具體採用哪種還款方式,在銀行辦理貸款手續時可以選擇。
二、貸款10萬元,期限10年:
1、等額本息法:月還款額為1163.66 元(每月相同),總利息為39639.60 元。
2、等額本金法:每個月的還款額不一樣。第一個月還款額為1420.83 元(以後逐月減少,月減少額為4.90 元),最後一個月還款額為838.23元,總利息為35543.75 元。
以上兩種方法相比較,等額本金法比等額本息法少還4095.85 元 。
外行的話,1、本息法、本金法這兩種還款方式,一是央行規定可以讓貸款人選擇的;二是本金法前半段時期的月供比本息法大,以20年為例:本息法的月供是1945.76 元,而本金法第一個月供是2510.42 元,相差564.66元,對銀行來說本金法比本息法回收資金要快,而回收來的資金可以繼續放貸收息,對銀行的利潤是沒有什麼大影響的,所以銀行是可以讓貸款人選擇還款方式的。
2、利息的計算方法,本息法比較復雜,有一個簡單的計算方法(但有一點點誤差),月供乘以貸款月數減本金,仍以20年為例:1945.76 *240-250000=216982.40元。(我計算時是用電子表格編了一個程序計算的)
本金法的總利息=本金*月利率*(貸款月數/2+0.5),仍以20年為例:
250000*7.05%/12*(240/2+0.5)=176984.38 元 以上回答希望你能滿意。
『柒』 20年前的銀行貸款
20年了,信用社從未向當事人追討過貸款。也就是說,在這20年,信用專社已經放棄了追討這筆債務權屬力,或者放棄了債權。 至於父債子還也沒有法律依據.
即使信用社向法院訴訟,法院也不會受理,只能調解。因為已過法律訴訟時效期。
如果不想替父還款,你可以這樣答復信用社:
我沒有還這筆款的義務,你(指信用社)可以到法院起訴,有了法院判決,我會按法院判決書執行的。
不要怕,他們也就是嚇唬嚇唬而已,他們不會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的,因為已經20年沒有追逃,不受法律保護了。
補充:
「多謝大家的賜教,幫助很大,不過據說銀行欠款人寫的是他長子的名字咧,這有沒重大關系啊?」
在法律上,欠款人的名字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個欠條有沒有他長子的親筆簽字或畫押。比如:某某人自己寫一張欠條,寫的欠款人是美國總統,你說美國總統會承認嗎?
再說了,事隔20年了,有什麼證據說這筆錢沒還,若沒還為什麼20年未討要,真正的當事人(某父親)已不在,無法澄清。
即使這筆款是他長子親自簽字畫押的,並且至今仍然未還,從法律角度講,現在也可以不還,因為已過訴訟時效期,視同已經放棄債權。從道義上......。
不多說啦,夠詳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