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股權交換後資金的使用問題
當然是你的錢,相當於你賣出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權了。
如果你把錢再投入公司,這就是公司增資了。
增資前,你,買你股份的人,技術人員,分別占的比例為75%,20%,5%
增資後,你,買你股份的人,技術人員所佔比例肯定會變,你肯定不止75%,技術肯定低於5%,至於變多少,必須先對你現在的公司凈資產進行估值(並不是說,那個人4億買了你20%股份,你的凈資產就有20億),對凈資產進行估值後,在算一下,增資4億後大家的比例變化。如果你不向讓技術的5%減少,辦法有2個,第一,讓技術出點錢買你一些股份,第二,你無償轉讓一部分股權給技術。
既然你和買你20%的人有協議,他不能插手公司的運作,那麼他只有分紅的權利,無權插手公司的運作,董事會都沒他的份。他不是想增資就增資,必須經過股東會佔有三分之二以上股權的人同意(這是公司法規定)
他這種就是風險投資或者說是股權投資。
② 股權轉讓金用途
一般應當按照增資擴股進行安排,風險投資投入的資金屬於公司。
如果是股權轉讓,轉讓所得價金屬於個人。
③ 新股東入股資金怎麼使用,還有股權怎麼分配
股東資金的具體用途需根據股東間的約定。新股東具體股權佔比可根據股東之間的約定,或是核算公司凈資產(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後,計算新股東出資佔比。
④ 華誼兄弟能先說說股權質押融資的資金用途嗎
企業根據發展需要,通過股權質押的方式獲取資金,確實是市場上最常見的一種融資形態。關鍵在於,所取得的資金如何使用。
針對近日出現的華誼兄弟(300027)大股東王氏兄弟質押幾乎全部股權的消息,華誼兄弟方面於6月11日晚間發布澄清公告稱,股權質押是目前市場上常見的籌資形態,不是拋售股票,不代錶王忠軍、王忠磊不看好公司未來,也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客觀地講,企業根據發展需要,通過股權質押的方式獲取資金,確實是市場上最常見的一種融資形態。關鍵在於,所取得的資金如何使用,如何才能確保資金不因為使用不當而出現損失,甚至出現暗箱操作、內幕交易、利益轉移、利益輸送等方面的問題。為什麼股權質押融資會引起外界質疑,值得華誼兄弟的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思考。
事實上,王忠軍、王忠磊將手中的股權幾乎全部質押,這樣的行為在傳媒股乃至上市公司中並不少見。如北京文化(000802),其2018年一季度報告顯示,持有約1.14億股份、持股比例為15.74%的第一大股東中國華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就已經將手中99.999%的股份全部質押。在其他領域,也同樣存在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將手中股權全部質押的現象。不然,也不會出現股指持續下挫、股價下跌時,有那麼多企業需要通過增加抵押物甚至臨時停牌的方式來避免質押風險,防止股權被「平盤」。
但真正需要我們關注的是,股權質押獲得的資金如何使用,是用於填補此前已經挖下的「洞」,還是用於彌補流動資金不足,抑或是用於項目收購、新項目投資等。怎麼使用,不僅對企業十分重要,對廣大投資者也十分重要。
⑤ 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的受讓款用於補足該股東未實際出資到位的注冊資金嗎
嚴格說股東應當是先補足出資,再對外轉讓。出資到位前對外轉讓股權的,則原股東及新股東均需要對未出資到位的資金承擔連帶補足責任。
⑥ 股權轉讓資金流向及賬務處理
股權轉讓的會計處理。
(1)受讓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會計處理。
一種情況是受讓方通過公司再支付給出讓方股權款。股權轉讓交割,受讓方匯入公司股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同時,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出讓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公司匯給出讓方股款時,借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貸記「銀行存款」。
如果出讓方為自然人,且轉讓股款大於出讓方原實際出資額時,應注意轉讓方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公司應予代扣代交,借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貸記「銀行存款」(轉讓股款——應交個人所得稅)、「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轉讓股款-出讓方原出資額)×20%稅率].
另一種情況是受讓方不通過公司直接支付給出讓方的股權款。根據受讓方的匯出憑證及出讓方的匯入憑證與收據,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出讓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
如果出讓方為自然人,且轉讓股款大於出讓方原實際出資額時,轉讓方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應由出讓方自行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納稅申報。
(2)受讓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會計處理。
一種情況是受讓方通過公司再支付給出讓方股權,當支付款小於50%股份轉讓協議價格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當支付款大於等於50%股份轉讓協議價值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同時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出讓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
⑦ 有負債的有限公司出讓股權所得的資金怎麼用
有限公司出讓所持其他公司股權後,所得到的股權轉讓價款如何使用,由有限公司自己決定。雖然有限公司對外有負債,但是法律並沒有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有限公司轉讓所持其他公司股權後,應將所得轉讓價款優先償還對外的負債。有限公司可以自行決定如何使用該筆股權轉讓價款。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⑧ 無償受讓股權應該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關於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企業取得收入的貨幣形式,包括現金、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准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以及債務的豁免等。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企業取得收入的非貨幣形式,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存貨、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勞務以及有關權益等。
第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企業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
前款所稱公允價值,是指按照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
第二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八)項所稱接受捐贈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
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依據上述規定,B公司無償轉讓股權,視同轉讓財產,應於轉讓(贈送)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按照公允價值確認收入的實現,繳納企業所得稅,不繳納營業稅。
A公司無償受讓股權,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