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委託貸款借款人是和委託方簽訂協議還是和銀行簽訂協議
一、委託貸款借款人是和受委託方簽訂協議合同的。受委託方是信託機構,銀行也可是做為受委託方信託機構。
二、委託貸款合同是委託人與受託人(貸款)與借款人之間形成的,由受託人(貸款人)根據委託人的委託要求,對其提供的資金以受託人(貸款人)自己的名義向借款人發放、監督使用並收回貸款的協議。
三、委託貸款申請條件
1、委託人及貸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已在業務銀行開立結算賬戶。
3、委託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權利。
4、申辦委託貸款必須獨自承擔貸款風險。
5、需按照國家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要求繳納稅款,並配合受託人辦理有關代征代繳稅款的繳納工作;符合業務銀行的其他要求。
(1)借款委託貸款擴展閱讀:
委託貸款合同在簽訂注意的問題:
1、凡委託金融機構辦理委託貸款的單位與個人在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時,必須在其委託的金融機構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存款專戶,並將委託貸款存入該賬戶。委託貸款的總額,不得超過委託存款總額。
2、委託貸款的借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和利率由委託單位決定,但要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3.委託貸款如屬於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的,必須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要有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文件方可辦理。
4.受委託辦理委託貸款的金融機構,對委託貸款的風險不承擔經濟責任。如借款單位因經營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金融機構不負代借款單位償還本息的責任。
❷ 什麼是委託貸款和直接借款有什麼區別
委託貸款是出借人(委託人)委託銀行(受託人)將資金出借給借款人,資金歸屬於出借人,銀行只是作為一個平台,監管資金的流向,以及監督本息收取情況,若本息未按時支付,則借款人被登記人行徵信記錄。
直接借款為出借人將資金直接支付給借款人,沒有銀行作為資金通道。
❸ 公司的委託貸款與貸款的區別
1、性質不同。
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專移委託財產;屬
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
2、形式不同、
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
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
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
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
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
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
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
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❹ 委託貸款和資金拆借區別有哪些
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銀行作為受託行可辦理委託資金為人民幣及其他可兌換外幣資金的委託貸款業務。外幣委託貸款業務必須符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金策通金融顧問服務了解到委託人申請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時,受託人應要求其出具《委託貸款業務委託書》。
委託貸款業務屬於銀行中間業務,受託人不承擔任何貸款風險,只收取手續費,不墊支資金,不為委託人介紹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確和沒有指定借款人的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業務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借款人和擔保人。
1、.委託人是指提供委託貸款資金的單位或個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保險公司、基金公司、投資管理公司和自然人等。
2、受託人是指獲准授權經營委託貸款業務的銀行境內分支機構。
3、借款人是指委託人確定的從受託人處取得委託貸款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
4、.擔保人是經委託人認可的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❺ 什麼叫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信託機構按委託人指定要求所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資金來源是特約信託存款,貸款的對象、數量和用途均由委託人決定,信託機構只負責辦理貸款的審查發放、監督使用、到期收回和計收利息等事項,不負盈虧責任。信託機構只按契約規定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目前企業將委託貸款廣泛運用於現金池和第三方委託貸款之中。在現金池業務中,由於是在集團內部進行資金的借貸,因此在此業務中可能產生的風險系數幾乎為零。
委託貸款的借款對象范圍不斷擴大,以前多是規模較大、資質較好的地方融資平台,現在一些縣級、區級融資平台也加入到借款的行列。浙江富潤委託興業銀行向諸暨市投資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發放一筆1.5億元的貸款,用於城市維護建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等;鹿港科技委託興業銀行張家港支行向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放2億元委託貸款,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由張家港市國資委投資。
(5)借款委託貸款擴展閱讀:
委託貸款申請條件
委託人及貸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業務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權利;申辦委託貸款必須獨自承擔貸款風險;需按照國家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要求繳納稅款,並配合受託人辦理有關代征代繳稅款的繳納工作;符合業務銀行的其他要求。
