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短期借款與長期借款區別
區別:
一年內的為短期借款,一年以上的為長期借款。
短期借款只核算本金,而長期借款科目既核算借款的本金,也核算利息費用的調整。
長期借款是項目投資中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一個投資項目需要大量的資金,光靠自有資金往往不夠,需要向外舉債。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以內的各種借款,包括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等。
拓展資料:
為了反映企業的各種長期借款,應設置「長期借款」賬戶,用來核算各種長期借款的借入、應計利息、歸還和結欠情況。該賬戶屬於負債類,其貸方登記借入的款項及預計的應付利息;借方登記還本付息的數額;期末余額在貸方,表示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數額。該賬戶應按貸款單位設置明細賬,並按貸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需要說明的是,預計的長期借款利息應通過「長期借款」賬戶進行核算,而不是記入「預提費用」賬戶。長期借款費用應根據長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間分別記入 「長期待攤費用」、「在建工程」、「固定資產」、「財務費用」等賬戶。
企業借入長期借款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將借款存入銀行,由銀行監督隨時提取;二是由銀行核定一個借款限額 ,在限額內隨用隨借,在這種方式下,企業在限額內借入的款項按其用途直接記入「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賬戶。企業長期借款的償還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還可以是分期還本付息。
2. 什麼是短期借款,需要什麼條件
個人無抵押短期貸款是貸款人為解決借款人臨時性的消費需要而發放的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在2萬元以下、無需提供擔保的人民幣信用貸款。
申請人基本條件要求:
a:有信用記錄(即有過車貸、房貸、其他任何貸款或者使用過信用卡,有其中之一就行)。
b: 具有中國國籍(不含港澳台居民)。
c:年齡21--55周歲。
d:在申請地工作或居住。
e:擁有穩定職業或者生意人,月收入不低於2000元。具體咨詢家財管加網。
3. 會計科目:短期借款。。。只有銀行貸款嗎還有其他經濟行為會通過短期借款來編寫會計分錄
銀行、其他金融機構等,應包括從其他單位借入款項。
在中國的會計實務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為抵償某項債務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外單位借入的、還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種借款。
4. 從銀行取得短期借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拓展資料: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用來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為抵償項權利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外單位借入的、還款期限在 一年以下(含一年)的一個經營周期內的各種借款。
企業應通過「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償還情況。該科目貸方登記取得借款的本金數額,借方登記償還借款的本金數額,余額在貸方,表示尚未償還的短期借款。本科目應按照貸款人設置明細賬,並按借款種類和幣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短期借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短期借款」科目。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計算確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實際支付利息時,根據已預提的利息,借記「應付利息」科目,根據應計利息,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根據應付利息總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 什麼是短期借貸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了彌補流動資金的不足,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其他單位或個人借人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各種借款,包括短期銀行借款和短期融資債券等。短期借款的目的一般是為了維持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者是為了抵償某項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數)。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易在民間借貸利息上產生矛盾。對民間借貸利息糾紛可以參照《合同法》的明確規定:
(一)利率問題
對於民間借貸的利率,《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司法解釋則具體規定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說,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內協商。如目前一年期的銀行貸款年利率為5.85%,則一年期的民間借貸年利率不得超過23.4%。由此可歸納為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以內的屬於合法利率,超過4倍的,屬於高利貸,而高利貸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二)利息問題
1、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利息並無強制要求,有償或無償由雙方約定。如當事人對利息有約定的,借款人應按約定支付利息;如當事人對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貸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須對利息作出明確的約定,否則,按無息處理。
2、即使是無息借貸,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貸款人有權要求償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討不還,貸款人要求償付催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三)「超四倍」利息在合同履行後的返還問題
在此,我們不得不提醒借款人注意:雙方約定利率超過四倍,在履行完畢後,借款人又起訴,要求對超過四倍部分予以返還。對以上請求是否支持,司法實踐是,對已履行的超過四倍的利息不判令返還。其理由是根據訴訟法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的「不得超過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的部分不受保護」按此條規定:「超過部分的不保護」既不保護貸款人收取超過的部分,也不保護借款人返還多付的部分。借款人可以再履行期間拒絕支付多付的利息,但已多付的部分屬於贈與部分,根據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的贈與行為,屬於單向合同,借款人有權行使撤銷權,但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且受贈人即貸款人沒有違反撤銷權內容的規定,借款人無權行使撤銷權,即要求返還多付的部分法院將不支持。
6. 短期借款屬於什麼科目
短期借款屬於「負債類」科目。
銀行貸款的科目屬於負賬類科目,主要體現在本人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然後通過銀行的申批,本人欠銀行的錢,從而達到本人對銀行的一種負債。
短期借款指一年以內的銀行借款,長期借款指一年以上的銀行借款。借款:指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以內的各種借款,包括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等。
與之相對的是長期借款。在中國的會計實務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為抵償某項債務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外單位借入的、還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種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經營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票據貼現借款、賣方信貸、預購定金借款和專項儲備借款等等。
7. 貸款期限為一年的做長期借款還是短期借款科目
應為「短期借款」科目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為抵償版某項債務權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外單位借入的、還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種借款。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的各項借款。
8. 短期借款是借方還是貸方
負債類科目,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
比如你向銀行借款,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償還時: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就這樣,不知道能不能解你的惑。
9. 短期借款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短期借款的財務處理。
1、實際發生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計內提利息容費用時:
借:財務費用
貸:短期借款-應計利息
3、到期歸還利息本金時:
借:短期借款-本金
短期借款-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
二、根據具體信息具體的財務處理如下:
1、今年2.14日借入時
借:銀行存款-50000
貸:短期借款-50000
2、計提銀行利息(月):
借 :財務費用-200
貸:其他應付款—利息-200
3、付銀行利息時:
借:其他應付款—利息-1200
貸:銀行存款 1200
4、明年還6個月的利息以及本金時:
借:短期借款-50000
其他應付款—利息-1200
貸:銀行存款-51200
(9)短期借款貸款擴展閱讀
短期借款核算要點
1、利息的支付時間
企業從銀行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從其他金融機構或有關企業借入,借款利息一般於到期日連同本金一起支付。
2、利息的入賬時間
為了正確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實際情況。會計上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按月計提利息。如果數額不大,也可於實際支付月份一次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