❻ 借款人可以取消委託貸款嗎
可以,只要不簽署提款通知書就行了。
但是(一般但是後面的都很重要,笑)如果簽署了提款通知書,就要看貸款合同裡面的規定,要如何才能撤銷合同。
特別是關於「break funding cost」的條款。就是銀行為了這筆委託貸款安排了資金,一旦借款人不要,銀行職能將這筆貸款貸給別人,借款人要承擔兩者之間的差額部分。
❼ 委託貸款與信用貸款的聯系與區別
委託貸款與信用貸款的聯系
1,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2,信用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
兩者的區別:
(1)資金性質不同。
委託貸款只是在資金的運用上改變了形式,委託單位的撥款改為金融信託機構的貸款,委託人和用款單位之間的借貸關系變為金融信託機構與受益人之間的信用關系,但這並未改變資金原來的性質。而信託貸款是金融信託機構用吸收的信託存款和部分自有資金,在保證受益人能獲得應有收益的前提下,自行選定項目和對象發放貸款,從而具有銀行貸款的一般特徵,實質上改變了原來資金的性質和用途。
(2)對信貸計劃影響的程度不同。
由於委託貸款是金融信託機構受單位的委託代為運用委託資金,委託資金的運用多表現為一次性,所以對綜合信貸計劃影響不大,信用規模擴張的程度也較小。信託貸款的表現形式為貸放與收回反復循環,資金不斷周轉使用,因而對信用規模和信貸計劃影響的程度較大。
(3)管理方法不同。
一般而言,國家對委託貸款管理較松,而對信託貸款則視同對銀行貸款的管理比較嚴格。
(4)具體的業務要求不同。
金融信託機構辦理委託貸款業務主要依據委託單位所指定的資金用途、對象等發放貸款,監督款項使用情況,以及負責貸款到期時催還,但對借款單位到期無力償還貸款的情況不負責任。而信託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均由金融信託機構自主辦理,所以要由自己承擔貸款的風險和經濟損失。
❽ 委託貸款的債權人是誰,是怎麼認定的
(一)委託貸款中受託人代理權在性質上屬於間接代理,適用《合同法》第402條的規定
在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墊支資金.不為委託人介紹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確和沒有指定借款人的委託貸款。即使是在委託合同與借款合同分別簽署的情形下,借款人也是明知貸款資金的真實來源以及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存在的代理關系。因此,筆者認為,委託貸款中受託人代理權在性質上屬於間接代理,適用《合同法》第402條的規定,將受託人認定為代理人、委託人認定為債權人在法律關繫上更為清晰。
(二)從貸款資產所有權歸屬看,用於放貸的資金所有權並未轉移給受託人,委託貸款資產並不計入受託人資產負債表,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能夠得到企業財務報表的支持
由於委託貸款中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屬於間接代理關系,而不同於信託貸款中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的信託關系,名義上都是受託人把貸款放給借款人的,但實質上是有區別的,最關鍵的就是委託貸款中用於放貸的資金所有權並不轉移至受託人名下,受託人只是代為發放,資金借貸的雙方實質上是委託人與借款人;而信託貸款中,資金在法律形式上已屬於受託人所有,借貸雙方是受託人與借款人。從法律關繫上看,委託貸款中存在兩層非獨立的法律關系,而信託貸款中則存在兩個獨立的法律關系。因此,在債權人認定問題上,不能把委託貸款與信託貸款相混淆。委託貸款中,把委託人認定為債權人更符合法律邏輯。
(三)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符合權利義務相一致、風險收益相匹配的原則
貸款債權中,債權人最核心的一項權利是回收債權。委託貸款中,回收債權的主要責任在委託人一方,受託人只是協助委託人回收債權。同時,貸款風險在委託人一方,貸款產生的收益也歸屬於委託人,而受託人並不承擔任何貸款風險,除收取手續費外並不獲取貸款收益。貸款收益,即貸款的法定孳息,應歸債權人所有;而受託人收取的手續費,並非孳息,只是一項中間業務收入,相當於代理人報酬,認定受託人為債權人也與受託人並不獲取貸款收益的事實不符。因此,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符合法律基本原則。
(四)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有利於保護貸款債權,也契合委託人、受託人雙方的意願
如前文所述,受託人並無利益沖動關心債權能否回收,債權能否回收並不影響其收取手續費,受託人只要按合同約定履行了發放貸款、監督使用和協助收回貸款等基本義務,就不會承擔其他法律責任。而委託人則不同,債權能否回收不僅關繫到收益能否實現,而且關乎貸款本金是否會遭受損失。
(五)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也不違背委託貸款業務的監管初衷
委託貸款業務的產生是國家金融調控的需要。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對央行調取和統計委託貸款數據、作出金融調控政策沒有任何影響。
❾ 委託貸款的概念是什麼
委託貸款的概念:
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條件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解析:
即A給B錢,有2種方法,一種是A委託銀行放貸款,銀行找到B,銀行收取中間業務費和賬戶管理費,A拿到高於銀行的利息,B拿到錢。另一種是AB委託銀行成為中介人以使借貸合法化,銀行收個手續費,A拿到協定利息,B拿到錢。
(9)借款委託貸款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委託人及貸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業務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權利;申辦委託貸款必須獨自承擔貸款風險;需按照國家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要求繳納稅款,並配合受託人辦理有關代征代繳稅款的繳納工作;符合業務銀行的其他要求。
委託貸款的期限,由委託人根據借款人的貸款用途、償還能力或根據委託貸款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在委託貸款中,所涉及的委託貸款利率是由委託雙方自行商定,但是最高不能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和上浮幅度。自2004年起,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擴大到了(0.9,1.7),即商業銀行對客戶的貸款利率的下限為基準利率乘以下限系數0.9,上限為基準利率乘以上限系數1.7,金融機構可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在人行規定的范圍內自行確定浮動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